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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园居士 发表于 2015-1-6 13:32 支持有益于进步的讨论,希望诗社能多点像山哥这样的热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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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5-1-6 13:42 山人个人的观点一直都是认为勿以律害意; 就格律来说,使用某些特定名词的时候是允许小出律的; 山人 ...
小燕子 发表于 2015-1-6 23:57 山人这样明说出来,我也甚是欣赏和支持,就只是拿此做个实例来讨论一下“拗救”问题,大家都能得益,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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