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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梅花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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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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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3 01:44: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梅花山人 于 2016-5-11 00:54 编辑

古汉语通论(十一)词类的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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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代汉语里,某词属於某一词类还是比较固定的,各类词在句中的职务也有一定的分工。例如名词经常用作主语、宾语、定语,动词经常用作谓语,形容词经常用作定语、谓语和状语(《战国策赵策》:“赵太后新用事”,“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又:“齐湣王已益弱”),等等。这种情况,古今是相同的。

  但是,在上古汉语里,词类活用的现象比现代汉语更多一些,有些词可以按照一定的语言习惯而灵活运用。古书中比较常见的是名词用如动词,形容词用如动词,名词用作状语,动词用作状语,等等。由於仿古的关系,在后世古文家的作品里,还常常可以见到这类活用的情况。在这一节里,我们准备讨论以下几个问题:(1)名词用如动词,(2)动词、形容词、名词的使动用法,(3)形容词、名词的意动用法,(4)名词用作状语,(5)动词用作状语。

  (一)名词用如动词[1]这里所讨论的只限於用如一般的动词。名词的使动用法和意动用法见下文。①
  古代汉语名词可以用如动词的现象相当普遍。例如:
  晋军函陵,秦军泛南。(左传僖公三十年)
  从左右,皆肘之。(左传成公二年)
  晋灵公不君。(左传宣公二年)
  孟尝君怪其疾也,衣冠而见之。(战国策·齐策)
  鄂侯争之急,辨之疾,故脯鄂侯。(战国策·赵策)
  马童面之,指王翳曰:“此项王也。”(史记·项羽本纪)
  夫子式而听之。(礼记·檀弓下)
  曹子手剑而从之。(公羊传庄公十三年)
  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荀子·劝学)
  左右欲刃相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秦师遂东。(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汉败楚,楚以故不能过荥阳而西。(史记·项羽本纪)上面所举的例子可以分为两类:前九个例子是普通名词用如动词,后两个例子是方位名词用如动词。我们怎能知道某一名词用如动词呢?这是由上下文决定的。我们鉴别某一名词是不是用如动词,须要从整个句子的意思来考虑,同时还要注意它在句中的地位,以及它前后有哪些词类的词和它相结合,跟它构成什么样的句法关系[1]这些,同样适用於观察名词在句中是否用如使动或意动,见下文。①。就一般情况说,代词前面的名词用如动词(“肘之”、“面之”),因为代词不受名词修饰;副词特别是否定副词后面的名词用如动词[2]参看古汉语通论(九)。②(“遂东”、“不君”);能愿动词后面的名词也用如动词(“能水”、“欲刃”)。此外还有一些辨认的方法,比如说,肯定了宾语以后,就会知道宾语前面的名词用如动词(“脯鄂侯”、“手剑”)。

  (二)动词、形容词、名词的使动用法
  所谓动词的使动用法,顾名思义,就是主语所代表的人物并不施行这个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而是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施行这个动作。例如《左传隐公元年》:“庄公寤生,惊姜氏”,这不是说庄公本人吃惊,而是说庄公使姜氏吃惊。
  在古代汉语里,不及物动词常常有使动用法。不及物动词本来不带宾语,当它们以使动用法出现在句中的时候,也就能带有宾语了。例如:
  焉用亡郑以陪邻?(左传僖公三十年)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於楚,以求知罃。(左传成公三年)
  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论语·为政)
  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论语·先进)
  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论语·先进)
  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论语·季氏)
  有时候不及物动词的后面虽然不带宾语,但是从上下文的意思看,仍是使动用法。例如《论语·季氏》:“远人不服而不能来也。”这个“来”字是使远人来的意思。

  古代汉语及物动词用如使动的情况比较少见。及物动词本来带有宾语,在形式上和使动用法没有什么区别,区别只在意义上。使动的宾语不是动作的接受者,而是主语所代表的人物使它具有这种动作。例如《孟子·梁惠王上》:“朝秦楚”,不是齐宣王朝见秦楚之君,相反地,是齐宣王使秦楚之君朝见自己。

  下面各句中的及物动词是使动用法:
  问其病,曰:“不食三日矣。”食之。(左传宣公二年)
  左右以君贱之也,食以草具。(战国策·齐策)
  (“食”,读为sì。)
  晋侯饮赵盾酒。(左传宣公二年)
  (“饮”,读为yìn。)这些动词由於后代把它们读成另一个音,与纯粹的及物动词区别开来,就显得是另一个词了。
  但是后代并没有改变所有的使动用法的及物动词的读音,而且改变读音的也不限於使动用法的动词,因此我们不能完全根据古书注解里的读音来判断一个及物动词在具体的句子里是纯粹的及物动词或是使动用法。要判断是纯粹的及物动词或是使动用法,非从上下文观察不可。试仍以“朝”字为例:《孟子·公孙丑上》:“武丁朝诸侯”和《孟子·公孙丑下》:“孟子将朝王”结构相同。前一个“朝”字是使动用法,后一个“朝”字是纯粹的及物动词。又如《汉书·李广苏建传》:“欲因此降武”,《史记·项羽本纪》:“涉间不降楚”,前一个“降”字是使动用法,后一个“降”字是纯粹的及物动词。我们在这些地方一定要辨认清楚,以免发生误解。

  使动用法是古代汉语的语法特点之一。它实际上是以动宾式的结构表达了兼语式的内容,我们试把兼语前面的表示“使令”意义的动词去掉,并把兼语后面的动词移到兼语前面去,这样就成了使动。试比较--
  使姜氏惊。 惊姜氏。
  晋侯使赵盾饮酒。 晋侯饮赵盾酒。显而易见,使动用法比兼语式的句法精炼。我们这样分析,只是为了便於了解使动用法,不是说使动用法是由兼语式改造过来的,相反地,在上古汉语里,这种兼语式反而是罕见的。这一点应该注意。


  使动用法这个语法特点造成一些特殊现象。举例说,“胜之”和“败之”意义相同,就因为“胜”字被用为一般的及物动词,而“败”字是使动用法,“战胜了他”和“打败了他”(使他打了败仗),意义就是一样的了。

  在古代汉语里,形容词也常常被用如使动,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例如《论语·尧曰》:“君子正其衣冠”,“正”字用如使动,意思是使其衣冠正。下面各句中的形容词是使动用法:
  今媪尊长安君之位。(战国策·赵策)
  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论语·子路)
  以正君臣,以惊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礼记·礼运)
  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孟子·梁惠王上)
  抑王兴甲兵,危士臣,构怨於诸侯,然后快於心与?(孟子·梁惠王上)
  什一,去关市之征,今兹未能;请轻之。(孟子·滕文公下)
  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孟子·公孙丑下)
  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孟子·告子下)
  前面我们已经叙述过名词用如一般动词的情况。在古代汉语里,名词也偶然用如使动。例如:
  吾见申叔,夫子所谓生死而肉骨也。(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杜预注:“已死复生,白骨更肉。”)
  齐桓公合诸侯而国异姓。(史记·晋世家)第一例“生死”与“肉骨”为对。“生死”不是并列结构,而是动宾结构,“生”字是不及物动词用如使动,意思是使死者复生;同样,“肉骨”也不是并列结构,而是动宾结构,“肉”字是名词用如使动,意思是使白骨生肉。正因为“生死”“肉骨”是两个动宾结构,所以中间能用“而”字连接。第二例“国”字是名词用如使动,意思是使异姓立国。古代汉语里名词用如使动的情况非常罕见,这里就不多谈了。

  (三)形容词、名词的意动用法
  所谓形容词的意动用法,不是说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而是主观上认为他具有这种性质或状态。例如《孟子·尽心上》:“孔子登东山而小鲁”,不是说孔子使鲁国变小了,而是说孔子登上东山觉得鲁国小了(以鲁为小)。再举一些例子:
  左右以君贱之也,食以草具。(战国策·齐策)
  以贤勇知。(礼记·礼运)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老子)
  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晁错:论贵粟疏)
  形容词用如意动,它后面的成分就是它的宾语。从意思上看,“甘其食”就是以其食为甘,“美其服”就是以其服为美。这也是非常精炼的句法。

  在古代汉语里,名词也可以用如意动。名词用如意动,意思是把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看成为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例如:
  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谷梁传僖公八年)
  不如吾闻而药之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礼记·礼运)
  友风而子雨。(荀子·赋)


  关於形容词用如使动和意动,有两件事情值得注意:
  第一,我们衡量形容词用如动词(使动、意动)和衡量名词用如动词,其标准大致相似。就一般情况说,代词前面的形容词一定用如使动或意动(“富之”“轻之”“苦其心志”是使动,“贱之”“甘其食”是意动),因为代词照例是不被形容词所修饰的,代词前面的形容词只能用如动词。此外,肯定了宾语之后,就会知道宾语前面的形容词用如动词(“危士臣”是使动,“贤勇知”是意动),等等。


      第二,同一个形容词在句中是使动用法还是意动用法,常常是靠上下文来分辨。例如“左右以君贱之也”,“贱”字用如意动,因为它不是使之贱的意思;但是《孟子·告子上》:“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贱”字则用如使动,因为它是使之贱的意思。

  (四)名词用作状语
  我们这里所讨论的用作状语的名词,是指普通名词来说的。普通名词用作状语,有的表示比喻,有的表示对待人的态度,有的表示处所或工具。下面分别加以叙述。

  第一,表示比喻。这是拿用作状语的那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的行动特徵,来描绘动词所表示的行动的方式或状态。例如:
  豕人立而啼。(左传庄公八年)
  狐鸣呼曰:“大楚兴,陈涉王。”(史记·陈涉世家)
  其后秦稍蚕食魏。(史记·魏公子列传)
  天下云集而响应,赢粮而景从。(贾谊:过秦论)
  各鸟兽散,犹有得脱归报天子者。(汉书·李广苏建传)“人立而啼”,意思是像人似的站着啼哭。其馀由此类推。这种用法,修辞的意味非常浓厚。

  第二,表示对待人的态度。这是把动词宾语所代表的人,当作用作状语的那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来对待。例如:
  彼秦者,......虏使其民。(战国策·赵策)
  今而后知君之犬马畜伋。(孟子·万章下)
  (“君”,指鲁缪公。“伋”jí,孔子的孙子子思的自称。)
  君为我呼入,我得兄事之。(史记·项羽本纪)
  齐将田忌善而客待之。(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虏使其民”,意思是把秦国的人民当作俘虏(奴隶)来使用。其馀由此类推。

  第三,表示处所或工具。例如:
  舜勤於民事而野死。(国语·鲁语)
  童子隅坐而执烛。(礼记·檀弓上)
  夫以秦王之威,而相如廷叱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秦王车裂商君以徇。(史记·商君列传)
  (“车裂”,用车把人肢体拖裂,是古代的酷刑。“徇”,示众。)
  群臣后应者,臣请剑斩之。(汉书·霍光传)上面所举的五个例子,前三个是表示处所的,后两个是表示工具的。这类用作状语的名词,有的虽然前面可以加上适当的介词去理解,但是不必认为是省略了介词。试以“童子隅坐而执烛”为例,如果说成“童子於隅坐而执烛”,倒反不大合乎古代的语言习惯了。同样的,“车裂商君”也不必认为是“以车裂商君”的省略。

  以上我们讨论了普通名词用作状语。我们怎能知道某一普通名词用作状语呢?用作状语的名词和用作主语的名词一样,其位置都在动词(谓语)的前面,因此,就一般情况说,凡动词(谓语)前面的名词在意思上不能认为是用作主语的,就应该认为是用作状语。根据同样的道理,有些名词性词组,它们在句中的作用,实际上和用作状语的单个名词大略相同。例如:
  力不足者中道而废。(论语·雍也)
  乐岁终身饱。(孟子·梁惠王上)
  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史记·项羽本纪)


  在讨论古代汉语名词用作状语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时间名词的用法。古代汉语的时间名词,和现代汉语的时间名词一样,它们在句中作为状语以表示时间修饰,可以说是这一类词的经常性的职务之一。例如:
  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左传隐公元年)
  夜缒而出。(左传僖公三十年)
  朝济而夕设版焉。(左传僖公三十年)
  长驱到齐,晨而求见。(战国策·齐策)这一点,无需多加讨论。需要讨论的是古代汉语中“岁”“月”“日”等字的用法。这些字,按照古代的语言习惯常常被用作状语,但是,它们用作状语时所表示的意义和它们平时的意义有所不同,已经不是单纯的时间修饰。

  第一,“岁”“月”“日”放在具有行动性的动词前面,有“岁岁”(每年)“月月”(每月)“日日”(每天)的意思,表示行动的频数或经常。例如:
  良庖岁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庄子·养生主)
  今有人日攘其邻之鸡者。(孟子·滕文公下)

  第二,“日”字放在动词或形容词的前面,当“一天一天”讲,表示情况的逐渐发展。例如:
  田单兵日益多,乘胜,燕日败亡。(史记·田单列传)
  事日急。(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贱妾守空房,相见常日稀。(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第三,“日”字用在句首主语的前面,当“往日”讲,用来追溯过去。例如:
  日君以夫公孙段为能任其事,而赐之州田。(左传昭公七年)
  (“君”,指晋平公。“州”,地名。)
  日起请夫环,执政弗义,弗敢复也。(左传昭公十六年)
  (“起”,韩起自称。“弗敢复”,不敢复求环。)这些用法都不是现代汉语单个的时间名词“年”“月”“日”所能有的。

  (五)动词用作状语
  动词用作状语的情况颇为罕见。用作状语的动词一般只限於不及物动词。例如:
  广......杀其二人,生得一人,果匈奴射雕者也。(史记·李将军列传)
  争割地而赂秦。(贾谊:过秦论)
  但是动词用作状语之后,用“而”字(或“以”字)和动词谓语连接,这种情况就比较多了。例如:
  夜缒而出。(左传僖公三十年)
  坐而假寐。(左传宣公二年)
  咏而归。(论语·先进)
  子路拱而立。(论语·微子)
  仰而视之。(庄子·秋水)
  箕踞以骂。(战国策·燕策)
  (“箕踞”,像簸箕似地蹲坐在地上,这是一种傲慢的姿态。)至於用动宾词组作状语,那就更多了。它们多数是表示行为的方式的,有一些是表示时间的。有时加“而”字(或“以”字),有时不加。例如:
  触槐而死。(左传宣公二年)
  太后曰:“老妇恃辇而行。”(战国策·赵策)
  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孟子·梁惠王上)
  有牵牛而过堂下者。(孟子·梁惠王上)
  挟太山以超北海。(孟子·梁惠王上)
  (以上表示方式)

  故君父至尊亲,送其终也,有时而既。(杨恽:报孙会宗书)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诸葛亮:出师表)
  (以上表示时间)

  动词(或动宾词组)用作状语,在词序上和连动式一样,在意思上和连动式不同。连动式一般表示一先一后的行为,不分主次,例如“公入而赋”(左传隐公元年),“入而徐趋,至而自谢”(战国策·赵策),“右援桴而鼓”(左传成公二年)。动词(或动宾词组)用作状语,是修饰动词谓语的,有主有次,我们必须细玩文意,加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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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3 01:48:0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梅花山人 于 2016-5-11 21:33 编辑

古汉语通论(十二)人称代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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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称代词,指示代词,者字,所字代词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即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和疑问代词。关於疑问代词,我们在古汉语通论(十)里已经讨论过了,现在讨论人称代词和指示代词。此外,还讨论两个特别的代词:“者”字和“所”字。

  (一)人称代词
  人称代词有“吾”“我”“予”(余),“女”(汝)“尔”“若”“而”“乃”,“其”“之”等。

  (1)“吾”“我”“予”(余)都属於第一人称。例如:
  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
  我非爱其财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谓我爱也。(孟子·梁惠王上)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论语·述而)
  愿夫子辅吾志,明以教我。(孟子·梁惠王上)
  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谓也。(孟子·梁惠王上)
  启予足,启予手。(论语·泰伯)
  王如用予,则岂徒齐民安?天下之民举安。(孟子·公孙丑下)
  余收尔骨焉!(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自始合,而矢贯余手及肘。(左传成公二年)
  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楚辞·离骚)

  在上古汉语里,“我”和“予”(余)可以用作主语、宾语、定语;“吾”可以用作主语、定语,但一般不用作宾语。《庄子·齐物论》:“今者吾丧我”,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不能换成“今者我丧吾”或“今者吾丧吾”。但是这只是位置的关系;如果在否定句里,宾语放在动词的前面,却又可以用“吾”字了。例如:
  居则曰:“不吾知也。”(论语·先进)
  我胜若,若不吾胜。(庄子·齐物论)
  (我胜你,你胜不了我。)

  (2)“女”(汝)“尔”“若”“而”“乃”都属於第二人称。例如:
  力不足者中道而废,今女画。(论语·雍也)
  往之女家。(孟子·滕文公下)
  (去到你的家。指出嫁。)
  诲女知之乎?(论语·为政)
  尔何曾比予於管仲!(孟子·公孙丑上)
  盍各言尔志?(论语·公冶长)
  如或知尔,则何以哉?(论语·先进)
  五侯九伯,若实征之,以夹辅周室。(史记·齐世家)
  (左传作“女实征之”。)
  吾翁即若翁。(史记·项羽本纪)
  吾语若。(庄子·人间世)
  且而与其从辟人之士也,岂若从辟世之士哉?(论语·微子)
  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史记·项羽本纪)

  必欲烹乃翁,幸分我一杯羹。(汉书·项羽传)“而”和“乃”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不能用作宾语(连否定句的宾语都不能)。它们一般也不用作主语。这样,常见的情况就只是用作定语了。

  (3)“其”和“之”同属第三人称,“其”字略等於现代汉语“他的”“她的”“它的”;“之”字略等於现代汉语的“他”“她”“它”。例如:
  管仲以其君霸,晏子以其君显。(孟子·公孙丑上)
  今吾於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论语·公冶长)
  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左传成公三年)
  爱共叔段,欲立之。(左传隐公元年)
  师之所为,郑必知之。(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虽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孟子·告子上)上面的例子表明:“其”字只能用作定语,“之”字只能用作宾语。

  在上古汉语里,“其”字不能用作主语。在许多地方“其”字很像主语,其实不是的;这是因为“其”字所代替的不是简单的一个名词,而是名词加“之”字[1]这种“之”字的用法将在古汉语通论(十三)里讨论。①。例如:
  孟子,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不见其入”等於说不见师之入。)
  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庄子·逍遥游)
  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焉?(孟子·梁惠王上)

  (“隐其无罪而就死地”等於说隐牛之无罪而就死地。)这些地方的“之”字不能译为现代汉语的“的”。同理,这些地方的“其”字也不能译为“他的”、“她的”、“它的”,只能译为“他”、“她”、“它”。但是,从语法结构上看,正如这些地方的名词必须认为是定语一样,“其”字也必须认为是定语,不能认为是主语。因为这种“其”字只能和后面的成分合成一个词组作整个句子的主语(如“其负大舟”)或宾语(如“其入”),而不是“其”字本身能用作主语。这是古今语法的一个不同之点。中古以后,偶然有人把“其”字用作主语,那是不合上古语法规律的。古文家仍旧遵用上古语法。

  上古第三人称代词不用作主语,在这种情况下,或者用名词做主语,或者省略主语。例如:
  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於寡君而以戮於宗,亦死且不朽。(左传成公三年)
  (用名词“首”做主语。)
  孔子下,欲与之言。趋而辟之,不得与之言。(论语·微子)
  (“趋而辟之”的主语是“接舆”,“不得与之言”的主语是“孔子”。)
  “之”和“其”虽然同属第三人称,但是可以灵活运用:有时候是说话人本人自称,有时候是指称对话人。例如:
  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於寡君而以戮於宗,亦死且不朽。(左传成公三年)
  (“免之”的“之”,说话人知罃自称。)
  士季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左传宣公二年)
  (“莫之继也”的“之”,指称赵盾。“则子继之”的“之”,士季自称。)
  [滕世子]谓然友曰:“吾他日未尝学问,好驰马试剑;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也,恐其不能尽於大事,子为我问孟子。”(孟子·滕文公上)
  (“恐其不能尽於大事”等於说恐我之不能尽於大事。)
  天子发政於天下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墨子·尚同上)
  (“而”,与。“其上”,你们的上司。)

  有时候,“其”字不能解作“他的”“她的”“它的”,只能解作“那”、“那样的”。这种“其”字是指示代词。例如: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楯,何如?”其人弗能应也。(韩非子·难一)
  臣窃以为其人勇士,有智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
  夏后殷周之盛,地未有过千里者也,而齐有其地矣。鸡鸣狗吠相闻而达乎四境,而齐有其民矣。(孟子·公孙丑上)

  在上古汉语里,人称代词是单复数同形的。这就是说,“我们”仍用“吾”“我”等字表示,“你们”仍用“女”“尔”等字表示,“他们的”仍用“其”字表示,“他们”仍用“之”字表示,并不像后代用“我等”“汝等”“彼等”。例如:
  鲁卫谏曰:“齐疾我矣!其死亡者皆亲昵也。子若不许,仇我必甚。”(左传成公二年)
  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子曰:“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论语·先进)
  百工居肆以成其事。(论语·子张)
  (“肆”,作坊。)
  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孟子·梁惠王上)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
  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
  “吾侪”“若属”等,等於说“我们这一班人”,“你们这一班人”。例如:

  吾侪何知焉?(左传昭公二十四年)
  若属皆且为所虏!(史记·项羽本纪)

  古人常用谦称和尊称。谦称代替了第一人称,尊称代替了第二人称。谦称和尊称都是名词(或形容词用如名词),不是代词,所以它们不受代词规律的制约(在否定句中不放在动词前面);但是,从词义上说,它们又表示了“我”或“你”。例如:
  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左传僖公四年)
  虽然,必告不谷。(左传成公三年)
  欲与大叔,臣请事之。(左传隐公元年)
  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左传隐公元年)
  老妇恃辇而行。(战国策·赵策)
  仆非敢如此也。(司马迁:报任安书)
  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诸葛亮:前出师表)
  (以上是谦称。)

