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诗词学会(原名嘉应诗社)

标题: 浅谈古韵和新韵 [打印本页]

作者: 闲趣    时间: 2013-9-14 20:50
标题: 浅谈古韵和新韵
浅说古韵新韵
  众所周知,自《新韵》发布以来,我国的古典类诗词特别是格律诗词形成了古韵和新韵同时平行,同时并举的局面。本人认为这种“双轨制”长期存在下去必将造成诗词用韵方面的混乱,后患无穷,应该及早加以统一。
  统向何韵呢?当然是要统一到《新韵》上来!
  这是因为《新韵》的依据是普通话的发音规则,推广普通话是语言方面的基本国策。大家都在说普通话,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都在用普通话进行交流。这是必须统到《新韵》的客观基础。此外,凡是写诗填词其作品绝不是为了自己欣赏,也不是为了给古时候的人和带有地方发音特点的一部分人看,而是要给最广大的读者看。你至今仍用古韵写诗填词,广大读者就无法从中享受诗词给人的音律美感,也就不便于使广大读者所接受所喜爱。试想,非要叫当代讲普通话的人先去学习熟悉《古韵》再来阅读欣赏诗词是件多么痛苦的事!
   至于,专门从事历史古典类诗词研究的学者来说,学习研究古韵是必须的,无可厚非。但这类学者更应率先垂范,发表新作不用《古韵》而用《新韵》。
  《新韵》是在新时代创作古典类诗词特别是格律诗词中推广普通话的基本措施。呼吁国家有关部门作出推行《新韵》的强制性规范,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在新发表的诗词作品中继续使用《古韵》。


作者: 梅花山人    时间: 2013-9-14 21:38
本帖最后由 梅花山人 于 2013-9-15 02:11 编辑

自1924年普通话确立为官方用语以来一直就争吵不断,普语是以北方的东北话为基础的,不能代表广大的南方语系,更不能代表一直以中原音韵为基础的、广大的南方语系为基础的中国古代音韵文化,从汉代至明清,诗韵均以南方语系的音读为其基础,甚至至民国和新中国建国以后依然如此;明朝建立之初,为消除以元蒙人所带来的北方语音对原南方语系的影响和破坏,曾由朝庭直接下旨,由宋濂等十多个大学士组成了专门的学术团专门搞了个【洪武正韵】以正雅音;到清中叶以后,即便确立官话为今之普语之前身,官话的方式仍一直以北平官话和南京官话双轨制运行;强行推普只是近三十多年之事,这种推普的弊端对保留着大量古音古韵的各大地方语系形成了极大的破坏性;一方面,推普在进行,另一方面,强力抵制推普、弘扬优秀的方言文化的行动也在不断增强,最明显的是粤语系;
在历史的长河中,新中国的建立才不过几十年,推普的时间就更短了,这相对于几千年来的中华音韵史来说,可谓是短暂之极;我们谈音韵,不能离开历史和地域来谈。。。
今天,普话作为官方用语,那只是行政手段的运用而已,根本就无法彻底改变地方语系的用语,也不可能改变人们的日常用语交流,更加不可能以此来推翻以中原音韵为基础的中华古诗韵。。。
‘你至今仍用古韵写诗填词,广大读者就无法从中享受诗词给人的音律美感,也就不便于使广大读者所接受所喜爱。’,这个说法就象你去跟一个连比兴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谈诗论词一样,你总不能因为自己不懂古韵而否认古韵的音律美感吧;也象我们不懂五线谱一样,不能因为我们自身的浅薄就故意否认西方音乐吧。。。
从来就没谁要求谁一定要用古韵而不可以用新韵,就象没人敢限制人们只能吃小麦而不准吃大米一样,反之亦然;现代研究表明,小麦的营养价值高,我们总不能说吃小麦就能把人吃得白白胖胖人高马大,甚至于是彻底改变中国人矮小的基因,吃大米就只能让人矮小瘦弱甚至于是人种退化,混乱不堪,后患无穷,国将不国吧,什么逻辑;古韵与新韵,古典诗词与自由诗词,各有各的自由。。。
要停止使用古韵,首先请禁止南方语系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要禁止南方语系,请先否认中国历史和禁止吃大米。。。
说句不好听的,这种音韵统一为新韵的观点根本就是一相情愿的梦呓。。。

作者: 闲趣    时间: 2013-9-15 10:08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现行《古韵》(平水韵、词林正韵等)都是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与时俱进,按照以韵从音的原则由官方认可推广,从而统韵的过程和结果。继承是发扬光大的继承,不是墨守成规的继承。时代在前进,历史在进步,事物处在永无止境的变化中,适应新的变化是万事万物都要遵循的原则。适者生存则是万古不变的真理。在用韵方面,关键是要确立“以韵从音”还是要“以音从韵”思维方式。
作者: 张展西    时间: 2013-9-15 15:31
我赞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作者: 闲趣    时间: 2013-9-15 15:55
张展西 发表于 2013-9-15 15:31
我赞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诗词的内容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诗词的韵也要是百韵齐放?

