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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梅花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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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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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6 11:02:0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梅花山人 于 2016-5-11 22:07 编辑

古汉语通论(二十)古代文化常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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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理,职官,科举      

     (一)地理
  历代地方区域的划分,各有不同。有时候,同一个区域名称,而涵义大有区别。有些名称则是上古所没有的。现在举出一些例子来加以说明。
  州--相传尧时禹平洪水,分天下为九州,即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又相传舜时分为十二州,即除了九州外,又从冀州分出并州、幽州,从青州分出营州。这样,疆域的大小是一样的,只是州的大小稍有不同罢了。到了汉代,中国的疆土更大了,於是增加了一个交州,一个朔方。后来朔方并入并州,改雍州为凉州,梁州为益州。东汉时代,共有十三州,即:司隶(直辖州)、豫州、兗州、徐州、青州、凉州、并州、冀州、幽州、扬州、益州、荆州、交州。晋初分为十九州,和东汉十三州比较,增加六州。(1)把梁州分为雍、凉、秦三州;(2)把益州分为梁、益、宁三州;(3)把幽州分为幽、平两州;(4)把交州分为交、广两州。

  从汉到南北朝末,州基本上是监察区(注: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分全国为十几个监察区,称为州或部。每州置刺史(后或称州牧)一人,巡察所属郡国。后来刺史都掌兵权,不是单纯的监察官了。),有时也是行政区。不过从南北朝起,州的范围渐渐地缩小了。在唐代,全国共有三百多个州,是行政区,宋元所谓州,则与唐代基本上一致。明清改州为府,所以有“兗州府”、“扬州府”等名称,只留少数直隶州直辖於省,散州隶属於府。
  郡--郡是行政区域。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其中著名的有陇西、颍川、南阳、邯郸、钜鹿、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河东、上党、太原、代郡、雁门、云中、琅琊、汉中、巴郡、蜀郡、长沙、黔中。后来又增加桂林、象郡、南海、闽中,共为四十郡。此后历代都有郡,但是区域变小了。直到隋代才取消了郡。唐代州郡迭改,都是行政区域。宋废郡。
  国--国是汉代诸侯王的封域,也是行政区。国的区域略等於郡,所以“郡国”连称。
  道--唐代的道是监察区,略相当於汉代的州。贞观年间,分全国为十道:(1)关内道,即古雍州;(2)河南道,即古豫兗青徐四州;(3)河东道,即古冀州;(4)河北道,即古幽冀二州(注:冀州共出现两次,表示是冀州的一部分。下仿此。这些说法根据郑樵《通志》卷四十《地理略》。);(5)山南道,即古荆梁二州;(6)陇右道,即古雍梁二州;(7)淮南道,即古扬州;(8)江南道,即古扬州的南部(今浙江福建江西湖南等省);(9)剑南道,即古梁州(剑阁以南);(10)岭南道,即古扬州的南部。开元年间,又分为十五道,这是从关内道分出一个京畿(治长安),从河南道分出一个都畿(治洛阳),再把山南分为山南东道、山南西道,把江南分为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
  路--宋代的路最初是为征收赋税转运漕粮而分的区域,后来逐渐带有行政区划和军区的性质。最初分全国为十五路,后来分为十八路、二十三路(注:此外还有少数特为军事而设的路,不领民事。)。和今天的省区大致相似。例如福建路、广东路、广西路、湖南路、湖北路、陕西路、河北路等,都和今天的省名相同,区域也大致相当(注:广东路又称广南东路,广西路又称广南西路,湖南路又称荆湖南路,湖北路又称荆湖北路。)。元代也有路,宋代的路大,元代的路小,相当於州府。
  省--省,本来是官署的名称。元代以中书省为中央政府,又在路之上分设行中书省(略等於中书省办事处或中书省行署),简称行省。后来行省成为正式的行政区域名称,简称为省。
  府--依唐代制度,大州称为府,因为这些州都置有都督府或都护府,唐代府隶属於道,宋代府隶属於路,元代的府,有的隶属於路,有的直辖於中央。明清改州为府(见上文)。
  军--军是宋代的行政区域,一个军等於一个州或府,直辖於路。宋代的平定军即清代的平定州,宋代的南安军即清代的南安府,可见军和州府是差不多的。
  县--县是地方基层行政区域。秦汉的县属於郡(汉代国以下也有县),后代的县属於州或府。

  我们阅读古书,要注意同名异地的情况。例如山东,战国时称六国为山东,这是因为秦都关中,六国在崤山函谷关以东的缘故。所以《战国策·赵策》说:“六国从亲以摈秦,秦必不敢出兵於函谷关以害山东矣”,贾谊《过秦论》也说:“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矣。”但是《汉书·儒林传》说,伏生得《尚书》二十九篇,“以教于齐鲁之间,齐学者由此颇能言《尚书》,山东大师亡不涉《尚书》以教”,这里的山东却指齐鲁一带(注:古代山东山西有就华山而言,有就太行山而言,这里不细说。)。又如江南,《史记·货殖列传》说:“江南豫章长沙”,指今天的湖广江西一带。今天的江南,《史记》却称为江东,《史记·项羽本纪》说:“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

  至於具体地名,在不同时代指不同地点,则更为常见。例如:
  蓟,南北朝以前指今北京;蓟州,唐以后指今河北省蓟县。
  桂林,秦代指今广西贵县南,三国时指今梧州市,西晋时指今柳州市东;桂州在南北朝及唐五代、桂林府在明清两代,都指今桂林市。
  关於古代州郡县邑的建置、因革及其境域,目前可查阅商务印书馆编印的《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

     (二)职官
  我国古代的职官,历代建置不同,其间因革损益,情况复杂。在这个题目下,我们不能全面叙述历代官制的发展,只能大致谈谈几个重要的问题:中央官制,地方官制,品阶勋爵◎◎,汉武帝以后,丞相地位虽尊,权力却逐渐缩小。例如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辅理国政,其权势就远在丞相之上。西汉末丞相改称大司徒,太尉改称大司马,御史大夫改称大司空(注:大司空是主水土之官,和先前御史大夫的职掌不同。),号称三公(又称三司),都是宰相。但到东汉光武帝时,“虽置三公,事归台阁”(注:见《后汉书·仲长统传》。),三公只处理例行公事,台阁反而成了实际上的宰相府了。
  所谓台阁,是指尚书机构尚书台说的,后世逐渐称为尚书省(注:晋称为尚书都省,刘宋称为尚书寺,一名尚书省。),首长是尚书令,副职是尚书仆射。魏文帝鉴於东汉尚书台的权势太大,把它改为外围的执行机构,另外设置以中书监、令为首长的中书省,参掌中枢机密。南北朝时皇帝鉴於中书省权势日大,又设置以侍中为首长的门下省,对中书省加以限制。这样,就形成了皇朝中央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分职的制度: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注:隋代避用“中”字,改中书省为内史省,改侍中为纳言。在唐高宗、武后和玄宗时,三省名称曾有几度改变:尚书省称中台,文昌台;中书省称西台,凤阁,柴微;门下省称东台,鸾台,黄门。),三省首长同为宰相,共议国政。
  唐代因为唐太宗曾任尚书令,以后此官不再授人,而以左右仆射为宰相。唐高宗以后左右仆射不再参决大政。唐太宗又认为中书令和侍中的官位太高,不轻易授人,常用他官加上“参议朝政”、“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的名义掌宰相之职,高宗以后执行宰相职务的称为“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宋代简称为“同平章事”,以“参知政事”为副相。
  宋代中央是中书和枢密院分掌文武二柄,号称二府。枢密院类似秦代的太尉府,正副首长是枢密使、副使。
  宰相一词最早见於《韩非子》(注:《韩非子·显学》:“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将必发於卒伍。”又,过去文人常用宰辅宰衡等以称宰相,但都不是正式官号。),但是正式定为官号是在辽代。辽代中枢机构是北、南宰相府,各设左、右宰相。明代废中书省,皇帝亲理国政,以翰林院官员加殿阁大学士衔草拟诏谕。后来大学士逐渐参与大政,成了实际上的宰相,号称辅臣,首席辅臣有元辅、首辅之称。清沿明制。到雍正时成立军机处,大学士就没有什么职权了。
  秦汉时中央的行政长官有:(一)奉常,汉初沿用此称,后来改称太常,掌宗庙礼仪。(二)郎中令,汉初沿用此称,后来改称光禄勋,管宫廷侍卫。(三)卫尉,汉景帝初一度改称中大夫令,管宫门近卫军。(四)太仆,管皇帝车马。(五)廷尉,汉代有时又称为大理,是最高的法官。(六)典客,汉初沿用此称,后来又称大行令、大鸿胪,管理少数民族来朝事宜。(七)宗正,管理皇族事务。(八)治粟内史,汉初沿用此称,后来又称大农令、大司农,管租税赋役。(九)少府,管宫廷总务。以上诸官,后来称为九卿。九卿之中,廷尉、典客和治粟内史管的是政务,其余六卿管的是皇帝私人事务。
  九卿之外,还有掌管京师治安的中尉(后来称为执金吾),以及掌管营建宫室的将作少府(后来称为将作大匠),等等。
  诸卿各有属官,这里不都列举,只就郎中令(光禄勋)的属官大夫和郎稍加说明如下:
  汉代有太中大夫、中大夫(汉武帝改称光禄大夫)等。大夫“掌论议”,“无常事,唯诏命所使”,是后世散官的性质(后详)。
  郎是皇帝侍卫官的通称,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议郎掌顾问应对,比较特殊。其他诸郎皆“掌守门户,出充车骑”。
  此外汉武帝又置期门、羽林作为光禄勋的属官,期门是汉武帝微行时的侍从(注:《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引服虔说:“与期门下以微行,后遂以为官。”王先谦说:“期诸殿门,故有期门之号。”),羽林是宿卫之官(注:《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羽林亦宿卫之官,言其如羽之疾,如林之多也。一说羽所以为王者羽翼也。”),都是郎的一类,所以有期门郎、羽林郎之称。
  附带说一说汉代的加官,这是本官之外另加的官职。
  汉代的加官有侍中、给事中、诸吏等。加侍中就能出入宫禁,成为皇帝的亲信。加给事中就能掌顾问应对。加诸吏就能对宫廷官员进行监察和弹劾。后世侍中成为门下省的首长(见前),给事中成为门下省的属官。
  汉代的加官还有中常侍和散骑等。中常侍在禁中侍奉皇帝(东汉改用宦者),散骑是皇帝的骑从,掌“献可替否”。曹魏时合称散骑常侍,备皇帝顾问并掌规谏。南北朝散骑常侍是集书省(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的首长,后世并入门下省。

  下面说到六部。
  尚书本是九卿中少府的属官,发展为尚书台后,事务增多,於是分曹治事,每曹设尚书一人,这是后世中央各部的前身。从东汉到南北朝,部曹尚无定制,隋代始定为吏、民、礼、兵、刑、工六部,属於尚书省。唐避太宗讳,改民部为户部。此后历代相承,作为中央行政机构的六部制基本未变。
  六部的职掌大致是:
  (一)吏部、掌官吏的任免、铨叙、考绩、升降等。(二)户部,掌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三)礼部,掌典礼、科举、学校等。(四)兵部,掌全国军政。(五)刑部,掌刑法、狱讼等。(六)工部,掌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
  各部的首长称为尚书,副首长称为侍郎。部下设司(注:隋唐时每部分为四司,第一司即以本部为名,“佐其长而行政令”,其余三司各以职掌命名。例如唐代吏部,第一司仍称吏部,其余三司为司封、司勋、考功。后代部司有所调整,名称也不尽相同。),司的首长称为郎中,副首长称为员外郎。属官有都事、主事等。
  六部仿《周礼》六官,列表对照如下:
  附图:(注:杜佑《通典》卷二十三《职官》五说:“若参详古今,徵考职任,则天官大宰当为尚书令,非吏部之任。今吏部之始,宜出夏官之司士。”)(注:《周礼·冬官·司空》早亡。后补的《考工记》不足以当《冬官·司空》。)
  后世以《周礼》六官作为六部尚书的代称,如户部尚书称为大司徒,礼部尚书称为大宗伯等(注:但是吏部尚书则称冢宰。又清代以户部掌漕粮田赋,故又称户部尚书为大司农。)。
  六部成立,诸卿的职权变小,有的卿由於职务并入有关的部司,后来就裁撤了。

  现在说到中央的监察官和谏官。监察官对百官进行纠弹,谏官对皇帝进行规谏。下面分别叙述。
  我国古代中央的监察官,可以追溯到战国时代的御史。御史是记事之官兼纠察之职,秦汉称为侍御史,秦以御史大夫为侍御史之长。西汉御史大夫是副丞相,由其助手御史中丞领导监察弹劾工作。后来成立监察机构御史台,以御史中丞为首长。御史台又称宪台,后世或称肃政台等,所以习惯上把监察官称为台官。历代监察官的首长或为御史大夫,或为御史中丞等。明清中央监察机构称为都察院,首长称为左、右都御史。历代管监察的属官除侍御史外,还有治书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等(注:唐避高宗讳,改治书侍御史为持书侍御史,又误作侍书侍御史。)。
  前人把台官和谏官合称为台谏。西汉有谏大夫,东汉称为谏议大夫,是属於光禄勋的专职谏官。唐代除谏议大夫外,又增设补阙、拾遗,三者各分左右,分属门下、中书二省。宋代左右补阙改为左右司谏,左右拾遗改为左右正言,后来并入谏院,以左右谏议大夫为首长。隋唐以来,和谏官同居门下省的有给事中,负责审阅各部奏章和封驳中书省所拟的诏旨(有不合者封还驳回),明代给事中负责稽查六部,并兼任前代谏议、补阙、拾遗之职,所以后来俗称给事中为给谏。清雍正时给事中和御史同属都察院,这样,御史也就称为台谏了。
  封建皇帝有文学侍从。汉代选文章经术之士待诏金马门(注:金马门是汉代未央宫门。未央宫门前有铜马,故名金马门。),或供奉辞赋,或讲论六艺群书,没有特定的官号。唐初设翰林院,这是文人和卜医技术待诏的处所,并不是中央机关。唐玄宗以翰林待诏(后称翰林供奉)草拟诏令、应和文章。翰林待诏也是文学侍从的性质。从来另建学士院,入院的称为翰林学士,专掌皇帝的机密诏令,被认为是“清要显美”之官。宋代学士院改称翰林学士院。明清称为翰林院,但职掌和唐宋有所不同。
  侍奉皇帝讲读称为侍读、侍讲。唐代有集贤院侍读学士等;宋代有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等。宋元以来,皇帝和侍读、侍讲学士以及其他高级官员定期在内廷讲论经史,称为经筵。清代主讲经筵者称为经筵讲官。
  古有史官。旧说周代太史掌文史星历兼管国家图书。秦汉时太史和太卜、太祝等官归奉常领导。魏晋南北朝设专职史官,一般称为著作郎。唐代设史馆,以他官兼任史馆修撰,由宰相监修国史。宋代史馆称为国史实录院,有修撰、编修、检讨等官。明代史官并入翰林院,仍沿用过去的官号。
  我国从古就很重视图书的收藏和校订。汉代御史中丞除作为监察官外,还在兰台掌图籍秘书,其下有兰台令史掌校书定字。东汉的秘书监以及后来增设的秘书郎、校书郎都是专管图书的官员。管理图书的机构一般称为秘书省。唐代秘书省一度称为兰台,这是因为兰台是汉宫的藏书之处。唐代内廷有收藏经史子集的宏文馆和修写“御本”的集贤殿书院(注:“御本”是缮写给皇帝看的。),设学士、直学士、修撰、校理等官,并有校书郎、正字等,从事图书的管理、修撰和校订。宋代把收藏图书和编修国史的单位合称为馆阁:馆指昭文馆、史馆和集贤院,阁指秘阁和龙图、天章等阁(注:秘阁收藏真本书和古字画。龙图、天章等十一阁分藏宋太宗、真宗诸帝的“御书”“御制文集”等。)。明代馆阁之职并入翰林院,所以翰林院也就称为馆阁了。
  宋代龙图、天章诸阁各置学士、直学士和待制,其职掌是备皇帝顾问、参与论议或校订图书。后来这类阁学士成了朝臣外补(外调)时的“加恩兼职”,并不担任上述职务。宋代又有殿学士,这是授予旧相、辅臣的“职名”,有观文殿大学士、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学士,端明殿学士。这类殿学士和阁学士都是表示优宠的虚衔。
  古代有博士、助教等官。秦汉时博士掌通古今、备顾问。汉文帝时,《论语》、《孝经》、《孟子》、《尔雅》皆立博士,汉武帝设五经博士并置博士弟子学习经术。汉代博士是太常的属官,所以有太常博士之称,以聪明威重者一人为博士祭酒(注:祭酒的本义是在大飨宴时以年老宾客一人举酒祭祀地神,引申为对同辈或同官中年高望重者的尊称,后用为官名,如国子祭酒等。)。魏晋以后历代所设的太常博士只是礼官的性质,和作为教官的国子博士、太学博士等职掌不同。晋代以博士为国子学和太学的教官(注:国子学是高级官员子弟的学校,太学是一般官员和庶民俊秀子弟的学校。),并设助教作为博士的副职,后代沿置,直到明清中央教育机构国子监还有博士和助教。北魏以后地方教官一度也称为博士、助教。附带说一说教授。宋代府州开始设教授,负责教诲所属生员。明清府学设教授,州学设学正,县学设教谕,各以训导作为副职。至於地方最高的教育行政长官,宋代各路一度设过提举学事司,这是清代各省提督学政的前身。