  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左传僖公三十年)
  大王尝闻布衣之怒乎?(战国策·魏策)
  王无异於百姓之以王为爱也。(孟子·梁惠王上)
  陛下亦宜自谋。(诸葛亮:前出师表)
  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左传僖公三十年)
  诺!先生休矣!(战国策·齐策)
  顷者足下离旧土,临安定。(杨恽:报孙会宗书)
  (以上是尊称。)

  此外,自称其名也是一种谦称,称人之字也是一种尊称。例如:
  文倦於事,愦於忧,而性懧愚,沉於国家之事,开罪於先生。(战国策·齐策)
  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论语·季氏)
  恽家方隆盛时,乘朱轮者十人。(杨恽:报孙会宗书)
  (以上自称其名。)

  今少卿抱不测之罪。(司马迁:报任安书)
  东野之役於江南也,有若不释然者。(韩愈:送孟东野序)
  (以上称人之字。)

  总的来看,古代汉语的人称代词用得少些,有两个原因:(1)古代汉语省略主语的地方较多,而且第三人称代词不用作主语;(2)谦称和尊称代替了人称代词。

  (二)指示代词
  古代汉语的指示代词有“是”“此”“斯”“兹”“彼”等。例如:
  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论语·述而)
  是乃仁术也。(孟子·梁惠王上)
  当是时也,禹八年於外,三过其门而不入,虽欲耕,得乎?(孟子·滕文公上)
  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礼记·礼运)
  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於邻国也。(孟子·梁惠王上)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子罕)
  有美玉於斯。(论语·子罕)
  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孟子·梁惠王上)
  彼一时,此一时也。(孟子·公孙丑上)
  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论语·子罕)

  就一般说,“是”“此”“斯”“兹”是近称,表示“这”“这个”“这里”等;“彼”是远称,表示“那”“那个”“那里”。值得注意的是:“是”字和现代汉语的“是”字不同。“是”和“此”是同义词,它们常常可以互换。试比较:
  是心足以王矣。(孟子·梁惠王上)
  此心之所以合於王者,何也?(孟子·梁惠王上)
  今其人在是。(战国策·赵策)
  其人在此。(战国策·赵策)
  “是”“此”“彼”可以指人,略等於说“这人”“那人”。例如:
  尔何曾比予於是!(孟子·公孙丑上)
  此谁也?(战国策·齐策)
  或问子产。子曰:“惠人也。”问子西。曰:“彼哉!彼哉!”(论语·宪问)
  (只说“那人哪!那人哪!”不加以评论。)

  后来“彼”字发展成为带有人称代词的性质,差不多完全等於现代的“他”或“他们”。例如:
  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孟子·滕文公上)
  彼陷溺其民。(孟子·梁惠王上)但是,“彼”字始终没有完全丧失它的指示性。由於它表示远指,所以它又常常带着轻视的意味(如“彼哉!彼哉!”)。它到底不是正式的人称代词,所以古代汉语里一般不用它来表示“他”或“他们”的意义。

  指示代词“是”“此”等字可以用作主语、定语、宾语。“是”字用作宾语有时候可以放在动词的前面。例如:
  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左传僖公四年)

  先秦时代,“之”字也用作指示代词,等於说“此”或“彼”。例如: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经·周南·桃夭)
  (于归:出嫁)
  之二虫又何知?(庄子·逍遥游)

  “夫”(fú)字,也是一个指示代词,但是指示性很轻,和现代汉语对译时有时可以不必译出。例如:
  小子何莫学夫诗?(论语·阳货)
  食夫稻,衣夫锦。(论语·阳货)

  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论语·先进)有时候,一个比较复杂的结构被用作宾语,“夫”字放在动词和宾语的中间,还是指示代词。例如: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论语·季氏)
  左右曰:“乃歌夫‘长铗归来’者也。”(战国策·齐策)

  指示代词还有“然”字和“尔”字,它们经常用作句子的谓语。“然”字略等於现代汉语的“这样”、“那样”、“这么”、“那么”。
  其谁曰不然?(左传隐公元年)
  河东凶亦然。(孟子·梁惠王上)
  物皆然,心为甚。(孟子·梁惠王上)。单说“然”字,是应答之词,表示“是的”、“正是这样”。例如:
  王曰:“然。”(孟子·梁惠王上)

  “尔”字的用途没有“然”字那样普遍。它也表示“这样”、“那样”。例如:
  相去万馀里,故人心尚尔。(古诗十九首)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陶渊明:饮酒诗)

  古代汉语还有一个无定代词“或”字值得提出来说一说。这个“或”字通常用来指人,而且只用作主语。例如:
  或问乎曾西曰:“吾子与子路孰贤?”(孟子·公孙丑上)
  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孟子·滕文公下)

  如或知尔,则何以哉?(论语·先进)现代汉语没有和它相当的代词,译成现代汉语可以作“有人”。

  有时候“或”字前面出现先行词,“或”字指代其中的某些人或某一个人。例如:
  唐人或相与谋。(左传定公三年)
  (有些唐国人在一起商议。)
  宋人或得玉。(左传襄公十五年)
  (有一个宋国人得到一块玉。)

  在古代汉语里,常常用两个以上的“或”字,前后相应,以表示列举。在这种情况下,“或”字仍然是无定代词,它既可以指人(译为“有人”),又可以指物(译为“有的”)。例如:
  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孟子·梁惠王上)

  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孟子·滕文公上)这种用法的“或”字并不是表示选择的连词,不能译为“或者”,这是应该注意的。

  (三)“者”字
  “者”字是一个特别的指示代词,它通常用在形容词、动词或动词词组的后面组成一个名词性的词组,表示“......的人”“......的事物”。例如:
  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冶长)
  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论语·宪问)
  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饮。(孟子·公孙丑上)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论语·微子)
  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孟子·梁惠王上)
  虽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孟子·告子上)
  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孟子·梁惠王上)

  有时候,“者”字用在主谓结构的后面组成一个名词性的词组。例如《论语·雍也》:“力不足者中道而废,今女画。”

  “者”字词组译成现代汉语有时候可以简单地译作“......的”,但是古代汉语的“者”并不等於现代汉语的“的”,因为这两个字的性质和用法并不完全相同。例如“勇者”固然可以译作“勇敢的”,但是现代还可以说“勇敢的人”,而古代却不能说“勇者人”。现代能说“谁的”、“我的”、“木头的”之类,古代的“者”字没有这种用法。

  “者”字还可以用在数词后面表示几种人,几件事情,或者几样东西。“的”字没有这种用法。例如:
  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孟子·梁惠王下)(“四者”指代鳏寡独孤四种人。)

  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论语·颜渊)(“三者”指代足食、足兵、民信之三件事情。)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孟子·告子上)(“二者”指代鱼和熊掌两样东西。)

  下面附带说一说语气词“者”字的用法。

  语气词“者”字用在判断句的主语后面表示提顿,这在古汉语通论(七)里已经说过。这种“者”字又常常用在“有”字的宾语后面,和“有”字及其宾语组成一个名词性词组,作下文的主语(“有”字的宾语只是下文概念上的主语)。例如:
  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论语·雍也)
  楚之南有冥灵者,以五百岁为春,五百岁为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庄子·逍遥游)
  穷发之北有冥海者,天池也。(庄子·逍遥游)
  齐人有冯谖者,贫乏不能自存。(战国策·齐策)
  宋人有曹商者,为宋王使秦。(庄子·列御寇)

  在时间词“今”“昔”等字的后面也常常用“者”字,例如:
  老臣今者殊不欲食。(战国策·赵策)
  今者臣来,过易水,蚌方出曝。(战国策·燕策)
  昔者,吾舅死於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礼记·檀弓下)
  昔者所进,今日不知其亡也。(孟子·梁惠王下)
  古者苍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韩非子·五蠹)

  曩者辱赐书,教以慎於接物,推贤进士为务。(司马迁:报任安书)有时候不用“者”字,例如“今吾子又死焉”;有时候换用“也”字,例如“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於死亡”(孟子·梁惠王上)。

  语气词“者”字又常常用在假设分句或结果分句的后面表示停顿。例如: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孟子·告子下)
  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孟子·公孙丑下)

  (四)“所”字
  “所”字也是一个特别的指示代词,它通常用在及物动词的前面和动词组成一个名词性的词组,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字所指代的一般是行为的对象。例如:
  夺其所憎而与其所爱。(战国策·赵策)
  管仲,曾西之所不为也。(孟子·公孙丑上)
  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左传僖公三十年)
  君子於其所不知,葢阙如也。(论语·子路)

  王之所大欲可得闻与?(孟子·梁惠王上)这种“所”字词组译成现代汉语有时候可以简单地作“(所)......的”,但是古代汉语的“所”不等於现代汉语的“的”,因为这两个字的性质和用法不相同。

  由於“所”字和动词结合以后组成的词组带有名词性,所以能够被定语所修饰(通常用介词“之”字为介),例如“曾西之所不为”“君之所知”,“须臾之所学”(荀子·劝学),等等。“其”字代替一个名词加“之”,所以也能做“所”字词组的定语,例如“其所憎”“其所爱”。

  “所”字词组虽然带有名词性,但是离开上下文,它本身一般不能明白表示是人还是事物,更不能具体表示是什么人、什么事物。因此还可以在动词后面再加名词,举出人或事物的名称。例如:

  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孟子·滕文公下)

  光不敢以图国事,所善荆卿可使也。(史记·刺客列传)

  我们还要注意和及物动词结合以后“所”和“者”的异同。例如“所见”指代“见”的对象,“见者”指代行为的主动者。试比较:
  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庄子·养生主)
  (我看见的牛没有不是全牛的。)
  见者惊犹鬼神。(庄子·达生)

  (看见的人都吃惊,以为像鬼神那样。)但是,如果动词前面用了“所”字,那么动词后面的“者”字就指代行为的对象了,这时“所”字起着指示行为对象的作用,“所......者”这样的词组仍然带有名词性。例如:
  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诛灭之。(史记·酷吏列传)
  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孟尝君曰:“视吾家所寡有者。”(战国策·齐策)

  “所”字又常常用在介词“从”“以”“为”“与”等字的前面,指代介词所介绍的对象,它们所表示的是:行为发生的处所,行为赖以实现的工具手段和方式方法,产生某种行为的原因,以及与行为有关的人物,等等。“所”字和介词以及介词后面的动词(或动宾词组)相结合组成的词组也带有名词性。例如,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於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吕氏春秋·察今)
  (表示剑从坠的地方。)
  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争夺也。(荀子·议兵)
  (表示用来禁暴除害的工具。)
  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左传·成公三年)
  (表示用来报答的方式。)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韩非子·五蠹)
   (表示乱的原因。)
  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
  (表示大过人的原因。“者”字称代,“所”字指示。)
  梁乃召故所知豪吏,论以所为起大事。(史记·项羽本纪)
  (表示起大事的原因。)
  所为见将军者,欲以助赵也。(战国策·赵策)
  (表示见将军的原因。“者”字称代,“所”字指示。)
  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孟子·离娄下)
  (表示与之饮食的人。“者”字称代,“所”字指示。)

  其实上古汉语的“所”字本来就可以直接用在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或动宾词组的前面,指代上述与行为有关的各个方面,并不需要介词表示。例如:
  冀之北土,马之所生,无兴国焉。(左传昭公四年)
  (“所”指代生的处所。)
  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风雨也。(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所”指代避风雨的处所。)
  南方有鸟焉,名曰蒙鸠,以羽为巢,而编之以发,系之苇苕。风至苕折,卵破子死。巢非不完也,所系者然也。(荀子·劝学)
  (注意:系的对象是巢,系巢的处所是苇苕,“所系者”指苇苕而言。“者”字称代,“所”字指示。)
  西方有木焉,名曰射干,茎长四寸,生於高山之上,而临百仞之渊。木茎非能长也,所立者然也。(注意:系的对象是巢,系巢的处所是苇苕,“所系者”指苇苕而言。“者”字称代,“所”字指示。)
  (“所立者”表示立的处所,指高山而言。“者”字称代,“所”字指示。)
  兰槐之根是为芷,其渐之滫,君子不近,小人不服。其质非不美也,所渐者然也。(“所立者”表示立的处所,指高山而言。“者”字称代,“所”字指示。)
  (注意:渐的对象是芷,用来渐芷的东西是滫,“所渐者”指滫而言。“者”字称代,“所”字指示。)
  大官大邑,身之所庇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所”指代托庇的凭藉。)
  诺,恣君之所使之!(战国策·赵策)
  (“所”指代“使之”的方式方法。这句是说任凭您怎样支使他。)
  他日,子夏、子张、子游以有若似圣人,欲以所事孔子事之,强曾子。(孟子·滕文公上)
  (“所”指代“事孔子”之道,等於说欲以所以事孔子事之。)
  彼曾史杨墨师旷工倕离朱,皆外立其德,而以爚乱天下者也,法之所无用也。(庄子·胠箧)
  (“所”指代“无用”的道理或原因,等於说法之所以无用也。)
  雅秽在身,怨之所构。(荀子·劝学)

  (“所”指代“构”的原因,等於说怨之所以构。)这种用法似乎比较特殊,其实应该说这也是上古汉语“所”字的基本用法。后来介词的运用日益普遍,出现了“所从......”“所以......”[1]注意:上古汉语的“所以......”和现代汉语的“所以”不同,现代的“所以”是连词,上古和它大致相当的是“故”,例如“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论语·先进)。但是现代的“所以”是从上古的“所以......”发展来的,这里不准备细说。①“所为......”“所与......”等等,但是这种基本用法并没有完全被这类新兴的结构所代替,所以我们在同一篇作品里既能看到“大官大邑,身之所庇也”的说法,又能看到“大官大邑,所以庇身也”的说法。


  在上古汉语里,“所”字还可以用在某些带有形容性的词语的前面,指代描述的对象。这样组成的词组也带有名词性。例如:
  杀所不足而争所有馀,不可谓智。(墨子·公轮)
  (“所不足”指人民而言,“所有馀”指土地而言。)
  夫处穷闾厄巷,困窘纤屦,槁项黄馘者,商之所短也;一悟万乘之主而从车百乘者,商之所长也。(庄子·列御寇)但是这种用法在古书里并不常见。

  在古代汉语里,我们常常见到“有所......”“无所......”“何所......”的说法。例如:
  平原君犹豫,未有所决。(战国策·赵策)
  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礼记·礼运)
  所贵於天下之士者,为人排患、释难、解纷乱而无所取也;即有所取者,是商贾之人也。仲连不忍为也。(战国策·赵策)
  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左传僖公三十年)
  我之大贤与,於人何所不容?(论语·子张)

  任天下勇武,何所不诛?(史记·淮阴侯列传)“有所......”“无所......”是动宾词组,“所”字词组用作动词“有”或“无”的宾语。“何所......”是主谓倒装的疑问句式,“所”字词组用作主语,“何”字用作谓语,“何所不容”就是“所不容(者)何”;这种说法在意思上带有周遍性,“何所不容”意思是“无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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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3 01:53: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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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通论(十三)连词,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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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连词
  古代汉语常用的连词有“与”“及”“且”“而”“以”“则”“於”“是”“故”“是故”“然”“况”“而况”“虽”“若”“如”“苟”等等。
  例如:
  今由与求也相夫子。(论语·季氏)
  生庄公及共叔段。(左传隐公元年)
  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左传隐公元年)
  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於硎。(庄子·养生主)
  焉用亡郑以陪邻?(左传僖公三十年)
  屦大小同,则贾相若。(孟子·滕文公上)

  孟尝君使人给其食用,无使乏。於是冯谖不复歌(注:“於是”用在句首,本来是“在这时候”的意思,例如《左传成公三年》:“於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由於用於句首,所以发展为只音的连词,略等於现代的“於是”。《左传襄公三年》:“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称解狐--其雠也。将立之而卒。又问焉。对曰:‘午也可。’於是羊舌职死矣。晋侯曰:‘孰可以代之?’对曰:‘赤也可。’於是使祁午为中军尉,羊舌赤佐之。”前一个“於是”当“在这时候”讲,后一个“於是”是连词。这是要依据上下文,细玩文意,来加以区别的。)。(战国策·齐策)

  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论语·季氏)
  是故质的张而弓矢至焉。(荀子·劝学)
  (“是故”,本义是“这个缘故”,可以看作双音词,等於单说“故”。)
  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左传僖公三十年)
  (“然”,然而,但是。)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左传隐公元年)
  (“况”,何况。)
  技经肯 之未尝,而况大軱乎?(庄子·养生主)
  虽有智慧,不如乘势;虽有鎡基,不如待时。(孟子·公孙丑上)
  (“虽”,虽然,即使。)
  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左传僖公三十年)
  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於邻国也。(孟子·梁惠王上)
  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罪益厚。(墨子·非攻上)

  古代汉语的连词很多,现在只提出“而”“以”“则”三个连词来加以讨论,并附带说明古书上常见的“然而”“虽然”“然则”的用法。

   (1)而
  连词“而”字的作用是连接形容词、动词或动词性的词组,表示两种性质或两种行为的联系。例如:
  敏於事而慎於言。(论语·学而)
  子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论语·述而)
   (以上是两种性质的联系。)
  朝济而夕设版焉。(左传僖公三十年)
  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庄子·养生主)
  (以上是两种行为的联系。)
  “而”字还可以连接两个句子,表示两件事情的联系。例如:
  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庄子·养生主)
  故令尹诛而楚奸不上闻,仲尼赏而鲁民易降北。(韩非子·五蠹)

  在古代汉语里,“而”字一般不连接名词或名词性的词组,连接名词或名词性词组的,是连词“与”字和“及”字(例见上文)(注:这是就一般情况说,或许有个别例外。)。《荀子·劝学》:“蟹六跪而二螯”,“而”字所以能连接“六跪”和“二螯”,是因为它们在这里用作谓语而带有描述的性质,这是应该注意的。

  “而”字可以用於顺接,也可以用於逆接。所谓顺接,是说相连接的两项在意思上有某种类似,或者有密切的关系,中间没有转折。例如:
  美而艳。(左传桓公元年)
  任重而道远。(论语·泰伯)

  是故质的张而弓矢至焉;林木茂而斧斤至焉;树成荫而众鸟息焉;醯酸而蜹聚焉。(荀子·劝学)顺接的“而”字有时可以译为“而且”,有时可以译为“就”“便”(注意位置不同),这要看具体的上下文。但是更多的情况是现代口语不用与“而”字相当的连词,现代书面语言仍旧沿用“而”字。

  所谓逆接,是说相连接的两项在意思上相反,或者不相谐调;不是事理相因,语意连贯,而是有个转折。例如:
  辞多类非而是,多类是而非。(吕氏春秋·察传)
  目不能两视而明、耳不能两听而聪。(荀子·劝学)
  远人不服而不能来也,邦分崩离析而不能守也,而谋动干戈於邦内。(论语·季氏)逆接的“而”字可以译为“却”“可是”“但是”。

  有时候,“而”字用在一句话的主语和谓语之间,细玩文意,实际上也是一种逆接。例如:
  先生独未见夫仆乎?十人而从一人者,宁力不胜,智不若耶?畏之也。(战国策·赵策)
  (这意味着十人不应该从一人,而从一人。)
  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论语·宪问)
  (这意味着君子应该仁,而不仁。)

  有时候,“而”字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含有假设的意思,可以译为“如果”。例如: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
  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论语·子路)
  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矣。(论语·宪问)其实这种用法仍然是和逆接的用法相通的。《诗经·鄘风·相鼠》:“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可以证明这一点。

  有一点值得注意:所谓顺接和逆接,只是从具体的上下文的意思看的,并不是说“而”字有两种性质。顺接和逆接也不是截然分开的。例如《论语·公冶长》:“始吾於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第一个“而”字似乎是顺接,第二个“而”字似乎是逆接,其实这两个“而”字的作用都是表示两种行为的联系,在性质上是毫无分别的。

  “而”字还可以用在状语和动词之间。例如:
  太后盛气而揖之。(战国策·赵策)
  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荀子·劝学)
  子路率尔而对。(论语·先进)

  (2)以
  连词“以”字也是用来连接两个动词或动词性的词组的,它表示在时间上一先一后的两种行为的联系。《左传成公二年》:“余折以御”,就是一个例子。“而”字也有这种用法,例如《左传隐公元年》:“公入而赋”。这在古汉语通论(十一)里已经说过了。

  用“以”字连接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的时候,后一行为往往是前一行为的目的,或者是前一行为所产生的结果。例如:
  晋侯复假道於虞以伐虢。(左传僖公五年)
  (“假道於虞”的目的是“伐虢”。)
  劳师以袭远,非所闻也。(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劳师”的目的是“袭远”。)
  焉用亡郑以陪邻?(左传僖公三十年)
  (“亡郑”的结果是“陪邻”。)
  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
  (“求生”的结果是“害仁”;“杀身”的目的是“成仁”。)但是“以”字本身并不表示目的或结果。后一行为是前一行为的目的还是结果,这是从具体的上下文的意思来看的。
  和“而”字一样,“以”字也可以用在状语和动词之间,但是不如“而”字常见。例如:

  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愿夫子辅吾志,明以教我。(孟子·梁惠王上)

  (3)则
  连词“则”字一般用来连接条件复句中的分句,表示条件的分句在前,表示结果的分句在后。这种用法的“则”字可以译为“就”或“便”。例如:
  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左传宣公二年)
  君能有终,则社稷之固也。(左传宣公二年)
  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论语·季氏)
  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於邻国也。(孟子·梁惠王上)
  圣人已死,则大盗不起,天下平而无故矣。(庄子·胠箧)

  “则”字又常常用於紧缩句,但是这种紧缩句也正是条件复句的紧缩。例如:
  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论语·述而)
  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孟子·告子上)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荀子·劝学)
  献图则地削,效玺则名卑。(韩非子·五蠹)

  有时候没有用“则”字,从句子的意思上也可以看出是条件和结果的关系。例如:
  今不取,后世必为子孙忧。(论语·季氏)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庄子·胠箧)
  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
      但是没有用“则”字的紧缩句不一定都是条件复句的紧缩。可能是因果关系,例如“肉腐出虫,鱼枯生蠹”(荀子·劝学);也可能是时间修饰,例如“食不语,寝不言”(《论语·乡党》)。我们阅读古书时应该细心分辨。