作者: 梅花山人    时间: 2013-9-15 22:36
本帖最后由 梅花山人 于 2013-9-15 23:33 编辑

诗词从形式到内容都提倡百花齐放,可是,只从古今的意义上来说,通行于世的诗词韵书也有‘百韵’吗;
先搞清一点的是,诗词为什么要押韵;
为什么自由诗不押韵也一样可以称之为诗;

诗,原无韵,中古韵书是为文字的注音而立的,这种注音的方法简称为反切,它不作为诗韵而独立存在;随着诗学和音韵学的发展,人们发现诗歌的末尾用相同和相似的韵母的字能使句读变得更和谐,才有了押韵的说法,也才有了诗韵,词韵就更在诗韵之后了;

诗的基本概念不存在押韵的说法,所以,相对于新体的古体和今之自由诗,即使它们不押韵也一样可以称之为诗;

既然诗的押韵只是为了句读的和谐,你说普通话,为了适合你的语音的和谐,你使用新韵就尽管用好了;但是,我说我的地方话,为了适合我的语音的和谐,为何我就不可以用古韵呢;

你可以说取消古韵,我也可以说取消新韵以正雅音,你想斩我的腰,我还想杀你的头呢,请问,这样的争论还有意义吗;

作者: 闲趣    时间: 2013-9-16 10:29
各抒己见吗!“你想斩我的腰,我还想杀你的头呢”。此类语言是讨论吗!!??
其实这个命题很简单,就是古典诗词界尤其是格律诗词有无必要统韵。若无必要,同理可证,《平水韵》、《词林正韵》、《新韵》…均无必要,都是“统出无名”。若有统的必要,则是统向何韵的问题,是对统的趋势的把握问题。我们都不是决策者,我呼吁新统,你亦可以呼吁古统呀!你也可呼吁把简体文字书写再统回到繁体呀,假如古人再现,简体字肯定不使他的原创所用之字。在语文课堂上,老师让学生朗诵古诗词,必须使用普通话朗诵却是不争的实事。
作者: 闲趣    时间: 2013-9-16 10:31
一个韵的讨论,怎么就和那你的“腰”,我的“头”联系起来了!!!
作者: 闲趣    时间: 2013-9-16 10:39
没有讨论氛围,以后就不要讨论了。
作者: 梅花山人    时间: 2013-9-16 10:43
本帖最后由 梅花山人 于 2013-9-16 11:39 编辑

你想斩我的腰,我还想杀你的头呢,这是个比喻句,如闲趣老师觉得比喻得重了,见谅见谅哈;
韵书,它只是对同韵母的文字进行分类整理,这种分类整理也是结合了前期和当时流行的语音而进行的,故能被大多数人接受;但有一点要指出的是,它只是分类整理,并不能全面反映语音音读和地方语音;
至于繁简字的使用问题,还真是争论不断,有个最平常而有趣的现象是,各个姓氏的所挂的灯笼几乎一律拒绝简体,简体的使用也不过就是行政手段的运用罢了;
在语文课堂上,老师让学生朗诵古诗词,必须使用普通话朗诵却是不争的实事。这个问题同样是行政命令之事,用普通话能读出古诗词原有和特有的韵味来吗,最简单的,连好些基本的押韵的韵脚都无法读出来,对押入声韵的就更加无法读出来了,因为普通话根本就没有入声,有时,咱们小老百姓确实无奈。。。
满清还强制过汉人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呢,对强迫性的事情,不说也罢。。。
作者: 闲趣    时间: 2013-9-16 10:48
本帖最后由 闲趣 于 2013-9-16 11:02 编辑

辛亏你也是文化之人,玩弄古典诗词之人,用如此语言和比喻参加讨论是从古韵中学来的吗?!
作者: 陈敬开    时间: 2013-9-16 10:52
学术、理论问题,在研究、探讨过程中各抒己见,这是百家争鸣。但骂街就不雅了。注意用词吧。
作者: 梅花山人    时间: 2013-9-16 11:13
本帖最后由 梅花山人 于 2013-9-16 11:17 编辑

一,我并不是什么文化人,就一小农民;比喻跟骂街具有本质上的区别,请版主区分开来;二,这样的比喻恰好是从现代汉语学来的:lol;三,我已经说过了,如喻重了请见谅的话,还纠结于此我就不想再论了,反正谁也无法彻底取消古诗韵:)
作者: 闲趣    时间: 2013-9-16 11:29
本帖最后由 闲趣 于 2013-9-16 11:49 编辑

我引起的讨论,我来总结一下。用韵“双轨平行”是现实,这种历史过程多长,谁取代谁谁也说不清。任何事物都有生命周期,相信事物总在推新除陈之中。
不再对此问题发表意见。

作者: 闲趣    时间: 2013-9-16 11:31
向各位参加了讨论和阅读了讨论文字的诗友表示衷心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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