  最后谈谈武官。
  春秋时已有将军称号。战国有大将军,后来又有左右前后将军,秦汉沿置。汉代还有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地位都很高。此外还有临时设置的将军,例如对匈奴作战则置祁连将军,对大宛作战则置贰师将军等。汉代略次於将军的是校尉,各依职掌命名。例如掌骑士的称为屯骑校尉,掌西域屯兵的称为戊己校尉等。魏晋以后,将军和校尉名目繁多,其中不少是虚衔,如云麾将军、振威校尉等,这里不细说。

  (2)地方官制

  春秋时的地方行政单位有邑县。邑县的长官,鲁卫称宰,晋称大夫,楚称令尹。战国时有郡有县。郡的长官为守,掌军事为主;县的长官为令,掌民政为主。后来以郡领县,形成郡县二级的地方行政单位。
  秦汉万户以上的县,长官称令;不及万户的县,长官称长。县丞助理县政,县尉掌管治安。隋唐县的长官统称令。宋代派中央官员出掌县政则称为“知某某县事”,简称知县。明清沿用知县之称,元代则称为县尹。历代县有诸曹掾史,各有不同职掌。
  秦汉县以上的行政单位是郡。秦代郡的行政长官是郡守,掌军事的是尉,掌监察的是监御史,简称为监。郡丞是郡守的佐贰。汉代郡守改称太守,后因兼领军事,所以有郡将之称。郡的属官除诸曹外还有督邮、主簿等。督邮举察属县官吏的功罪善恶,并督治地方豪****恶,主簿主管文书簿籍(注:督邮职权很重,唐以后始废。古代官署一般都设主簿,宋以后县的主簿和丞尉同为县令(知县)的助理。)。汉代和郡平行的还有“国”,这是皇帝子弟的封地,设官初仿中央,吴楚七国之乱后加以裁削,由中央派相处理行政(注:魏晋南北朝改称内史。)。相和太守相当,都是二千石的官(注:汉制以俸禄多少作为职官等级的标志,二千石的官月俸120斛。),所以汉代往往用二千石作为“郡国守相”的代称。
  汉武帝时全国分为十几个监察区,称为州或部,每州置刺史一人(后或称为牧)监察所属郡国。京师所在的州置司隶校尉,略如刺史。刺史有别驾从事史、治中从事史等属官。别驾随刺史出巡,治中“主众曹文书”(注:杜佑《通典》卷三十二《职官》十四说:“治中从事史一人,居中治事,主众曹文书,汉制也。”)。东汉战争频仍,刺史或州牧都掌兵权。魏晋南北朝刺史多带将军称号,并允许成立军府,自置僚属,权势很大(注:不加将军称号的称为单车刺史,多由庶姓充任。又,晋代郡守也多加将军称号。)。这样,刺史就有两套属官,一套是属於监察系统的别驾、治中等,一套是属於军事系统的长史、司马、参军等。
  隋唐县以上的行政单位是州或郡。称州时长官是刺史,称郡时长官是太守(注:首都或陪都所在的州称为府,有尹、少尹等官。),刺史实际上等於太守。古人把刺史或太守称为使君,柳宗元为永州刺史韦公写了《永州韦使君新堂记》,文章最后说“编以为二千石楷法”,这里二千石是袭用汉代郡国守相的称呼,其实是指当时州的行政长官刺史说的。刺史既然成了行政长官,那么前代刺史的两套属官的称号也就参用为行政系统的官号了(注:《旧唐书·高宗纪》载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七月改诸州治中为司马,别驾为长史。)。了解了这一点,就会知道隋唐州郡的司马其实是不掌武事的。
  唐代中央对地方的监察起初是派员出巡各州,称为黜陟使(有权罢免或擢升地方官吏)。后来全国分为若干道,每道派京官一人巡察所属州县,先后称为巡察使、按察使、采访处置使、观察使。唐代又每聚边境数州为一镇,设节度使,兼度支、营田、观察等使,总揽一方军政、民政、财政和监察大权。观察使、节度使有判官、掌书记、推官等属官。节度使初设於边防重镇,后来内地普遍设置,形成藩镇割据的局面。宋代废藩镇制度,节度使只是优宠将帅大臣和宗室勋戚的虚衔。另分全国为若干路,各路设转运使等官,掌一路财赋等事。
  宋代县以上的行政单位是州,州政由中央派员前往管理,称为“知某州军州事”(“军”指地方军队,“州”指民政),简称知州。州有通判,号称监州官,不似后世一般的副职。州的属官有判官管行政,有推官管司法。和州平行的还有府、军、监,设官和州大致相同。
  宋代没有太守,刺史也是虚衔。欧阳修知滁州时写《醉翁亭记》提到太守,写《丰乐亭记》提到刺史,都是沿用前代的旧称。
  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是行中书省,体制类似中央,也有丞相、参知政事等官。明初沿袭元制,后改称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但习惯仍称为“省”,长官为左右布政使,掌一省之政。明代有战事时,派朝臣出巡地方,处理军务,称为巡抚。遇有军事问题牵连几省,巡抚不能解决时,则派总督处理。总督巡抚都是临时差使,不算正式地方官。清代总督巡抚才成为固定的“封疆大吏”,巡抚是省级的最高长官,总督则总揽一省或两三省的军民要政。这样,布政使就只管财政和人事,成了督抚的下属了。
  明清一省分为数道,道下有府有州。府州的长官称为知府、知州。其佐贰,府有同知、通判等,州有州同(同知)、州判等。有两种州:直隶州略等於府;散州隶属於府,和县相当。

  (3)品阶勋爵
  品--古代把职官分为若干等级,通称为品。汉代以禄石多寡作为官位高低的标志,例如九卿是中二千石,刺史太守之类是二千石,县令是千石到六百石,禄石不同,月俸收入不同。曹魏时职官分为九品,一品最高,九品最低。隋唐时九品又分正从,自正四品起,每品又分上下二阶,共有三十级。明清加以简化,九品只各分正从,共十八级。隋唐时九品以内的职官称为流内,九品以外的职官称为流外。流外官经过考铨转授流内官,唐代称为入流。清代不列入九品之内的官称为未入流。
  阶--隋代把有职务的官称为职事官,没有职务的官称为散官。唐代把前代散官官号加以整理和补充,并从新规定品级,作为标志官员身份级别的称号,称为阶,通称为阶官。例如文官阶是:从一品称开府仪同三司,正二品称特进,从二品称光禄大夫,等等。六品以下的文官阶称郎,例如正六品上称朝议郎,正六品下称承议郎,等等。唐代又采取前代各种将军和校尉的官号作为武官阶,这里不再叙述。后来宋元明清都有阶官,只是名称和品级不尽相同而已。
  唐宋时一个人在某一时期的阶官品级和当时所任的职事官的品级不一定相同。阶官高於职事官,则在职事官上加“行”字,阶官低於职事官,则在职事官上加“守”字,阶官比职事官低二品则加“试”字。
  勋--唐代又采取前代某些散官官号略加补充作为酬赏军功的勋号,称为勋,通称为勋官。有上柱国、柱国、上护军、护军、轻车都尉、骁骑尉等等,共十二级。后代沿袭唐制,只是品级略有不同。明代有文勋武勋,武官勋号和前代基本相同,文官勋号除“柱国”外还有正治卿、资治尹之类。清代勋和爵就合而为一了。
  爵--旧说周代封爵有公侯伯子男五等。汉代封爵实际上只有王侯二等。皇子封王,相当於先秦的诸侯,所以通称诸侯王。汉初异姓也封王,后来“非刘氏不王”,异姓受封者通称列侯。汉武帝以后,诸侯王得在王国境内分封庶子为侯,也是列侯性质(称为王子侯)。汉代列侯食邑一般是县,有的是乡、亭,视所食户数多寡而定,所以后来有乡侯、亭侯之称。三国以后,历代封爵制度不尽相同,但是同姓封王基本一致,异姓则一般封为公侯伯子男(注:异姓也有封王的,例如杨坚(隋文帝)初仕北周,封随公,后来封为随王。李渊(唐高祖)初仕隋,封唐公,后来封为唐王。唐代郭子仪有军功,封为汾阳王。)。晋宋以后,爵号加“开国”字样以示尊贵,例如乐安郡开国公,曲阜县开国子,称为开国爵。不加“开国”的称为散爵。封地虽说有郡有县,但是后来都成了虚名,宋代所谓食邑若干户,食实封若干户,并不表示实际的赋税收入。明清皇室封爵和异姓封爵不同,这里不再细说了。


      (三)科举
  古有乡举里选之说。《周礼·地官·乡大夫》讲到三年举行一次“大比”,以考查乡人的“德行道艺”,选拔贤能的人才。《礼记·王制》提到“乡论秀士”,经过逐级选拔,有所谓俊士、进士等名称。《礼记·射义》还提到诸侯贡士於天子。这些说法虽然不能证明先秦确有贡举制度,但是后世科举制度上的一些做法和用语,有的是从这里来的。
  汉代为了选拔统治人才,有察举的制度。汉高祖下过求贤诏,汉文帝也曾下诏察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汉武帝又诏令天下察举孝廉和茂材。茂材就是秀才(优秀的人才),据说后因避东汉光武帝讳才改称茂才的(注:《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张守节《正义》引应劭云:“避光武改茂才也。”)。汉昭帝以后,举士包括多方面的人才。东汉承袭旧制。一般说来,西汉以举贤良为盛,东汉以举孝廉为盛。但是东汉桓帝灵帝以后,“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注:见《抱朴子·审举》篇。秀才本应贤良,而连字都不认得;孝廉本应孝廉,而察举的却是舆父不同居的不孝之子。)。可见当时的察举已经很滥了。
  汉代被荐举的吏民经过皇帝“策问”后按等第高下授官。有所谓“对策”和“射策”。“对策”是将政事或经义方面的问题写在简策上发给应举者作答;“射策”则类似抽签考试,由应举者用矢投射简策,并解释射中的简策上的疑难问题(注:见《汉书·萧望之传》颜师古注,《唐摭言》卷一。但是《文心雕龙·议对》篇说,射策是“言中理准,譬射侯中的”,这是对射策的另一种解释。)。后来“策问”的形式定型化了,所以后世把它看成为一种文体,萧统《文选》称之为“文”(注:《文选》著录了王融、任昉所拟的策秀才文共十三首。)。“对策”也被认为是一种文体,简称为“策”,刘勰《文心雕龙·议对》篇说是“议”的别礼。汉代董仲舒的对贤良策,是这种文体的名篇。至於“射策”,后来则成了一个典故,杜甫《醉歌行》说:“只今年才十六七,射策君门期第一”,就是在应举考试的意义上运用这个典故的。
  魏晋以后,地方察举孝廉、秀才的制度基本未废。所以李密《陈情表》说:“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注:见本书本册922页。)魏晋南北朝有所谓九品官人法,各州郡都设中正官负责品评当地人物的高低,分为上上、上中直到下下九品。这种制度本来是为了品评人才的优劣,以便选人授官,但是后来由於担任中正的都是“著姓土族”,人物品评全被豪门贵族所操纵,“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九品实际上成了门第高低的标志了。
  隋废九品中正,设进士、明经二科取士。唐承隋制,并增设明法、明字、明算诸科,而以进士、明经二科为主。进士科重文辞,明经科重经术。唐高宗武则天以后,进士科最为社会所重,参加进士科考试被认为是致身通显的重要途径。进士科以考诗赋为主,此外还考时务策等。诗赋的题目和用韵都有一定的规定。诗多用五言六韵(近代变为五言八韵),有一定的程式,一般称为试帖诗。本书第十三单元文选所选的韩愈《学诸进士作精卫衔石填海》一诗,就是这种体载的作品。
  唐代取士由地方举送中央考试,称为乡贡。被举送应试的人通称为举人。唐人常说“举进士”,例如韩愈《讳辩》说:“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意思是应举参加进士科的考试,这种人在唐代就称为进士。韩愈《送孟秀才序》说:“京师之进士以千数,其人靡所不有”,就是指当时应举参加进士科考试的人说的。唐初设有秀才科,不久卽废,但是唐人后来仍通称应进士科考◎◎ 第一名称为状头或状元。同榜的人在长安慈恩寺雁塔题名,称为题名会。宴会於曲江亭子,称为曲江会。又遍游名园,以同榜少年二人为“探花使”,探采名花。
  唐人进士及第后尚未授官称为前进士,还要参加吏部“博学宏词”或“拔萃”的考选,取中后才授予官职(注:《新唐书·选举志》:“选未满而试文三篇谓之宏词,试判三条谓之拔萃,中者卽授官。”)。韩愈《柳子厚墓志铭》说,柳宗元“虽少年,已自成人,能取进士第”,“其后以博学宏词授集贤殿正字”(注:见本书本册1021页。)白居易进士及第后,因为取中“拔萃”,所以授秘书省校书郎。韩愈虽然进士及第,但是由于应吏部考选未中,未能得官。为此,韩愈以“前乡贡进士”的名义三次上书宰相求仕。
  以上所说的进士、明经等科通常每年都举行考试。此外唐代还有所谓制举,这是由皇帝特诏举行的考试,据说是要选拔特殊的人才。无论取中进士、明经等科与否,都可以应制举。考期不固定,科目由皇帝临时决定,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文辞秀逸科,风雅古调科,等等,前后不下百十种。这些称为制科。唐代博学宏科本来也是制科,开元十九年(公元731年)以后改为吏部选人的科目,每年举行考试(见上文)(注:参看徐松《登科记考》凡例、卷五、卷七。)。宋代制举恢复博学鸿词科,直到清代还有博学鸿词科。
  宋代最初也以进士、明经等科取士。宋神宗时王安石建议废明经等科,只保留进士科。进士科不考诗赋而改试经义,此外仍考论策(后来也间或兼考诗赋)。礼部考试合格后,再由皇帝殿试覆审,然后分五甲(五等)放榜,授予官职。
  明清两代的科举制度大致相同。下面只就清代的科举制度加以简单的叙述。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童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注: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卽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庠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注:廪生是廪膳生员的简称,明初生员每人每月皆由公家给粮食,所以称为廪生。后来名额增广,在增广名额中的生员称为增广生员,简称增生,增生不廪粮。明代府学县学之外还有附学生员,简称为附生,清代沿用明代的旧称。)。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庠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注:由捐纳而取得监生(国子监生员)资格的(所谓例监),也可以参加乡试。)。乡试取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覆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馀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注: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后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馀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附带说一说贡生。清代有岁贡、恩贡、拔贡、副贡。每一年或两三年由地方选送年资长久的廪生入国子监肄业的,称为岁贡。逢国家庆典进贡的生员,称为恩贡。每三年各省学政就本省生员择优保送国子监的,称为优贡。每十二年各省学政考选本省生员择优保送中央参加朝考合格的称为拔贡。乡试取入副榜直接送往国子监的称为副贡。
  科举还有武科一类。唐朝武则天时代就开始有武举了,后代相沿,直到清代还有武科考试,这里不细说了。
  科举是封建时代最高统治阶级收买士人为之服务的一种手段,汉代的察举也是同样的性质。封建皇帝并不隐讳这一点。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下诏说:“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注:见《汉书·高帝纪》。)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下诏说:“夫泛驾之马,跅弛之士,亦在御之而已。”(注:见《汉书·武帝纪》。跅(tuō)弛,放任无检束。)《唐摭言》记载唐太宗“尝私幸端门,见新进士缀行而出,喜曰:‘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注:见《唐摭言》卷一《述进士上篇》。)知识分子热衷于功名利禄者,把科举当作入仕的途径,因此也就甘心受人收买和笼络,虽老死于科场亦无所恨。--“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注:见《唐摭言》卷一《散序进士》。),一千多年以前,早就有人揭露了科举制度的实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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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6 11:04: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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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通论(二十一)古代文化常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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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礼俗,宗法

