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诗词学会(原名嘉应诗社)

 找回密码
 成会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029|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嘉应诗社诗词网发帖须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5-11 11:27: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廖晓鹏 于 2014-5-11 11:53 编辑

嘉应诗社诗词网发帖须知

嘉应诗社诗词网站是诗词爱好者学习、交流和发表诗词作品的园地。本网站遵循《嘉应诗社章程》,贯彻执行党的“双百”“两为”方针,传承和发展中华诗词,促进梅州诗词文化的发展。

一、发帖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本网站以发表传统诗、词、曲、赋、楹联作品以及自由体新诗、相关诗词理论文章为主。

三、发帖声韵要求:诗韵依用《佩文诗韵》(平水韵),词韵依用《词林正韵》。
用中华新韵的请在题目后注明。

四、诗帖先写题目,题目下方是内容,横排每行二句。词帖先写词牌名,后面用“•”隔开,接着是题目;题目下方是内容,首行空二格连排,过片空二格连排。

五、作者作品多又要全部发表时,请将作品集中在一个帖子里统一发出;切忌一首(阕)一帖,占用当前版面太多。

六、诗友间交流、点评作品,目的是互相学习、互相鼓励、共同提高。点评要注意文明礼貌。

七、本网站禁止广告帖、涉黄帖、谣言帖和违背国家宪法、法律、法令的帖子。否则,网站有权作出屏蔽、删除等处理,直至报告网络安全部门追查责任。

八、本网站以努力打造一方诗词净土为己任,不介入任何纠纷和不理性的是非之争。不得引入任何不利于安定团结、危害社会的诗词作品及言论。发帖文责自负。

                                                                                                                                            嘉应诗社网站
                                                                                                                                          2014年5月10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好
2#
发表于 2014-5-11 12:29: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梅花山人 于 2014-5-11 13:22 编辑

点评要注意文明礼貌,切忌嘲讽、挖苦、中伤。:victory::victory:http://www.mzjyss.com/thread-2057-1-1.html
http://www.mzjyss.com/home.php?mod=space&uid=1506&do=blog&id=10391

        在这里读到廖诗友如此中肯的评论着实让山人深表敬佩,文人们通常都有个小毛病就是自视过高,对自己的作品当儿女一样看待,疼爱有加,对其缺点往往视而不见,故,对他人的作品提出直言的批评意见是需要具有相当的勇气的,我们可以发现的是,好些诗友是不肯也不愿接受直言的,好象一有人批评便觉得很没面子似的,不检讨自身存在的问题反而对评论者心有不满,更有甚者是当面就反目相向、冷言讥讽的,说实在话,文学评论的氛围陷入如此境地,这让人非常沮丧,廖诗友能如此善意中肯而又具有相当深度的直面直言的精神、点评和指导的确值得我们学习;

       诗有人评,便是福气,评论他作需要的是勇气,引导他人需要的是水平,而被评的需要的却是雅量和悟性,不论合不合己意,接不接受批评,愿都能善待评论,勿以冷言讽语待之,这才是评论氛围之福、诗友之福,诗学之福。。。

       诗社网站可以说是诗社的一扇窗口,我市荣获了诗词之市的殊荣,我不敢说这扇窗口就代表了我市的诗作水品,但是,既然我们是如此地热爱诗学,哪么,我们是否要努力地提高自己的创作水品而为诗学的传承和诗社的荣誉添砖加瓦呢,任何一首作品,虽说审美各异,触悟不同,但是,经不起推敲的都不能算是成熟之作,所以,山人提倡在诗社网页上创造一个良好的评论氛围,以老带新,促进大家创作水平的共同提高,为诗学的传承和弘扬都尽一份心力;不管我们的水品高低,既然我们都在这个网站,我们就应当具有一定的担当精神,为这扇窗口锦上添花,以吸引更多的诗友加盟诗社网站;

        面对直言,冷言讥语者可以休矣;

如廖蕙玲女士不喜此论,请告知,以便删除处理。吾日三省吾身,山人之所有诗文和言论,都愿意接受网友批评。
3#
发表于 2014-5-11 15:39:56 | 只看该作者
热情支持并认真遵照诗社网站意见,维系诗词之市美誉,打造健康、清新、良好的诗坛环境!诗友们,加油吧!

赞赏梅花诗友高见!录此以共勉: “ 诗社网站可以说是诗社的一扇窗口,我市荣获了诗词之市的殊荣,我不敢说这扇窗口就代表了我市的诗作水品,但是,既然我们是如此地热爱诗学,哪么,我们是否要努力地提高自己的创作水品而为诗学的传承和诗社的荣誉添砖加瓦呢,任何一首作品,虽说审美各异,触悟不同,但是,经不起推敲的都不能算是成熟之作,所以,山人提倡在诗社网页上创造一个良好的评论氛围,以老带新,促进大家创作水平的共同提高,为诗学的传承和弘扬都尽一份心力;不管我们的水品高低,既然我们都在这个网站,我们就应当具有一定的担当精神,为这扇窗口锦上添花,以吸引更多的诗友加盟诗社网站;”

4#
发表于 2014-5-11 22:49: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谢崇德 于 2014-5-12 12:46 编辑

     
      清朝郑板桥说得好:"搔痒不着赞何益,入木三分骂亦精。"接受善意的批评,水平才有提高。
5#
发表于 2014-5-12 19:40: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梅花山人 于 2014-5-14 20:28 编辑

:victory:顶帖
6#
发表于 2014-5-19 16:51:40 | 只看该作者
:$知照
7#
发表于 2014-5-19 18:37:06 | 只看该作者
衷心拥护和支持发帖须知.这是进一步完善诗社网站管理的基本准则.本人表示坚决遵守执行.
8#
发表于 2014-5-19 18:42:46 | 只看该作者
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4-5-11 12:29
点评要注意文明礼貌,切忌嘲讽、挖苦、中伤。http://www.mzjyss.com/thread-2057-1-1.ht ...

支持赞同梅花山人诗友意见.有量方称海,无涯才是洋.除要善意批评外,还要善于批评.讲究批评质量和效果.个见.
9#
发表于 2014-5-20 15:23:46 | 只看该作者
严重支持!
10#
发表于 2014-12-19 19:23:56 | 只看该作者
热情支持并认真遵照诗社网站意见,维系诗词之市美誉,打造健康、清新、良好的诗坛环境!诗友们,加油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成会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梅州市诗词学会 ( 粤ICP备17109579号
联系邮箱:jyss888@163.com    联系电话:13502339645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龙路市文联6楼608室    梅州嘉应诗社 版权所有

GMT+8, 2024-12-21 18:30 , Processed in 0.263072 second(s), 23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