  有时候,“则”字所连接的两项并不是条件和结果的关系,只是第二件事情的出现,不是第一件事情的施事者所预期到的,这时候也用“则”字。在这种情况下,“则”字不能译作“就”或“便”,而是含有“原来已经”的口气。例如:
  使子路反见之,至则行矣。(论语·微子)
  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槁矣。(孟子·公孙丑上)
  公使阳处父追之,及诸河,则在舟中矣。(左传僖公三十三年)现代汉语没有和这种用法相当的连词。
  
      “则”字又可以用在意思相对待的并列的分句里,以表示一种对比。例如: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孟子·告子下)

  子女玉帛,则君有之;羽毛齿革,则君地生焉。(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在这种情况下,“则”字前面的词语有时候是表示时间修饰。例如:

  邹鲁之臣,生则不得事养,死则不得饭含。(战国策·赵策)
  是故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此之谓王资。(韩非子·五蠹)

  (4)然而,然则,虽然
  在古代汉语里,“然”和“而”,“然”和“则”,“虽”和“然”常常连用,成为“然而”,“然则”,“虽然”这几种形式;其中“然”字是指示代词,“而”,“则”,“虽”才是真正的连词。我们在阅读古书的时候,应当把它们当中的两个成份分开来理解。

  “然而”中的“然”字表示“如此”。“然而”实际上等于说“如此,可是......”例如:
  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
  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孟子·公孙丑上)

  “然则”中的“然”字也是表示“如此”。“然则”实际上等于说“如此,就......”例如:
  对曰:“......臣实不才,又谁敢怨?”王曰:“然则德我乎?”(左传成公三年)
  鲁仲连曰:“然梁之比于秦若仆耶?”辛垣衍曰:“然。”鲁仲连曰:“然则吾将使秦王烹醢梁王。”(战国策·赵策)

  现代汉语用“虽然”的地方,上古汉语只用一个“虽”字。古代“虽”字和“然”字也是常常连用,但是“然”字还有实在意义,“虽然”实际上应作“虽然如此”讲。例如:
  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左传成公三年)
  虽然,每至於族,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庄子·养生主)


    (二)介词
  古代汉语常用的介词有“以”“於”“为”“与”“之”等等。例如:
  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庄子·逍遥游)
  夫鵷鶵发於南海,而飞於北海。(庄子·秋水)
  庖丁为文惠君解牛。(庄子·养生主)
  冬,与越人水战,大败越人。(庄子·逍遥游)
  不闻先王之遗言,不知学问之大也。(荀子·劝学)

  下面讨论介词“以”“於”“为”“之”的用法。

  (1)以
  “以”字本来是一个动词,意思是“用”,例如《论语·宪问》:“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以”字又表示“以为”(认为)的意思,例如《战国策·赵策》:“老臣以媪为长安君计短也。”但是更常见的是用作介词。

  介词“以”字的主要用法有两种:
      第一种,表示行为以某物为工具或凭藉,在意义上虽然可以译成现代的“用”或“拿”,但是它具有更纯粹的介词性质。“以”的宾语所表示的事物,可以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比较抽象的。例如:
  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孟子·滕文公上)
  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庄子·养生主)
  君若以德绥诸侯,谁敢不服?(左传僖公四年)
  以乱易整,不武。(左传僖公三十年)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韩非子·五蠹)

  第二种,引进原因,在意义上略等於现代的“因为”,但是“以”字后面的话应该认为是介词的宾语。例如:
  左右以君贱之也,食以草具。(战国策·齐策)
  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论语·卫灵公)
  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孟子·滕文公下)
  今子欲以子之梁国而吓我邪?(庄子·秋水)

  关於“以”字组成的介宾词组,在词序上有两种变化值得注意:
      第一,整个介宾词组可以放在动词前面,也可以放在动词(及其宾语)的后面。再举几个放在后面的例子: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孟子·梁惠王上)
  我非爱其财而易之以羊也。(孟子·梁惠王上)
  南方有鸟焉,名曰蒙鸠,以羽为巢,而编之以发,系之苇苕。(荀子·劝学)
  凡闻言必熟论,其於人必验之以理。(吕氏春秋·察传)

  第二,为了强调介词“以”的宾语,可以把宾语提到“以”的前面。例如:
  吾道一以贯之。(论语·里仁)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

  江汉以濯之,秋阳以暴之,皓皓乎不可尚已!(孟子·滕文公上)有时候,提前的宾语是代词“是”字。“是以”等於说“因此”。例如: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论语·公冶长)
  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孟子·梁惠王上)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於硎。(庄子·养生主)

  “以”字后面的宾语所指的事物,如果已经在上文出现过,这宾语就可以省略。这时候“以”字可以译成现代汉语的“拿来”“拿去”,但是“以”字的词性和它们并不完全相同。例如:

  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左传隐公元年)
  若亡郑而有益於君,敢以烦执事。(左传僖公三十年)
  王见之,曰:“牛何之?”对曰:“将以衅钟。”(孟子·梁惠王上)
  魏王贻我大瓠之种,我树之成而实五石,以盛水浆,其坚不能自举也。(庄子·逍遥游)

  表示凭藉或引进原因的“以”字,它的宾语也可能承上省略。这时候“以”字仍表示“藉此”“因此”的意思。例如《庄子·逍遥游》:“能不龟手一也,或以封,或不免於洴澼絖,则所用之异也。”不过这种省略的情况比较少见。

  “无以”,等於说“没有什么可以拿来......”;“有以”,等于说“有什么可以拿来......”。例如:
  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徵。(左传僖公四年)
  自夫子之死也,吾无以为质矣!(庄子·徐无鬼)
  臣乃得有以报太子。(战国策·燕策)

  (2)於(于,乎,诸)

  “於”字的用法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引进处所;第二种,引进比较的对象;第三种,引进行为的主动者。“於”字的第三种用法在古汉语通论(八)里已经讲过了,现在讨论第一种用法和第二种用法。

  第一种用法的“於”字略等於现代的“在”“到”“从”“对於”“在......方面”等意义。例如:
  子路宿於石门。(论语·宪问)
  王坐於堂上。(孟子·梁惠王上)
  (以上表示“在”。)
  海运则将徙於南冥。(庄子·逍遥游)
  河内凶,则移其民於河东,移其粟於河内。(孟子·梁惠王上)
  (以上表示“到”。)
  虎兕出於柙。(论语·季氏)
  青,取之於蓝而青於蓝。(荀子·劝学)
  (以上表示“从”。)
  问於桀溺。(论语·微子)
  当仁不让於师。(论语·卫灵公)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论语·卫灵公)
  季氏将有事於颛臾。(论语·季氏)
  (以上表示“向”或“对”。)
  始吾於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论语·公冶长)
  不义而富且贵,於我如浮云。(论语·述而)
  (以上表示“对於”。)
  敏於事而慎於言。(论语·学而)
  夫子固拙於用大矣。(庄子·逍遥游)
  (以上表示“在......方面”。)

  以上引进处所的“於”字可以分为若干小类,只是从现代汉语与古代汉语的对比上说的;至於古代汉语本身,并不需要这样分别。试看《论语·季氏》:“虎兕出於柙,龟玉毁於椟中”,两句的句式是相同的;第一个“於”字解作“从”,第二个“於”字解作“在”,都只是受了前面动词的影响,“於”字本身的词义和词性都没有发生变化。

  再说,古代汉语的“於”字,比现代汉语的“在”“到”等具有更纯粹的介词性。因此,往往“在於”连用,“至於”连用。“在”和“至”在古代汉语里是动词,不是介词,动词与介词连用是完全合理的。例如:
  其耳目在於旗鼓。(国语·晋语)
  不似豪末之在於马体乎?(庄子·秋水)
  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於百姓者,独何与?(孟子·梁惠王上)
  虽然,每至於族,吾见其难为。(庄子·养生主)
  吾非至於子之门,则殆矣。(庄子·秋水)

  在讨论“於”字引进处所这一用法时,有一件事值得提出来说一说。那就是在古人的思想表达中常常有“今......於此”的说法,字面上是说此时此地,实际上是表示一种假设。例如:
  今有人於此,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则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辩矣;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甘苦之辩矣。(墨子·非攻上)

  今王田猎於此,百姓闻王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疾首蹙頞而相告曰:“吾王之好田猎,夫何使我至於此极也?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孟子·梁惠王下)有时候只说“......於此(斯)”,也是表示假设。例如:
  有楚大夫於此,欲其子之齐语也,则使齐人传诸?使楚人传诸?(孟子·滕文公下)
  有美玉於斯,韫匮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论语·子罕)这种假设的情况,通常是作为比喻来说明某个问题的。

  用“於”字组成的介宾词组,除表示“对於”必须放在动词前面外,其余有的偶尔也放在动词之前,《孟子·梁惠王上》:“夫子言之,於我心有戚戚焉”,就是一个例子。但是更多的是放在动词之后(“宿於石门”“坐於堂上”)。中古以后,放在动词前面的渐渐多起来了,不过古文家大致还是遵用上古的语法。

  有时候,可以不用“於”字,《史记》常用这种语法。例如:
  晋军函陵,秦军泛南。(左传僖公三十年)
  寡人有罪国家。(战国策·齐策)
  吾闻秦军围赵王钜鹿。(史记·项羽本纪)
  将军战河南,臣战河南。(史记·项羽本纪)
  项王则夜起饮帐中。(史记·项羽本纪)

  引进处所的“於”字也可以用来引进时间。例如:

  子於是日哭,则不歌。(论语·述而)
  繁启蕃长於春夏,畜积收臧於秋冬。(荀子·天论)

  第二种用法的“於”字略等於现代的“比,”一般用於描写句。例如:
  季氏富於周公。(论语·先进)
  子贡贤於仲尼。(论语·子张)
  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於邻国也。(孟子·梁惠王上)
  且王者之不作,未有疏於此时者也;民之憔悴於虐政,未有甚於此时者也。(孟子·公孙丑上)
  小子识之,苛政猛於虎也。(礼记·檀弓)我们要注意古今词序的不同:在古代汉语里,表示比较的介宾词组放在形容词的后面(“苛政猛於虎”);在现代汉语里,表示比较的介宾词组放在形容词的前面(“苛政比老虎更凶猛”)。

  有时候,不是比较程度,只是指出异同,也可以用同样的结构。例如:
  我则异於是,无可无不可。(论语·微子)
  是何异於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孟子·梁惠王上)

  “于”字大致等於“於”,但是上古“于”“於”不同音。《尚书》《诗经》一般用“于”,《论语》除引《尚书》而外,通例不用“于”,《孟子》大多数用“於”,这可能跟时代或作者编者的方言有关。也有一些古书是“于”“於”并用的,如《左传》。在这些书里,“于”“於”是有大致的分工的:如果所介的是地名,一般用“于”不用“於”;如果在被动句或描写句里,一般用“於”不用“于”。很少例外。

  “乎”字也可以当“於”字用。例如:
  浴乎沂,风乎舞雩。(论语·先进)
  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论语·先进)
  以吾一日长乎尔。(论语·先进)
  异乎三子者之撰。(论语·先进)
  或问乎曾西曰。(孟子·公孙丑上)

  鸡鸣狗吠相闻而达乎四境。(孟子·公孙丑上)但是,“乎”字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代替“於”字的。比如(甲)被动句通常不用“乎”字(“东败於齐”不说“东败乎齐”);(乙)“对於”的意义不用“乎”字(“始吾於人也”不说“始吾乎人也”)。相反地,有一种特殊情况却只用“乎”不用“於”:“恶乎”的意义是“於何”(词序不同),不能说成“恶於”。在上古时代,一般也不用“於何”。例如:
  君子去仁,恶乎成名?(论语·里仁)
  敢问夫子恶乎长?(孟子·公孙丑上)

  “诸”字等于说“之於”,它是“之”“於”二字的合音。例如:

  杀之,寘诸畚。(左传宣公二年)
  穆公访诸蹇叔。(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访之於蹇叔;向蹇叔谘询此事。)
  子张书诸绅。(论语·卫灵公)
  (书之於绅;把它写在衣带上。)
  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孟子·梁惠王上)

  后代有人把“诸於”二字连用,那是谬误的仿古,因为“诸”字已经代表“之於”,自然不能再加“於”字了。

  (3)为
  介词“为”字读wèi,略等于现代的“给”“替”或“因为”。例如: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左传隐公元年)
  为人谋而不忠乎?(论语·学而)
  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论语·先进)
  为长者折枝。(孟子·梁惠王上)
  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舆薪之不见,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孟子·梁惠王上)

  介词“为”字后面的宾语可以省略。例如:

  君子不能为谋也。(礼记·檀弓下)
  每至於族,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庄子·养生主)

  (4)之
  介词“之”字的用法是放在定语和名词之间,把定语介绍给名词,有的略等於现代汉语的“的”。例如:
  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孟子·梁惠王上)
  今臣之刀十九年矣。(庄子·养生主)
  其翼若垂天之云。(庄子·逍遥游)
  是故无冥冥之志者,无昭昭之明;无惛惛之事者,无赫赫之功。(荀子·劝学)

  “之”字还有一种用法最值得注意,那就是把它用在主语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所谓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就是使句子在形式上词组化,意思上不完整,如果不依赖一定的上下文,就不能独立存在。细分起来,有两种情况:

  第一,在一个分句的主语谓语之间用“之”字,表示语意未完,让听者或读者等待下文。例如:
  左师公曰:“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战国策·赵策)
  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论语·颜渊)
  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将安傅?”(左传僖公十四年)

  (“傅”同附。)单说“父母爱子”,是一个独立而完整的句子,现在在主语“父母”和谓语“爱子”之间用一个“之”字,说成“父母之爱子”,这就在形式上词组化了,不能认为有独立性了;在意思上也显得话还没有说完,听者或读者必然等待下文--“则为之计深远”。其余两个例子,也可以作同样的分析。

  在表示时间修饰的分句里,最容易见到这种“之”字。例如:
  臣之壮也,犹不如人。(左传僖公三十年)
  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念悲其远也,亦哀之矣。(战国策·赵策)
  君子之至於斯也,吾未尝不得见也。(论语·八佾)
  鹏之徙於南冥也,水击三千里。(庄子·逍遥游)可以说这是上古汉语表示时间修饰经常用的一种句法。《庄子·养生主》:“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既在主语谓语之间用“之”字,又说“之时”,倒反而少见。

  第二,这种“之”字又常常用在充当主语或宾语的主谓结构之间。先看做是主语的主谓结构之间用“之”字的例子:
  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佐传僖公四年)
  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礼记·檀弓下)
  民之悦之,犹解倒悬也。(礼记·檀弓下)

  汤之问棘也是已。(庄子·逍遥游)有时候,不是在主语谓语之间用“之”字,而是在主语和“於”字介宾词组之间用“之”字,这样形成的结构再做句子的主语。例如:

  寡人之於国也,尽心焉耳矣。(孟子·梁惠王上)
  君子之於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孟子·梁惠王上)
  再看做宾语的主谓结构之间用“之”字的例子:
  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左传宣公二年)
  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雕也。(论语·子罕)
  唯恐缄縢扃鐍之不固也。(庄子·胠箧)
  又况闻樊将军之在乎!(战国策·燕策)
  无或乎王之不智也。(孟子·告子上)

  上面所讨论的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加“之”字的句法,其主语都是名词。假如这个名词已经在上文出现,就常常用一个“其”字来代替它,因为“其”字所代替的正是名词加介词“之”字。例如:
  宋人有曹商者,为宋王使秦。其往也,得车数乘。(庄子·列御寇)
  孟子,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阳货矙孔子之亡也,而馈孔子蒸豚;孔子亦矙其亡也,而往拜之。(孟子·滕文公下) (“矙”kàn,视,瞧。)第一个例子里的“其往也”,等於说“曹商之往也”;第二个例子里的“其入也”,等於说“师之入也”;第三个例子里的“其亡也”,等於说“阳货之亡也”。再举两个例子:

  其视下也,亦若是则已矣。(庄子·逍遥游)
  彼,其於世,未数数然也。(庄子·逍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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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3 01:55: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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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通论(十四)句首句中语气词;词头,词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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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首句中语气词
  语气词不一定在句尾;有些虚词,它们的位置在句首或句中,同样地能起表示语气的作用。关于句尾语气词,我们在前面几节通论讲判断句、叙述句和疑问句的时候,已经大略地谈过了。现在再谈句首句中语气词。在这里我们着重讨论“夫”“其”“唯”三个字。

  (1)夫
  “夫”(fú)字用於句首,表示要发议论。它是从指示代词“夫”字发展来的,已经变成了纯粹的语气词,不能再解作“这个”或“那个”。现代汉语里没有适当的虚词可以和它对译。下面是用句首语气词“夫”字的例子:
  夫得言不可以不察,数传而白为黑,黑为白。(吕氏春秋·察传)
  夫处穷闾阨巷,困窘织屦,槁项黄馘者,商之所短也;一悟万乘之主而从车百乘者,商之所长也。(庄子·列御寇)
  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脩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
  “且夫”“故夫”“今夫”略等于说“且”“故”“今”,但是增加了“夫”字,也是表示要发议论。例如:
  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庄子·逍遥游)
  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徵一国者,其自视也亦若此矣。(庄子·逍遥游)
  今夫颛臾,固而近於费。(论语·季氏)
  “若夫”则等於“至於”:
  此虽免於行,犹有所待者也;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庄子·逍遥游)

  (2)其
  语气词“其”字用於句首或句中,表示委婉的语气。在陈述句或疑问句里,它表示“大概”“恐怕”等意思;在祈使句里,它就简单地表示委婉的语气,略等于现代汉语句末语气词“吧”字或“啊”字所表示的委婉语气。例如:
  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
  (我们恐怕已经变为夷狄了吧!)
  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孟子·梁惠王上)
  (那么齐国大概差不多了吧!)
  吾其还也。(左传僖公三十年)
  (我还是回去吧。)
  其是之谓乎?(左传隐公元年)
  (大概是说这个吧?)
  其我之谓矣!(左传宣公二年)
  (大概就是说我了吧!)
  (以上是陈述句和疑问句。)
  君其问诸水滨。(左传僖公四年)
  (您还是向水滨追问吧。)
  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左传隐公三年)
  (您可别废弃了先君的事业啊!)
  (以上是祈使句。)

  “其”字又可加重反问的语气。例如:
  一之谓甚,其可再乎?(左传僖公五年)
  欲加之罪,其无辞乎?(左传僖公十年)
  其谁曰不然?(左传隐公元年)
  其谁不知?(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其何以行之哉!(论语·为政)
  其何伤於日月乎?(论语·子张)这种加重反问语气的“其”字,往往用在疑问代词的前面。



     (3)惟(唯、维)
  “惟”字用在句子的开头,是古人所谓的发语词。在记叙文中,“惟”往往用在全文的开始,引出年月日。例如:
  惟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尚书·泰誓上)
  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尚书·洪范)(祀:年)


  “唯”字用作句首语气词时,有时是表示希望。例如:
  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左传僖公三十年)
  (希望您考虑考虑这个。)
  唯荆卿留意焉。(战国策·燕策)
  (希望您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唯”字用於句首又可以帮助判断语气。例如《左传僖公四年》:“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


  “惟”“维”用於句中,也是帮助判断语气。例如:
  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左传僖公五年)
  髧彼两髦,实维我仪。(诗经·鄘风·柏舟)
  厥土惟白壤。(尚书·禹贡)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伪古文尚书·五子之歌)

  除了上述的“夫”“其”“惟(唯、维)”等外,还有许多句首句中语气词。例如“尔有母遗,繄我独无”(左传隐公元年),“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左传僖公五年),这个“繄”字也是句首句中语气词。这些都不一一列举了。

  (二) 词头,词尾

  词头、词尾不是一个词,它们只是词的构成部分,其本身没有词汇意义,只表示词性。有些词头也不专门表示一种词性。在那种情况下,就真正是有音无义了。


  (甲)关于词头,我们只讲“有”“其”“言”“于”“薄”五字。
  (1)有
  “有”字作为词头,用于专名的前面。常见的有上古时代的朝代名、国名、部族名等。例如:
  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尚书·召诰)
  上及有虞,下及五伯。(庄子·大宗师)
  禹攻有扈。(庄子·人间世)
  鲧纳有莘氏女,生禹。(史记·夏本纪)


  “有”字又用于某些名词的前面。例如:
  友于兄弟,施于有政。(论语·为政)
  孔甲扰于有帝。(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孔甲”,夏王;“扰”,顺;“帝”,上帝。)

  “有”字又用于某些形容词的前面。例如: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诗经·邶风·击鼓)
  (“有忡”,等于忡忡,心中不宁的样子。)
  有洸有溃。(诗经·邶风·谷风)
  (“有洸有溃”等于洸洸溃溃,形容水激怒溃决的样子。)

  “有”字还有一种特别的用途,在这里顺便讲一讲,就是“有”字嵌入数目字的中间,表示整数和零数的关系。在上古时代,“十五”也常说成“十有五”,“三百六十六”也常说成“三百六十有六”。例如:

  吾十有五而志於学。(论语·为政)
  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论语·乡党)
  舜相尧二十有八载。(孟子·万章上)
  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书经·尧典)
  (“期”jī,一周年。)但是这种用法的“有”字不是词头,这是应该注意的。

  (2)其
  “其”字用作词头,一般用于形容词或不及物动词的前面。例如: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诗经·邶风·击鼓)
  北风其凉,雨雪其雱。(诗经·邶风·北风)
  (“雨雪”,降雪。“雱”pāng,雪盛的样子。)
  八月其获,十月陨蘀。(诗经·豳风·七月)
  (“获”,收获。“陨蘀”,叶子落下来。)

  (3)言
  “言”字用作词头,放在动词的前面。例如:
  言告师氏,言告言归。(诗经·周南·葛覃)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诗经·周南·汉广)
  陟彼南山,言采其蕨。(诗经·召南·草虫)

  (4)于
  “于”字用作词头,也放在动词前面。例如: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经·周南·桃夭)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诗经·王风·君子于役)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诗经·秦风·无衣)

  (5)薄
  “薄”字用作词头,也放在动词的前面。例如:
  薄污我私,薄汗我衣。(诗经·周南·葛覃)
  薄伐猃狁,至于太原。(诗经·小雅·六月)