     (一)姓名
  上古有姓有氏。姓是一种族号,氏是姓的分支。不少古姓如姜姬姚嬴姒等都加女旁,这暗示先民曾经经历过母权社会。后来由於子孙繁衍,一族分为若干分支散居各地,每支有一个特殊的称号作为标志,这就是氏。例如旧说商人的祖先是子姓,后来分为殷、时、来、宋、空同等氏。这样,姓就成了旧有的族号,氏就成了后起的族号了。《通鉴·外纪》说:“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可见姓和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
  周代的姓氏制度和封建制度、宗法制度有密切联系。贵族有姓氏,一般平民没有姓氏。贵族中女子称姓,男子称氏,这是因为氏是用来“明贵贱”的,姓是用来“别婚姻”的,二者的作用不同。
  周王室及其同姓封国如鲁晋郑卫虞虢吴燕等国都是姬姓;异姓封国如齐是姜姓,秦是嬴姓,楚是芈(mǐ)姓,宋是子姓,越是姒姓,等等。上古同姓不婚,贵族妇女的姓比名更为重要,待嫁的女子如果要加以区别,则在姓上冠以孟(伯)仲叔季,表示排行。例如:
   孟姜 伯姬 仲子 叔姬 季芈
  出嫁以后如果要加以区别,就采用下列几种方法:

  1.在姓上冠以所自出的国名或氏。例如:
   齐姜 晋姬 秦嬴 陈妫 国姜(国,氏。)

  2.嫁给别国的国君,在姓上冠以配偶受封的国名。例如:
   秦姬 芮姜 息妫 江芈

  3.嫁给别国的卿大夫,在姓上冠以配偶的氏或邑名。例如:
   赵姬(赵衰妻) 孔姬(孔圉妻)
   秦姬(秦遄妻) 棠姜(棠公妻;棠,邑名。)

  4.死后在姓上冠以配偶或本人的谥号(注:谥号,下文就要讲到。)。例如:
   武姜(郑武公妻) 昭姬(齐昭公妻)
   共姬(宋共公妻) 敬嬴(鲁文公妃)
   文姜(鲁桓公妻) 齐归(鲁昭公母)

   氏的情况比较复杂。诸侯以受封的国名为氏(注:此从旧说。顾炎武《亭林文集》卷一《原姓》篇认为国君无氏,不称氏,称国。)。例如:
   郑捷(郑文公) 蔡甲午(蔡庄公)
   齐环(齐灵公) 宋王臣(宋成公)

  卿大夫及其后裔则以受封的邑名为氏。例如:
   屈完 知罃 羊舌赤 解狐或以所居的地名为氏。例如:
   东门襄仲 北郭佐 南宫敬叔 百里孟明视或以官名为氏。例如:
   卜偃 祝? 司马牛 乐正克古人还有以祖先的字或谥号为氏的。例如:
   孔丘(宋公孙嘉之后,嘉字孔父)
   仲孙阅(鲁公子庆父之后,庆父字仲)
   叔孙得臣(鲁公子牙之后,牙字叔)
   季孙肥(鲁公子友之后,友字季)
   庄辛(楚庄王之后)此外还有以技为氏的,如巫陶甄等。

  关於姓氏,有几点需要提出来说一说。
  第一,上古称呼妇女可以在姓下加“氏”字。例如武姜被称为姜氏,敬嬴被称为嬴氏,骊姬被称为姬氏,等等。
  第二,在某些情况下,族和氏是同义词。《春秋成公十四年》:“叔孙侨如如齐逆女”,《左传》说:“称族,尊君命也。”《春秋》在下文说:“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左传》说:“舍族,尊夫人也。”这里所谓称族,舍族,指的是称叔孙,不称叔孙,可见族就是氏。《战国策·秦策》:“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这里的族也就是氏的意思。
  第三,战国以后,人们以氏为姓,姓氏逐渐合而为一,汉代则通谓之姓(注:参看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三。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二“姓氏”条则认为“盖三代以前,姓与氏分;汉魏以后,姓与氏合”。),并且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就都能有姓了。
  第四,后世有非汉族的复姓。例如长孙、万俟、宇文、慕容、贺兰、独孤、拓跋、尉迟、呼延、秃发、乞伏、仆固、哥舒,等等。

  古人有名有字。旧说上古婴儿出生三月后由父亲命名。男子二十岁成人举行冠礼(结发加冠)时取字,女子十五岁许嫁举行笄礼(结发加笄)时取字。名和字有意义上的联系。例如屈原,名平,字原。(《尔雅·释地》:“广平曰原。”)又如颜回,字子渊。(《说文》:“渊,回水也。”回是旋转的意思。)有的名和字是同义词,例如宰予,字子我;樊须,字子迟。(须和迟都有待的意思。)有的名和字是反义词,例如曾点,字晰。(说文:“点,小黑也。”引申为污的意思。又:“晰,人色白也。”)有时候我们看不出名和字的联系,这主要是因为语义变迁的缘故。

  周代贵族男子字的前面加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字的后面加“父”或“甫”字表示性别,这样构成男子字的全称。例如:
   伯禽父 仲山甫 仲尼父 叔兴父有时候省去“父”(甫)字,例如
   伯禽 仲尼 叔向 季路有时候省去排行,例如:
   禽父 尼父 羽父有时候以排行为字,例如管夷吾字仲,范睢字叔,鲁公子友字季,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周代贵族女子字的前面加姓,姓的前面加孟(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字的后面加“母”或“女”字表示性别,这样构成女子字的全称。例如孟妊车母(注:见《铸公簠》。),中姞义母(注:见《仲姞匜》,中即仲字。),等等。有时候省去“母”字,例如季姬牙(注:见《鲁大宰原父盘》。);有时候省去排行,例如姬原母(注:见《应侯簋》。);有时候单称“某母”或“某女”,例如寿母(注:见《鲁生鼎》。),帛女(注:见《帛女鬲》。)。但是最常见的是在姓上冠以排行,例如孟姜、叔姬、季芈,等等(见前)。

  春秋时男子取字最普通的方式是在字的前面加上“子”字,这是因为“子”是男子的尊称。例如:
   子产(公孙侨) 子犯(狐偃) 子胥(伍员)
   子渊(颜回) 子有(冉求) 子夏(卜商)
   子我(宰予) 子贡(端木赐)这个“子”字常常省去,直接称颜渊、冉有、宰我,等等。
  附带说一说,古人名字连着说的时候,通常是先称字,后称名。例如孟明(字)视(名)、孔父(字)嘉(名)、叔梁(字)纥(名),等等。

  古人尊对卑称名,卑自称也称名;对平辈或尊辈则称字(注:称字不是最尊敬的方式,最尊敬的方式是不称名也不称字。例如孔子,在《论语》二十篇中只有《子张》篇称孔子为仲尼。)。试以《论语》为例。孔子自称为丘,这是谦称。孔子对弟子称名,例如:
   求,尔何如?(论语·先进)
   赤,尔何如?(同上)弟子自称也称名,例如:
   由也为之,比及三年,......(论语·先进)
   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同上)弟子当着老师称呼其他弟子也称名,例如:
   夫子何哂由也?(论语·先进)记录《论语》的人对孔门弟子一般都称字,例如:
   颜渊、季路侍。(论语·公冶长)
   子路、曾晰、冉有、公西华侍坐。(论语·先进)只有对曾子称子不称字,对有若也有一次称子不称字,所以有人推想《论语》是曾子和有若的门人所记的。直到后代称名、称字基本上还是依照这个标准。

  后人通常用两个字为字,例如诸葛亮字孔明,陆机字士衡,鲍照字明远,等等。除名和字外,还有别号(别字)。别号和名不一定有意义上的联系。这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三个字以上的别号,例如葛洪自号抱朴子,陶潜自号五柳先生,苏轼自号东坡居士;第二类是两个字的别号,例如王安石字介甫,别号半山,陆游字务观,别号放翁。两个字的别号和字在应用上没有什么显著的区别,甚至不大称字,反而以称号为常(如陆放翁)。三个字以上的别号有时候也可以压缩为两个字,例如苏东坡。

  后来有人以为称字称号还不够尊敬,於是称官爵,称地望(出生地或住地),例如杜甫被称为杜工部,王安石被称为王临川。

  此外,唐代诗文还常常见到以排行相称,或以排行和官职连称,例如白居易被称为白二十二,李绅被称为李二十侍郎。唐代女子也有被称为廿几娘的。这种排行是按照同曾祖兄弟的长幼次序来排算的,并不是同父所生的兄弟排行,这是值得注意的。

  古代帝王、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褒贬善恶,称为谥或谥号。据说谥号是死者生前事迹和品德的概括,其实,这往往是虚伪的,不符合事实的。但是一个人有了谥,就等於在名字之外又多了一个别名了。

  谥法是给予谥号的标准。谥号是固定的一些字,这些字被赋予特定的涵义,用来指称死者的美德、恶德等。谥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表扬的,例如:
   经纬天地曰文 布义行刚曰景
   威强睿德曰武 柔质慈民曰惠
   圣闻周达曰昭 圣善闻周曰宣
   行义悦民曰元 安民立政曰成
  布纲治纪曰平 照临四方曰明
   辟土服远曰桓 聪明睿知曰献
   温柔好乐曰康 布德执义曰穆

  2.批评的,例如:
   乱而不损曰灵(注:“灵”是无道昏君的谥号,所谓“乱而不损”,只是带着隐讳的说法。晋灵公不君,所以谥为灵公。) 好内远礼曰炀
   杀戮无辜曰厉

  3.同情的,例如:
   恭仁短折曰哀 在国遭忧曰愍
   慈仁短折曰怀上古谥号多用一个字,也有用两三个字的,例如:
   周平王 郑武公 齐桓公
   秦穆公 魏安厘王 赵孝成王

   贞惠文子后世谥号除皇帝外,大多用两个字,例如:
   宣成侯(霍光) 忠武侯(诸葛亮) 文忠公(欧阳修)
   武穆王(岳飞)

  此外还有私谥,这是有名望的学者死后其亲友门人所加的谥号。例如东汉时陈实死后,海内赴吊者三万余人,谥为文范先生;晋代陶渊明死后,颜延年为他作诔,谥为靖节徵士;宋代张载死后,门人谥为明诚夫子。

  封建皇帝在谥号前面还有庙号。从汉代起,每个朝代的第一个皇帝一般称为太祖、高祖或世祖,以后的嗣君则称为太宗、世宗等等(注:嗣君也有称世祖、太祖的,这有别的原因,这里没有必要叙述。又,汉代不是每个皇帝都有庙号的,要“有功”“有德”的才被称为“祖”“宗”。南北朝时称“宗”已滥,到唐代就无帝不“宗”了。)。举例来说,汉高祖的全号是太祖高皇帝,汉文帝的全号是太宗孝文皇帝(注:汉惠帝以后一律加一个“孝”字,算是谥号的一部分。),汉武帝的全号是世宗孝武皇帝,魏文帝的全号是世祖文皇帝,隋文帝的全号是高祖文皇帝,等等。

  从唐代起,皇帝还有尊号,这是生前奉上的(注:尊号起於唐武后中宗之世。见司马光《司马文正集》二十六,《请不受尊号札子》。)。例如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公元739年)受尊号为开元圣文神武皇帝,宋太祖乾德元年(公元963年)受尊号为应天广运仁圣文武至德皇帝。尊号可以上好几次,都是尊崇褒美之词,实际上是阿谀奉承(注:帝后也有尊号,后来称为徽号。例如清代同治尊自己的生母那拉氏为圣母皇太后,上徽号曰慈禧。徽号可以每逢庆典累加,所以那拉氏的徽号积累有慈禧等十六个字。)。也有死后上尊号的,例如唐高宗死后,到天宝十三载(公元754年)上尊号为神尧大圣大光孝皇帝。这种死后所加的尊号也可以说是谥号,这样,谥号的字数就加多了。唐以前对殁世的皇帝简称谥号(如汉武帝、隋炀帝),不称庙号;唐以后由於谥号加长,不便称呼,所以改称庙号(如唐玄宗、宋太祖)。

