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梅江诗词学会成立2周年,经梅江诗词学会《梅江诗韵》编委会研究决定出版:梅江诗词学会成立2周年纪念特刊《诗画梅江情》特向广大诗词爱好者征集稿件。因本诗刊是非买品,拟不酬谢稿费。投稿作者若非本学会会员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特刊出版后赠送。祈广大诗友热情投稿,为多彩梅州共同努力。
征稿创作范围:
以梅江区风景为主题,结合梅州市各景点,人文历史古迹,以照片配诗词的形式出版特刊。暂拟定创作作品的范围如下:
一、风景区及人文古迹:
1、泮坑、2、白宫河、3、清凉山、4、千佛塔、5、攀桂坊、6、灵光寺、7、黄遵宪故居、8、梅江河、9、一河两岸、 10、雁南飞、11、桥溪古韵、 12、三乡风采、 13、平远五指石(栈道)、14、白宫阿里廊、15、兴宁径南李花、16、高观音、17、万福寺 18麓湖山、19、大埔百侯古村落,筱留村、20、雁南飞、雁鸣湖、21、平远石龙寨、大佛寺、曼陀山庄、22、兴宁、五华、丰顺、蕉岭等各景区人文古迹等等。
二、花卉、陶瓷类:
梅兰松竹菊、荷花、桂花、红枫叶、兰花、及其他花卉等。
三、古今历史客家代表人物
四、城乡新貌
五、工农业风貌(梅台产业园、田园茶园风光)
作品要求:
以格律诗词曲为主,结合古风诗,现代诗歌。格律诗要求精心创作;格律严谨,内涵丰富,诗风流畅,词句奈品。格律词曲要求以龙榆生,白香常用词谱按谱填词。词谱用正格,如用另格或者不常用词谱填词,请附上词谱以方便编辑检测。本会会员除新作品,亦可选出自己相关的诗词旧作并加于斟酌修改。
投稿日期: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5号
投稿形式:电子稿件,不收纸稿。投稿邮箱:
840116145@qq.com
《梅江诗韵》编委会
201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