  此外还有一些词头如“载”“诞”“式”等字,它们的情况比较复杂,不一定都放在动词前面。这里就不细讲了。值得注意的是:除“有”字外,这些词头一般只用于诗歌,散文中很少用到。

  (乙)关于词尾,我们着重讲一个“然”字。“然”字是一个指示代词,表示“这样”、“那样”。当“然”字放在形容词后面的时候,它的指示性就减轻了,变了词尾的性质。例如:

  辛垣衍怏然不悦。(战国策·赵策)
  文王闻之,喟然而叹。(战国策·赵策)
  硜硜然小人哉!(论语·子路)
  夫子怃然。(论语·微子)
  填然鼓之。(孟子·梁惠王上)
  举欣欣然有喜色。(孟子·梁惠王上)
  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浡然兴之矣。(孟子·梁惠王上)
  “乎”、“焉”、“如”、“尔”等字,用作词尾时,它们的作用和“然”字相等。例如:
  焕乎其有文章。(论语·泰伯)
  我心忧伤,惄焉如捣。(诗经·小雅·小弁)
  孔子於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论语·乡党)
  子路率尔而对。(论语·先进)

  这些词尾加在形容词的后面,能增加形象化的色彩。甚至本来不是形容词的,也变为形容词的性质。例如“欣”字本来是动词,但“欣欣然”却是形容词;单说“欣然”也变了形容词,例如《庄子秋水》:“於是焉河伯欣然自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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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3 01:57:4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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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通论(十五)《诗经》的用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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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和外国古代的诗歌,差不多都有一定的格律;用韵是构成诗歌格律的主要手段之一。汉族人民的诗歌从一开始就是有韵的。《诗经》三百零五篇中只有七篇没有韵,这七篇都在祭祀诗里(《周颂》《商颂》)。至於国风、《小雅》和《大雅》,就没有一篇是没有韵的。要彻底了解诗歌的内容,必须了解它的格律,当然也就要了解它怎样用韵。

  在本节里,我们主要谈两点。第一是《诗经》的韵例,第二是《诗经》的韵部。

  谈到韵例和韵部,首先就必须把韵和韵母分别开来。因为韵例和韵部都是韵的问题,而不是韵母的问题。韵母是指韵头、主要元音和韵尾,而韵则只指主要元音和韵尾(如果有韵尾的话)。韵头不同的字如檀tán干gān涟lián廛chán貆huán餐cān是可以互相押韵的。这些互相押韵的字放在同样的位置上就构成诗韵。汉语诗韵一般是放在句尾的,习惯上叫做韵脚。 (一)《诗经》的韵例

  韵例就是关於用韵的格律:什么地方用韵,什么地方不用韵,和怎样用韵。我们举几首诗作例子来说明《诗经》的韵例。字的下面加△号、○号、*号的都是韵脚。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周南·关雎)

      采采芣苢,薄言采之。
  采采芣苢,薄言有之。采采芣苢,薄言掇之。
  采采芣苢,薄言捋之。采采芣苢,薄言祮之。
  采采芣苢,薄言襭之。
   (周南·芣苢)

      静女其姝,俟我於城隅。
  爱而不见,搔首踟蹰。静女其娈,贻我彤管。
  彤管有炜,说怿女美。自牧归荑,洵美且异。
  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邶风·静女)

      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两髦,实维我仪。
  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泛彼柏舟,在彼河侧。髧彼两髦,实维我特。
  之死矢靡慝。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鄘风·柏舟)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坎坎伐辐兮,置之河之侧兮,河水清且直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彼君子兮,不素食兮!
  坎坎伐轮兮,置之河之漘兮,河水清且沦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囷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彼君子兮,不素飧兮。
   (魏风·伐檀)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女,莫我肯德。逝将去女,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三岁贯女,莫我肯劳。逝将去女,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魏风·硕鼠)

  以上六篇诗的用韵格式基本上反映了整部《诗经》的韵例。

  第一,从韵在句中的位置来看,句尾韵是最普遍的形式。例如《关雎》一章三章,《静女》全诗,《硕鼠》全诗。

  《诗经》里有不少的诗句以代词或语气词收尾,韵往往在代词或语气词的前面(注:语气词一般是不能看做韵脚的,但也有少数例外。),可以看做句中韵,也有人把它看做变相的句尾韵。例如《关雎》二四五章和《伐檀》全诗都用的是这种句中韵。句尾的代词或语气词常用的有“之”“我”“矣”“也”“只”“思”“止”“兮”“猗”等。有的代词或语气词完全相同,例如《关雎》二四五章都用“之”,有的不完全相同,例如《伐檀》各章第三句用“猗”,其他用“兮”。

  第二,从一章中所用的韵数来看,可以分为一韵到底的和换韵的两类。举例来说,《静女》第一章是一韵到底,第二章“变”和“管”押韵,“炜”和“美”押韵,换了一次韵。又如《关雎》五章(依郑玄所分),都是一韵到底;但若依照一般人所分,《关雎》只有三章,第一章四句,第二三章各八句,那么第二三章就算换韵了。在上引的六首诗中,每章的韵脚用一种符号标出的,就是一韵到底;用两种或三种符号标出的,就是换韵的(注:交韵例外,不算换韵。)。

  第三,从韵脚相互的距离来看,情况比较复杂。概括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三种:

  (1)句句押韵。《诗经》押韵一般都很密,句句押韵的不少。例如《静女》第二章和《硕鼠》第一章。

  (2)隔句押韵。一般是奇句不押韵,偶句押韵。这是《诗经》里最常见的押韵方式。例如《关雎》的第二四五章,都是第二句和第四句押韵。此外还有一种常见的押韵方式,就是首句入韵,第三句以下才是奇句不押韵。例如《关雎》的一三章和《静女》的第一章都是首句入韵而后偶句押韵的。

  (3)交韵。这是奇句和奇句押韵,偶句和偶句押韵。例如《静女》第三章的第一句“荑”和第三句“美”押韵,第二句“异”和第四句“贻”押韵。

  后两种押韵的形式都有许多变化的情况。例如《伐檀》各章都是在一二三五七九等句用韵,文选中《君子于役》的两章都在二三四六八等句用韵,都是变相的隔句押韵。又如《柏舟》全诗和《硕鼠》二三章的用韵形式,虽不是纯粹的交韵,但是基本上可以归入交韵一类。

  《诗经》用韵的格式是多样的,因为它是民歌或者模拟民歌的诗体;民歌是随口唱的,随口用韵,随时转韵,也就是所谓“天籁”。在这里还有许多变化的情况,我们不再一一列举。格式多样化,这是《诗经》用韵特点的一个方面;但是最主要的格式却是两种:一是隔句押韵的句尾韵,一是首句入韵而后隔句押韵的句尾韵。这两种押韵的格式成了后代诗歌押韵的准绳。 (二)《诗经》的韵部

  韵部就是指押韵字的归类,互相押韵的字原则上就属同一个韵部。押韵的诗,读起来应该是音韵和谐的,但是《诗经》的韵脚,用现代汉语的语音去读,有许多地方并不和谐。例如《关雎》一二章,现在也还是押韵的,三四五章按现代音读就不押韵了。又如《静女》第三章,如果根据现代语音,就会把“荑”看成同“异”“贻”押韵,而不知道它是同“美”押韵的。总之,会出现三种情况:一是古代押韵,现在也还押韵;二是古代押韵,现在不押了;三是古代不押,现在反而押韵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语音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诗经》距离现在已经两千多年,上古的语音和现代的语音差别是很大的。在谈到《诗经》的用韵时,我们首先就必须充分地认识这一点。明代陈第就懂得了这个道理,清代以来,研究音韵的学者们就按照《诗经》用韵的实际情况概括出《诗经》时代的韵部来,叫做“古韵”,他们所谓“古韵”指的就是上古时代(主要指先秦)的韵部。

  他们是怎样归纳概括的呢?举例来说,《关雎》三章的“得”“服”“侧”押韵,如果照现代普通话的读音,“得”读为dé,“侧”读为cè,“服”读为fú,那是不和谐的。可以肯定地说,这三个字在上古的韵一定相同。要末它们的韵母都是e,“得”字读de,“侧”字读ce,“服”字读fe;要末它们的韵母都是u,“服”字读fu,“得”字读du,“侧”字读cu。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它们的韵母既不是e,也不是u,而是第三种音。根据音韵学家的研究,我们知道它们是入声字,应该是以-k音收尾的,它们的韵大概是一个-ek。现在广州话在某种程度上还反映这种情况。

  《关雎》中“得”“服”“侧”三字押韵,在上古同属一个韵部;而《伐檀》第二章里,“侧”字又跟“辐”“直”“亿”“特”“食”押韵,那么“得”“服”和“辐”“直”“亿”“特”“食”也就应该同属一个韵部。《伐檀》中的“直”字在《硕鼠》二章里又跟“德”“国”押韵,那么“德”“国”也就和“得”“服”同属一个韵部了。“得”字和“服”字又各自联系其他的字,这样相互联系,越联越多,就成为一个相当大的韵部了。清人通过归纳《诗经》的用韵,发觉同《广韵》的出入很大,於是打破唐韵的拘束,该合的合,该分的分,逐步建立了《诗经》的韵部系统。

  有些在《诗经》里没有用作押韵的字,古音学家又根据先秦别的诗歌韵文和散文中的韵语(见后)和谐声偏旁把它归入韵部,这样就得出整个先秦古韵。一般地说,同一谐声偏旁也就同属一个韵部。例如我们已知“侧”字属於“得”“服”一类,那么“则”“测”也不会属於别的韵部。但是后起的形声字就不一定能够由此类推。

  在古韵的分部方面,清代的古音学家作了许多工作。段玉裁的《六书音均表》,江有诰的《诗经韵读》,王念孙的《诗经群经楚辞韵谱》,对我们今天查考和了解《诗经》用韵都是较好的参考书。从顾炎武开始把古韵分为十部,到段玉裁分为十七部,江有诰分为二十一部,黄侃分为二十八部,等等,越分越细,越分越精。现在综合各家的意见,把先秦古韵分为三十部。每一部举一个代表字作为韵目,它们的名称是:

  1.之 部 2.职 部 3.蒸 部
  4.幽 部 5.觉 部 6.冬 部
  7.宵 部 8.药 部
  9.侯 部 10.屋 部 11.东 部
  12.鱼 部 13.铎 部 14.阳 部
  15.支 部 16.锡 部 17.耕 部
  18.脂 部 19.质 部 20.真 部
  21.微 部 22.物 部 23.文 部
  24.歌 部 25.月 部 26.元 部
  27.缉 部 28.侵 部
  29.叶 部 30.谈 部


  至於先秦的常用字分属於什么部,可查看附录三《上古常用字韵部归类表》。

  《诗经》的押韵,除冬部应归侵部外,情况基本上与这三十部相合。同部相押,不同部就不相押。当然也有合韵的情况。所谓合韵,就是邻近的韵互相通押。大约是两种情况:第一种是非入声韵和入声韵通押,例如《关雎》第五章“芼”和“乐”相押(宵药合韵),《静女》第三章“贻”和“异”相押(之联合韵)(注:有许多古音学家把之职等几对阴声韵和入声韵合在一起,那么它们就不算合韵了。);第二种是韵母近似通押,例如《七月》第四章以“蜩”押“葽”(幽宵合韵),大约就是用eu押au(注:《鄘风·柏舟》“舟”“髦”相押也是幽宵合韵,但是许多音韵学家不认为这是押韵。),第七章以“麦”押“穋”(职觉合韵),韵母也是很邻近的。

  古韵三十部具有很大的普遍性;它不但适用於《诗经》,而且适用於同时代的其他诗歌韵文。《楚辞》在时代上比《诗经》晚了至少二三百年,在地域上也相差很远,但是《楚辞》的用韵和《诗经》基本上是一致的,只是冬部已经从侵部分化出来。先秦的文献,不但诗歌押韵,连散文也有押韵的。《周易》大部分押韵,《老子》差不多全部押韵;其他各书,也常常有用韵的地方。而这些韵语所用的韵部,也和《诗经》的韵部相合。例如:

  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冬部)
  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月部)
   (左传隐公元年)

  长铗归来乎,食无鱼!(鱼部)
  长铗归来乎,出无车!(鱼部)
  长铗归来乎,无以为家!(鱼部)
   (战国策·齐策)

  凤兮凤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微部)
  已而已而,今之从政者殆而!(之部)
   (论语·微子)

  虽有智慧,不如乘势。(月部)
  虽有鎡基,不如待时。(之部)
   (孟子·公孙丑上)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一作较,无韵),高下相倾。
   (耕部)

  功成而弗居。夫惟不居,是以不去。(鱼部)
  三十辐,共一毂。(职屋合韵,这是老子的特点。)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盲爽狂妨,阳部,聋,东部,东阳合韵。)
   (老子)

  野语有之曰:“闻道百,以为莫己若”者,......(铎部)
   (庄子·秋水)

  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职部)
   (荀子·劝学)

  语音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诗经》的韵脚,到了后代,念起来就不和谐了。这个问题远在六朝的时候就产生了。当时的人,为了说明《诗经》押韵和谐,于是认为某字该改读某音,这就是所谓“叶韵”,或称“叶句”(叶xié,同“协”,就是和谐的意思。)到了宋代,有的人更全面采用“叶音”的办法来说明《诗经》的用韵。例如朱熹在注《关睢》第四章时说:“采,叶此礼反;友,叶羽已反。”用浅显的话来说,朱熹的意思就是:在这里“采”要读作“妻”字的上声,“友”要念作“以”字的声音。他在注《匏有苦叶》第四章时又说:“友,叶羽轨反。”就是说,“友”在这里又要念作“委”字的声音了。这就是说,诗人把某字临时改读为某音,以求和谐。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因为照这样字音随着上下文变化,所规定的“叶音”是随意的,不规则的。这种错误,在於他们没有看到语言发展的事实,不知道古今的语音并不相同。清代古音学兴起以后,叶音说早已受到彻底批判,但是直到现在仍有人错误地沿用叶音说。因此,我们认为,在阅读古诗时,要了解古今语音是不同的,最好能有一些音韵学知识;但是在朗诵古代的诗歌韵文时,完全可以按照现代普通话的读音来朗诵。我们不可能用古音来念古代的诗歌韵文,也没有必要;更不能采用前人那种改读韵脚的办法(即叶音),因为那是不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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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3 02:00: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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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通论(十六)双声叠韵和古音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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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节里,我们谈两个问题:双声叠韵和古音通假。这两个问题有一定的联系,了解双声叠韵,有助於我们更好地了解古音通假的道理,因此我们先从双声叠韵谈起。

  双声,指的是两个字的声母相同;叠韵,指的是两个字的韵相同。例如在现代汉语里,“珍珠”是双声,因为“珍”zhēn和“珠”zhū的声母都是zh;“光芒”是叠韵,因为“光”guāng和“芒”máng的韵都是ang(韵头不同也算叠韵)。

  在我们接触上古汉语的时候,问题比较复杂些,因为上古的语音系统和现代的语音系统不同。我们必须对上古的语音系统有所了解,然后能认识上古的双声叠韵。在上一节里,我们已经知道《诗经》用韵所反映出来的先秦韵部系统和现代汉语不同;我们还应该知道先秦的声母系统也是和现代汉语不一样的。这样才不至於把上古的双声叠韵和现代的双声叠韵混为一谈。举例来说,“芣苢”在上古是叠韵,同属之部,但现在却不是叠韵,普通话念作fóuyǐ。“知识”在今天是叠韵,上古却不是,“识”字属有韵尾-k的职部,“知”字却属没有韵尾-k的支部,今天的广州话仍然反映这种情况。又如“微妙”在先秦是双声,因为它们的古代声母都是m;“威望”在先秦反而不是双声,因为威字在先秦属於零声母,而望字的声母是m。当然,古今音的系统也有很多相一致的地方,例如“辗转”古今都是叠韵,“栗烈”古今都是双声。但是在许多情况下,古今音是不相同的。为了便於了解上古的双声问题,我们有必要对先秦的声母系统有所了解。

  依照传统的说法,有所谓三十六字母,字母实际上就是声母;古代没有拼音字母,所以只好找出三十六个汉字作为声母的代表。这三十六个字母是:见溪群疑,端透定泥,知彻澄娘,帮滂并明,非敷奉微,精清从心邪,照穿床审禅,影晓匣喻,来日。这三十六字母大致反映了唐宋时代汉语声母系统的情况。至於上古的声母系统,据初步研究共有三十二个。拿三十六字母来比较,有的要合并一些,有的要分出一些。合并的有两类:一是知彻澄娘要与端透定泥合并,都是舌尖音;二是非敷奉微与帮滂并明相同,都是双唇音。分化成两类的,首先是照穿床审四个字母,其中一类接近精清从心,是齿音;另一类接近端透定泥,是舌音。唐宋以后的喻母在上古也分为两类,一类与匣母相同,另一类接近定母。现在将这三十二个声母按旧时的分类列表如下:

  附图:本书附录四按三十二个声母分别列举了一些常用字,可供参考。叠韵既是同韵部的字,也可以查阅本书附录三《上古常用字韵部归类表》。

  双声叠韵和上古汉语的构词法有密切的关系。上古汉语里的双音词比现代汉语要少得多,而在这些双音词中,除了叠音词(如“夭夭”)之外,不少双音词的两个音节有双声叠韵的关系。这些双声叠韵词大都用来描绘声色形状,古书注解常常用貌字来解释。例如《诗经·周南·关睢》:“参差荇菜,左右流之。”朱熹注:“参差,长短不齐之貌。”这种词,古人称为“连绵字”。连绵字虽然也有不属於双声叠韵的(如浩荡、滂沱),但是,属於双声叠韵的连绵字占绝大多数。例如:

  (一)双声:参差(关雎)、踟蹰(静女)、栗烈(七月)、觱发(七月)、缤纷(离骚)、侘傺(哀郢)、容与(哀郢)、憔悴(渔父)、突梯(卜居)、滑稽(卜居)、犹豫(赵策)、便嬖(孟子·梁惠王上)

  (二)叠韵:窈窕(关雎)、虺隤(卷耳)、窈纠(月出)、忧受(月出)、夭绍(月出)、顑颔(离骚)、须臾(哀郢)、婵媛(哀郢)、觳觫(孟子·梁惠王上)

  (三)双声兼叠韵:辗转(关雎)

  除了形容词性的连绵字以外,还有名词性的连绵字。例如:

  (一)双声:蟋蟀(七月)、蝃蝀(蝃蝀)、蒹葭(蒹葭)、伊威(东山)
  (二)叠韵:崔嵬(卷耳)、芣苢(芣苢)、仓庚(七月)、蠨蛸(东山)、薜荔(山鬼)、鎡基(孟子·公孙丑上)

  以上所说的是纯粹的双音词。此外还有一些经常用在一起的同义词或近义词也往往有双声叠韵的关系。例如:

  (一)双声:玄黄(卷耳)、说怿(静女)、洒埽(东山)、鞿羁(离骚)、饥馑(论语·先进)、亲戚(孟子·公孙丑下)、妻妾(孟子·离娄下)、肯綮(庄子·养生主)
  (二)叠韵:涕泗(泽陂)、经营(何草不黄)、贪婪(离骚)、刚强(国殇)

  在上面的例子中,有些非常接近连绵字,如玄黄、刚强等,有些显然只能算两个词,如妻妾、洒埽、涕泗等。

  双声叠韵的应用范围是非常广泛的。除许多双音词和成对的同义词、近义词有双声叠韵的关系外,古人还利用这样的连绵字来加强诗歌的音乐性。《关雎》用了一个叠音词和八个双声叠韵的连绵字,就是一个例子。《月出》更是一首具有特殊风格的双声叠韵诗,三章内容雷同,只是运用双声叠韵法,化一章为三章,从而取得了回环反复的效果。

  双声叠韵的分析是和语音系统的描写相联系的。前人对上古声母和韵部的分合,看法不尽相同,因此在具体分析某些字是否双声叠韵时,看法也就不完全一致。例如脂微不分的古音学家就认为“伊威”不但是双声,而且是叠韵;质月不分的古音学家就认为“栗烈”“觱发”也都是双声兼叠韵。古韵分部,越早的古音学家分得越少;声母分类也并不一致。因此前人谈双声叠韵一般都是比较宽,声母或韵部相近而不尽相同的;也认为是双声叠韵。这是值得注意的。

  所谓古音通假,就是古代汉语书面语言里同音或音近的字的通用和假借。语言里的“词”是音义的结合物,古人在记录语言里的某一个“词”的时候,往往用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书写,有时写成这个样子,有时写成那个样子。两个字形体不同,意义不同,只是由於声音相同或相近,古人就用甲字来代替乙字。例如早晨的ZǎO(注:这是现代汉语的读音;至於上古怎样读,还没有定论。),这个词本该写成“早”,但是《孟子·离娄下》:“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却写成“蚤”,《诗经·豳风·七月》:“四之日其蚤”,也写成“蚤”。“蚤”的本义是跳蚤,早晨的“早”所以写成“蚤”,只是因为二者声音相同,在记录语言里ZǎO(早,早晨)这个词的时候,“早”“蚤”二字通用。从“蚤”字说,它所以当“早晨”讲,也只是因为它和“早”声音相同,被假借为“早”,借用了“早”的意义。换句话说,“蚤”是“早”的假借字,“早”是“蚤”的假借义。总之,古音通假是古书里字形分歧的现象之一,这种现象需要从上古语音的角度加以说明。