  年号,是封建皇帝纪年的名号。年号是从汉武帝开始有的,汉武帝即位的一年(公元前140年)称为建元元年,第二年称为建元二年,等等。新君即位必须改变年号,称为“改元”。同一皇帝在位时也可以改元,例如汉武帝曾经改元为元光、元朔、元狩、元鼎、元封、太初、天汉、太始、征和(注:有人说征和当作延和,形近而误。)等。明清两代的皇帝基本上不改元,因此有可能用年号来称谓皇帝,例如明世宗被称为嘉靖皇帝,清高宗被称为乾隆皇帝,等等。

  最后简单地谈谈避讳的问题。
  所谓避讳就是不直称君主或尊长的名字,凡遇到和君主尊长的名字相同的字面,则用改字、缺笔等办法来回避,其结果往往造成语文上的若干混乱。试举一些例子:
  汉高祖名邦,“邦”改为“国”。《论语·微子》“何必去父母之邦”,汉石经残碑作“何必去父母之国”。
  汉文帝名恒,“恒”改为“常”。恒山被改为常山。
  唐太宗名世民,“世”改为“代”或改为“系”,“民”改为“人”。“三世”称为“三代”,《世本》改称《系本》,柳宗元《捕蛇者说》把“民风”写成“人风”。
  唐高宗名治,“治”改为“理,”或改为“持”或“化”。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把“治乱不知”写成“理乱不知”,李贤把《后汉书·曹褒传》“治庆氏礼”改成“持庆氏礼”,把《后汉书·王符传》“治国之日舒以长”改成“化国之日舒以长”。
  清圣祖(康熙)名玄烨,“玄”改为“元”,“烨”改为“煜”。我们读清人著作或清刻的古书时应该注意,许多地方本来应该是玄字的,如玄鸟、玄武、玄黄等,都写成了元。

  以上是避君讳的例子。此外,文人还避家讳。例如:
  淮南王安的父亲名长,“长”改为“修”。《老子》“长短相形”,《淮南子·齐俗训》引改为“短修相形”
  苏轼的祖父名序,苏洵文章改“序”作“引”,苏轼为人作序又改用“叙”字。

  上古不讳嫌名。所谓嫌名是指和君主或尊长的名字音同或音近似的字。例如汉和帝名肇,“肇”“兆”同音,由於不讳嫌名,所以不改变“京兆”字。三国以后渐渐避嫌名了,隋文帝的父亲名忠,因为“忠”“中”同音,所以连带避“中”字,“中”改为“内”,官名“中书”改为“内史”,就是讳嫌名的例子。

  由於避讳,甚至改变别人的名或姓。汉文帝名恒,春秋时的田恒被改称田常;汉景帝名启,微子启被改称微子开;汉武帝名彻,蒯彻被改称蒯通;汉明帝名庄,庄助被改称严助。刘知几著《史通》,后人因避唐玄宗李隆基讳(基几同音),改为刘子玄所著(子玄是刘知几的字)。到了清代,为了避清圣祖讳,又恢复刘知几著,但是当提到刘子玄的时候,则改称刘子元。地名官名等也有不少由於避讳而改变的,这里不一一举例了。

  以上说的是避讳改字。至於避讳缺笔,则是到唐代才有的。例如避唐太宗李世民讳,“世”字作“卅”;避宋真宗赵恒讳,“恒”字作“卅”;避清世宗讳,“胤”字作“ “;避清宣宗讳,”宁“字作”■“;避孔子讳,”丘“字作” “,等等。

      (二)礼俗
  礼俗是社会的上层建筑,它是和社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奴隶社会有奴隶社会的礼俗,封建社会有封建社会的礼俗。在古代社会中,统治阶级所提倡的礼俗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在今天看来,许多不合理的繁琐的礼俗和吃人的礼教,在当时都是为了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的。在这个题目下,我们不能全面叙述上古的礼俗,只能谈谈几个重要的方面。

  (1)阶级、阶层
  尧舜禅让的传说与原始公社制的阶段相符合;夏禹不传贤而传子,可以认为原始公社制的瓦解。夏代是否已经达到奴隶制,还不得而知。至於殷代,可以确实断定是奴隶社会了。

  依照古代史的研究者的一般结论,最初所谓”众“”奚“”仆“”臣“”妾“都是奴隶。臣是男奴隶,妾是女奴隶。周初的社会还存在着大量的奴隶,周天子常常拿奴隶赏赐给他的大臣。奴隶有在室内劳动的,但是他们主要劳动还是农业生产。有人说《诗经·周颂·噫嘻》篇说的”亦服尔耕,十千维耦“指的就是两万奴隶在那里耕田。《尚书·牧誓》说到”臣妾逋逃“是指的奴隶逃亡。

  周代的奴隶还可以像牛马一样在市场上贩卖。《周礼·地官·质人》:“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郑玄注:“人民,奴婢也。”贩卖成交后,要订立合同。这种合同叫做“质剂”。依郑玄说:人民牛马的合同叫“质”,兵器珍异的合同叫“剂”。

  奴隶还可以被当做牲畜来屠杀,这表现在上古的殉葬制度上。《墨子·节葬下》:“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在殷代,这话完全合乎事实。到了周代,虽然此风稍衰(这不是由於仁慈,而是由於人力可贵),但是在某些国度仍然是盛行的。例如秦国,据《史记·秦本纪》所载,秦武公葬时,从死者六十六人,秦穆公葬时,从死者一百七十七人(包括《诗经·秦风·黄鸟》所悼念的三良在内)。又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秦始皇葬时,秦二世令后宫(妃嫔等)无子者一律“从死”,“死者甚众”。而且把工匠都关闭在陵墓里。古代统治阶级的这种淫威,至今还令人发指。

  奴隶和奴隶主是两个相对抗的阶级。商代的奴隶主是贵族,总称为“百姓”(注:“百姓”,金文写作“百生”。后来周人称商的贵族为“殷多士”。),商王是贵族最高的代表,自称为“余一人”(注:“余一人”见於甲骨文,古书上写作“予一人。”)。《论语·尧曰》引《尚书·泰誓》篇的话说:“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可见周初还这样称呼。后来百姓成为民的同义词。民在古代又称为黎民,秦国则称为黔首。

  商代王位的继承是兄终弟及,无弟然后传子。周代王位由嫡长子世袭,余子分封为诸侯。(也有异姓功臣封为诸侯的。)诸侯的君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余子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受封国於天子,卿大夫受采邑於诸侯。卿大夫下面是士(大体是大夫的宗族),士受禄田於卿大夫。周天子有天下,诸侯有国,卿大夫有家。家是卿大夫统治的区域,担任家的官职的通常是士,称为家臣。孔子的学生冉有季路就担任过季康子的家臣。

  《左传昭公七年》说:“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这样,形成统治阶级内部的各级阶层。春秋以前士是武士,有义务“执干戈以卫社稷”;春秋以后士是文士,士逐渐成了统治阶级知识份子的通称。

  士的下面是庶人,又称庶民。西周时庶人虽然还是用来封赐的对象,但是庶人的身份比奴隶为高,以后庶人就逐渐成为个体农民了。《荀子·王制》篇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可见庶人的向背直接关系到上层统治阶级的安危。

  君子小人也是两个相对立的概念。最初君子是贵族统治阶级的通称,小人是被统治阶级的通称,后来以所谓有德无德来区别君子和小人。统治阶级的阶级偏见影响到词义的发展。

  (2)冠礼
  据近人研究,氏族社会的男女青年到达成熟期后必须参加“成丁礼”才能成为氏族公社的正式成员,才能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周代的冠礼(加冠仪式)就是由这种“成丁礼”变化来的。

  周代贵族男子二十岁时由父亲在宗庙里主持冠礼。行礼前先筮日(选定加冠的日期)、筮宾(选定加冠的来宾)。行礼时由来宾加冠三次:先加缁布冠,表示从此有治人的特权;次加皮弁,表示从此要服兵役;最后加爵弁,表示从此有权参加祭祀(注:缁布冠是用黑麻布做的冠,皮弁是用白鹿皮做的,爵弁是赤黑色的平顶帽子,是祭祀时戴的。)。来宾敬酒后,去见母亲,又由来宾取“字”,然后去见兄弟姑姊,最后戴礼帽穿礼服带礼品去见国君卿大夫和乡先生。主人向来宾敬酒赠礼品后,礼成。

  贵族男子二十岁结发加冠后可以娶妻,贵族女子十五岁许嫁时举行笄礼后结发加笄。所谓结发,就是在头顶上盘成发髻(区别於童年的发式),表示年届“成人”,可以结婚了。《文选》卷二十九苏武诗说:“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可见这种风俗流传很久。

  (3)婚姻
  春秋时代,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妻(嫡夫人),女方以侄(兄弟之女)娣(妹妹)随嫁,此外还有两个和女方同姓的国家送女儿陪嫁,亦各以侄娣相从,这统称为“媵”。嫡夫人是正妻,媵是非正妻。媵的地位和妾不同。妾被认为是贱妾,是嬖人,而媵的身份还是比较尊贵的。战国时代就没有媵的制度了。

  古代女子出嫁曰“归”。《说文》说:“归,女嫁也。”《诗经·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可见出嫁的女子以男家为家。《白虎通》说:“嫁者,家也”,可见“嫁”字本身就意味着“有家”。《白虎通》又说:“娶者,取也”,《说文》也说:“娶,取妇也。”《周易》和《诗经》就写成“取”,这表示男子把别家的女儿取到自己家里来。男尊女卑的风俗,由嫁娶两字就可以证明。嫁对於女子来说是被动的,古代只说“嫁女”或“嫁妹”,不说“嫁夫”,可见嫁的权操在父兄之手。娶,对於男子来说是主动的,所以古代常说“娶妻”“娶妇”(妇就是妻)。

  《诗经》两次歌咏“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注:见《齐见·南山》,《豳风·伐柯》。后者少一个“之”字。)。媒在古代婚姻中的作用非常大,多少青年男女的命运掌握在媒人的手里。

  古代的婚姻,据说要经过六道手续,叫做六礼。第一是纳采,男家向女家送一点小礼物(一只雁),表示求亲的意思;第二是问名,男家问清楚女子的姓氏,以便回家占卜吉凶;第三是纳吉,在祖庙卜得吉兆以后,到女家报喜,在问名纳吉时当然也要送礼;第四是纳徵,这等於宣告订婚,所以要送比较重的聘礼,即致送币帛;第五是请期,这是择定完婚吉日,向女家徵求同意;第六是亲迎,也就是迎亲。

  六礼之中,纳徵和亲迎最为重要。《诗经·大雅·大明》:“文定厥祥,亲迎於渭”,旧说是周文王卜得吉兆纳徵订婚后,亲迎太姒於渭滨。后世以“文定”作为订婚的代称。《礼记·昏义》谈到亲迎后新郎新娘“共牢而食,合卺而酳”(注:以一瓠分为两瓢谓之卺(jǐn),新郎新娘各执一瓢而酳(yǐn,用酒漱口),称为合卺。后代合卺变为交杯,新郎新娘换杯对饮(只做个样子)。),后世夫妇成婚称为“合卺”就是从这里来的。

  以上所说的六礼当然只是为贵族士大夫规定的,一般庶民对这六礼往往精简合并。

  (4)丧葬
  人将死时叫做“属纩”(礼记·丧大记)。属是放置的意思,纩是新絮。新絮很轻。据说古人把新絮放在临终的人的口鼻上,试看是否断气。这不一定成为风俗,至多也只是个别地方的风俗罢了,但是“属纩”却成为临终的代称。

  古人初死,生人要上屋面向北方为死者招魂,这叫做“复”,意思是招唤死者的灵魂回复到身体。复而不醒,然后办理丧事。

  古人死后,要给他沐浴。这在《礼记·丧大记》里有记载。这个风俗持续到后世。《晋书·王祥传》记载王祥将死戒其子曰:“气绝但洗手足,不须沐浴。”可见一般人死后是要沐浴的。

  死后有“敛”(殓)的仪式。有小敛,有大敛。小敛是给尸体里上衣衾,越是贵族,衣衾越多。大敛则是把尸体装进棺材。敛时死人口里须饭含,所以《战国策·赵策》讲到“邹鲁之臣,生则不得事养,死则不得饭含”(注:见本书第一册121页。饭是把米放在死者口里。含又写作琀,是把玉放在死者口里。)。

  入殓后,停丧待葬叫做“殡”。《论语·乡党》:“朋友死,无所归,曰:於我殡。”孔子的意思是说:“就在我家里停柩吧!”《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冬,晋文公卒。庚辰,将殡於曲沃。”这是说把晋文公的灵柩送到曲沃停丧,还不是葬。据《春秋》《左传》,次年四月才葬晋文公的。后世所谓出殡是把灵柩送到埋葬的地方去。

  贵族出葬时还有许多排场,这里没有必要叙述。
  送葬的规矩是白衣执绋。绋是拉柩车的绳子。执绋的原意是亲友们帮助拉车,实际上只有形式。后来出殡,在送殡人的行列的两旁拉两根带子,那就是执绋的遗制。

  挽歌据说最初是挽柩的人唱的。古乐府相和曲中的《薤露》《蒿里》都是挽歌,陶渊明有《挽歌诗》三首,后世的挽联(挽联)就是从挽歌演变来的。

  下面说到葬。
  上文说过,殷代奴隶主有人殉的制度。后世知道人力可贵,改以“俑”来代替。俑是人偶,有木俑、土俑。后来孔子还反对用俑,孟子说:“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孟子·梁惠王上)

  从殷代到战国,统治阶级还把生前使用的车马带到墓里去。其他随葬的物品是多方面的,包括青铜制的饮食器兵器乐器等,玉制骨制的装饰品以及其他什物。越是贵族,随葬品就越多越精美。也有一些专为随葬而作的“明器”(伴葬的器物)。汉代日常生活中的东西被仿制成陶土模型随葬,明器的象徵性就更加明显了。

  上古贵族统治阶级的墓里大多有椁(椁),椁是外棺,主要是用来保护棺材的,有的竟有三四重之多。《论语·先进》说,孔子的儿子孔鲤死后,“有棺而无椁”,可见椁不是一般人所能具备的。

  以上所说的只是贵族士大夫的丧葬,至於庶人的丧葬,那完全是另一回事。即使是最节俭的丧葬,对於“匹夫贱人”来说,已经是“殆竭家室”。庶人死了至多只能“稿葬”(草草安葬)如果遇着饥荒的年头,就只好饿死以填沟壑了。

  《礼记·檀弓上》说:“古也墓而不坟。”根据现代田野考古工作报告,我们知道殷代和西周的墓都还没有坟堆,后来在墓上筑起坟堆,主要是作为墓的标志,其次是为了增加盗墓的困难。

  先秦文献有合葬的记载。例如《诗经·王风·大车》说:“死则同穴。”《礼记·檀弓上》记载孔子将其父母合葬於防。现代田野考古发现一座战国墓中有一椁两棺的结构,考古工作者认为,夫妇合葬的普遍流行是西汉中叶以后的事。《孔雀东南飞》说:“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东西植松柏,左右植梧桐”,仲长统《昌言》说:“古之葬者,松柏梧桐以识坟也”。这风俗也流传很久。
  关於丧服,留到下文“宗法”里讨论。


