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梅花山人 于 2014-3-21 21:42 编辑
诗的基本特征
人类交流信息的方式方法有多种多样的形式,譬如声音、图像、手势、眼神、表情、肢体和物件都可以作为人们交流信息的方法和工具。就信息交流的过程而言,其效益最高、功能最强、运用最广的信息工具莫过于符号,包括字符、音符和绘画,而且还可以跨越时空,尤其是,其它交换信息的方式也都可以转化成符号。于是,就有了人类文明的基本特征以及继承和发展人类文明的可能性和可靠性,功劳全得归功于人类发明和使用了符号。换句话说,除了一般生物性交流方式之外,符号自然是人类信息交流的核心工具,其中文字使用的效率和普及程度也就成了文明程度的基本标志,这就是人类文明最根本也是最主要的特征。
任何符号,其本身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有当人们赋予符号某种特定的意义之后,符号才具有了人们赋予这个符号所代表的特定的意义,然后才可以用来交流信息了。要明白的是,“赋予符号某种特定的意义”必须是一种公共的约定,这种约定是在使用符号之前就必须先做好的,所有使用这些符号的人都得遵守这些公约。
文字首先是一种符号。人们使用符号的目的正是为了表达、记录、存储和交流信息,而文字作为特殊的符号体系自然是以人类社会化信息交流为第一使命的,所以,文字必然是而且只能是社会共享的工具,即每一个社会人都应该能而且还应该善于运用文字交流信息,否则就要扫盲。每一个社会人若要充分和准确地利用文字这一公共资源和工具,首先就得了解符号的内涵和文字使用的基本规则,换句话说就是:首先得掌握好文字的公约系统。
既然符号的内涵是一种公约,自然,人们也可以修改或者扩展或者重新赋予符号新的意义,但同样也得在使用符号于信息交流前就得做好这些约定!换句话说,符号自身是不能改变意义的,尤其在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任何个人都没有权力改变公众用于交流信息的符号之意义。例如,谁用的字或词所想要表达的意思与文字公约不相符合的话,就是使用者犯规了而可以被任何人断然拒绝和完全给予否定,这也是判别错别字和生造词语的基本模式。所以我们才有了《辞典》、《字典》这类人们使用文字的“公约”大全,每一个社会人都得遵守这些公约大全规范地使用文字,否则其作品就是废纸一片而不成为承载信息的文本,更没有机会成为诗词。
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明白了:那些滥用文字、语言不通、错别字和生造词语满天飞的所谓现代诗还能算是诗吗?当然地连语言或者说连口语都不是,自然也成不了文与句,又怎么可能成为诗?诗也好,词也好,首先还得成文成句,先得要有承载信息和可交流信息的内涵,必不可少的是其文字还得要符合人们既定的文字公约系统,然后才能谈诗词的语言艺术和创作艺术。简单地说,凡是作品中因为破坏了文字公约而让人看不懂的东西都是废纸,当然也决不可能属于诗词。从文字的特性来看,无论是文章也好,诗词也好,其艺术的第一标准便是传递信息的效益和效果!自然,晦涩的文字就决不会是好东西了。尤其要明白,生物情感也必须由信息所激发,即便是生物钟和生物的特异功能(比如说生物的皮肤变色功能)都会对周边环境变化的信息作出反应而自然调整,没有信息便没有生物功能,若生物功能都没有,何来情感?那些抽象派、印象派可得想明白了:你那抽象或印象了的信息是否能够被人解读而足以诱发人的思维和情感?
于是,在现代,扫盲就有了更多的内容,凡是经常不能正确地使用文字的和那些错别字和生造词语满天飞的人,都属于应该要扫盲的对象。所以我说,许多著名或不著名的现代“诗人”其实都是文盲。
进而,人们还可以理解:形象思维是自然界帮助人们在大脑里自然形成的信息公约系统(存在决定意识),而且其形象通常都是在人们的思维中简约了的符号——认识这一点在人类信息交流活动中极其重要,尤其是懂得了唯一可以不需要约定的是人们大脑里由形象思维从自然环境中直接摄取的符号体系,便懂得了任何艺术表现与艺术创新所共有而基本的内涵就是启迪人的最基本的形象思维!于是,由此还能让我们理解:在人类社会化信息交流活动中,象形文字是文字中功能最强、效益最高的信息系统,因为这个信息系统可以省掉在解读信息时的许多思维转化的细节和省下了在思维转化中所不必花费的许多精力和时间,而且,这个系统化的信息关联更容易引发人们的自然联想和生理与心理感应以及潜意识中的自然默契——这是诗词艺术以及其他艺术所倚仗的最关键的基本要素,同时也是中华诗词艺术是任何其他国家的语言艺术所不可比拟的特质所在。
汉文字之所以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文字,这不仅仅因为汉文字之表达艺术奇妙无比,而且其表达原本也是极其精确的,只是许多文人(尤其是现代诗人)不但不遵守汉文字的基本规范(原本就是学识和思维都有问题),而且还习惯于作伪学问而故弄玄虚(其实是不懂装懂)地篡改和曲解原作之原意,长此以往,使人们不能不对汉文字的准确性产生了怀疑,于是就有了可笑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说法(这原本是对未能确定的事物而言的,却被文人们乱用于对文字的理解),以至于中国人自己都不能用汉文字准确达意了,自然就无怪乎洋人决不肯用汉文字制定用以备案的国际文本!换句话说,中国人的诚信丧失其实是文人所导致的,是他们使得中华文化中就已经失去了太多的诚信因子!是他们使得中国人对自己的文化都失去了信心!文人的学风不正实在太可怕了!