  假借字的产生,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本有其字,而人们在书写的时候,写了一个同音字,如:表示“小击”的意思本字是“攴”,人们书写时写作“剥”,《诗经·豳风·七月》:“八月剥枣。”“剥”是“攴”的假借字。第二种是本无其字,从一开始就借用一个同音字来表示。如:(一)第一人称代词没有一个本字,从一开始就借用本义是一种锯类工具的“我”来表示,后来一直沿用,并没有为它再造字,也没有为表示“我”字本义的那个词造字。(二)“躲避”、“开辟”、“邪僻”等意义也都没有本字,只是借用本义是“法”的“辟”字来表示。为了文字表达的精确,后来为“躲避”的意义造了“避”字,为“开辟”的意义造了“辟”字,为“邪僻”的意义造了“僻”字。“避、辟、僻”等字都是后起的区别字,不能认为是“辟”的本字,不能说“辟假借为避”等,因为“辟”和“避、辟、僻”等不是在同一个历史平面上产生的。(三)表示选择的疑问代词没有本字,一开始就借用本义是“食物加热到可吃的程度”的“孰”字来表示,后来没有为这个疑问代词造字,而是替“孰”字本义所表示的词造了“熟”字。“衰弱、衰灭”的意义没有本字,一开始就借用本义是“蓑衣”的“衰”字来表示。后来没有为“衰弱、衰灭”这个意义造字,而是为“蓑衣”这个意义造了“蓑”字。我们不能认为“熟”是“孰”的本字,“蓑”是“衰”的本字,“孰”是“熟”的假借字,“衰”是“蓑”的假借字。如果这样认为,那是不合乎汉字发展的历史事实的。

  还有一种情况,为一个字的引申义造的后起区别字和这个字之间的关系,根本没有假借的关系,而被人们误认为假借。如:“坐”字的本义是“坐下”,引申为“座位”的意思,后来为这个引申义造了区别字“座”。我们决不能认为“坐”假借为“座”,“座”是“坐”的本字(注:有人说,本字就是专用字。这牵涉到“本字”的定义问题。古人所谓本字,不是这个意思。我们反对的不是“本字”这个名称,反对的是把这种现象认为是通假。)。

  下面再举一些假借字的例子:

  “唯”字的本义是答应(《说文》“唯,诺也”),所以从口;“惟”字的本义是思惟(《尔雅》:“惟,思也”),所以从心“维”字的本义是维系(《尔雅》:“维,系也”),所以从糸(Mì,糸就是丝)。这三个字的本义是互不相通的。《论语·里仁》:“曾子曰:‘唯’”;这个“唯”不能换成“惟”或“维”。《诗经·大雅·生民》:“载谋载惟”(又考虑,又思惟);这个“惟”不能换成“唯”或“维”。《诗经·小雅·节南山》:“四方是维”;这个“维”不能换成“唯”或“惟”。但是这三个字都经常被借用为句首或句中语气词。例如:

  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左传僖公三十年)
  正唯弟子不能学也。(论语·述而)
  唯求则非邦也与?(论语·先进)
  诗云:“周虽旧邦,其命惟新。”(孟子·滕文公上)
  髧彼两髦,实维我仪。(诗经·鄘风·柏舟)
  维此奄息,百夫之特。(诗经·秦风·黄鸟)
  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诗经·小雅·节南山)

  《左传》和《论语》比较喜欢用“唯”,《孟子》用“惟”,《诗经》用“维”。《诗经·大雅·文王》:“其命维新”,《孟子》引用时写成“其命惟新”。由此可以引出结论:(1)假借字的形式比较自由,往往只要同音或音近就行;(2)但是也要根据习惯,在同一地域和同一时期,写法还是相当一致的。

  麋,本义是鹿一类的动物。《孟子·梁惠王上》:“王立於沼上,顾鸿雁麋鹿。”假借为“眉”,《荀子·非相》:“伊尹之状,而无须麋。”

  惠,本义是仁慈,恩惠。《论语·里仁》:“君子怀刑,小人怀惠。”假借为“慧”。《列子·汤问》:“甚矣,汝之不惠。”

  归,本义是女子出嫁,《诗经·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假借为“馈”(馈),即赠的意思,《论语·阳货》:“归孔子豚。”

  直,本义为曲的反面,《诗经·小雅·大东》:“其直如矢。”假借为“特”(但),《孟子·梁惠王上》:“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何,本义是负荷,《诗经·小雅·无羊》:“何蓑何笠。”假借为疑问代词,表示“什么”。《左传·僖公四年》:“以此攻城,何城不克。”

  由,本义为“从”,《论语·雍也》:“谁能出不由户。”假借为“犹”,《孟子·梁惠王下》:“今之乐由古之乐也。”《孟子·公孙丑上》:“以齐王由反手也。”

  曾,本义为乃(副词),《论语·先进》:“曾由与求之问。”假借为“增”,《孟子·告子下》:“曾益其所不能。”又假借为“层”。《楚辞·招魂》:“曾台累榭。”

  辩,本义为巧言(依《说文》则本义为治),《礼记·王制》:“言伪而辩。”假借为“辨”,《墨子·非攻》:“则以此人为不知黑白之辩矣。”《庄子·秋水》:“两涘渚崖之间,不辩牛马。”《孟子·告子上》:“万锺则不辩礼义而受之。”(朱熹集注本“辩”作“辨”)。

  輮,本义为车纲(车轮的外匡)。假借为“煣”,《荀子·劝学》:“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

  矢,本义为箭,《说文》:“矢,弓弩矢也。”假借为“誓”,《诗经·鄘风·柏舟》:“之死矢靡它。”

  慝,本义为奸慝,《国语·鲁语》:“下无奸慝。”假借为忒,《诗经·鄘风·柏舟》:“之死矢靡慝。”

  具,本义为具办,《说文》:“具,共置也。”假借为“俱”,《诗经·小雅·节南山》:“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舟,本义是船。假借为“周”,《诗经·大雅·公刘》:“何以舟之?”

  时,本义是一年四季的季,《说文》:“时,四时也。”假借为“是”,《诗经·周颂·嘻嘻》:“率时农夫,播厥百穀。”

  晁,本义是一种水生动物,《说文》:“晁,匽晁也。”假借为“朝”,《楚辞·哀郢》:“甲之晁吾以行。”

  假借字的形成,根据这样一个原则:语音必须相同或相近。有时候假借字典本字虽然也可以只是双声或者叠韵,但是如果韵部相差很远,即使是双声,也不能假借;如果声母相差很远,即使是叠韵,也不能假借。就上面所举的例子来说,早、蚤,唯、惟、维,惠、慧,由、犹,曾、增,辩,慝、忒,具、俱,舟、周既然完全同音,自然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輮读平声,煣读上声,它们之间都只有声调上的差异,也没有什么问题。直和特古音同属职部,它们的上古声母都是定母,可以说既是双声,又是叠韵。其余各例都可以作类似的分析。可见假借字必须是同音字,至少也要是声音十分相近的字。这是假借字的原则,也是所谓古音通假的原则。

  古音通假的现象,古书裹常见。不明瞭古音通假,就难免望文生训,误解古书的原意。例如“归孔子豚”的“归”就很可能误解为“归还”的“归”,“八月剥枣”的“剥”就很可能误解为“剥皮”的“剥”,等等。清代的学者王引之说:“学者改本字读之,则怡然理顺;依借字解之,则以文害辞。”(注:王引之:《经义述开》卷三十二,《经文假借》条。)王引之的意见无疑是正确的。运用古音通假的原则来研究古书的词义,可以解决一些疑难问题。上文所谈的假借字,是一般读古书的人都懂的,都同意的。除此以外,我们还可以根据古音通假的原则,发现前人所没有发现的假借字,说明前人所没有说明的问题。清代学者王念孙、王引之等人就善於这样做,他们能够摆脱字形的束缚,从声音上去寻求古义。他们把古代汉语当做有声的语言来处理,不是仅仅当做文字来处理,这是他们比前人更科学的地方。他们实际上是把训诂学推进到了一个新阶段。

  现在我们举一些例子来说明古音通假的原则在训诂学上的运用。

  《战国策·楚策》:“将加己乎十仞之上,以其类为招。”王念孙说:“以其类为招,类当为颈字之误也,招,旳也,言以其颈为准旳也。”王念孙之所以会这样说,一方面是因为他看出了一例两条确证:《吕氏春秋·本生》:“万人操弓,共射一招”,高诱注:“招,埻旳也,”以及《文选》阮籍《咏怀诗》注引此作“以其颈为旳”。另一方面还因为他看出了招和旳古音十分近似,招古属照母,旳古属端母,发音方法相同,发音部位接近;招古韵属宵部,旳古韵属药部,农药二部关系十分密切,依照古音通假的原则,它们自然是可以通的。

  《左传·昭公元年》:“不靖其能,其谁从之。”杜预注:“安靖贤能,则众附从。”王引之不同意杜预对“靖”字的解释,他认为“其能”既然是指上文“处不辟污,出不逃难”的群吏,那末说“安靖其处不辟污,出不逃难,则文不成义矣”。他还看到文中既有“靖其能”,又有“赏其贤”;既说:“子若免之,以劝左右,可也”;又说:“请免之以靖能者。”因此断定“靖与赏意当相近”,“有表章风劝之义”,“当读为旌”。王引之为什么敢于断定“靖”就是“旌”呢?这是因为“以六书之例求之,靖从青声,青从生声,旌亦从生声。故旌字得通作靖”。也就是说,王引之是根据古音通假的原则,“靖”和“旌”同在耕部,声母也很相近,“靖”是从母字,“旌”是精母字。

  《诗经·豳风·七月》:“八月断壶,”毛传:“壶、瓠也。”壳瓠同音,壶是瓠的假借字,这是大家都同意了的。朱骏声更进一步说明“瓠即壶卢之合音”。壶卢就是葫芦。朱骏声之所以认为瓠是葫芦的合音,正是由於瓠字和葫字同音之外还有它和芦字叠韵。

  古音通假的原则在训诂学上虽然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也产生了一些流弊。原因是有些学者没有严格遵守古音通假的原则,他们把双声叠韵看成万应灵丹,主观地肯定某一意义,再去找双声叠韵的证据。有时候,甲字和乙字难是双声,但是韵部相差很远;有时候,二字虽然读音相近,甚至相同,但是没有其他证据,单凭语音方面的近似也不能完全解决问题。例如上文所举王念孙证明招的相通,如果没有《吕氏春秋》“万人操弓共射一招”的确凿证据,单凭双声叠韵,那就完全缺乏说服力了。

  在初学古代汉语的时候,自然还不能要求正确地运用古音通假的原则。本节阐述古音通假的理论,只是为了更透彻地了解文选的注解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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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6 08:10:58 | 只看该作者
山人引典籍以拓展诗友文学知识。赞!
18#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6 10:55: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梅花山人 于 2016-5-11 20:43 编辑

古汉语通论(十七)古书的注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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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比较重要的古籍,前人大都作过注解。今天我们要想比较顺利地读懂一部古书,一般都要参看旧注。有些文字比较艰深的古书,如果不参看旧注甚至根本无法读懂。

  注解古书的工作开始於汉代。秦以前的许多典籍传到汉代,由於种种原因(如语言的发展,口授和传抄的错误等),汉代人已经不能完全读懂;於是有一些人专门为这些古书做注解,像毛亨、孔安国、马融、郑玄等,都是著名的注解家。郑玄对先秦的经书,像《周易》《毛诗》《周礼》《仪礼》《礼记》《论语》等书,都曾作过注解。这些注解对我们了解先秦古籍非常有用,如果没有汉代学者这一番辛勤的工作,有许多先秦古籍我们今天是很难读懂的。

  到了唐代,距离汉代又有六七百年了,许多汉人的注解在唐代人看起来,又不是那么容易理解了,於是出现了一种新的注解,作者不仅解释正文,而且还给前人的注解作注解。这种注解一般叫做“疏”,也叫“正义”。例如现在最通行的《十三经注疏》中的《诗经》(注:《十三经注疏》大多数是汉朝人或魏晋人做的注,唐宋人做的疏,各部书的注疏人如下:

  《周易》:魏王弼、韩康伯注,唐孔颖达等正义;
  《尚书》:旧题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等正义;
  《诗经》: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等正义;
  《周礼》: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
  《仪礼》: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
  《礼记》: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
  《春秋左传》: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
  《春秋公羊传》:汉何休注,唐徐彦疏;
  《春秋谷梁传》:晋范宁注,唐杨士勋疏;
  《论语》:魏何晏集解,宋邢昺疏;
  《孝经》:唐玄宗注,宋邢昺疏;
  《尔雅》:晋郭璞注,宋邢昺疏;
  《孟子》:汉赵岐注,宋孙奭疏;),就是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等正义。毛传、郑笺的“传”和“笺”,当时都各有特定的意义,“传”指阐明经义,“笺”有补充与订正毛传的意思,一方面对毛传简略隐晦的地方加以阐明,另一方面把不同於毛传的意见提出,使可识别。

  先秦经书的注解一般都比较难读。这一方面是因为注解家数繁多,各有侧重,看法也常常不一,取舍之间,有时很不容易决定;另一方面是因为注文比较简略,注解的体例和术语对一般读者来说都比较生疏。要想读懂先秦经书的注解,我们首先要对它们的体例有大致的了解。

  下面我们举出《诗经·魏风·硕鼠》中的一个例子来说明经书注疏的体例(注疏一般都是用双行小字排在正文之下。为了保存原样,正文和注疏一律不加标点):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 贯事也笺云硕大也大鼠大鼠者斥其君也女无复食我黍疾其税敛之多也我事女三岁矣曾无教令恩德来顾眷我又疾其不修政也古者三年大比民或於是徙○贯古乱反徐音官复扶又反税始锐反比毗志反 逝将去女适彼乐土 笺云逝往也往矣将去女与之诀别之辞乐土有德之国○乐音洛注下同土如字他古反沈徒古反诀古穴反 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笺云爰曰也 疏 硕鼠至得我所○正义曰国人疾其君重敛畏人比之硕鼠言硕鼠硕鼠无食我黍犹言国君国君无重敛我财君非直重敛於我又不修其政我三岁以来事汝矣曾无於我之处肯以教令恩德眷顾我也君既如是与之诀别言往矣将去汝之彼乐土有德之国我所以之彼乐土者以此乐土若往则曰得我所宜故也言往将去汝者谓我往之他国将去汝国也○传贯事○正义曰释诂文○笺硕大至是徙○正义曰硕大释诂文释兽於鼠属有鼫鼠......陆机疏云今河东有大鼠能人立交前两脚於颈上跳舞善鸣食人禾苗人逐则走入树空中亦有五技或谓之雀鼠......按此经作硕鼠训之为大不作鼫鼠之字其义或如陆言也......

  正文之下,前面没有“笺云”的注是毛传(如“贯事也”),“笺云”之后的注是郑笺,圆圈之后“贯古乱反......”是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对正文和注文的注音(注:《经典释文》简名《释文》,它汇集了唐代以前各家给先秦经书(包括《老子》和《庄子》,因为《老子》《庄子》在唐代也被称为经)所做的注释(以注音为主,也有少数义训),经过作者一番选择,成为我国早期别具风格的注音(兼释义)总集之一。先秦古籍中的注音,一般都摘自经典释文。这部书本来是脱离具体注释对象的一部完整的专著,宋代以后,人们才把它的注释移到每本书的相应的正文之下。))。[疏]字以下才是孔颖达的疏,疏的原文很长,这里只引了一小部分。宋代以前,注和疏是分成两本书印行的;宋代以后,为了便於阅读,才把注和疏合成一本书。注和疏合成一本后,疏一般放在一段正文之后,如果一段中有几个注,疏就放在几个注之后,如果一段中只有一个注,疏就放在一个注之后;上面这个例子就是把疏放在几个注之后。疏一般是先疏正文,再疏注文。先略引被疏的文字,一般是起讫各引两三个字(如“‘硕鼠’至‘得我所’”“笺‘硕大’至‘是徙’”),然后再疏,中间用圆圈隔开。有时是直解正文,如“国人疾其君重敛畏人,比之硕鼠......”;有时是疏证和发挥毛传和郑笺,这里是首先说明毛传和郑笺的来源,如毛传:“贯事也”,正义曰:“《释诂》文”,又如郑笺:“硕大也”,正义曰:“《释诂》文”(《释诂》指《尔雅·释诂》,孔颖达认为毛传和郑笺这里都是根据《尔雅·释诂》来注解正文的);接着就考证名物,如“《释兽》於鼠属有鼫鼠......”。可见疏的内容是很丰富的。

  一部重要的古代作品,注解的人常常很多,后来就有人把各家的注选集在一起,再加上自己的注解,成为集注或集解,例如何晏注《论语》,就是集解。试举《论语》第一句为例: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马曰。子者。男子之通称。谓孔子也。王曰。时者。学者以时诵习之。诵习以时。学无废业。所以为说怿。其中“马曰”的“马”指马融,“王曰”的“王”指王肃。在读“集解”之类的著作时,首先要细读它的序,这样才可以知道集的是哪几家,“某曰”的“某”指的是哪一个人。(也有序里没有提到的,这多半在注中第一次出现某人时用全名,以后只用他的姓。)

  注解常见的情况有下列四种:
  第一,释词。如上例“马曰:‘子者,男子之通称,谓孔子也’”。马融就只注释了“子”字。
  第二,串讲。把一句或几句连串起来讲解。如前例郑笺对“三岁贯女,莫我肯顾”两句作了串讲:“我事女三岁矣,曾无教令恩德来顾眷我。”这种方式虽然表面上没有释词,但实际上是在串讲中附带地注释了词义,如以“事”释“贯”,以“眷”释“顾”都是。又如上例“王曰:‘时者,学者以时诵习之。诵习以时,学无废业,所以为说怿’。”王肃不但解释了“时”字,并且把“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全句串讲了一下。


  第三,通释全章大意。如现在流传的汉赵岐的《孟子章句》,就是采用既释字句也释全章大意的办法。《孟子章句》每章之后都有“章指”,“章指”是通释全章正文的大意的。例如《孟子·梁惠王上》“寡人之於国也”章的后面有:“章指言:‘王化之本,在於使民养生丧死之用备足,然后导之以礼义;责己矜穷,则斯民集矣’”。这种办法,为的是使文章的意义更为明显,帮助读者对全章的大意有一个总的了解。


  要想读懂先秦经书的注解,除了要了解经书注疏的体例和注解的各种情况之外,我们还要对经书中的注解术语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注解的术语很多,这里不可能一一列举,我们只介绍几个较为常见的术语。

  1.曰,为,谓之 使用这几个术语时,被释的词总是放在“曰”“为”“谓之”的后面。这几个术语的作用相同,它们不仅用来释义,并且用来分别同义词或近义词之间的细微差别。例如:
  《论语·先进》:“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朱熹注:“谷不熟曰饥,菜不熟曰馑。”
  《尔雅·释天》:“谷不熟为饥,蔬不熟为馑。”
  《谷梁传襄公二十四年》:“二谷不升谓之饥,三谷不升谓之馑。”
  《诗经·术风·淇奥》:“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论语·学而》引此)。毛传:“治骨曰切,象曰磋,玉曰琢,石曰磨。”
  《尔雅·释器》:“骨谓之切,象谓之磋,玉谓之琢,石谓之磨。”“饥”与“馑”是同义词,“切”“磋”“琢”“磨”是近义词,注释家有时用“曰”,有时用“为”,有时用“谓之”来区分它们。在注释并区分这类同义词或近义词时,既可用“曰”,也可用“为”,也可用“谓之”可见“曰”“为”“谓之”的作用是相同的。这种“曰”“为”“谓之”略等於现代汉语的“叫做”。

  2.谓“谓”和“谓之”不同,前面说过,使用“谓之”时,被释的词总是放在“谓之”的后面,使用“谓”时,被释的词则都是放在“谓”的前面。可见这两个术语的差别是很明显的。“谓”这个术语,往往是在以具体释抽象、或以一般释特殊的情况下,才用上它。例如:
  《论语·为政》:“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孔安国注:“政谓法教。
  《论语·子罕》:“后生可畏。”何晏注:“后生谓少年。”“政”的概念比较抽象,故用比较具体的概念“法教”来注释它;“后生”的概念比较特殊,故用比较一般的概念“少年”来注释它。这都是为了帮助读者理解原文。

  3.貌“貌”字一般用在动词或形容词的后面。使用“貌”字时,被释的词往往是表示某种性质或某种状态的形容词。例如:
  《诗经·卫风·氓》:“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朱熹注:“沃若,润泽貌。”
  《论语·阳货》:“夫子莞尔而笑。”何晏注:“莞尔,小笑貌。”
  《论语·子罕》:“夫子循循然善诱人。”何晏注:“循循,次序貌。”这种“貌”字略等於现代汉语的“......的样子”。

  4.犹 使用这个术语时,释者与被释者往往就是同义或近义的关系。例如:
  《诗经·魏风·伐檀》:“坎坎伐辐兮,置之河之侧兮。”毛传:“侧,犹厓也。”
  《诗经·小雅·节南山》:“赫赫师尹,不平谓何?”笺云:“谓何,犹云何也。”用“厓”释“侧”,用“云何”释“谓何”;因为“云”“谓”义同,“侧”“厓”义近。这种“犹”字略等於现代汉语的“等於说。”

  以上“曰”“为”“谓之”“谓”“貌”“犹”六个术语,都是单纯用於释义的。

  5.之言,之为言 使用这两个术语时,必然是“声训”;除了释义之外,释者与被释者之间有时是同音的关系,有时是双声叠韵的关系。例如:
  《论语·季氏》:“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郑玄注:“萧之言肃也。墙谓屏也。君臣相见之礼至屏而加肃敬焉,是以谓之萧墙。”
  《论语·为政》:“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朱熹注:“政之为言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德之为言得也,得於心而不失也。”“肃”“正”“得”除了从意义上分别注释了“萧”“政”“德”之外,释者与被释者之间还有语音上的关系:“肃”“萧”双声,“正”“政”同音,“得”“德”同音。

  6.读为,读曰 这两个术语是用本字来说明假借字。例如:
  《诗经·卫风·氓》:“淇则有岸,隰则有泮。”郑笺:“泮读为畔。
  《礼记·曲礼》:“国君则平衡,大夫则绥之,士则提之。”郑玄注:“绥读曰妥。”“泮”和“绥”是假借字,“畔”和“妥”是本字。

  7.读若,读如 这两个术语一般是用来注音。例如:
  说文:“哙,咽也。从口,会声。或读若快。”
  有时,“读若”、“读如”的作用和“读曰”、“读为”相同,也是用本字来说明假借字。例如:
  《礼记·儒行》:“起居竟信其志。”郑玄注:“信,读如屈伸之伸,假借字也。”

