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诗词学会(原名嘉应诗社)

标题: 喜 报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8-3-28 11:47
标题: 喜 报
一、接中华诗词学会文件【中诗(2017)17号】《关于表彰全国“中华诗教模范人物”暨“中华诗教先进单位”“中华诗教先进个人”的通报》:
●授予梅州市学艺中学为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称号。
●授予梅州市梅县区高级中学为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称号。
●授予梅州嘉应诗社社长范耀文为中华诗教先进个人称号。
二、接广东中华诗词学会通知(201712月6日):
授予梅州市平远县为广东省诗词之乡”称号。
授予梅州市梅江区为广东省诗词之乡”称号。
嘉应诗社
2017年12月12日






欢迎光临 梅州市诗词学会(原名嘉应诗社) (http://mzjyss.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