     (三)宗法
  宗法是以家族为中心、根据血统远近区分嫡庶亲疏的一种等级制度。这种制度巩固了统治阶级的世袭统治,在封建社会中长期被保存下来,为封建制度服务。下面把有关中国古代宗法制度的一些主要的知识分四方面加以叙述。

  (1)族、昭、穆
  族,表示亲属关系。《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依旧说,九族指的是高祖、曾祖、祖、父、自己、子、孙、曾孙、玄孙(注:九族还有别的说法,这里不讨论。),这是同姓的族。九族之外,有所谓三族。三族有三说:(甲)父子孙为三族;(乙)父母、兄弟、妻子为三族;(丙)父族、母族、妻族为三族。

  古代一人“犯罪”,常常牵连到亲属也被杀戮。《史记·秦本纪》载,秦文公二十年(公元前746年)“法初有三族之罪”,依张晏说,这里的三族指父母、兄弟、妻子(注:如淳认为指父族、母族、妻族。)。《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说:“使武安侯在者,族矣”(注:见本册745页。),族是族诛的意思。后世所谓诛九族,包括从高祖到玄孙的直系亲属,以及旁系亲属中的兄弟、堂兄弟等,这是****时代最惨无人道的刑法。

  周代贵族把始祖以下的同族男子逐代先后相承地分为“昭”“穆”两辈,这是周代宗法和后世不同的一点。试从大王(古公亶父)算起,大王的下一代是大伯、虞仲和王季,这是昭辈;王季既属昭辈,则王季的下一代文王、虢仲和虢叔就是穆辈。以后各代依此类推,文王的下一代是武王,又是昭辈;武王的下一代是成王,又是穆辈。由此可见周代贵族用昭穆字样来区别父子两代,隔代的字辈相同。这种昭穆的分别,也体现在宗庙、墓冢和祭祀上,始祖居中,昭的位次在左,穆的位次在右。了解到这一点,就会知道《左传僖公五年》所说的“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注:见第一册17页。),不过是说大伯虞仲是大王的下一代,虢仲虢叔是王季的下一代。《左传定公四年》说:“曹,文之昭也;晋,武之穆也”,曹晋都是姬姓封国,这是说曹国的祖先是文王的儿子,晋国的祖先是武王的儿子。

  (2)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上有大宗、小宗的分别。嫡长子孙这一系是大宗,其余的子孙是小宗。周天子自称是上帝的长子,其王位由嫡长子世袭,这是天下的大宗;余子分封为诸侯,对天子来说是小宗。诸侯的君位也由嫡长子世袭,在本国是大宗;余子分封为卿大夫,对诸侯来说是小宗。卿大夫在本族是大宗;余子为士,对卿大夫来说是小宗。士和庶人的关系也是这样。

  在宗法上,大宗比小宗为尊,嫡长子比其余诸子为尊。嫡长子被认为是继承始祖的,称为宗子。只有宗子才有主祭始祖的特权,才能继承特别多的财产,应该受到小宗的尊敬。《礼记·大传》说:“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这样,嫡长子的地位就显得特别高贵,对其余诸子来说,在家族上是以兄统弟,在政治上是以君统臣,这就抑止了统治阶层的内讧,巩固了贵族的世袭统治,所以历代的封建统治阶级都努力保存宗法制度。

  (3)亲属
  中国宗法的特点是:(甲)亲属关系拉得远;(乙)亲属名称分得细,特别是先生后生要有不同的名称,如兄弟姊妹等。
  父之父为祖,古称王父;父之母为祖母,古称王母。祖之父母为曾祖父、曾祖母;曾祖之父母为高祖父、高祖母。
  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昆)孙,晜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云孙。
  父之兄为世父(伯父),父之弟为叔父,简称为伯叔。世父叔父之妻称为世母(伯母)叔母(后来称为婶)。伯叔之子(堂兄弟)称为从父晜弟,又称为从兄弟,这是同祖父的兄弟。父之姊妹为姑。
  父之伯叔称为从祖祖父(伯祖父、叔祖父),其妻称为从祖祖母(伯祖母、叔祖母),其子称为从祖父,俗称堂伯、堂叔,这是同曾祖的伯叔,其妻称为从祖母(堂伯母、堂叔母),堂伯叔之子称为从祖晜弟,又称为再从兄弟(从堂兄弟),这是同曾祖的兄弟。
  祖父的伯叔是族曾祖父,称为族曾王父;其妻是族曾祖母,称为族曾王母。族曾祖父之子是族祖父,称为族祖王父。族祖父之子为族父。族父之子为族兄弟,这是同高祖的兄弟。
  兄之妻为嫂,弟之妻为弟妇。兄弟之子为从子,又称为侄;兄弟之女为从女,后来又称侄女。《尔雅·释亲》:“女子谓晜弟之子为侄”,《仪礼·丧服传》:“谓吾姑者,吾谓之侄”,可见上古姑侄对称。兄弟之孙为从孙。
  姊妹之子为甥,后来又称外甥。女之夫为女婿或子婿(注:婿的本义是夫,女婿是女之夫。子在上古兼指儿子和女儿,子婿也是指女之夫。),后来省称为婿。
  父之姊妹之子女称为中表(表兄、表弟、表姊、表妹),中表是晋代以后才有的称呼。
  母之父为外祖父,古称外王父,母之母为外祖母,古称外王母,外祖父之父母为外曾王父与外曾王母。母之兄弟为舅,母之姊妹为从母,母之从兄弟为从舅。母之兄弟姊妹之子女为从母兄弟与从母姊妹,后来也称为中表。
  妻又称为妇。妻之父为外舅(岳父),妻之母为外姑(岳母)。妻之姊妹为姨。
  夫又称为婿。夫之父为舅,又称为嫜。夫之母为姑。连称为舅姑或姑嫜。夫之妹为小姑(中古以后的称呼)。夫之弟妇为娣妇,夫之嫂为姒妇,简称为娣姒,又叫妯娌。
  妇之父母与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分开来说,则妇之父为婚,婿之父为姻。两婿相谓为娅,后代俗称为连襟(襟兄、襟弟)。
  在宗法社会封建社会里,讲究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要求妇女讲究妇道。实际上,统治阶级自己并不遵守这些道德。弑父、杀兄等事史不绝书。
  嫡庶之分,在中国宗法社会里也是非常严格的。正妻称为嫡妻,嫡妻之子为嫡子。妾之子称为庶子。这是一种区别。长子为嫡子,非长子为众子,这又是一种区别。当然,所谓长子为嫡子,也必须是正妻之子。嫡庶之分,关系到承袭制度。《公羊传隐公元年》:“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根据这个原则,正妻所生的长子才合乎承袭的资格,妾媵所生的子即使年长,如果正妻有子,仍应由正妻的子承袭。这样做法,据说可以不引起争端。但是由於争夺利益,统治阶级杀嫡立庶的事情也是史不绝书的。

  (4)丧服
  丧服是居丧的衣服制度。由於生者和死者亲属关系有亲疏远近的不同,丧服和居丧的期限也各有不同。丧服分为五个等级,叫做五服。五服的名称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下面根据《仪礼·丧服》篇所记,分别加以叙述。
  斩衰(缞)是五服中最重的一种。凡丧服上衣叫衰(披在胸前),下衣叫裳。衰是用最粗的生麻布做的,衣旁和下边不缝边,所以叫做斩衰,斩就是不缝缉的意思。子为父、父为长子都是斩衰(注:诸侯为天子、臣为君也是斩衰。),妻妾为夫、未嫁的女子为父,除服斩衰外还有丧髻,这叫“髽(zhuā)衰”。斩衰都是三年丧(实际上是两周年)。
  齐衰次於斩衰,这是用熟麻布做的。因为缝边整齐。所以叫做齐衰。《仪礼·丧服》篇载齐衰分为四等:(甲)齐衰三年,这是父卒为母、母为长子的丧服;(乙)齐衰一年,用杖(丧礼中所执的),这叫“杖期(jī)”,这是父在为母、夫为妻的丧服;(丙)齐衰一年,不用杖,这叫“不杖期”,这是男子为伯叔父母、为兄弟的丧服,已嫁的女子为父母,媳妇为舅姑(公婆)、孙和孙女为祖父母也是不杖期;(丁)齐衰三月,这是为曾祖父母的丧服。
  大功次於齐衰,这是用熟麻布做的,比齐衰精细些。功,指织布的工作。大功是九个月的丧服,男子为出嫁的姊妹和姑母、为堂兄弟和未嫁的堂姊妹都是大功,女子为丈夫的祖父母伯叔父母、为自己的兄弟也是大功。
  小功又次於大功,小功服比大功服更精细,是五个月的丧服。男子为从祖祖父(伯祖父、叔祖父)、从祖祖母(伯祖母、叔祖母)、从祖父(堂伯、堂叔)、从祖母(堂伯母、堂叔母)、从祖晜弟(再从兄弟)、从父姊妹(堂姊妹)、外祖父母都是小功,女子为丈夫的姑母姊妹,为娣妇姒妇也是小功。
  缌麻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比小功服更精细,丧期是三个月。男子为族曾祖父,族曾祖母,族祖父,族祖母,族父,族母,族兄弟,为外孙(女之子),外甥,婿,妻之父母,舅父等都是缌麻。
  以上是礼经上所记的一套丧服制度。这套制度在当时虽然不见得全部实行,后世的丧服丧期虽然也有所改变,但是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三点:
  第一,在丧期中可以看出重男轻女的情况。妻为夫居丧三年,夫为妻服丧只有期年。明代以前,如果父亲还在,儿子为母亲居丧也只是齐衰而不是斩衰。
  第二,在丧服中又可以看出嫡庶的分别甚严。庶子为嫡母服丧三年(明代以后,庶子为自己的母亲也服丧三年),但是嫡子不为庶母服丧,后来改为期年丧。长子长孙在服丧中很重要。在丧制中有所谓“承重孙”,就是由於嫡长子已死,应由嫡长子的儿子承担丧祭(和宗庙)的重任。又有所谓“承重曾孙”,承重孙或承重曾孙在讣闻(讣告)中名字是列第一位的。
  第三,在丧服中明显地表现了血统亲疏的等级。因此,习惯上以五服以内为亲,五服以外为疏。《尔雅·释亲》:“族父之子相谓为族晜弟,族晜弟之子相谓为亲同姓”。注:“同姓之亲无服属。”这就是说,族兄或族弟的儿子相互间已经没有丧服的关系,只有同姓的关系了。
  古人讲到亲戚关系时,常常用丧服来表示亲疏远近。例如李密《陈情表》:“外无期功强近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僮。”(注:见本册921页。)又如杜甫《遣兴》:“共指亲戚大,缌麻百夫行。”在这种情况下,期功缌麻并不指的是丧服,而指的是亲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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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6 11:07: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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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通论(二十二)古代文化常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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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室,车马,饮食,衣饰,什物

  (一)宫室
  《尔雅·释宫》:“宫谓之室,室谓之宫”,宫和室是同义词。区别开来说,宫是总名,指整所房子,外面有围墙包着,室只是其中的一个居住单位(注:上古宗庙也称宫室,这里不讨论。)。

  上古时代,宫指一般的房屋住宅,无贵贱之分。所以《孟子·滕文公上》说:“且许子何不为陶冶,舍皆取诸其宫中而用之?”(注:见本书第一册303页。)秦汉以后,只有王者所居才称为宫。

  古代宫室一般向南。主要建筑物的内部空间分为堂、室、房。前部份是堂,通常是行吉凶大礼的地方,不住人。堂的后面是室,住人。室的东西两侧是东房和西房。整幢房子是建筑在一个高出地面的台基上的,所以堂前有阶。要进入堂屋必须升阶,所以古人常说“升堂”。《论语·先进》:“由也升堂矣,未入於室也。”

  上古堂前没有门,堂上东西有两根楹柱。堂东西两壁的墙叫序,堂内靠近序的地方也就称为东序、西序。堂后有墙和室房隔开,室和房各有户和堂相通。古书上所说的户通常指室的户。东房后部有阶通往后庭。

  室户偏东。户西相应的位置有一个窗口叫牖。《论语·雍也》说:“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执其手。”室还有一个朝北的窗口叫向,《说文》说:“向,北出牖也。”《诗经·豳风·七月》说:“塞向墐户。”(注:见本书第二册494页。)

  古人席地而坐。堂上的坐位以室的户牖之间朝南的方向为尊,所以古书上常说“南面”。室内的坐位则以朝东的方向为尊。《史记·项羽本记》说:“项王、项伯东向坐。”又《魏其武安侯列传》说,田蚡“尝召客饮,坐其兄盖侯南乡,自坐东乡,以为汉相尊,不可以兄故私桡”(注:见本册731页。),可见汉代还是这种习俗。

  汉代文献上常常提到阁和厢,这是堂的东西两侧和堂毗连平行的房子,和后世阁厢的概念不尽相同。上文说,堂东西有墙叫序。序外东西各有一个小夹室,叫东夹、西夹,这就是阁(注:汉代阁又指小门。)。东夹、西夹前面的空间叫东堂、西堂,这就是厢。阁和厢有户相通,厢前也有阶。乐府诗《鸡鸣》篇:“鸣声何啾啾,闻我殿东厢。”东厢就是东堂,殿就是前面所说的堂屋。《说文》说:“堂,殿也”,秦汉以前叫堂不叫殿,汉代虽叫殿,但不限於帝王受朝理事的处所,后来殿才专用於宫廷和庙宇里的主要建筑。

  以上所说的大致可以代表上古宫室主体建筑的基本法式。当然,从帝王宫殿到小康之家,宫室的丰俭崇卑是各不相同的,历代宫室制度也有变化发展,这里不能一一叙述。

  汉代帝王宫殿和将相之家还有廊庑。《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说,孝景帝拜窦婴为大将军,赐金千斤,窦婴把所赐金“陈之廊庑下”。颜师古说:“廊,堂下周屋也”,《说文》说:“庑,堂下周屋”,廊庑似乎没有多少分别(注:颜师古说,“庑,门屋也”。王先谦认为“庑是廊下之屋,而廊但是东西厢之上有周檐、下无墙壁者,盖今所谓游廊,《说文》新附以为东西序,是也。”此说不同。)。一般人家大约是没有廊庑的。

  台榭观阙都是统治者的建筑。台高而平,便於了望。榭是台上的木构建筑,特点是只有楹柱没有墙壁。观是宗庙或宫廷大门外两旁的高建筑物,两观之间有一个豁口,所以叫做阙。汉宫中有白虎观,这种观却是独立的建筑物,至於道教的庙宇叫观,更是后起的意义了。

  附带说一说,先秦文献很少看见楼字。《孟子·告子下》:“方寸之木,可使高於岑楼”,赵歧注:“岑楼,山之锐岭者”,据此则不是楼房的楼。《说文》:“楼,重屋也”,又:“层,重屋也”,《考工记》上也讲到“殷人重屋”,重屋指的是复屋(栋上加栋),而复屋是不可以住人的(段玉裁说)。可能战国晚期出现了楼房,汉代显然有楼房了,而且不止两层。穷人的房子正好是一个鲜明的对比。他们的住房是筚门圭窦,瓮牖绳枢。宫室制度在阶级社会里是有阶级性的。