  “读为”“读曰”和“读若”“读如”的分别就在於:前者必然是用本字破假借字;后者则一般是用於注音,但有时也是用本字来破假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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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6 10:57: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梅花山人 于 2016-5-11 00:37 编辑

古汉语通论(十八)古书的注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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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汉代学者注经开始,其后魏晋南北朝各代,注解古书的范围都有所扩展。唐人除了为先秦经书做注疏工作之外,也为汉以下的其他古书做了注解。例如司马迁的《史记》,在唐代就有司马贞的《史记索隐》和张守节的《史记正义》;萧统的《文选》,在唐代就有李善注和五臣注。这些注解,有的是以人名地名的考证和史实的考核为主,有的是以词语的出处和典故的来源的考证为主。例如司马贞、张守节对《史记》所做的注解,都较多地集中在人名地名的考证和史实的考核之上。这类古书的注解,有的在考核史实之中增补了许多后代难得的史料;南朝宋裴松之的《三国志》注就有这个特点。

  古代作家一般都喜欢引经据典,尤其是中古时期,引经据典几乎成为一种重要的修辞手段。因此,注解这些文学作品时,注明出典就成了注解家的首要任务。李善《文选》注就几乎集中全力在注明出典方面,因此当时人们批评他的注解是“释事而忘义”(这个批评不一定完全正确,李善注解中的释义工作虽然做得比较少,但是他并不是完全不释义)。试看他在扬雄《解嘲》中的一段注解:

  夫上世之士。或解缚而相。或释褐而傅。 左氏传曰。齐鲍叔帅师来言曰。子纠亲也。请君讨之。管召雠也。请受而甘心焉。乃杀子纠于生窦。召忽死之。管仲请囚。鲍叔受之。及堂阜而脱之。归而以告曰。管夷吾治於高奚。使相可也。公从之。墨子曰。傅说被褐带索。庸筑傅严。武丁得之。举以为三公。 或倚夷门而笑。 应劭曰。侯嬴也。秦伐赵。赵求救於魏。无忌将百余人往过嬴。嬴无所诫。更还见嬴。嬴笑之。以谋告无忌。韦昭曰。笑人不知己也。 或横江潭而渔。 服虔曰。渔父也。 或七十说而不遇。 应劭曰。孔丘也。已见东方朔答客难。 或立谈而封侯。 史记曰。虞卿说赵孝成王。再见。为赵上卿。故号为虞卿。谯周曰。食邑於虞也。 或枉千乘於陋巷。 吕氏春秋曰。齐桓公见小臣稷。一日三至。弗得见。从者曰。万乘之主见布衣之士。一日三至而不得见。亦可以止矣。桓公曰。不然。士傲爵禄者固轻其主。君傲霸王者亦轻其士。从夫子傲爵禄。吾庸敢傲霸王乎。 或拥彗而先驱。 拥慧。邹衍也。七略曰。方士传言。邹子在燕。其游。诸侯畏之。皆郊迎拥彗也。 是以士颇得信其舌而奋其笔。窒隙蹈瑕。而无所诎也。 李奇曰。君臣上下有瑕隙乖离之渐。则可抵而取之。窒。竹栗切。这段原文虽然有一些较难理解的词语,如“褐”“傅”“枉”“诎”“窒隙蹈瑕”等(这些词语最好也加注释),但原文中更难理解的是每句话的用典,如果没有李善的注解,一般读者就难以知道每句话用的是什么典,也就难以理解每句话的内容了。

  有时,李善不是注明典故的来源,而是指出某些词语的出处。例如:
  既无伯叔。终鲜兄弟。 毛诗曰。终鲜兄弟。维予与女。 (李密:陈情表)
  臣之进退。实为狼狈。 孔丛子。孔子曰。吾於狼狈见圣人之志。荀悦汉纪论曰。周勃狼狈失据。块然囚执。 (同上)
  过蒙拔擢。宠命优渥。 毛诗曰。既优既渥。 岂敢盘桓。有所希冀。 周易曰。初九。盘桓利居贞。 (同上)这三个例子中,他指出了“终鲜兄弟”“狼狈”“优渥”“盘桓”等词语的出处。这种注解,也有助於读者充分领会作品词句的意思。

  有时,他也释义,不过他往往是转引古注或古代字书对这个字的注释。例如:
  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 礼记。子曰。回得一善。拳拳不失之矣。郑玄曰。拳拳。捧持之貌。说文曰。列。分解也。 (司马迁:报任安书)
  门衰祚薄。晚有儿息。 字书曰。祚。福也。 (李密:陈情表)

  有些古书的注解,除了注明出典之外,并能划分段落,诠释大意,从而帮助读者分析和鉴赏作品。试举仇兆鳌注杜甫《春望》为例: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此忧乱伤春而作也。上四。春望之景。睹物伤怀。下四。春望之情。遭乱思家。赵汸曰。烽火句。应感时。家书句。应恨别。但下句又因上句而生。发白更短。愁乱思家所致。○齐国策。王蠋曰。国破君亡。吾不能存。庾信诗。山河不复论。吕氏春秋。春气至则草木生。楚辞。余感时兮凄怆。拾遗记。汉献帝为李傕所败。后以泪溅帝衣。秦嘉诗。一别怀万恨。闻人蒨诗。林有惊心鸟。园多夺目花。......注文前面先划分段落,诠释大意,后面再逐词逐句地注明出典。这样做,对於阅读和鉴赏这首诗的人,确有帮助。

  另外有一类古书的注解,往往侧重在阐明哲学思想上。其中有的是阐明原著中的哲理,也有的是在阐明原著哲理时从中寄寓了注者自己的思想观点。比如《庄子》,这是一部文字深奥的古书,但是郭象注与成玄英疏的重点却不摆在字句的解释方面。试看《逍遥游》中的一段注疏:

  之二虫又何知。【注】 二虫。谓鹏蜩也。对大於小。所以均异趣也。夫趣之所以异。岂知异而异哉。皆不知所以然而自然耳。自然耳。不为也。此逍遥之大意。
  【疏】郭注云。二虫。鹏蜩也。对大於小。所以均异趣也。且大鹏抟风九万。小鸟决起榆枋。虽复远近不同。适性均也。咸不知道里之远近。各取足而自胜。天机自张。不知所以。既无意於高卑。岂有情於优劣。逍遥之致。其在兹乎。......郭注和成疏都用了很多笔墨阐明“之二虫又何知”这一句话中所包含的“自然”“不为”之类的老庄哲理。

  关於注音,也有新的发展。早期的注解一般是用直音法或“读若”“读如”等术语注音,后来反切逐渐被注解家用来注音了。例如(引自李善文选注):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褘 於宜反 董允等。 (诸葛亮:出师表)
  是以申徒狄蹈雍之河。 雍,一龙切 徐衍负石入海。 (邹阳,狱中上梁王书)又如(引自李善文选注):
  昔者司马喜膑 鼻引 脚於宋。卒相中山。 (邹阳:狱中上梁王书)
  陛下亦宜自课。以咨诹 足俱 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诸葛亮:出师表)“鼻引”即“鼻引切”,是注“膑”字的音;“足俱”即“足俱切”,是注“诹”字的音。如果我们以为“鼻引”是释“膑”字的意义,“足俱”是释“诹”字的意义,那就错了。

  关於注音,有一个术语值得提出来说一说,那就是“如字”。古书上某字注以“如字”,通常是告诉读者,在这特定的上下文里,这个字要按照它本来的读音读。例如《礼记·大学》:“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经典释文》说:

  恶恶,上鸟路反,下如字。......好好,上呼报反,下如字。这是说第一个“恶”字读“乌路反”,是去声,第二个“恶”字要读它本来的音,即恶劣的“恶”,旧读入声;第一个“好”字读“呼报反”,是去声,第二个“好”字要读它本来的音,即美好的“好”,是上声。

  有时候一个字的下面注“如字”,又注别的反切(或直音),表明这个字在这特定的上下文里传统有不同的读法。例如《论语·公冶长》:“季文子三思而后行”,《经典释文》说:

  三思,息暂反,又如字。这是说这里“三”字有去声的读法(变读),又有平声的读法(如字)。读法不同,往往讲法不同。例如《论语·微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经典释文》说:

  不分,包云如字,郑扶问反,分犹理。这是说这里“分”字有平声的读法(如字),又有去声的读法(变读)。包郑两家的读音,反映了对“分”字的不同的理解。

  古书上常常有一字异读的情况。不同的读音往往表示了词义或词性的不同。例如音乐的“乐”和快乐的“乐”,解说的“说”、游说的“说”和喜说的“说”(悦),等等。异读有时只表现为声调上的差异。例如施行的“施”读平声,施与的“施”读去声;听闻的“听”读平声,听从的“听”读去声。但是这只是词义上的转变。有时候声调不同,不仅是词义上而且是词性上的转变,这种情况最值得注意。例如王侯的“王”是名词,读平声,王天下的“王”是动词,读去声;操持的“操”是动词,读平声,节操的“操”是名词,读去声;爱好的“好”是动词,读去声,美好的“好”是形容词,读上声;厌恶的“恶”是动词,读去声,恶劣的“恶”是形容词,读入声。

  利用四声来区别词义和词性,这是汉语的特点之一。汉魏学者看到了这个特点,并体现於古书注音。有的文字学家认为这是六朝经师注解古书时的强生分别。但是积习相沿,在后来的“声律之文”里就很重视这种分别。有些字的异读还保留在现代汉语里,如“好”(hǎo)“好”(hào)“恶”(è)“恶”(wù)之类;有些字的异读在现代汉语普通话里已经混同了,但是仍保留在某些方言里,例如上升的“上”读上声,在上的“上”读去声,现在广州话仍有区别。

  唐代以后,宋代学者也做了不少注解古书的工作。例如朱熹就著有《周易本义》《诗集传》《大学章句》《论语集注》《孟子集注》《中庸章句》《楚辞集注》等。朱熹能摆脱汉代学者的影响,直接从正义入手,他做的注解,有时比较近情近理,平易可通。

  清代学者几乎对每一种重要的经典都做了新的注解,他们钻研汉唐人的注解,根据具体材料判断前人的是非,解决了古书中许多疑难问题。他们对古书字句的解释要求非常严格,做出了许多成绩。例如陈奂的《诗毛氏传疏》,马瑞辰的《毛诗传笺通释》,刘宝楠的《论语正义》,焦循的《孟子正义》,王先谦的《庄子集解》,郭庆藩的《庄子集释》,等等,都有很大的参考价值。自然,清人有些注解,极力要求无一字无来历,不免过於琐细。例如刘宝楠的《论语正义》注《论语》“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一句,几乎每一个字都作了详细的考证,这一句并不难懂的话,就注了将近一千个字;其中一个“曰”字就注了一百多个字,繁徵博引,极为详尽,但是实用价值不大。

  除了为古书做注解和考证工作之外,清代学者还作了许多古籍校勘的工作。阮元为《十三经注疏》所作的《校勘记》,就是一例。《校勘记》除校正十三经正文的错误之外,更多的是校正注疏中的错误。(《校勘记》附在《十三经注疏》每卷之后,我们阅读十三经时,应该参阅。)校勘学上有些专门术语,我们应当有所了解。试举校勘学上常用的两个术语为例:
  1.衍文“衍文”简称“衍”,也叫“衍字”。这个术语用来指明古籍中多出了文字的现象。例如《诗经·邶风·柏舟》:“泛彼柏舟亦泛其流。”郑笺:“舟载渡物者,今不用,而与众物泛泛然俱流水中。”阮元《校勘记》:“‘与’下衍‘众’字,小字本无。”又如《左传僖公四年》:“汉水以为池。”阮元《校勘记》:“《释文》无‘水’字。云:或作‘汉水以为池’,‘水’字衍。”又如《礼记·檀弓》:“从母之夫,舅之妻,二夫人相为服。”俞樾在《古书疑义举例》中说:“‘夫’字衍文也,‘二人’两字合为‘夫’。
  2.脱文 “脱文”简称“脱”(有时作“敚”或“夺”),也叫“脱字”。这个术语专指古籍中脱落了文字的现象。例如《诗经·周南·桃夭》孔颖达疏:“此云家人,家犹夫也,犹妇也。”阮元《校勘记》:“‘犹妇’上当脱‘人’字。又如《诗经·卫风·硕人》孔颖达疏:“猗嗟云:‘颀而长兮’。孔世家云:‘颀然而长’。故为长貌。”阮元《校勘记》:“‘孔’下脱‘字’字。”

  清代学者除了为专书做注解和校勘工作之外,还利用读书札记的形式,对古书的词句诠释和文字校订提出自己的看法,其中常常有非常精辟的见解。重要的如王念孙的《读书杂志》,王引之的《经义述闻》,俞樾的《古书疑义举例》,等等,这些都是读上古典籍不可缺少的参考书。

  学习古代汉语,参阅古书的注解是十分必要的。我们读古书,能直接读白文(就是不附注解的文章)固然很好;如果能参考前人的注解来读,就能体会得更深刻。对先秦的文章,更是如此。阮元曾有一段话谈到读注解的重要:

  窃谓士人读书,当从经学始,经学当从注疏始。空疏之士,高明之徒,读注疏不终卷而思卧者,是不能潜心研索,终身不知有圣贤诸儒经传之学矣。至於注疏诸义,亦有是有非;我朝经学最盛,诸儒论之甚详,是又在好学深思实事求是之士,由注疏而推求寻览之也。(见《十三经注疏》《重刻宋板注疏总目录》)

  我们今天读古书的目的,自然和阮元的时代完全不同。但是读古书应先接触先秦作品(其中自然包括所谓经书),读先秦作品要依靠注解,这个方法在今天仍然是有用的。

  阮元提到应该依靠注解,但不要迷信注解,这一点尤其重要。实际上不只是对注解,就是对正文也应该如此。古书传到现在,由於传写和其他种种原因,其中常常有错字。注解家对这些错字,有的看出来了,有的就不免以讹传讹,根据错字做了错误的注解。所以我们必须学会判断古注是非的本领。“五四”后出版了不少古书选本,其中的注解往往利用前人的研究成果,注文大都是用现代口语(或浅近文言)写的,可供初学古代汉语的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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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6 11:00: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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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通论(十九)古代文化常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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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文,历法,乐律 (一)天文在上古时代,人们把自然看得很神秘,认为整个宇宙有一个至高无上的主宰,就是帝或上帝。在上古文献里,天和帝常常成为同义词。古人又认为各种自然现象都有它的主持者,人们把它们人格化了,并赋予一定的名字,例如风师谓之飞廉,雨师谓之荓翳(屏翳),云师谓之丰隆,日御谓之义和,月御谓之望舒(注:这里是举例性质,见《广雅·释天》。),等等,就是这种观念的反映。这些带有神话色彩的名字,为古代作家所沿用,成了古典诗歌辞赋中的辞藻。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国是世界上最早进入农耕生活的国家之一,农业生产要求有准确的农事季节,所以古人观测天象非常精勤,这就促进了古代天文知识的发展。根据现有可信的史料来看,殷商时代的甲骨刻辞早就有了某些星名和日食、月食的记载,《尚书》《诗经》《春秋》《左传》《国语》《尔雅》等书有许多关於星宿的叙述和丰富的天象记录,《史记》有《天官书》,《汉书》有《天文志》。我们可以说远在汉代我国的天文知识就已经相当丰富了。

  古人的天文知识也相当普及。明末清初的学者顾炎武说:
  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七月流火”,农夫之辞也。“三星在户”,妇人之语也。“月离於毕”,戍卒之作也。“龙尾伏辰”,儿童之谣也。后世文人学士,有问之而茫然不知者矣(注:见《日知录》卷三十“天文”条。“七月流火”见《诗经·豳风·七月》,“三星在户”见《诗经·唐风·绸缪》,“月离於毕”见《诗经·小雅·渐渐之石》,“龙尾伏辰”见《左传僖公五年》。)。

  我们现在学习古代汉语当然不是系统学习我国古代的天文学,但是了解古书中一些常见的天文基本概念,对於提高阅读古书能力无疑是有帮助的。现在就七政、二十八宿、四象、三垣、十二次、分野等分别加以叙述。

  古人把日月和金木水火土五星合起来称为七政或七曜。金木水火土五星是古人实际观测到的五个行星,它们又合起来称为五纬。

  金星古曰明星,又名太白,因为它光色银白,亮度特强。《诗经》“子兴视夜,明星有烂”(注:见《诗经·郑风·女曰鸡鸣》。),“昏以为期,明星煌煌”(注:见《诗经·陈风·东门之杨》。),都是指金星说的。金星黎明见於东方叫启明,黄昏见於西方叫长庚,所以《诗经》说“东有启明,西有长庚”(注:见《诗经·小雅·大东》。)。木星古名岁星,迳称为岁。古人认为岁星十二年绕天一周,每年行经一个特定的星空区域,并据以纪年(注:下文谈到十二次和纪年法时还要回到这一点上来。)。水星一名辰星,火星古名荧惑,土星古名镇星或填星。值得注意的是,先秦古籍中谈到天象时所说的水并不是指行星中的水星,而是指恒星中的定星(营室)(注:即室宿,主要是飞马坐的αβ两星。),《左传庄公二十九年》“水昏正而栽”,就是一个例子。所说的火也并不是指行星中的火星,而是指恒星中的大火(注:即心宿,特指心宿二,即天蝎座的α星。《史记·天官书》所说的火,才是指火星(荧惑)。),《诗经》“七月流火”,就是一个例子。

  古人观测日月五星的运行是以恒星为背景的,这是因为古人觉得恒星相互间的位置恒久不变,可以利用它们做标志来说明日月五星运行所到的位置。经过长期的观测,古人先后选择了黄道赤道附近的二十八个星宿作为“坐标”(注:黄道是古人想像的太阳周年运行的轨道。地球沿着自己的轨道围绕太阳公转,从地球轨道不同的位置上看太阳,则太阳在天球上的投影的位置也不相同。这种视位置的移动叫做太阳的视运动,太阳周年视运动的轨迹就是黄道。这里所说的赤道不是指地球赤道,而是天球赤道,即地球赤道在天球上的投影。星宿这个概念不是指一颗一颗的星星,而是表示邻近的若干个星的集合。古人把比较靠近的若干个星假想地联系起来,给以一个特殊的名称如毕参箕斗等等,后世又名星官。),称为二十八宿:

  东方苍龙七宿 角亢氐房心尾箕
  北方玄武七宿 斗牛女虚危室壁
  西方白虎七宿 奎娄胃昴毕觜参
  南方朱雀七宿 井鬼柳星张翼轸


  东方苍龙、北方玄武(龟蛇)、西方白虎、南方朱雀,这是古人把每一方的七宿联系起来想像成的四种动物形象,叫做四象。以东方苍龙为例,从角宿到箕宿看成为一条龙,角像龙角,氐房像龙身,尾宿即龙尾。再以南方朱雀为例,从井宿到轸宿看成为一只鸟,柳为鸟嘴,星为鸟颈,张为嗉,翼为羽翮。这和外国古代把某些星座想像成为某些动物的形象(如大熊、狮子、天蝎等)很相类似。

  上文说过,古人以恒星为背景来观测日月五星的运行,而二十八宿都是恒星。了解到这一点,那么古书上所说的“月离於毕”、“荧惑守心”、“太白食昴”这一类关於天象的话就不难懂了(注:《尚书·洪范》伪孔传:“月经於箕则多风,离於毕则多雨。”“荧惑守心”见《论衡·变虚》篇;“太白食昴”见邹阳《狱中上梁王书》(见本书下册887页)。)。“月离於毕”意思是月亮附丽於毕宿(离,丽也);“荧惑守心”是说火星居於心宿;“太白食昴”是说金星遮蔽住昴宿。如此而已。苏轼在《前赤壁赋》里写道:“少焉,月出於东山之上,徘徊於斗牛之间”,也是用的二十八宿坐标法。

  二十八宿不仅是观测日月五星位置的坐标,其中有些星宿还是古人测定岁时季节的观测对象。例如在上古时代,人们认为初昏时参宿在正南方就是春季正月,心宿在正南方就是夏季五月(注:这是就当时的天象说的。《夏小正》;正月初昏参中,五月初昏大火中。),等等。

  古人对於二十八宿是很熟悉的,有些星宿由於星象特殊,引人注目,成了古典诗歌描述的对象。《诗经》“维南有箕,不可以簸扬;维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注:见《诗经·小雅·大东》。),这是指箕宿和斗宿说的。箕斗二宿同出现於南方天空时,箕宿在南,斗宿在北。箕宿四星联系起来想像成为簸箕形,斗宿六星联系起来想像成为古代舀酒的斗形。《诗经》“三星在天”、“三星在隅”、“三星在户”,则是指参宿而言(注:此从毛传。),因为参宿有耀目的三星连成一线。至於乐府诗里所说的“青龙对道隅”(注:见《陇西行》。),道指黄道,青龙则指整个苍龙七宿了。有的星宿,伴随着动人的神话故事,成为后世作家沿用的典故。脍炙人口的牛郎织女故事不必叙述(注:但是织女不是指北方玄武的女宿,而是指天琴座的α星;牛郎也不是指北方玄武的牛宿,而是指天鹰座的α星,牛郎所牵的牛才是牛宿。),二十八宿中的参心二宿的传说也是常被后人当作典故引用的。《左传昭公元年》说:

  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於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主祀大火),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即心宿);迁实沈于大夏(晋阳),主参(主祀参星),唐人是因,......故参为晋星(即参宿)。

  因此后世把兄弟不和睦比喻为参辰或参商。又因为参宿居於西方,心宿居於东方,出没两不相见,所以后世把亲朋久别不能重逢也比喻为参辰或参商。杜甫《赠卫八处士》所说的“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就是这个意思。

  随着天文知识的发展,出现了星空分区的观念。古人以上述的角亢氐房心尾箕等二十八个星宿为主体,把黄道赤道附近的一周天按照由西向东的方向分为二十八个不等分。在这个意义上说,二十八宿就意味着二十八个不等分的星空区域了。

  古代对星空的分区,除二十八宿外,还有所谓三垣,即紫微垣、太微垣、天市垣。

  古人在黄河流域常见的北天上空,以北极星为标准,集合周围其他各星,合为一区,名曰紫微垣。在紫微垣外,在星张翼轸以北的星区是太微垣;在房心尾箕斗以北的星区是天市垣,这里不一一细说。