如果读者真能理解“联想”、“灵感”与“默契”的内涵及其发生的契机,自然就可以理解:无论人与人用何种方式交流信息,最直接的当然是引发信息交流者的形象思维,而更高级的思维形式也都必须通过逻辑思维引发联想或连通默契才能将抽象思维再转化成形象思维而使人“入情、入境”,于是才能产生人的生物性“感觉”——这是(生物)存在决定意识的本质属性,有了感觉才是真正接受了信息。所以,当代不少人说“诗词或艺术不需要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这话显然是莫名其妙的,自然也是绝对错误的,诗人说这种话,则无论他写了多少诗都还没入诗门,画家说这种话,则无论他画了多少画都还没上画道!
任何艺术首先是信息交流的艺术,不能交流信息的东西不可能是艺术。所以,世界上哪有不能感觉的艺术?难道不知道美原本就是一种感觉?美是摄取信息并将摄取的信息转化成形象思维诱发生物情感才成入境而怡情的感觉。“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这种自然表达就足以说明:没有形象思维作为媒介而引发情感的共鸣就绝无美可言,自然无法与艺术沾边。简单地说,无论诗人创作诗词时的自我感觉如何地好,若其作品不能引发大多数自然读者(而不只是圈内的朋友或利益相关者)的情感共鸣就决不是好诗!
明白了上面的这些基本道理,自然就会明白了,诗词首先得是文,其中的文字还必须符合最基本的语言规范,才能通过这些规范承载信息和传递信息,然后才可以谈其它。比如要谈其中的艺术美,首先就得具备语言的文字美,如果连语言都不通,何来其美?
而作为诗,语言的文字美还仅仅只是必要前提之一,因为语言不通是信息交流中所无可容忍的!但这还远远不够,诗词的文字所蕴含和传递的信息必须要使人在解读时自然产生以意境美或情境美为内容的感觉美。这其实是很好理解的,比如人们描述一件美好的事物时总是习惯性地说“如诗如画”,说的都是情境美,之所以诗和画都成了美的代名词,其必要前提是因为真正的诗和画都必须具有情境美的内涵,才有了人们常说的“诗中有画、画中有诗”,有了诗情画意才是美之极。
然而,使人在解读时自然产生意境美或情境美的文字并不非得是诗不可,比如一段优美的散文就可以充满诗意,于是,有许多人觉得自己的一段文字“太有诗意了”就经常自称为“散文诗”;再比如小说中的一段情景描述也可以充满诗意而引发读者的许多遐想,但这些都不是诗,而且作者通常也根本就没打算要将它们写成诗。真正可怕的是,当代许多人的文字能力和语言水平实在太低,已经不知道诗为何物了,所以经常会将一段无头无尾的散文分一下行而冒充诗,其实他们连一段散文都写不好,在这种情况下,即便他们不用错别字和生造词语,也只能算是半文盲。
那么,诗的根本特征又会是什么呢?这就得将诗与其它的优美文体相比较了(不优美的文字自然不属于诗的范畴),找出诗与其它优美的文体之间一般性的特征区别,也就知道了什么文体才算是诗。
自古以来,诗都是可以吟唱的,词、曲、歌都是属于诗的范畴,所以,诗不仅仅要求要有语言的文字美和其文字信息带来的意境美或情境美,诗还必须具有语言的语音美!在中国,诗的语言之语音美一直被概括成诗的声律美,而韵脚是构成语言声律美的关键而基本的要素(在诗的韵脚的问题上,世界各种语言都是同一个概念),所以,诗作为一种特别的文体,其根本的特征形式就是——必要有韵!无韵的文字无论多么优美,最多只能说是充满了诗意,但都不能称为诗!现代人把一些自认为有“意境”的文字甚至是人们都无法看懂的无韵的文字自称为诗,无非是自娱自乐罢了——这只是文化的堕落与衰败而已,绝无其他!所以说,无论是古体诗、格律诗或歌与曲以及现代自由体诗,与其它优美的文体之间一般性的特征区别就是诗都是要用韵的,这就是诗区别于其它文体的一般而根本的特征!别再把那些文不成文、句不成句而且还无韵的文字称为诗了,尤其将一些文字分了行就称为诗更让人纠结,这都是对诗文化的亵渎!新文化原本应该更美、更纯、更进步才是,决没有让文化变得一团糟的道理,尤其不能让语言文字失去了承载和传递信息的功能,乱七八糟的文字如果真的统治了文化领域,还可能会使人类文明再也无法继承和发展,至少会对文化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和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