  我国建筑有悠久的历史。古代劳动人民和匠师们在不断地改进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根据田野考古报告,我们知道殷代一般住房是在地面上挖一个地穴,穴周加培低墙,然后立柱盖顶,出入口有斜坡或土阶。这种形式的住房,考古工作者认为就是?。《诗经·大雅·绵》说:“古公亶父,陶复陶穴,未有家室”,复就是?字的假借。帝王的宫室是建筑在地面上的,现在还看到当时的基础。基是夯土而成的台基或地基,础是柱子底部的垫石。后世建筑一直很讲究基础。

  殷代遗址至今还没有发现瓦,屋顶大概是茅草盖的。据推测至迟周初已发明瓦,但是大多数的房子仍然是茅草屋,所以古人说“茅茨土阶”、“茅茨不翦”。《诗经·豳风·七月》说:“书尔于茅,宵尔索綯。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注:见本书第二册495页。)”可见瓦屋是挨不着农民住的。

  砖的发明比瓦要晚些。战国遗址发现过空心砖,那是用於墓中的。但是《诗经·陈风·防有鹊巢》已经说“中唐有甓”,唐指堂涂,是堂下通过中庭通往前门去的一条路,甓,旧说是瓴甋(一作令适),也就是砖(注:晋代陶侃有运甓的故事,也是指运砖。)。但是用砖砌墙是比较后起的事。

  古人筑墙很早就运用版筑技术。《孟子·告子下》:“传说举於版筑之间”,所谓版筑是说筑土墙用两块木板相夹,两版中间的宽度等於墙的厚度,板外用木柱衬住,装满泥土,用杵捣紧,筑毕拆除木柱木板,就成了一座墙了。版筑技术在古代建筑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直到现在有的地方还用这种筑墙技术。后来又用土坯砌墙,土坯叫做墼(jí)(注:墼和砖在很多方面相近,所以东汉时也有称砖为墼的,不少汉砖上面有墼字。)。

  斗拱是我国古代高级木结构建筑里的重要构件,同时有装饰的作用。《论语·公冶长》说臧文仲“山节藻棁(zhuó)”,旧说棁是梁上短柱,节就是斗拱。我们从战国铜器图案上可以见到类似斗拱的结构构件。
  关於古代宫室,我们就说到这里。

  (二)车马
  古书上常见车马并举。例如《诗经·唐风·山有枢》说:“子有车马,弗驰弗驱”,《论语·公冶长》说:“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注:见本书第一册180页。)。战国以前,车马是相连的。一般地说,没有无马的车(注:当然,马车之外还有牛车等。),也没有无车的马。因此,古人所谓御车也就是御马,所谓乘马也就是乘车。《论语·雍也》:“赤之适齐也,乘肥马,衣轻裘”,这是说乘肥马驾的车。古代驾二马为骈,驾三马为骖,驾四马为驷。《论语·季氏》:“齐景公有马千驷”,这不在於说他有四千匹马,而在於说他有一千乘车。

  古人说“服牛乘马”,可见马车之外还有牛车。马车古名小车,是供贵族出行和作战用的;牛车古名大车,一般只用来载运货物。

  古代马车的车厢叫舆,这是乘人的部份(注:所以后世轿子也叫肩舆。)。舆的前面和两旁以木板为屏蔽,乘车的人从舆的后面上车(注:此据古书所记。近来考古发掘,知道上古车舆有的是方形,有的是长方形,有的是六角形,有的周围是高起的栏干,后面留有缺口,以便乘者升降。)。《论语·乡党》说:孔子“升车必正立执绥”,绥是车上的绳子,供人上车时拉手用的。

  古人乘车是站在车舆里的,叫做“立乘”(注:但是“妇人不立乘”,见《礼记·曲礼上》。)。舆两旁的木板可以倚靠身体,叫做輢。舆前部的横木可以凭倚扶手,叫做式(轼)。古人在行车途中用扶式俯首的姿势表示敬礼,这种致敬的动作也叫做式(注:但是“兵车不式”,见《礼记·曲礼上》。)。所以《檀弓》说:“夫子式而听之。”(注:见本书第一册207页。)一般车舆上有活动装置的车盖,主要是用来遮雨的,像一把大伞。

  车轮的边框叫辋(wǎng),车轮中心有孔的圆木叫毂(孔是穿轴的),辋和毂成为两个同心圆。《老子》说:“三十辐,共一毂”(注:见本书第二册373页。),辐是一根一根的木条,一端接辋,一端接毂。四周的辐条都向车毂集中,叫做“辐辏”,后来辐辏引申为从各方聚集的意思。《汉书·叔孙通传》说:“四方辐辏。”

  车轴是一根横梁,上面驾着车舆,两端套上车轮。轴的两端露在毂外,上面插着一个三四寸长的销子,叫做辖(又写作 、鎋),不让车轮外脱。辖是个很重要的零件,所以《淮南子》上提到“夫车之能转千里所者,其要在三寸辖”。后来引申为管辖的意思。露在毂外的车轴末端,古代有特定的名称叫 (wèi又写作轊),又叫轨。《诗经·邶风·匏有苦叶》说:“济盈不濡轨”,古人常乘车渡水,这是说济水虽满并没有湿到车轴头,意思是水位不到半轮高。轨的另一个意义是指一车两轮之间的距离,引申为两轮在泥道上碾出来的痕迹,又叫做辙。《礼记·中庸》所谓“今天下车同轨”,并不是有人把天下的车辙大小都规定下来,而是规定了车子的统一尺寸,车轮的轨辙就自然一致了。

  附带说一说轫(rèn)。轫不是车子的组成部份,而是阻止车轮转动的一块木头。行车时先要把轫移开,所以启程称为“发轫”。引申开来,事情的开端也叫“发轫”。

  辕是驾车用的车杠,后端和车轴相连。辕和辀是同义词。区别开来说,夹在牲畜两旁的两根直木叫辕,适用於大车;驾在当中的单根曲木叫辀,适用於小车(注:此据古书所记。近来考古发掘,知道上古乘人的马车多为独辕直木。又,汉代乘人的车,种类复杂化,车辕成双,驾车的马以一匹为常,这里不细说。)。所以《左传隐公十一年》说:“公孙阏与颍考叔争车,颍考叔挟辀以走。”

  车辕前端驾在牲口脖子上的横木叫做轭。轭和衡是同义词。区别开来说,轭用於大车,衡用於小车。所以《论语·卫灵公》说:“在舆则见其倚於衡也。”

  车辕前端插上销子和轭相连,叫做輗。輗和軏是同义词。区别开来说,輗用於大车,軏用於小车。所以《论语·为政》说:“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注:见本书第一册178页。)

  古人乘车尚左(以左方为尊),尊者在左,御者在中,另有一人在右陪乘。陪乘叫做骖乘,又叫车右。所以《左传·宣公二年》说:“其右提弥明知之。”(注:见本书第一册28页。)兵车情况不同。主帅居中自掌旗鼓,御者在左,另有一人在右保护主帅,叫做车右。一般兵车则是御者居中,左边甲士一人持弓,右边甲士一人持矛。

  驾车的马如果是三匹或四匹,则有骖服之分。两旁的马叫骖,中间的马叫服。一说服之左曰骖,右曰騑。笼统地说,则骖和騑是同义词。所以《楚辞·九章·国殇》说:“左骖殪兮右刃伤。”(注:见本书第二册560页。)王勃《滕王阁序》说:“俨骖騑於上路。”(注:见本书本册1171页。)
  古代贵族的车马还有若干装饰附件,不一一叙述。

  上文说过,战国以前马是专为拉车用的。《左傅·昭公二十五年》:“左师展将以公乘马而归。”孔疏:“古者服牛乘马,马以驾车,不单骑也。至六国之时始有单骑,苏秦所云‘车千乘,骑万匹’是也。”但是孔疏又引刘炫的话,以为左师展“欲共公单骑而归”,这是“骑马之渐”(开端)。我们认为春秋时代可能有骑马的事,但那只是极个别的情况。到了战国时代,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才从匈奴学来了骑马。后来骑马之风才渐渐盛起来的。

     (三)饮食  
  上古的粮食作物有所谓五谷、六谷和百谷。按照一般的说法,五谷是稷、黍、麦、菽、麻;六谷是稻、稷、黍、麦、菽、麻。六谷比起五谷来只多了一种稻,这显然是因为水稻本是南方作物,后来才传到北方来的(注:五谷还有别的说法,例如《孟子·滕文公上》:“树艺五谷”,赵歧注:“五谷为稻黍稷麦菽。”本书第一册202页即依此注。六谷也有别的说法,这里不列举。)。至於百谷,不是说上古真有那么多的粮食品种,而是多种谷物的意思。

  稷是小米,又叫谷子(注:有人说稷和黍是一类,黍的籽粒黄色,有黏性;稷的籽粒白色,没有黏性。)。稷在古代很长一段时期内是最重要的粮食。古人以稷代表谷神,和社神(土神)合称为社稷,并以社稷作为国家的代称。由此可见稷在上古的重要性。

  黍是现代北方所说的黍子,又叫黄米。《诗经》里常见黍稷连称,可见黍在上古也很重要。上古时代,黍被认为比较好吃的粮食,所以《论语·微子》说:“杀鸡为黍而食之。”(注:见本书第一册202页。)
  麦有大麦小麦之分。古代大麦叫 ,又名来牟。
  菽就是豆。上古只称菽,汉以后叫豆。
  麻指大麻子,古代也供食用,后世还有吃麻粥的。《诗经·豳风·七月》:“九月叔苴”,苴就是麻子。麻不是主要的粮食作物,古代以丝麻或桑麻并称,那是指大麻的纤维。

  现在说一说谷禾粟梁。
  谷是百谷的总称。禾本来专指稷,后来逐渐变为一般粮食作物的通称。粟本来是禾黍的籽粒,后来也用作粮食的通称。梁是稷的良种。古人常以稻粱并称,认为这两种谷物好吃;又以膏粱或粱肉并称,认为是精美的膳食。
  粮食炒成乾粮叫糗,也叫餱粮。《诗经·大雅·公刘》:“乃里餱粮。”(注:见本书第二册500页。)粮字本身也指的是乾粮,行军或旅行时才吃粮。所以《庄子·逍遥游》说:“适千里者,三月聚粮。”(注:见本书第二册377页。)

  古人以牛羊豕为三牲。祭祀时三牲齐全叫太牢;只用羊豕不用牛叫少牢。牛最珍贵,只有统治阶级吃得起,比较普遍的肉食是羊肉,所以美(美味)羞(馐)等字从羊,羹字从羔从美。古人也吃狗肉,并有以屠狗为职业的,汉代樊哙还“以屠狗为事”。《汉书·樊哙传》颜师古注:“时人食狗,亦与羊豕同,故哙专屠以卖。”可见唐人已经不吃狗了。

  上古乾肉叫脯(fǔ),叫修,肉酱叫醢(hǎi)。本来醢有多种:醓(tǎn)醢(肉酱)外,还有鱼醢、蜃醢(蛤蜊酱)等。但一般所谓醢则指肉酱而言。上古已有醋,叫做醯(xī)。有了醯,就可制成酸菜、泡菜,叫做葅(jū)。细切的瓜菜做成的叫齑(jī)。腌肉腌鱼也叫菹,所以有鹿菹、鱼菹等。在这个意义上,菹与醢相近。

  除了乾肉(脯)和肉酱(醢)以外,上古还吃羹。据说有两种羹,一种是不调五味不和菜蔬的纯肉汁,这是饮的。《左传桓公二年》:“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所谓“大(太)羹”,就是这种羹。另一种是肉羹,把肉放进烹饪器里,加上五味煮烂。所谓五味,据说是醯、醢、盐、梅和一种菜。这菜可以是葵,可以是葱,可以是韭。另一说牛羹用藿,羊羹用苦(苦菜),豕羹用薇。《尚书·说命》:“若作和羹,尔惟盐梅”,可见咸与酸是羹的主要的味道。《孟子》所谓“一箪食,一豆羹”,大概就是这种羹。《左传·隐公元年》载郑庄公赐颍考叔食,颍考叔“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注:见本书第一册11页。)大概也是这一类的肉羹。

  上古家禽有鸡、鹅、鸭。鹅又叫做雁(有野雁,有舒雁,舒雁就是鹅)。鸭字是后起的字,战国时代叫做鹜,所以《楚辞·卜居》说:“将与鸡鹜争食乎?”(注:见本书第二册567页。)鸭又叫做舒凫,和野凫(野鸭)区别开来。

  上古人们所吃的糖只是麦芽糖之类,叫做饴。饴加上糯米粉(馓),可以熬成饧(xíng)。饴是软的,饧是硬的。饧是古糖字(饧,古音唐)。但当时的糖并不是后代的沙糖。沙糖(甘蔗糖)不是中原所旧有。白沙糖叫做石蜜,也是外国进贡的东西。一般人所吃的饴或饧是麦芽糖。宋初宋祁《寒食》诗:“箫声吹暖卖饧天”,卖的就是麦芽糖。

  古人很早就知道酿酒。殷人好酒是有名的,出土的觚爵等酒器之多,可以说明当时饮酒之盛。不过古代一般所谓酒都是以黍为糜(煮烂的黍),加上曲糵(酒母)酿成的,不是烧酒。烧酒是后起的。

  茶是我国主要的特产之一。《尔雅·释木》:“檟,苦荼。”茶荼本是同一个字。但是上古没有关於饮茶的记载。王褒《僮约》里说到“烹茶”、“买茶”,可见茶在汉代某些地区不但是一种饮料,而且是一种商品。《三国志·吴志·韦曜传》载,孙皓密赐韦曜茶荈以当酒(注:韦曜就是韦昭,史为避晋文帝讳改。《尔雅》郭注:“今呼早采者为茶,晚取者为茗,一名荈(chuǎn)”。),《续博物志》说南人好饮茶,大概饮茶的风气是从江南传开的。南北朝时饮茶风气渐盛。唐宋以后,茶更成为一般文人的饮料了。

  古代汉族不吃乳类的饮料和食品。《史记·匈奴列传》:“得汉食物皆去之,以示不如湩(dòng)酪之便美也。”湛湩是牛马乳;酪有乾湿两种,乾酪就是今天所谓乾酪,湿酪大概就是酸奶。依《史记》看来,饮食乳酪都不是汉族的习惯。酥油古称为酥。本来也是胡人的食品,所以唐玄宗嘲安禄山说:“堪笑胡儿但识酥。”醍醐是上等的乳酪,依《涅盘经》说,牛乳成酪,酪成生酥,生酥成熟酥,熟酥成醍醐,醍醐是最上品。凡此都可证明,饮食乳类的习惯是从少数民族传来的。韩愈《初春小雨》诗:“天街小雨润如酥”,可见唐时汉人已逐渐习惯於酥酪了。


