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诗词学会(原名嘉应诗社)

 找回密码
 成会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闲趣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浅谈古韵和新韵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9-14 20:5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浅说古韵新韵
  众所周知,自《新韵》发布以来,我国的古典类诗词特别是格律诗词形成了古韵和新韵同时平行,同时并举的局面。本人认为这种“双轨制”长期存在下去必将造成诗词用韵方面的混乱,后患无穷,应该及早加以统一。
  统向何韵呢?当然是要统一到《新韵》上来!
  这是因为《新韵》的依据是普通话的发音规则,推广普通话是语言方面的基本国策。大家都在说普通话,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都在用普通话进行交流。这是必须统到《新韵》的客观基础。此外,凡是写诗填词其作品绝不是为了自己欣赏,也不是为了给古时候的人和带有地方发音特点的一部分人看,而是要给最广大的读者看。你至今仍用古韵写诗填词,广大读者就无法从中享受诗词给人的音律美感,也就不便于使广大读者所接受所喜爱。试想,非要叫当代讲普通话的人先去学习熟悉《古韵》再来阅读欣赏诗词是件多么痛苦的事!
   至于,专门从事历史古典类诗词研究的学者来说,学习研究古韵是必须的,无可厚非。但这类学者更应率先垂范,发表新作不用《古韵》而用《新韵》。
  《新韵》是在新时代创作古典类诗词特别是格律诗词中推广普通话的基本措施。呼吁国家有关部门作出推行《新韵》的强制性规范,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在新发表的诗词作品中继续使用《古韵》。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好
2#
 楼主| 发表于 2013-9-15 10: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现行《古韵》(平水韵、词林正韵等)都是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与时俱进,按照以韵从音的原则由官方认可推广,从而统韵的过程和结果。继承是发扬光大的继承,不是墨守成规的继承。时代在前进,历史在进步,事物处在永无止境的变化中,适应新的变化是万事万物都要遵循的原则。适者生存则是万古不变的真理。在用韵方面,关键是要确立“以韵从音”还是要“以音从韵”思维方式。
3#
 楼主| 发表于 2013-9-15 15: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展西 发表于 2013-9-15 15:31
我赞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诗词的内容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诗词的韵也要是百韵齐放?
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6 10: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抒己见吗!“你想斩我的腰,我还想杀你的头呢”。此类语言是讨论吗!!??
其实这个命题很简单,就是古典诗词界尤其是格律诗词有无必要统韵。若无必要,同理可证,《平水韵》、《词林正韵》、《新韵》…均无必要,都是“统出无名”。若有统的必要,则是统向何韵的问题,是对统的趋势的把握问题。我们都不是决策者,我呼吁新统,你亦可以呼吁古统呀!你也可呼吁把简体文字书写再统回到繁体呀,假如古人再现,简体字肯定不使他的原创所用之字。在语文课堂上,老师让学生朗诵古诗词,必须使用普通话朗诵却是不争的实事。
5#
 楼主| 发表于 2013-9-16 10: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韵的讨论,怎么就和那你的“腰”,我的“头”联系起来了!!!
6#
 楼主| 发表于 2013-9-16 10:3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讨论氛围,以后就不要讨论了。
7#
 楼主| 发表于 2013-9-16 10: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闲趣 于 2013-9-16 11:02 编辑

辛亏你也是文化之人,玩弄古典诗词之人,用如此语言和比喻参加讨论是从古韵中学来的吗?!
8#
 楼主| 发表于 2013-9-16 11: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闲趣 于 2013-9-16 11:49 编辑

我引起的讨论,我来总结一下。用韵“双轨平行”是现实,这种历史过程多长,谁取代谁谁也说不清。任何事物都有生命周期,相信事物总在推新除陈之中。
不再对此问题发表意见。
9#
 楼主| 发表于 2013-9-16 11:3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各位参加了讨论和阅读了讨论文字的诗友表示衷心的谢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成会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梅州市诗词学会 ( 粤ICP备17109579号
联系邮箱:jyss888@163.com    联系电话:13502339645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龙路市文联6楼608室    梅州嘉应诗社 版权所有

GMT+8, 2024-5-17 19:51 , Processed in 0.201777 second(s), 24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