  现在说一说北斗。北斗是由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摇光七星组成的,古人把这七星联系起来想像成为古代舀酒的斗形。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组成为斗身,古曰魁;玉衡、开阳、摇光组成为斗柄、古曰杓。北斗七星属於大熊座。
  附图:

  古人很重视北斗,因为可以利用它来辨方向,定季节。把天璇、天枢连成直线并延长约五倍的距离,就可以找到北极星,而北极星是北方的标志。北斗星在不同的季节和夜晚不同的时间,出现於天空不同的方位,人们看起来它在围绕着北极星转动,所以古人又根据初昏时斗柄所指的方向来决定季节:斗柄指东,天下皆春;斗柄指南,天下皆夏;斗柄指西,天下皆秋;斗柄指北,天下皆冬。

  现在说到十二次。
  古人为了说明日月五星的运行和节气的变换,把黄道附近一周天按照由西向东的方向分为星纪、玄枵等十二个等分,叫做十二次。每次都有二十八宿中的某些星宿作为标志,例如星纪有斗牛两宿,玄枵有女虚危三宿,余皆仿此。但是十二次是等分的,而二十八宿的广狭不一,所以十二次各次的起讫界限不能和宿与宿的分界一致,换句话说,有些宿是跨属於相邻的两个次的。下表就说明了这种情况(注:这表是根据《汉书·律历志》作的,各次的名称、写法和顺序都根据《汉书·律历志》。):
  附图:

  外国古代把黄道南北各八度以内的空间叫做黄道带,认为这是日月和行星运行所经过的处所。他们也按照由西向东的方向把黄道带分为白羊、金牛等十二个等分,叫做黄道十二宫。其用意和我国古代的十二次相同,但起讫界限稍有差异,对照起来,大致如下表所示:
  附图:

  我国古代创立的十二次主要有两种用途:第一,用来指示一年四季太阳所在的位置,以说明节气的变换,例如说太阳在星纪中交冬至,在玄枵中交大寒,等等。第二,用来说明岁星每年运行所到的位置,并据以纪年,例如说某年“岁在星纪”,次年“岁在玄枵”,等等。这两点,后面谈到历法时还要讨论。

  有一件事值得提一提,上述十二次的名称大都和各自所属的星宿有关。例如大火,这里是次名,但在古代同时又是所属心宿的名称。又如鹑首、鹑火、鹑尾,其所以名鹑,显然和南方朱雀的星象有关,南方朱雀七宿正分属於这三次。《左传僖公五年》“鹑火中”,孔疏说“鹑火之次正中於南方”,又说“鹑火星者谓柳星张也”,可以为证。

  下面谈谈分野
  《史记·天官书》说:“天则有列宿,地则有州域”,可见古人是把天上的星宿和地上的州域联系起来看的。在春秋战国时代,人们根据地上的区域来划分天上的星宿,把天上的星宿分别指配於地上的州国,使它们互相对应,说某星是某国的分星,某某星宿是某某州国的分野(注:也有反过来说某地是某某星宿的分野的。例如《汉书·地理志》:“齐地,虚危之分野也。”),这种看法,便是所谓分野的观念。

  星宿的分野,一般按列国来分配,如表甲(注:表甲是根据《淮南子·天文训》作的。);后来又按各州来分配,如表乙(注:表乙是根据《史记·天官书》作的。):
  附图:

  星宿的分野也有以十二次为纲,配以列国的,如表丙所示(注:表丙是根据《周礼·保章氏》郑玄注作的。):
  附图:

  古人所以建立星宿的分野,主要是为了观察所谓“ 祥”的天象,以占卜地上所配州国的吉凶。例如《论衡·变虚篇》讲到荧惑守心的时候说:“荧惑,天罚也;心,宋分野也。祸当君。”显而易见,这是一种迷信。但是古人对於星宿分野的具体分配既然有了一种传统的了解,那么古典作家作品在写到某个地区时连带写到和这个地区相配的星宿,就完全可以理解了。庾信《哀江南赋》说“以鹑首而赐秦,天何为而此醉”,王勃《滕王阁序》说“星分翼轸”,李白《蜀道难》说“扪参历井”,就是在分野的意义上提到这些星宿的。

  最后应该指出的是,古人的天文知识虽然已经相当丰富,但是由於科学水平和历史条件的限制,古代的天文学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和宗教迷信的占星术相联系的。古人对於某些异乎寻常的天象还不能作出科学的解释,於是在崇敬天帝的思想基础上,把天象的变化和人间的祸福联系起来,认为天象的变化预示着人事的吉凶。例如日食,被认为对最高统治者不利,所以《左传昭公十七年》说:“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不杀牲盛馔),伐鼓於社。”《礼记·昏义》也说:“日蚀则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职。”这是把日食看成是上天对最高统治者的警告。又如彗星(一名孛星,欃枪)的出现,被认为是兵灾的凶象,所以史书上常有记载。甚至行星运行的情况也被认为是吉凶的预兆。例如岁星正常运行到某某星宿,则地上与之相配的州国就五谷昌盛,而荧惑运行到这一星宿,这个国家就要发生种种祸殃,等等。占星家还认为某某星主水旱,某某星主饥馑,某某星主疾疫,某某星主盗贼,注意它们的隐现出没和光色的变化而加以占验。这些就不一一叙述了。

  占星无疑是迷信,占星术后来被统治阶级所利用,成了麻醉人民的工具,我们阅读古书,对此应该有所了解。

  历法
  古人经常观察到的天象是太阳的出没和月亮的盈亏,所以以昼夜交替的周期为一“日”,以月相变化的周期为一“月”(现代叫做朔望月)。至於“年”的概念,最初大约是由於庄稼成熟的物候而形成的,《说文》说:“年,熟谷也。”如果说禾谷成熟的周期意味着寒来暑往的周期,那就是地球绕太阳一周的时间,现代叫做太阳年。以朔望月为单位的历法是阴历,以太阳年为单位的历法是阳历。我国古代的历法不是纯阴历,而是阴阳合历。平年十二个月,有六个大月各三十天,六个小月各二十九天(注:这是因为月相变化的周期在二十九到三十天之间,现代测得是29.53日。),全年总共354天。但是这个日数少於一个太阳年。《尚书·尧曲》说:“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实际上四季循环的周期约为3651/4日,比十二个朔望月的日数约多111/4日,积三年就相差一个月以上的时间,所以三年就要闰一个月,使历年的平均长度大约等於一个太阳年,并和自然季节大致调和配合。《尧典》说:“以闰月定四时成岁”(注:注意:《尧典》这里说“岁”,不说“年”,这是用“岁”表示从今年某一节气(例如冬至)到明年同一节气之间的这一段时间,使之和“年”有分工,“年”表示从今年正月初一到明年正月初一之间的这一段时间。所以《周礼·春官·大史》说:“正岁年以序事”,岁年并举。),就是这个意思。

  古人很重视置闰。《左传文公六年》说:“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於是乎在矣。”三年一闰还不够,五年要闰两次,所以《说文》说“五年再闰”。五年闰两次又多了些,后来规定十九年共闰七个月。从现有文献看,殷周时代已经置闰,闰月一般放在年终,称为“十三月”。当时置闰尚无定制,有时一年再闰,所以会有“十四月”。春秋时代就没有一年再闰的情况了。汉初在九月之后置闰,称为“后九月”,这是因为当时沿袭秦制,以十月为岁首,以九月为年终的缘故(注:这一点,下文还要谈到。)。上古也有年中置闰,如闰三月、闰六月之类。当闰而不闰叫做“失闰”。如何适当安插闰月,这是古代历法工作中的重要课题,这里没有必要叙述。

  一年分为春夏秋冬四时(季),后来又按夏历正月、二月、三月等十二个月依次分为孟春、仲春、季春、孟夏、仲夏、季夏,孟秋、仲秋、季秋,孟冬、仲冬、季冬。这些名称,古人常用作相应的月份的代称。《楚辞·哀郢》“民离散而相失兮,方仲春而东迁”(注:见本书第二册561页。),就是指夏历二月说的。但是在商代和西周前期,一年只分为春秋二时,所以后来称春秋就意味着一年。《庄子·逍遥游》:“蟪蛄不知春秋”(注:见本书第二册377页。),意思是蟪蛄生命短促不到一年。此外史官所记的史料在上古也称为春秋,这是因为“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注:见杜预《春秋序》。旧说春秋犹言四时(《诗经·鲁颂·閟宫》郑玄笺),错举春秋以包春夏秋冬四时(杜预春秋序·孔颖达正义),似难置信。)。后来历法日趋详密,由春秋二时再分出冬夏二时,所以有些古书所列的四时顺序不是“春夏秋冬”,而是“春秋冬夏”,这是值得注意的(注:例如《墨子·天志中》“制为四时春秋冬夏,以纪纲之”,《管子·幼官图》“修春秋冬夏之常祭”,《礼记·孔子闲居》“天有四时,春秋冬夏”,等等。)。

  古人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逐步认识到季节更替和气候变化的规律,把周岁3651/4日平分为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等二十四个节气(注:每个节气占15.22日弱。后代根据太阳移动的速度,有的节气占14日多(冬至前后),有的节气占16日多(夏至前后)。),以反映四季、气温、降雨、物候等方面的变化,这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掌握农事季节的经验总结,对农业生产的发展贡献很大。二十四节气系统是我国旧历特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名称和顺序是:
  正月 立春雨水 二月 惊蛰春分

  三月 清明谷雨 四月 立夏小满
  五月 芒种夏至 六月 小暑大暑
  七月 立秋处暑 八月 白露秋分
  九月 寒露霜降 十月 立冬小雪
  十一月 大雪冬至 十二月 小寒大寒


(注:这是依照后代的顺序;名称和《淮南子·天文训》相同。惊蛰古名启蛰,汉代避景帝讳改名惊蛰。又,二十四节气和阴历月份的配搭不是绝对固定年年一致的,因为节气跟太阳走,和朔望月没有关系。这里所列的是综合一般的情况。)

  古人最初把二十四节气细分为节气和中气两种。例如立春是正月节,雨水是正月中,惊蛰是二月节,春分是二月中,节气和中气相间,其余由此顺推(注:由於一个节气加一个中气差不多是三十天半,大於一个朔望月,所以每月的节气和中气总要比上月推迟一两天,推迟到某月只有节气没有中气,后来就以这个月份置闰,所以古人说“闰月无中气”。阳历每月都有节气和中气,上半年每月六日和二十一日左右是交节日期,下半年每月八日和二十三日左右是交节日期。)。

  二十四节气是根据太阳在黄道上不同的视位置定的。前面讲天文时说过,古人把黄道附近一周天平分为星纪、玄枵等十二次,太阳运行到某次就交某某节气(注:实际上二十四个节气是表示地球在围绕太阳公转的轨道上的二十四个不同的位置。)。试以《汉书·律历志》所载的即二千多年前的天象为例。太阳运行到星纪初点交大雪,运行到星纪中央交冬至,运行到玄枵初点交小寒,运行到玄枵中央交大寒,等等。下表就说明了这种情况(注:这表是根据《汉书·律历志》的顺序排的,惊蛰在雨水之前,清明在谷雨之后,和后代不同。《汉书·律历志》并指出交某节气时太阳所在的星宿及其度数,如冬至日在牵牛初度,即摩羯座β星附近。现代天象和古代不同,现在的冬至点在人马座(相当於古代的析木)。):
  附图:

  二十四节气系统是逐步完备起来的。古人很早就掌握了二分二至这四个最重要的节气:《尚书·尧典》把春分叫做日中,秋分叫做宵中,《吕氏春秋》统名之曰日夜分,因为这两天昼夜长短相等;《尧典》把夏至叫做日永,冬至叫做日短,因为夏至白天最长,冬至白天最短,所以《吕氏春秋》分别叫做日长至,日短至(注:《孟子》统名之曰日至。《孟子·告子上》“今夫 麦,播种而耰之,其地同,树之时又同,浡然而生,至於日至之时皆熟矣”,这指夏至而言;《孟子·离娄下》“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旧说指冬至而言。《左传》又称冬至为日南至。)。《左传僖公五年》说,“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分指春分秋分,至指夏至冬至,启指立春立夏,闭指立秋立冬(注:据杜预注。)。《吕氏春秋》则明确提到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个季节。到《淮南子》我们就见到和后世完全相同的二十四节气的名称了。

  我们阅读古书,有必要了解古人记录时间的法则,下面就古代的纪日法(包括一天之内的记时法)、纪月法和纪年法分别加以叙述。

  古人用干支纪日,例如《左传隐公元年》“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干是天干,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支是地支,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干和十二支依次组合为六十单位,称为六十甲子: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注:干支的组合是天干的单数配地支的单数,天干的双数配地支的双数,所以不可能有“甲丑”“乙寅”之类。)

  每个单位代表一天,假设某日为甲子日,则甲子以后的日子依次顺推为乙丑、丙寅、丁卯等;甲子以前的日子依次逆推为癸亥、壬戌、辛酉等。六十甲子周而复始。这种纪日法远在甲骨文时代就已经有了。

  古人纪日有时只记天干不记地支,例如《楚辞·哀郢》“出国门而轸怀兮,甲之黾吾以行”(注:见本书第二册561页。)。这种情况在甲骨文时代也已经有了。用地支纪日比较后起,大多限於特定的日子如“子卯不乐”(礼记·檀弓)、三月上巳之类。

  从一个月来说,有些日子在古代有特定的名称。每月的第一天叫做朔,最后一天叫做晦。所以《庄子》说“朝菌不知晦朔”(注:见本书第二册377页。)。初三叫做胐(fěi),大月十六、小月十五叫做望,鲍照诗“三五二八时,千里与君同”(注:见《玩月城西门廨中》。),就是指望日的明月说的。近在望后的日子叫做既望(注:西周初期有一种特别的记日法,即把一个月分为四分,类似现代的周(星期),每分都有一个特定的名称,“既望”就是其中之一。这种纪日法后来没有使用,这里不细说。)。所以苏轼《前赤壁赋》说:“壬戌之秋,七月既望。”朔晦两天,一般既称干支又称朔晦,例如《左传僖公五年》“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左传襄公十八年》“十月......丙寅晦,齐师夜遁”。其他日子一般就只记干支(注:《尚书》胐日也是既称干支又称胐,例如《毕命》:“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胐”,这种情况在一般古书中很少见。),但是人们可以根据当月朔日的干支推知它是这个月的第几天。例如《左传隐公元年》“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根据后人推定的春秋长历可以知道辛丑是鲁隐公元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带说一说,根据历谱中干支的日序,甚至可以推断出古书的错误来。《春秋襄公二十八年》说:“十有二月甲寅,天王崩。乙未,楚子昭卒。”从甲寅到乙未共四十二天,不可能同在一个月之内,可见这里必有错误。

  下面谈谈一天之内的记时法。
  古人主要根据天色把一昼夜分为若干时段。一般地说,日出时叫做旦早朝晨,日入时叫做夕暮昏晚(注:古代夕又当夜讲,通作昔。《庄子·天运》:“蚊虻噆肤,则通昔不寐矣。”《说文》:“晚,暮也。”),所以古书上常常见到朝夕并举,旦暮并举,晨昏并举,昏旦并举,等等。太阳正中时叫做日中,将近日中的时间叫做隅中(注:《左传昭公五年》孔颖达疏:“隅谓东南隅也,过隅未中,故为隅中也。”),太阳西斜叫做昃。了解到这一点,对於古书上所说的“自朝至於日中昃不遑暇食”(注:见《尚书·无逸》。)这一类记录时间的话就了解得更加具体了。

  古人一日两餐,朝食在日出之后,隅中之前,这段时间就叫做食时或蚤食;夕食在日昃之后,日入之前,这段时间就叫做晡(餔)时。日入以后是黄昏,黄昏以后是人定。《孔雀东南飞》说:“晻晻黄昏后,寂寂人定初”,可以看成为古代这两个时段之间的确切描绘。人定以后就是夜半了。

  《诗经》说:“女曰鸡鸣,士曰昧旦。”(注:见《诗经·郑风·女曰鸡鸣》。)鸡鸣和昧旦是夜半以后先后相继的两个时段。昧旦又叫昧爽,这是天将亮的时间。此外古书上又常常提到平旦、平明,这是天亮的时间。

  古人对於一昼夜有等分的时辰概念之后,用十二地支表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恰好等於现代的两小时(注:小时本来是小时辰的意思;因为一小时只等於半个时辰。)。和现代的时间对照,夜半十二点(即二十四点)是子时(所以说子夜),上午两点是丑时,四点是寅时,六点是卯时,其余由此顺推。近代又把每个时辰细分为初、正。晚上十一点(即二十三点)为子初,夜半十二点为子正;上午一点为丑初,上午两点为丑正,等等。这就等於把一昼夜分为二十四小时了。列表对照如下:
  附图:

  古人纪月通常以序数为记,如一月二月三月等等;作为岁首的月份叫做正(zhēng)月(注:秦避始皇讳,改正月为端月。但是秦以十月为岁首,下文还要谈到。又《诗经·小雅·正月》:“正月繁霜,我心忧伤”,这里的正月指夏历四月(毛传),不是作为岁首的正月。)。在先秦时代每个月似乎还有特定的名称,例如正月为孟陬(楚辞),四月为除(诗经),九月为玄(国语),十月为阳(诗经),等等(注:这里是举例性质,参看《尔雅·释天》。)。古人又有所谓“月建”的观念,就是把子丑寅卯等十二支和十二个月份相配,以通常冬至所在的十一月(夏历)配子,称为建子之月,由此顺推,十二月为建丑之月,正月为建寅之月,二月为建卯之月,直到十月为建亥之月(注:庾信《哀江南赋序》:“粤以戊辰之年,建亥之月,大盗移国,金陵瓦解”(见本书本册1157页)。),如此周而复始(注:《说文》对於十二支各字的解释就是联系着月份的。前人把“建”解释为“斗建”,意思是斗柄所指,认为十二支代表北斗星斗柄所指的十二个不同的方位(例如以子为北,午为南,卯为东,酉为西等等),十一月斗柄指北,所以为建子之月,以后斗柄每月移指一个方位,十二个月周而复始,这种说法在过去很普遍。南北朝的天文学家祖冲之,清朝的天文学家梅文鼎都指出月建和斗柄所指的方位没有关系。)。至於以天干配合着地支来纪月,则是后起的事。

  我国古代最早的纪年法是按照王公即位的年次纪年,例如公元前770年记为周平王元年、秦襄公八年等,以元、二、三的序数递记,直到旧君出位为止。汉武帝开始用年号纪元,例如建元元年、元光三年,也是以元、二、三的序数递记,更换年号就重新纪元。这两种纪年法是过去史家所用的传统纪年法。战国时代,天文占星家根据天象纪年,有所谓星岁纪年法,星指岁星,岁指太岁。下面分别叙述。

  先说岁星纪年法。前面讲天文时说过,古人把黄道附近一周天分为十二等分,由西向东命名为星纪、玄枵等十二次。古人认为岁星由西向东十二年绕天一周,每年行经一个星次。假如某年岁星运行到星纪范围,这一年就记为“岁在星纪”,第二年岁星运行到玄枵范围,就记为“岁在玄枵”,其余由此类推,十二年周而复始(注:事实上岁星并不是十二年绕天一周,而是11.8622年绕天一周,每年移动的范围比一个星次稍微多一点,渐积至八十六年,便多走过一个星次,这叫做“超辰”。)。《左传襄公三十年》说:“於子蟜之卒也,将葬,公孙挥与裨灶晨会事焉。过伯有氏,其门上生莠。子羽曰:‘其莠犹在乎?’於是岁在降娄”,《国语·晋语四》“君之行也,岁在大火”,就是用岁星纪年的例子(注:有人认为《左传》《国语》里的岁星纪年出自刘歆伪托,并不反映当时的实际天象。)。

  再说太岁纪年法。古人有所谓十二辰的概念,就是把黄道附近一周天的十二等分由东向西配以子丑寅卯等十二支,其安排的方向和顺序正好和十二次相反。二者对照如下表:
  附图:

  岁星由西向东运行,和人们所熟悉的十二辰的方向和顺序正好相反,所以岁星纪年法在实际生活中应用起来并不方便。为此,古代天文占星家便设想出一个假岁星叫做太岁(注:《汉书·天文志》叫做太岁,《史记·天官书》叫做岁阴,《淮南子·天文训》叫做太阴。),让它和真岁星“背道而驰”,这样就和十二辰的方向顺序相一致,并用它来纪年。根据《汉书·天文志》所载战国时代的天象纪录,某年岁星在星纪,太岁便在析木(寅),这一年就是“太岁在寅”;第二年岁星运行到玄枵,太岁便运行到大火(卯),这一年就是“太岁在卯”,其余由此类推,如下面图所示。此外古人还取了摄提格、单阏等十二个太岁年名作为“太岁在寅”“太岁在卯”等十二个年份的名称(注:单阏,读chányān。)。屈原《离骚》:“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注:见本书第二册549页。),一般认为这里的摄提就是作为太岁年名的摄提格,是说屈原出生於“太岁在寅”之年(注:注意:屈原时代的“太岁在寅”是反映当时岁星所在的相应的方位的,人们可以把《离骚》里的摄提(格)翻译为寅年,但不能理解为后世干支纪年法里的寅年,干支纪年法里的子丑寅卯只是一套抽象的次序符号,和太岁所在、岁星所在没有关系。又,朱熹《楚辞集注》说:“摄提,星名;随斗柄以指十二辰者也。”这是另外一种解释。);孟陬指夏历正月建寅之月;庚寅是生日的干支。这样说来,屈原的生辰恰巧是寅年寅月寅日。
  附图:

  下面列表说明摄提格、单阏等十二个太岁年名和太岁所在、岁星所在的对应关系:
  附图:

