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诗词学会(原名嘉应诗社)

 找回密码
 成会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33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梅州市第18次百人诗会(颂苏区)预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8-8-22 09:48: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梅州市第18次百人诗会(颂苏区)预告


各县(市、区)诗词组织:
      梅州是土地革命时期粤东北创建革命根据地的重要区域,是广东唯一全域被确定为原中央苏区的地级市,是一块充满革命情怀,激励全市人民干事创业的红土地,也是梅州诗词爱好者深入生活,传递正能量,创作好作品的富矿区。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振兴革命老区,“要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的指示精神,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教育局、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和市诗词学会(原嘉应诗社),拟于今年10月中旬,在“新时代红色文化讲习所”梅州市叶剑英纪念园联合举办梅州市第18次百人诗会(颂苏区),宣传红色文化,为梅州市作为中央苏区的建设和发展鼓与呼。现将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讴歌革命老区,铭记光辉历史,传承红色基因,促进梅州建设。
       二、出席人员:特邀领导和嘉宾,市领导及宣传部、教育局、市县文联和老促会有关领导,新闻媒体,市诗词学会(原嘉应诗社)城区会员,各县(市、区)诗词组织代表,三乡诗文社、学艺诗社、高吟诗社部分社员,老年大学诗词班部分学员,三乡中学、雁洋小学部分师生等,共约180人。
       三、作品要求:各县(市、区)诗词组织提供的诗作,必须着重围绕本县(市、区)的苏区情况进行诗词创作,通过诗作,再现当地革命斗争史实,宣传当地英雄人物,歌颂当地几十年来的建设成就和新变化、新面貌。因此,请各县(市、区)诗词组织抓紧时间,密切联系和配合当地老区建设促进会,认真组织会员在本县(市、区)苏区景点就地采风,全面了解老区情况,把当地的实际情况通过诗词创作充分表现出来。对原来已有采风和创作的,还要对当地各主要红色景点和英雄人物的诗词创作查缺补漏,力争通过各县(市、区)的诗作集合,全面反映和宣传全市苏区精神风貌。同时,在创作上要求尽量多采用物象描写方法,少用泛泛而谈的口号化、概念化词句,在提高诗词的可读性和渲染力等方面下功夫,提高诗作质量。
       四、时间要求:

       1、请各有关诗词组织,于9月20日前选送1-3首诗词作品至市诗词学会(邮箱:jyss888@163.com),以便确定吟诵人员,挑选作品制作投影。
       2、请各有关诗词组织,于9月30日前把出席会议人员名单报市诗词学会办公室,联系人:林和,电话:18023553061。
       3、请各有关诗词组织在采风以后,发动会员在会前将诗作发表在梅州市诗词学会(原名嘉应诗社)网页《博客》专栏,以扩大宣传效果,并便于会后出版专辑收集。
      4、以各诗词组织为单位,在会议期间把会员诗作和照片提交大会资料组,以便在会后编辑出版百人诗会专辑。各县(市、区)诗词组织上送诗作时,要注意平衡稿件角度,把好稿件质量关,力争全面而充分地展现各县(市、区)红色景区、英雄人物、社会发展等情况,使本次百人诗会专辑既体现存史价值,又具有一定的大众可读性。
       会议的具体通知另发。
       特此预告。

梅州市诗词学会(原嘉应诗社)
2018年8月17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成会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梅州市诗词学会 ( 粤ICP备17109579号
联系邮箱:jyss888@163.com    联系电话:13502339645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龙路市文联6楼608室    梅州嘉应诗社 版权所有

GMT+8, 2024-12-22 13:01 , Processed in 0.208992 second(s), 24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