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诗社召开第七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18年7月10日上午,嘉应诗社在市文联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学习省民政厅粤办【2018】15号《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社会团体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加强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表决更改诗社名称和修改章程。出席会议的有嘉应诗社常务理事及部分社代表共20多人。市政协原副主席、嘉应诗社原社长王伟怀,市文联秘书长谢映,嘉应诗社名誉社长曹杜荣等应邀出席会议。 范耀文社长主持会议,宣读了省民政厅粤办【2018】15号文件,根据市民政局要求,提出了更改嘉应诗社名称和修改章程等事项,并作了关于更改嘉应诗社名称和修改章程的说明。谢映秘书长传达了2016年国务院出台加强社会团体管理、整改的文件,强调贯彻国务院及省民政厅文件精神,实现社团管理规范化,社团章程规范化,并要抓好社团的党建工作等要求。同时,通报了市文联属下社团规范管理现状。老社长王伟怀表示无条件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建议嘉应诗社名称更改为“梅州市诗词学会”,并要认真按照国家规范修改章程。嘉应诗社创社元老、永远荣誉社长罗滨年迈不能出席会议,由范社长转达其意见:“必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要改则要把她改好、改彻底、改完善。” 接着,到会人员热烈讨论,一致拥护国务院和省民政厅文件关于加强社团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同意老社长王伟怀提出更改的名称和修改章程;对于更改诗社印章、诗社铭牌、诗词网站名称和微信公众号、资料存档和年审等后续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 最后,与会人员举手表决,一致通过把“嘉应诗社”更改为“梅州市诗词学会”及修改章程。 会议结束前,范耀文社长谈了今年举办梅州市第18次百人诗会等工作设想。 (幸勇,2018-07-10于金草书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