  大概在西汉年间,历家又取了阏逢、旃蒙等十个名称,叫做岁阳,依次和上述十二个太岁年名相配(配法和前述六十甲子相同),组合成为六十个年名,以阏逢摄提格为第一年,旃蒙单阏为第二年,其余由此类推,六十年周而复始。《史记·历书·历术甲子篇》自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始,就用这些年名纪年。《尔雅·释天》载有十个岁阳和十干对应,列表如下(注:岁阳名称也根据《尔雅·释天》。《淮南子·天文训》与此基本相同。《史记·历书》所见十个岁阳的名称和顺序是:焉逢、端蒙、游兆、彊梧、徒维、祝犁、商横、昭阳、横艾、尚章。和《尔雅》有出入。):
  附图:

  上文说过,十二个太岁年名和十二辰对应。为便於查阅,再作简表如下:
  附图:

  所以如果用干支来更代,阏逢摄提格可以称为甲寅年,旃蒙单阏可以称为乙卯年,等等。这些年名创制之初是为了反映岁星逐年所在的方位的,但是后来发现岁星并不是每年整走一个星次,用它们来纪年并不能反映逐年的实际天象,所以就废而改用六十甲子纪年了。后世有人使用这些古年名纪年,那是根据当年的干支来对照的。例如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六《陈纪》十下注曰:“起阏逢执徐,尽著雍涒滩,凡五年”,是说从甲辰到戊申共五年。清初作家朱彝尊在《谒孔林赋》里写道:“粤以屠维作噩之年,我来自东,至於仙源”,其实是说在己酉年。他的《曝书亭集》里的古今诗系年,也用这些年名。我们阅读古书,应该知道这种情况。

  干支纪年法一般认为兴自东汉(注:有人认为在汉朝初年就开始用干支纪年,到了东汉元和二年(公元85年)才用政府命令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六十甲子周而复始,到现在没有中断。由此可以向上逆推,知道上古某年是什么干支。一般历史年表所记的西汉以前的逐年干支,是后人逆推附加上去的,这一点应该注意。
  关於纪年法我们就说到这里。

  最后谈谈“三正(zhēng)”的问题。
  春秋战国时代有所谓夏历、殷历和周历,三者主要的区别在於岁首的月建不同,所以又叫做三正。周历以通常冬至所在的建子之月(即夏历的十一月)为岁首,殷历以建丑之月(即夏历的十二月)为岁首,夏历以建寅之月(即后世通常所说的阴历正月)为岁首。周历比殷历早一个月,比夏历早两个月。由於三正岁首的月建不同,四季也就随之而异。下表以月建为纲,说明三正之间月份和季节的对应:
  附图:

  夏殷周三正是春秋战国时代不同地区所使用的不同的历日制度,我们阅读先秦古籍有必要了解三正的差异,因为先秦古籍所据以纪时的历日制度并不统一。举例来说,《春秋》和《孟子》多用周历(注:《孟子·离娄下》:“岁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民未病涉也。”阮元以为此用夏历,但是这一点学者间有争论。),《楚辞》和《吕氏春秋》用夏历。《诗经》要看具体诗篇,例如《小雅·四月》用夏历(注:所以原诗说“四月维夏,六月徂暑”,“秋日凄凄,百卉具腓”,“冬日烈烈,飘风发发”。),《豳风·七月》就是夏历和周历并用(注:此诗凡言“七月”等处是夏历,“一之日”等处是周历。)。《春秋成公八年》说“二月无冰”,史官把这一罕见的现象载入史册,显而易见,这是指周历二月即夏历十二月而言;如果是夏历二月,则已经“东风解冻”,无冰应是正常现象,无需大书特书了。又如《春秋庄公七年》说“秋,大水,无麦苗”,这也指周历,周历秋季相当於夏历五六月,晚收的麦子和“五稼之苗”有可能被大水所“漂杀”;如果是夏历秋季,就很难索解了。由此可知《孟子·梁惠王上》所说的“七八月之间旱,则苗槁矣”也是用周历,周历七八月相当於夏历五六月,其时正是禾苗需要雨水的时候。根据同样的理由,我们相信《孟子·滕文公上》所说的“江汉以濯之,秋阳以暴之”的秋阳是指夏历五六月的炎日(注:见本书第一册306页。)。在《春秋》和《左传》里,同一历史事实,《春秋》经文和《左传》所记的时月每有出入,甚至同属《左传》所记,而时月也互有异同,这可以从三正的差异中求得解释(注:文字错乱又当别论。)。例如《春秋隐公六年》说“冬,宋人取长葛”,《左传》记载为“秋,宋人取长葛”(注:杜预想调和经传记时上的矛盾,解释说:“秋取,冬乃告也。”又说:“今冬乘长葛无备而取之”,则自相矛盾。其实从周历夏历的差异上来解释就很自然。);《春秋僖公五年》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左传》记此事於僖公四年十二月。可见《左传》所依据的史料有的是用夏历。

  在战国秦汉之间有所谓“三正论”,认为夏正建寅、殷正建丑、周正建子是夏商周三代轮流更改正朔,说什么“王者始起”要“改正朔”“易服色”等等以表示“受命於天”。当然这并不可信。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改以建亥之月(即夏历的十月)为岁首,但是夏正比较适合农事季节,所以并不称十月为正月,不改正月(秦人叫端月)为四月,春夏秋冬和月份的搭配,完全和夏正相同。汉初沿袭秦制。《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载汉武帝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十月杀灌夫,十二月晦杀魏其,接着说:“其春,武安侯病,专呼服谢罪。使巫视鬼者视之,见魏其、灌夫共守,欲杀之。”(注:见本书本册744页。)司马迁不说“明春”,而说“其春”,就是因为当时以十月为岁首,当年的春天在当年的十二月之后的缘故。汉武帝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改用太初历,以建寅之月为岁首,此后大约二千年间,除王莽和魏明帝时一度改用殷正,唐武后和肃宗时一度改用周正外,一般都是用的夏正。

  附带谈谈一些节日。
  由於风俗习惯的关系,一年有许多节日。下面把一些主要节日按月加以叙述。
  元旦 这是正月初一日。
  人日 这是正月初七日。据传说,正月一日为鸡,二日为狗,三日为猪,四日为羊,五日为牛,六日为马,七日为人。高适《人日寄杜二拾遗》(按即杜甫):“人日题诗寄草堂。”
  上元(元月元宵) 正月十五日。旧俗以元夜张灯为戏,所以又叫灯节。朱淑贞《生查子》:“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
  社日 农家祭社祈年的日子,立春后第五个戊日(在春分前后)。杜甫《遭田夫泥饮美严中丞》:“田翁逼社日,邀我尝春酒”,王驾《社日诗》:“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这是春社。又,立秋后第五个戊日为秋社,在秋分前后。
  寒食 清明前二日。《荆楚岁时记》说,冬至后一百五日,谓之寒食,禁火三日。因此,有人以“一百五”为寒食的代称。温庭筠《寒食节日寄楚望》诗:“时当一百五。”但依照旧法推算,清明前二日不一定是一百五日,有时是一百六日。所以元稹《连昌宫词》说:“初过寒食一百六,店舍无烟宫树绿。”
  清明 就是清明节。古人常常把清明和寒食联系起来。杜牧《清明》诗:“清明时节雨纷纷。”
  花朝 二月十二日为花朝,又叫百花生日。
  上巳 原定为三月上旬的一个巳日(所以叫上巳),旧俗以此日临水祓除不祥,叫做修禊。但是自曹魏以后,把节日固定为三月三日。后来变成了水边饮宴、郊外游春的节日。杜甫《丽人行》:“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
  浴佛节 传说四月初八日是释迦牟尼的生日。《荆楚岁时记》说,荆楚以四月八日诸寺香汤浴佛,共作龙华会。《洛阳伽蓝记·法云寺》:“四月初八日,京师士女多至河间寺。”
  端午(端阳) 五月初五日。《荆楚岁时记》说,屈原在五月五日投江,人们在这一天竞渡,表示要拯救屈原。(后来又把船做成龙形,叫龙舟竞渡。)关於端午节的传说很多。唐代以后,端午节被规定为大节日,常有赏赐。杜甫《端午日赐衣》:“端午被恩荣。”
  伏日 夏至后第三个庚日叫初伏,第四个庚日叫中伏,立秋后第一个庚日叫终伏(末伏),总称为三伏。据说伏是隐伏避盛暑的意思(注:此据《史·记秦本纪》“二年初伏”张守节正义。)。伏日祭祀,所以也是一个大节日。一般所谓伏日,大约指的是初伏。杨恽《报孙会宗书》:“田家作苦,岁时伏腊,烹羊炰羔,斗酒自劳。”
  七夕 七月七日。《荆楚岁时记》说,七月初七日的晚间是牵牛织女聚会之夜,人家妇女结采缕穿七孔针,陈酒脯瓜果於庭中,以乞巧。杜牧《七夕》诗:“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街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
  中元 七月十五日(注:正月十五日为上元,七月十五日为中元,十月十五日为下元。后代只有上元中元成为节日。)。佛教传说:目连的母亲堕入饿鬼道中,食物入口,即化烈火,目连求救於佛,佛为他说盂兰盆经,叫他在七月十五日作盂兰盆以救其母(注:孟兰盆,梵语,是倒悬的意义。作盂兰盆,指施佛及僧,以报父母养育之恩。)。后代把中元看成鬼节,有施饿鬼等等迷信行为。
  中秋 八月十五日。人们以为这时的月亮最亮,所以是赏月的佳节。苏轼《水调歌头》(中秋):“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重阳(重九,九日) 九月初九日。古人以为九是阳数,日月都逢九,所以称为重阳。古人在这一天有登高饮酒的习惯。据《续齐谐记》所载,费长房对汝南桓景说,九月九日汝南有大灾难,带茱萸囊登山饮菊花酒可以免祸。这是一般人认为重九登高的来源,但不一定可靠(注:《风土记》以为此日折茱萸插头,以辟恶气,而御初寒,与此也不相同。)。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冬至 就是冬至节。冬至前一日称为小至。古人把冬至看成是节气的起点(注:《史记·律书》:“气始於冬至,周而复始。”),从冬至起,日子一天天长起来,叫做“冬至一阳生(注:《史记·律书》:“日冬至,则一阴下藏,一阳上舒。”)“。古人又认为:冬天来了,春天就要跟着到来。杜甫《小至》诗:“冬至阳生春又来。”
  腊日 腊是祭名。《说文》:“冬至后三戌腊祭百神”,可见汉代的腊日是冬至后第三个戌日。但是《荆楚岁时记》以十二月初八日为腊日,并说村人击细腰鼓,作金刚力士以逐疫。十二月初八日是一般的解释,到今天还有“腊八粥”的风俗。杜甫《腊日》诗:“腊日常年暖尚遥,今年腊日冻全消。”又《咏怀古迹》(其四):“岁时伏腊走村翁。”
  除夕 一年最后一天的晚上。除是除旧布新的意思。一年的最后一天叫“岁除”,所以那天晚上叫“除夕”。苏轼《守岁》诗:“儿童强不睡,相守夜欢哗。”
  上述这些节日,不是一个时代的,而是许多时代积累下来的。

(三)乐律
  古人把宫商角徵羽称为五声或五音,大致相当於现代音乐简谱上的1(do)2(re)3(mi)5(sol)6(la)。从宫到羽,按照音的高低排列起来,形成一个五声音阶,宫商角徵羽就是五声音阶上的五个音级:
   宫 商 角 徵 羽
   1 2 3 5 6

  后来再加上变宫、变徵,称为七音。变宫、变徵大致和现代简谱上的7(ti)和4(fis)相当(注:《淮南子·天文训》把变宫叫做和,变徵叫做缪。后世变宫又叫做闰。我国传统音乐没有和4(fa)相当的音,变徵大致和4(fis)近似。),这样就形成一个七声音阶:
   宫 商 角 变徵 徵 羽 变宫
   1 2 3 4 5 6 7

  作为音级,宫商角徵羽等音只有相对音高,没有绝对音高。这就是说它们的音高是随着调子转移的。但是相邻两音的距离却固定不变,只要第一级音的音高确定了,其他各级的音高也就都确定了。古人通常以宫作为音阶的起点,《淮南子·原道训》说:“故音者,宫立而五音形矣。”宫的音高确定了,全部五声音阶各级的音高也就都确定了。七声音阶的情况也是这样。

  古书上常常把五声或五音和六律并举。《吕氏春秋·察传》篇说:“夔於是正六律,和五声”(注:见本书第二册403页。),《孟子·离娄上》说:“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可见律和音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律,本来指用来定音的竹管(注:蔡邕《月令章句》:“截竹为管谓之律。”《国语·周语下》:“律以平声。”后世律管改为铜制。又,古人也用钟弦定音,故有所谓管律、钟律和弦律。),旧说古人用十二个长度不同的律管,吹出十二个高度不同的标准音,以确定乐音的高低,因此这十二个标准音也就叫做十二律。十二律各有固定的音高和特定的名称,和现代西乐对照,大致相当於C
  CD
  D......G
  GA
  AB等十二个固定的音。从低到高排列起来,依次为:
  1.黄钟 2.大吕 3.太簇 4.夹钟 5.姑洗 6.中吕
   C
  C D
  D E F
  7.蕤宾 8.林钟 9.夷则 10.南吕 11.无射 12.应钟
  F G
  G A
  A B
  (注:这样对照,只是为了便於了解,不是说上古的黄钟就等於现代的C,上古黄钟的绝对音高尚待研究。其余各音和今乐也不一一相等。黄钟、夹钟、林钟、应钟的钟字又作钟;太簇又作太蔟、太族、大族、大蔟、泰簇、泰族;中吕又作仲吕;姑洗的洗,读xiǎn;无射又作亡射,射,读yì。)

  十二律分为阴阳两类:奇数六律为阳律,叫做六律;偶数六律为阴律,叫做六吕。合称为律吕。古书上所说的“六律”,通常是包举阴阳各六的十二律说的。

  律管的长度是固定的。长管发音低,短管发音高。蔡邕《月令章句》说:“黄钟之管长九寸(注:这是晚周的尺度,一尺长约二十三厘米。),孔径三分,围九分。其余皆稍短(渐短),唯大小无增减。”十二律管的长度有一定的数的比例:以黄钟为准,将黄钟管长三分减一,得六寸,就是林钟的管长;林钟管长三分增一,得八寸,就是太簇的管长;太簇管长三分减一,得51/3寸,就是南吕的管长;南吕管长三分增一,得71/9寸,就是姑洗的管长(注:尺寸依照《礼记·月令》郑玄注。);以下的次序是应钟、蕤宾、大吕、夷则、夹钟、无射、中吕。除由应钟到蕤宾,由蕤宾到大吕都是三分增一外(注:《汉书·律历志》说:“参分蕤宾损一,下生大吕。”其说非是。应以《淮南子》、《礼记·月令》郑注及后汉书·律历志》为准。参看王光祈《中国音乐史》上册,22-38页。),其余都是先三分减一,后三分增一。这就是十二律相生的三分损益法。十二个律管的长度有一定的比例,这意味着十二个标准音的音高有一定的比例。

  现在说到乐调。
  上文说过,古人通常以宫作为音阶的第一级音。其实商角徵羽也都可以作为第一级音。《管子·地员》篇有一段描写五声的文字,其中所列的五声顺序是徵羽宫商角,这就是以徵为第一级音的五声音阶:
   徵 羽 宫 商 角
   5 6 1 2 3
   · ·
  音阶的第一级音不同,意味着调式的不同:以宫为音阶起点的是宫调式,意思是以宫作为乐曲旋律中最重要的居於核心地位的主音;以徵为音阶起点的是徵调式,意思是以徵作为乐曲旋律中最重要的居於核心地位的主音;其余由此类推。这样,五声音阶就可以有五种主音不同的调式。根据同样的道理,七声音阶可以有七种主音不同的调式。《孟子·梁惠王下》:“‘为我作君臣相说之乐。’盖徵招、角招是也。”招就是韶(舞乐),徵招、角招就是徵调式舞乐和角调式舞乐。《史记·刺客列传》载:“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这里所说的变徵之声就是变徵调式,羽声就是羽调式。以上的记载表明,不同的调式有不同的色彩,产生不同的音乐效果。

  但是上文说过,宫商角徵羽等音只有相对音高,没有绝对音高。在实际音乐中,它们的音高要用律来确定。试以宫调式为例。用黄钟所定的宫音(黄钟为宫),就比用大吕所定的宫音(大吕为宫)要低。前者叫做黄钟宫,后者叫做大吕宫(注:古书上有时候说“奏黄钟”“歌大吕”等等,虽只提律名,实际上指的是黄钟宫、大吕宫等等。)。宫音既定,其他各音用哪几个律,也就随之而定。例如:
   黄 钟 宫
  黄 大 太 夹 姑 中 蕤 林 夷 南 无 应
  钟 吕 簇 钟 洗 吕 宾 钟 则 吕 射 钟
  宫 商 角 徵 羽
   大 吕 宫
  黄 大 太 夹 姑 中 蕤 林 夷 南 无 应
  钟 吕 簇 钟 洗 吕 宾 钟 则 吕 射 钟
   宫 商 角 徵 羽

  理论上十二律都可以用来确定宫的音高,这样就可能有十二种不同音高的宫调式。商角徵羽各调式仿此,也可以各有十二种不同音高的调式。总起来说,五声音阶的五种调式,用十二律定音,可各得十二“调”,因此古人有所谓六十“调”之说。所以《淮南子·原道训》说:“五音之数不过五,而五音之变不可胜听也。”根据同样的道理,七声音阶的七种调式,用十二律定音,可得八十四“调”。了解到这一点,那么古书上所说的“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簇为徵,应钟为羽”这一类的话就不难懂了(注:见《周礼·春官·大司乐》。),所指的不过是不同音高的不同调式而已。

  有一点需要注意:无论六十“调”或八十四“调”,都只是理论上有这样多的可能组合,在实际音乐中不见得全都用到。例如隋唐燕乐只用二十八宫调(注:前人把以宫为主音的调式称之为宫,以其他各声为主音的调式统称之为调,例如八十四调可以分称为十二宫七十二调,也可以合称为八十四宫调。隋唐燕乐所用的二十八宫调包括七宫二十一调。),南宋词曲音乐只用七宫十二调,元代北曲只用六宫十一调,明清以来南曲只用五宫八调。常用的只有九种,即五宫四调,通称为“九宫”:

  五宫:正宫 中吕宫 南吕宫 仙吕宫 黄钟宫
  四调:大石调(又作大食调) 双调 商调 越调(注:这里所列的“调”的名称是传统惯用的俗名。和上古的“调”对照,大致是:
  正宫--黄钟宫 中吕宫--夹钟宫 南吕宫--林钟宫
  仙吕宫--夷则宫 黄钟宫--无射宫 大石调--黄钟商
  双调--夹钟商 商调--夷则商 越调--无射商)
  古书上又常常提到八音。《尚书·舜典》说:“八音克谐”,《周礼·春官·大司乐》说:“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所谓八音,是指上古的八类乐器,即金石土革丝木匏竹。依《周礼·春官·大师》郑玄注,金指钟鎛(bó),石指磬,土指埙(xūn),革指鼓鼗(tǎo),丝指琴瑟,木指柷敔(zhù yǔ),匏指笙,竹指管箫。由此可见八音和五声、七音是不同性质的。

  我国乐律,历代有不少变更,这里没有必要加以叙述。

  我国音乐有悠久的历史,我国乐律知识在二千多年以前就已经非常精微,这是值得我们自豪的。但是由於历史条件的限制,古人对乐律的理解还有不正确的一面,我们学习古代乐律,对这一点也应该有所了解。
  古人把宫商角徵羽五声和四季、五方、五行相配。如果以四季为纲排起表来,它们之间的配合关系是:
  四季 春 夏 季夏 秋 冬
  五声 角 徵 宫 商 羽
  五方 东 南 中 西 北
  五行 木 火 土 金 水


  这种配合关系,可举两条旧注来说明。《礼记·月令》郑玄注:“春气和,则角声调”,所以角配春。《吕氏春秋·孟春纪》高诱注:“角,木也;位在东方”,所以角配木,配东。其余由此类推。显而易见,这样解释是没有科学根据的。但是古人对於五声和四季、五方、五行的具体配合既然有了一种传统的了解,那么古典作家的作品在写到某个季节时连带写到和这个季节相配的音名和方位,就完全可以理解了。欧阳修《秋声赋》之所以说“商声主西方之音”,就是因为古人以秋季、商音和西方相配的缘故。

  欧阳修《秋声赋》接着还说:“夷则为七月之律。”夷则和七月的联系要从十二律和十二月的配合来说明。在上古时代,人们把乐律和历法联系起来,依照《礼记·月令》,一年十二月正好和十二律相适应:
  孟春之月,律中太簇;
  仲春之月,律中夹钟;
  季春之月,律中姑洗;
  孟夏之月,律中中吕;
  仲夏之月,律中蕤宾;
  季夏之月,律中林钟;
  孟秋之月,律中夷则;
  仲秋之月,律中南吕;
  季秋之月,律中无射;
    孟冬之月,律中应钟;
  仲冬之月,律中黄钟;
  季冬之月,律中大吕。


  所谓“律中”,据《礼记·月令》郑玄注就是“律应”,“律应”的徵验则凭“吹灰”。吹灰是古人候气的方法,据说是用葭莩的灰塞在律管里,某个月份到了,和它相应的律管里的葭灰就飞动起来了。欧阳修《秋声赋》“夷则为七月之律”,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这种方法当然是不科学的,但是也成了典故。陶潜《自祭文》说:“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天寒夜长,风气萧索”,(注:见本书第四册。)是指季秋九月。杜甫《小至》:“吹葭六琯动飞灰”,(注:琯,玉制的律管。前人说这里的“六琯”包举六律六吕十二个管,其实是指黄钟管。诗人为了和上句“刺绣五纹添弱线”的“五纹”相对,所以说“六琯”。诗歌用词灵活,不可拘泥。)小至是冬至的前一天,仲冬之月,律中黄钟,诗人的意思是说“冬至到了,律中黄钟,黄钟管的葭灰飞动了。”韩愈《忆昨行》:“忆昨夹钟之吕初吹灰”,意思是说“想起了二月的时候”,因为仲春之月律中夹钟。

  由於古人把十二律和十二月相配,后世作家常喜欢用十二律的名称代表时令月份。例如曹丕《与吴质书》:“方今蕤宾纪时,景风扇物”,就是指仲夏五月说的。
  关於古代乐律,我们就说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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