     (四)衣饰
  衣有广狭二义。广义的衣指一切蔽体的织品,包括头衣、胫衣、足衣等。狭义的衣指身上所穿的;当衣和裳并举的时候,就只指上衣而言。下面分别叙述。

  上古的头衣主要有冠冕弁三种。

  冠是贵族男子所戴的“帽子”,但是它的样式和用途与后世所谓的帽子不同。《说文》说:“冠,絭也,所以絭发。”(絭juàn,束缚。)古人蓄长发(注:《左传哀公七年》说吴人“断发文身”,《左传哀公十一年》说“吴发短”,《史记·越世家》也说越人“文身断发”,可剪短头发在上古被认为是所谓“蛮夷”的风俗。至於剃光头,那是一种相当重的刑罚,叫做髡。),用发笄绾住发髻后再用冠束住。据说早先的冠只有冠梁,冠梁不很宽,有褶子,两端连在冠圈上,戴起来冠梁像一根弧形的带子,从前到后覆在头发上。由此可以想见,上古的冠并不像后世的帽子那样把头顶全部盖住。冠圈两旁有缨,这是两根小丝带,可以在颔下打结。《史记·滑稽列传》记载:“淳于髠仰天大笑,冠缨索绝。”缨和緌(ruí)是同义词。区别开来说,緌是结余下垂的部分,有装饰的作用。

  古代冠不止一种,质料和颜色也不尽相同。秦汉以后,冠梁逐渐加宽,和冠圈连成覆杯的样子。冠的名目和形制也愈益复杂化了。

  冠又是冕和弁的总名。冕,黑色,是一种最尊贵的礼冠。最初天子诸侯大夫在祭祀时都戴冕,所以后来有“冠冕堂皇”这个成语。“冠冕”又可以用作仕宦的代称,它又被用来比喻“居於首位”。冕的形制和一般的冠不同。冕上面是一幅长方形的版,叫延(延),下面戴在头上。延的前沿挂着一串串的小圆玉,叫做旒。据说天子十二旒(注:一说皇帝的冕前后各有十二旒。),诸侯以下旒数各有等差。后来只有帝王可以戴冕,所以“冕旒”可以用作帝王的代称。王维《和贾至舍人早朝大明宫之作》:“万国衣冠拜冕旒。”

  弁也是一种比较尊贵的冠,有爵弁,有皮弁。爵弁据说就是没有旒的冕。皮弁是用白鹿皮做的,尖顶,类似后世的瓜皮帽。鹿皮各个缝合的地方,缀有一行行闪闪发光的小玉石,看上去像星星一样,所以《诗经·卫风·淇奥》说:“会弁如星。”

  冕弁加在发髻上时都要横插一根较长的笄(不同於发笄),笄穿过发髻,把冕弁别在髻上。然后在笄的一端系上一根小丝带,从颔下绕过,再系到笄的另一端。这根带子不叫缨而叫紘(hóng),此外,笄的两端各用一条名叫紞(dǎn)的丝绳垂下一颗玉来,名叫瑱(zhèn)。因为两瑱正当左右两耳,所以一名充耳,又叫塞耳。《诗经·卫风·淇奥》说:“充耳琇莹”,就是指瑱说的。

  附带说一说,古时贵族才能戴冠乘车,车有车盖,所以古人以“冠盖”为贵人的代称。“冠盖”又指仕宦的冠服和车盖,所以也用作仕宦的代称。

  庶人的头衣和统治阶级不同。他们不但没有财力制置冠弁,而且统治阶级还不让他们有戴冠弁的权利。《释名·释首饰》:“士冠,庶人巾。”可见庶人只能戴巾。《玉篇》:“巾,佩巾也,本以拭物,后人著之于头。”可见庶人的巾大约就是劳动时擦汗的布,一物两用,也可以当作帽子裹在头上。直到汉代,头巾仍用于庶人和隐士。

  帻(zé),就是包发的巾。蔡邕《独断》:“帻者,古之卑贱执事不冠者之所服也。”庶人的帻是黑色或青色的,庶人既不许戴冠,只许戴巾帻,在头衣的制度上就有深刻的阶级内容。所以秦称人民为黔首(黔,黑色),汉称仆隶为苍头(苍,青色),都是从头衣上区别的(依陶宗仪《辍耕录》说)。

  帻有压发定冠的作用,所以后来贵族也戴帻,那是帻上再加冠。这种帻,前面高些,后面低些,中间露出头发。现在戏台上王侯将相冠下也都有帻,免冠后就露出帻来了。此外还有一种比较正式的帻,即帻之有屋(帽顶)者。戴这种帻可以不再戴冠。帻本覆额,戴帻而露出前额,古人叫做岸帻(岸是显露的意思),这表示洒脱不拘礼节。《晋书·谢奕传》:“岸帻笑咏,无异常日。”

  帽,据说是没有冠冕以前的头衣,《荀子·哀公》篇:“哀公问舜冠於孔子”,“孔子对曰:古之王者有务而拘领者矣”,杨倞注:“务读为冒”,意思是说务就是帽。《说文》说, 是小儿及蛮夷的头衣, 是古帽字。但是上古文献中很少谈及帽。魏晋以前汉人所戴的帽只是一种便帽,《世说新语·任诞》篇说,谢尚“脱帻著帽”,“酣饮於桓子野家”,可见当时的帽还是一种便帽。后来帽成为正式的头衣,杜甫《饮中八仙歌》说,张旭“脱帽露顶王公前”,脱帽没有礼貌,可见戴帽就有礼貌了。

  上文说过,古代衣裳并举时,衣只指上衣。下衣叫做裳。《诗经·邶风·绿衣》说:“绿衣黄裳”,《诗经·齐风·东方未明》说:“颠倒衣裳。”但是裳并不是裤而是裙(注:古代男女都著裙,见下文。)。《说文》说:“常(裳),下裙(裙)也。”衣裳连在一起的叫做深衣。

  古人衣襟向右掩(右衽)用绦系结,然后在腰间束带。《论语·宪问》“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注:见本书第一册194页。),可见在衽不是中原的习俗(注:上古敛死者才左衽。)。带有两种:一种是丝织的大带,一种是皮做的革带。大带是用来束衣的,叫做绅,绅又特指束余下垂的部分。古人常说“■绅”,意思是把上朝时所执的手版(笏)插在带间(注:笏是古代君臣朝见时所执的狭长的板子,用玉、象牙或竹子制的,用来指画或在上面记事。?

绅又作缙绅,荐绅。《史记·五帝本纪》:“荐绅先生难言之。”)。这样,“?
绅”就成了仕宦的代称,而“绅士”的意义也由此发展而来。革带叫做鞶(pán),这是用来悬佩玉饰等物的。

古人非常珍视玉。玉器不但用於祭祀、外交和社交等方面,而且用於服饰。《礼记·裨濉匪担骸肮胖??颖嘏逵瘛保?炙担骸熬?游薰剩?癫蝗ド怼保?杉?逵袷枪笞搴芸粗氐囊率巍>菟道穹?辛教紫嗤?呐逵瘢??淖笥腋髋逡惶住C刻着逵穸加盟可?盗?拧I隙耸且幻痘⌒蔚挠窠戌瘢ê猓??竦牧蕉烁餍?乓幻栋朐残蔚挠窠需??屑渥河辛狡?瘢?凶鲨⒑同r(yǔ),两璜之间悬着一枚玉叫做冲牙。走起路来冲牙和两璜相触,发出铿锵悦耳的声音。《诗经·郑风·女曰鸡鸣》说:“杂佩以赠之”,据旧注,“杂佩”就是这套佩玉。此外,古书上还常常谈到佩环、佩玦(玦jué是有缺口的佩环)。妇女也有环佩。

  裘和袍是御寒的衣服。《诗经·桧风·羔裘》说:“羔裘如膏,日出有曜”,《诗经·小雅·都人士》说:“彼都人士,狐裘黄黄”,可见古人穿裘,毛是向外的,否则不容易看见裘毛的色泽。在行礼或接见宾客时,裘上加一件罩衣,叫做裼(xí)衣,否则被认为不敬。裼衣和裘,颜色要相配,所以《论语·乡党》说:“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平常家居,裘上不加裼衣。庶人穿犬羊之裘,也不加裼衣。

  袍是长袄,据说里面铺的是乱麻(緼)(注:现在单袍也叫袍,上古没有这种说法。一说袍里面铺的新绵和旧絮。)。一般说来,穷到穿不起裘的人才穿袍。《论语·子罕》:“衣敝緼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恥者,其由也与?”可见穿袍穿裘有贫富的差别。汉以后有绛纱袍、皂纱袍,袍成了朝服了。

  衮,这是天子和最高级的官吏的礼服。据说衮上绣有蜷曲形的龙。后代所谓“龙袍”就是衮的遗制。

  上古时代还不懂得种棉花。所谓“絮”,所谓“绵”,都只是丝棉(注:依《广韵》,精的叫绵,精的叫絮。其实上古一般都叫絮。)。因此,上古所谓布并不是棉织品,而是麻织品或葛织品。帛则是丝织品的总称。布与帛也形成了低级衣服与高级衣服的对比,贫贱的人穿不起丝织品,只能穿麻织品,所以“布衣”成了庶人的代称。最粗劣的一种衣服称为“褐”,这是用粗毛编织的,所以贫苦的人被称为“褐夫”。《孟子·滕文公上》说,许行之徒“皆衣褐,捆屦织席以为食”(注:见本书第一册300页。),这是说过着劳动人民的生活。扬雄《解嘲》说:“或释褐而傅”(注:见本书第四册1244页。),这是说脱掉粗劣的衣服做大官去了。后世科举新进士及第授官,也沿称“释褐”。

  上古时代,男女服装的差别似乎不很大。直到中古,男女服装也还不是严格分开的。试举“襦”“裙”为例(注:襦,短袄(依段玉裁说)。)。乐府诗《陌上桑》:“缃绮为上裙(裙),紫绮为上襦”,这里“襦”和“裙”是妇女的服装。但是《庄子·外物》:“未解裙襦”,并非专指妇女。《南史·张讥传》载梁武帝以裙襦赐给张讥,可见男人也是穿着裙襦的。只有袿(guī)被解释为妇女的上衣(注:见《释名·释衣服》。今天的褂字大约是絓字的音变。)。这大概是可信的。宋玉《神女赋》:“被袿裳”,曹植《洛神赋》:“扬轻袿之绮靡”,可以为证。唐宋以后,妇女着裙之风大盛,男以袍为常服,女以裙为常服。

  上古有裳无裤。上古文献中有个绔字,又写作袴,按字音说,也就是后代的裤字。但是上古所说的裤(绔),并不等于今天所谓裤。《说文》:“绔,胫衣也。”可见当时所说的袴,很像今天的套裤(注:依段玉裁说。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二十二《胡服考》认为“袴与今时裤制无异”。),所不同者,它不是套在裤子外面的。袴的作用是御寒。《太平御览》引《列士传》:“冯援(冯谖)经冬无袴,面有饥色”,又引《高士传》:“孙略冬日见贫士,脱袴遗之”都可为证。

  有裆的裤子叫褌(kūn),又写作 。《释名·释衣服》说:“褌,贯也,贯两脚,上系腰中也。”此外有一种褌,类似后世的短裤叉,形似犊鼻,叫犊鼻褌(注:钱大听《十驾齐养新录》卷四“犊鼻褌”条说, 无裆者谓之 ,突犊声相近,重言为犊鼻,单言为突,后人加衣旁作 。这是另一种解释。),穿起来便於劳动操作。《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说,司马相如在临邛“身自著犊鼻褌”,和奴婢们一起洗涤食具。

  古人用一块布斜裹在小腿上,叫邪幅或幅(逼)。《左传·桓公二年》:“带裳幅舄”,《诗经·小雅·采菽》:“邪幅在下。”郑玄注:“邪幅,如今行縢也;逼束其胫,自足至膝,故曰‘在下’。”上古的邪幅如同汉代的行縢,相当於后世的裹腿。

  上古的鞋叫屦,有麻屦、葛屦等。据说葛屦是夏天穿的,冬天穿皮屦。一般的屦是用麻绳编成的。编时要边编边砸,使之结实,所以《孟子·滕文公上》说“捆屦织席”(注:见本书第一册300页。)。

  舄(xì)是屦的别名。区别开来说,单底叫屦,复底叫舄。《方言》说,屦中有木者叫复舄,可以走到泥地里去,不怕泥湿。

  履字本是动词,是践的意思。《诗经·魏风·葛屦》说:“纠纠葛屦,可以履霜。”战国以后履字渐渐用为名词。《荀子·正名》:“粗(粗)布之衣,粗紃(xún,鞋带)之履,而可以养体”,《史记·留侯世家》:“孺子,下取履。”

  古人的草鞋叫踪(躧、屣xǐ)(注:《说文》说,躧是舞履,字亦作蹝、屣。),又叫屩(蹻jué)。《孟子·尽心上》:“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踪也”,敝踪就是破草鞋。《史记·虞卿列传》说虞卿“蹑蹻檐簦说赵孝成王”(注:檐,当作担。),就是穿着草鞋,掮着长柄笠(相当於后世的雨伞)去游说赵孝成王。

  屐是木头鞋。屐和舄不同。舄的底下只衬一块薄板,甚至只是复底,而屐底下是厚板,而且前后有齿。《宋书·谢灵运传》记载,谢灵运常著木屐,上山则去前齿,下山则去后齿。可见屐是有齿的。战国时代就开始有屐。《庄子·天下》篇提到墨子之徒“以跂蹻为服”,跂就是屐字。但不知当时的屐有没有齿。

  古书上用皮屦、革舄、革履、韦履等词来指用皮做的鞋子。皮鞋比较贵重,一般人穿不起。《说文》:“鞮,革履也,胡人履连胫谓之络鞮(dī)。”络鞮就是后代所谓靴,可见靴是由少数民族传入的。

  鞋字古作鞋。《说文》:“鞋,生革鞮也”,可见鞋是鞮的一种。后来鞋字变成了鞋类的总称,所以有麻鞋、草鞋、芒鞋、丝鞋等。

  最后说一说袜(袜)。《说文》说袜是足衣。大约是用皮做的,所以又写作袜。古人以跣足为至敬,登席必须脱袜。《左传·哀公二十五年》:“褚师声子袜而登席”,这是对人君无礼。袜字后来又写作 ,这暗示袜的质料改变了。


      (五)什物
  什物很多,不可能一一加以叙述。现在只选主要的而且古今差别较大的谈一谈。
  古人席地而坐,所以登堂必先脱屦。席长短不一,长的可坐数人,短的仅坐一人。席和筵是同义词。区别开来说,筵比席长些,是铺在地上垫席的;席是加在筵上供人坐用的。后来筵字用来表示宴饮的陈设。陈子昂《春夜别友人》:“金樽对绮筵。”近代“筵席”成为一个词,用作酒馔的代称。
  古代床有两用,既可以用作卧具,又可以用作坐具。《诗经·小雅·斯干》:“载寝之床”,那是用作卧具;《孟子·万章上》:“舜在床琴(注:琴,用如动词,弹琴。)”,那是用作坐具。

  古人坐时两膝跪在席或床上,臀部坐在脚后跟上(注:古人坐着要起身时,先把腰挺直,这叫长跪。长跪可以表示敬意,《战国策·魏策》说秦王“长跪而谢”。又,箕踞在古代被认为是一种不恭敬的坐式,所谓箕踞,是说坐时臀部著地,两足向前伸展,膝微曲,其状如箕。《战国策·燕策》说荆轲刺秦王不中,“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正表现了蔑视敌人的气概。),坐时可以凭几。几是长方形的,不高,类似今天北方的炕几。《孟子·公孙丑上》说孟子“隐几而卧”。《庄子·齐物论》说“南郭子綦隐机而坐”,机就是几。几通常是老年人凭倚的,所以古代常以几杖并举,作为养尊敬老的用具。

