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诗词学会(原名嘉应诗社)

标题: 韵之碎语 [打印本页]

作者: 梅花山人    时间: 2021-4-15 13:54
标题: 韵之碎语
韵,语出自然,这点没错,无论山歌民谣还是文人诗词本质上从开始均如是;
有开始就有演变,诗从诗经始演变到唐代之格律、近体已经脱离了纯口语化而走向了规范的文体化,押韵也跟随着规范化而只取官定之韵书;诗体的演变也是同样的道理,走的都是文体规范化之路,从古风到格律、近体到宋词到元曲都如此;
作为文体的规范化之押韵也不是一蹴而就而是经过一段时间所锤炼而成的,近体如是,宋词如是,元曲如是,所以,客观、科学的态度应是前修未密,后出转精,遵循文体的规范化之道;
分清诗体和诗体的进程及演化才能正确认识押韵的基本规律,这点很重要,于格律诗而言即须分清格诗和律诗的分野才能正确认识近体的押韵之基本规律;
所谓平水韵对于规范化的文体具有约束性--譬如科考、应制、应征和文人循规范之诗、联,而对于非规范化的文体不具备约束性但会受时代风气和习惯等因素的影响;
严则一韵到底,所谓宽不碍严,宽也是有一定的界限的,近体用韵之宽仅限于首、末句可用邻韵,且可用邻韵的前题是必须保持韵数完整,宽不能宽至格诗,宽至格诗则流于格诗,与格诗何异又何必仅言其韵?其替、对、粘均可格诗化,又何必以格诗而乱近体?故,邻韵通押之论可适用于格诗而决非近体用韵之规,近体说邻韵通押之论可以休矣。
平水韵之于近体跟词林正韵之于宋词、中原音韵之于北曲是一样的道理,诗各有体,体各有规,诗遵平水韵,词从词林正韵,北曲依中原音韵,历来如是,纵前修未密也后出转精;
新韵也者,一时之音也,一时之体也,不必跟唐所形成的近体和近体的用韵规范等同,另作一体看待可也,作鱼目混珠之论者,附庸风雅而不辨诗史、诗体又懒于学习之懒人逻辑耳,不足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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