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诗词学会(原名嘉应诗社)

 找回密码
 成会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306|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第三届中国百诗百联大赛征稿启事 [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5-6-5 16:55: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第三届中国百诗百联大赛正式启动,现将有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裁
本届大赛分为两项。第一项:诗词类,包括格律诗、词和散曲。第二项:楹联类。
古风、骈文、自度曲、赋以及现代诗不纳入大赛范围。

二、内容
本届大赛主题为:追梦华夏。
大赛围绕这个主题,颂扬中华儿女为祖国繁荣复兴而不懈努力的英雄壮举和豪迈情怀;讴歌伟大祖国的壮丽山河和悠久文明;激励人们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中国梦而奋斗。
要求:
1、作品为原创,即未公开出版发表,未曾在公开赛事中获奖的作品。
2、符合传统诗词曲和楹联的格律要求。
3、内容健康向上,具有古典意味、时代特征。作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有利于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振奋中华民族精神。

三、投稿
本届大赛采用互联网投稿。2015年5月28日8时开启投稿系统。投稿请登录官网:中国百诗百联大赛网(www.zgbsbl.com

四、须知
1、参赛者在投稿时一律使用实名,不得使用与有效身份证件不相符的姓名。按要求在投稿系统中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本届大赛设定投稿数量上限。每项投稿不超过2篇,允许两项同时投稿。超过投稿数量上限的作品系统将自动拒收。
3、大赛组委会拥有参赛作品版权。作者本人拥有作品使用权。
4、凡投稿者,一律视为同意大赛征稿规则。
5、从本届大赛起,原则上不再收取纸质稿件。操作投稿软件有困难的,在征稿后期将酌情处理(以具体公告为准)。
6、大赛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评选
参赛稿件投稿成功后在大赛网站即时展示,投稿者文责自负。大赛组委会有权对明显违背征稿规则的稿件进行删除。大赛对所有稿件实行三轮评选:
1、初评。从全部来稿中评出入编作品6000首/副。其中诗、词、曲作品4000首,楹联作品2000副,作为《第三届中国百诗百联大赛作品集》的入编作品。
2、复评。从入编作品中评出入围作品800首/副,其中诗词曲作品500首,楹联作品300副。
3、终评。从入围作品中评出获奖作品200首/副。其中诗词曲作品100首,楹联作品100副。然后从获奖作品中评选出等级奖。
每轮评选出的作品均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奖项
1.优秀作品奖
第一项诗词类: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86名。
第二项楹联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93名。
奖金:一等奖10000元/名;二等奖5000元/名;三等奖3000元/名;优秀奖1000元/名。
2.最佳评论奖
大赛最佳评论奖从大赛网站“参赛作品点评”栏目发表的评论文章中评选。凡被评论作品进入获奖作品的评论文章即具备评奖资格,从这些文章中评选10篇授予最佳评论奖,每篇文章奖金1000元(每名作者限一篇目获奖)评论文章摘要登载于大赛作品集中。
3.大赛特别奖
本届大赛设特别奖,以表彰对本届大赛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或作品有特别影响的作者,组委会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品。特别奖总数不超过5名。

                     中国百诗百联大赛组织委员会
                           2015年5月28日

http://bbs.zhsc.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411779&extra=page%3D1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好
2#
发表于 2015-6-5 23:31:38 | 只看该作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成会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梅州市诗词学会 ( 粤ICP备17109579号
联系邮箱:jyss888@163.com    联系电话:13502339645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龙路市文联6楼608室    梅州嘉应诗社 版权所有

GMT+8, 2024-12-22 11:47 , Processed in 0.229053 second(s), 26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