梅州市诗词学会(原名嘉应诗社)
标题:
梅州荣膺中华诗词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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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2015-12-17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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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荣膺中华诗词之市
梅县区、兴宁市、蕉岭县获评“中华诗词之乡” 李文朝率队到我市授牌,黄强谭君铁会见
本报讯 (记者郑炜梅)昨日,中华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李文朝率队到我市举行“中华诗词之市”授牌仪式,正式授予梅州“中华诗词之市”称号,同时授予梅县区、兴宁市、蕉岭县“中华诗词之乡”,学艺中学、兴宁市田家炳中学、蕉岭县人民小学、蕉岭县实验小学“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牌匾。市委书记黄强,市长谭君铁会见了中华诗词学会一行。中华诗词学会原副会长、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名誉会长刘麒子,广东中华诗词学会会长肖耀堂,香港诗词学会会长林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周章新,副市长陈丽霞参加了授牌活动。
李文朝对我市创建“中华诗词之市”取得的骄人成果表示祝贺。他说,梅州创建工作注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的诗词“六进”(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景区)活动成果卓越,符合中华诗词学会关于“诗词之市”的评定标准,决定授予梅州“中华诗词之市”称号。希望梅州以此为契机,全力推进诗词“六进”活动,进一步做好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传承工作;继续抓好诗词文化普及和提高,把诗教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营建诗词普及提高工作的新常态。
肖耀堂说,梅州一直以来诗风兴盛,创作活跃,诗教活动丰富多彩,获评“中华诗词之市”是对梅州诗词文化活动的充分肯定。希望梅州在抓好诗词普及的同时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诗词作品,为促进诗词文化事业繁荣作贡献。
周章新说,我市始终把繁荣发展客家文化作为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中之重。自申报创建“中华诗词之市”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宣传文化部门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都给予了强力的支持。此次我市获评“中华诗词之市”,城市名片再添国字号招牌,是“文化强市”丰硕成果的重要体现。他表示,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今后,我市将一如既往抓好中华诗词文化的普及、提高工作,坚持推陈出新,将诗词文化融入各行各业,不断把诗词文化建设引向深入,为梅州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梅州日报2015-12-16))
中华诗词之市授牌仪式.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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