  古代进送食物用的托盘叫做案,有长方形的,也有圆形的,前者四足,后者三足,可以放在地上,这是食案。食案形体不大,足很矮,所以《后汉书·梁鸿传》说梁鸿妻“举案齐眉”。此外还有书案,长方形,两端有宽足向内曲成弧形,不很高。后世因为坐的方式改成今天的样子,所以才有较高的案几和桌椅。

  先秦已有烛字,但是上古的烛并不是后世所指的蜡烛。《说文》说:“烛,庭燎大烛也”,烛和庭燎是一样的东西,都是火炬。细分起来,拿在手上叫烛,大烛立在地上叫庭燎。据说大烛是用苇薪做的,小烛是用麻蒸做的(注:依朱骏声说。麻蒸是去掉皮的麻秸。)。

  战国时代就有照明用的镫(灯)了,当时的镫和后世的灯不同。因为形状类似盛食物的登(瓦豆),所以就叫做镫(注:后来镫的形制多样化了。)。古代点镫用膏,膏是兽类的脂肪,《楚辞·招魂》说:“兰膏明烛,华镫错些(注:兰膏,加兰香炼的膏,燃起来有香味。烛,动词,照耀。错,错镂。些,语气词。)。”点灯用植物油,是后起的事。

  耒耜是上古耕田的工具。《说文》说:“耒,手耕曲木也”,起初是用自然的曲木,后来知道“揉木为耒”。耒和耜本来是两种农具。耒上端勾曲,下端分叉;耜的下端则是一块圆头的平板,后来嵌入青铜或铁片,就成了犁的前身。古人常以耒耜并举,例如《孟子·滕文公上》说:“陈良之徒陈相,与其弟辛,负耒耜而自宋之滕(注:见本书第一册300页。)。”古代注家往往认为耒耜是一种农具的两个不同部位的名称,认为耒是耜上端的曲木,耜是耒下端的圆木或金属刃片,可见耒耜混淆由来已久了。后来耒耜用作一般农具的代称。

  铚(zhì)是一种短小的镰刀,钱和镈(bó)是芸草挖土的铲形农具。在上古时代,钱镈大约曾经是交易的媒介,所以春秋晚期和战国的货币模仿钱镈的形状,称为钱或布(布和鎛古音相同)。

  上古的烹饪器有鼎、鬲(lì)、甗(yǎn)等。有陶制的,也有青铜制的。
  鼎是用来煮肉盛肉的,一般是圆腹三足(注:所以古人用“鼎足”“鼎立”等词语来譬喻三方并峙的情况。《史记·淮阴侯列传》:“三分天下,鼎足而居。”),也有长方形四足的,那是方鼎。鼎口左右有耳,可以穿铉,铉是抬鼎用的杠子(注:铉是木制的杠子,以金为饰(参看《说文》键字段玉裁注)。)。鼎足的下面可以烧火,有几种肉食就分几个鼎来煮,煮熟后就在鼎内取食,所以说“列鼎而食”。钟鸣鼎食是贵族奢侈生活的一个方面。王勃《滕王阁序》说:“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注:见本书本册1172页。)
  古人用匕从鼎内把肉取出来后,放在俎上用刀割着吃。所以古书上常以刀匕并举,刀俎并举。匕是长柄汤匙。俎是一块长方形的小板,两端有足支撑着,一般是木制的,铜俎很少。
  上古煮饭用鬲,蒸饭用甗。鬲似鼎,有三只空心的短足,下面举火炊煮。甗分为上下两层。下层似鬲,里面盛水,烧火煮水使蒸气上升到上层。上层似甑(底部有孔的蒸器),里面放米谷之类。上下两层之间有个带着许多孔的横隔(箅bì子),既便於透过蒸气,又免得米谷漏到下层。

  古书上常见釜甑并举。《孟子·滕文公上》:“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注:见本书第一册302页。)”《史记·项羽本纪》:“项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沈船,破釜甗”。釜甑是配合起来用的。釜似锅,它的用途相当於甗的下层;甑似盆,底部有细孔,放在釜上,相当於甗的上层。釜甑之间也有箅子。

  古人盛饭盛菜不用碗。《说文》虽有碗字,那是“小盂”(水器)。传世古器自铭为碗的,实际上是一个小盂旁边加上一个柄,那是用来舀水的(注:但是这并不等於说上古没有和现代碗形大致类似的器物,不过它们的名称用途和现代所谓的碗不同。)。上古盛饭用簋(guǐ),一般圆腹圈足(足在腹底,成圈状),两旁有耳,是青铜或陶制的,也有木制或竹制的。又有一种簠(fǔ),长方形,用途和簋相同。古书上常以簠簋并举。上古的盛食器还有豆,像今天的高脚盘,有的有盖。豆本来是盛黍稷的,后来逐渐变为盛肉酱、盛肉羹了。古代木豆叫做豆,竹豆叫做笾,瓦豆叫做登(豋)。《诗经·大雅·生民》:“于豆于豋。”铜豆还有别的名称,这里没有必要细说。

  筷子古代叫箸,但是先秦时代,吃饭一般不用筷子。《礼记·曲礼上》:“毋抟饭”,意思是不要用手把饭弄成一团来吃,可见当时是用手送饭入口的。但是在一定情况下则用筷子。《礼记·曲礼上》:“羹之有菜者用梜”,孔疏:“以其菜交横、非梜不可。”梜就是一种筷子。大约到了汉代才普遍用筷子。《汉书·张良传》说:“请借前箸以筹之。”

  上古的盛酒器有尊、觥、罍、壶等。《诗经·周南·卷耳》:“我姑酌彼金罍”,“我姑酌彼兕觥”(注:见本书第二册470页。),那是盛酒器。觥,同时又是饮酒器,所以《诗经·豳风·七月》说:“称彼兕觥,万寿无疆。”(注:见本书第二册495页。)罍壶除了盛酒外,还用来盛水。古人用斗勺来舀酒、舀水。舀叫做挹,舀后倒到饮器中叫做注。所以《诗经·小雅·大东》说:“不可以挹酒浆”,《诗经·大雅·泂酌》说:“挹彼注兹。”

  爵是古代饮酒器的通称。但是作为专名,爵是用来温酒的,它有三只脚,下面可以举火。上古常用的饮酒器是觚(gū)和觯(zhì),觯比较轻小,所以古人说“扬觯”。战国以后出现了一种椭圆形的杯(桮),两侧有弧形的耳,后人称为耳杯,又叫羽觞(注:《汉书·外戚传》颜师古注引孟康曰:“羽觞,爵也,作生爵形,有头尾羽翼”。此外还有别的说法,这里不列举。)。杯可以用来饮酒,也可以盛羹。《史记·项羽本纪》说:“必欲烹而翁,幸分我一桮羹。”杯的质料有玉、银、铜、漆等,汉代很流行。

  古书上常见槃(盘)匜(yí)并举,二者是配合起来用的盥洗器。匜像一只瓢,有把,有足,有盖。《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记载怀羸为晋公子重耳“奉匜沃盥”,可见匜是用来浇水洗手的。古代祭祀燕飨有沃盥的礼节,用匜浇水洗手时,下面用槃接住水,所以《说文》说槃是“承槃”。上古槃又用於饮食,《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提到“乃馈盘飧”,《史记·滑稽列传》提到“杯盘狼藉”(注:依桂馥说。),但还不是现代所谓的盘子。现代的盘子是瓷器发达以后才出现的。

  以上所说的饮食用具,大多数是贵族所享用的,平民则用陶制的鬲盆盂罐等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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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6 22:10: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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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6 22:48:03 | 只看该作者
方家良苦用心,人老了岂能消化如此高质量的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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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 15:33:4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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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通论(二十三)古文的文体及其特点


  古人很早就注意到各种文体的特点。例如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说:“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词赋欲丽。”他的意思是说:奏议应该做到雅,雅就是善於运用经典;书信和论说应该做到理,理就是条理明畅;铭诔应该做到实,实就是切实而不浮夸;诗赋应该做到丽,丽就是敷陈辞藻。此外,陆机《文赋》刘勰《文心雕龙》也讲到各种文体的特点,《文心雕龙》的前二十五篇,可以说是当时论述文体的集大成的著作。后人讨论文体的著作还很多,这里不一一列举了。

  姚鼐《古文辞类篹》把文章分为论辨、序跋、奏议、书说(shuì)、赠序、诏令、传(zhuàn)状、碑志、杂记、箴铭、颂赞、辞赋、哀祭十三类。现在我们按照这十三类大致谈谈各种文体的特点。

  1.论辨类就是论说文,包括哲学论文、政治论文、史论、文论等。先秦诸子书,一般都可认为论文集。单篇论文则以贾谊《过秦论》为最早。论辨类或者是发表自己的主张,阐明一个道理(论):或者是辨别事理的是非,驳斥别人的言论(辨)。举例来说,《淮南子》是论,而《论衡》则是辨;《过秦论》是论,而《神灭论》则是辨。

  2.序跋类是一部书(或一篇文章)的序言或后序。序(叙)是一般的序言,放在书的前面;跋则放在书的后面,即后序。上古时代的序都是放在后面的。有人认为《庄子·天下》篇就是《庄子》的序。至於《淮南子·要略》篇,《论衡·自纪》篇,《史记·大史公自序》,《汉书·叙传》等,更显然都是序言,它们都是在书的后面。《说文解字》的叙也在后面。后来像萧统《文选》等书,序文才移到前面。

  3.奏议类是臣子上给皇帝的书信,包括《文心雕龙》所说的章表、奏启、议对三类。《文心雕龙·章表》篇说:“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请,议以执异。”可见较古的时候(汉代)四者是有分别的;后来逐渐变为没有多大分别了。此外还有疏、上书、封事。疏的本意是条陈(逐条陈说),封事是预防泄漏的意思,是一种秘密的奏议。

  对策(简称策),是奏议的一个附类。《文心雕龙·议对》篇说:“对策者,应诏而陈政也。”这是应举时由皇帝出题目,写在简上,叫做策问;应举者按题陈述自己的意见,叫做对策。汉代晁错、董仲舒都以对策著名。

  4.书说类包括书和说。书指一般的书信,说大多是游士说别国人君的言词。

  5.赠序类是一种特殊的文体。古人有所谓“赠言”。到了唐初,赠言才成为一种文体,叫做“序”。韩愈所作的赠序最多,也被认为最好。

  6.诏令类是皇帝对臣下的书信。诏令和奏议本来都是书信,但因封建时代最高统治者被认为与一般人不同,所以臣子给皇帝的书信叫奏议,皇帝给臣下的书信叫诏令。

  皇帝下达的文书还有“制”“诰”等等,这里没有必要细说。

  檄(xí),是诏令的一个附类。它被用来晓谕、或者用来声讨罪恶。檄,不一定是皇帝发出的;有时候,也可能是敌国互相声讨,或者是所谓“讨贼”。由於封建社会很少正义战争,互相攻击的人往往是一丘之貉,所谓檄就往往是强词夺理,或者是捏造事实。

  7.传状类是记述个人生平事迹的文章,一般是记述死者的事迹。传指传记,状指行状。传来源於《史记》《汉书》。拿《史记》来说,《项羽本纪》,《孔子世家》,《淮阴侯列传》,《魏其武安侯列传》等,都应该属於传(注:姚鼐以为正史的传不算传状类,所以《古文辞类篹》只收韩愈《圬者王承福传》、柳宗元《种树者郭橐驼传》等。那是错误的。)。“行状”又称“行述”“行略”“事略”等。行状本来是提供礼官为死者议定谥号或提供史官采择立传的。又,请人写墓志铭碑表之类(见后),也往往提供行状。有的行状实际上就是一篇很好的传记,柳宗元的《段太尉逸事状》被认为是传状类的名篇(注:徐师曾《文体明辨》说:“逸事状则但录其逸者,其所已载,不必详焉,乃状之变体也。”)。

  传奇小说,如《霍小玉传》,《李娃传》,《莺莺传》等,可归入传状一类。

  8.碑志类包括碑铭和墓志铭。碑铭的范围颇广。有封禅和纪功的刻文,例如秦始皇《泰山刻文》,班固《封燕然山铭》,韩愈《平淮西碑》等。有寺观、桥梁等建筑物的刻文,例如王简栖《头陀寺碑文》,韩愈《南海神庙碑》等。此外还有墓碑,这是纪载死者生前事迹的,文章最后有铭(韵语)。封建时代大官的墓碑是树立在墓前道路(神道)上的,所以叫做神道碑,官阶低的则树立墓碣。碑碣的文体没有什么差别,只是碑碣本身的形制有所不同(注:《唐六典》卷四载碑碣之制说:“五品以上立碑,螭首龟趺(碑首盘螭,碑座龟形),趺上高不过九尺。七品以上立碣,圭首方趺(碣首圭形,碣座方形),趺上高不过四尺。若隐论道素,孝义著闻,虽不仕亦立碣。”明代三品以上立神道碑。)。此外还有一种墓表,无论死者入仕与否都可以树立。墓表也是立在神道上的,所以又称为神道表。墓表一般没有铭(韵语)。

  墓志铭(墓志)也是纪载死者生前事迹的,前有志,后有铭。它一般是两块方石,一底一盖,底刻志铭,盖刻标题(某朝某官某人墓志),安葬时埋在墓圹里,据说是防备陵谷变迁,以便后人辨认的,所以后来又称为埋铭、圹铭、圹志等。

  9.杂记类包括除传状、碑志以外的一切记叙文。有刻石的;有不刻石的。刻石的如柳宗元的《永州韦使君新堂记》;不刻石的如柳宗元的山水游记。杂记文的特点是叙事,但唐宋古文家的杂记往往是叙中夹论;像苏辙的《快哉亭记》、范仲淹的《岳阳楼记》则是议论多於记事。

  10.箴铭类是用於规戒的文章,大多是用来戒勉自己的。刘禹锡的《陋室铭》属於这一类。

  11.颂赞类是用於颂赞的文章,一般是对别人的歌颂和赞扬。韩愈的《子产不毁乡校颂》属於这一类。

  12.辞赋类近似於长诗,可以抒情,可以咏物。本书第十二单元将有专文讨论。

  13.哀祭类包括哀辞和祭文。二者都是哀吊死者的文章,但祭文则是设祭时拿来宣读的。

  诔,就内容来说,是在碑志与哀辞之间的。《文心雕龙·诔碑》篇说:“大夫之材,临丧能诔。诔者,累也;累其德行,旌之不朽也。”由此看来,诔就很像碑志,只是不刻石罢了。颜延年作《陶徵士诔》,就是叙述陶渊明的德行的。后来诔和哀辞没有多大的差别。

  以上十三类有些类的界限不是十分清楚的。就名称来看,有的是同名而异实:序跋的序和赠序的序完全不同;座右铭的铭和墓志铭的铭也完全不同。就内容来看,有些作品可能跨类。例如贾谊的《论积贮疏》虽属奏议类,但通篇是发议论,很像一篇论说文;韩愈的《送孟东野序》虽属赠序类,但通篇是说理,也很像一篇论说文。扬雄的《解嘲》,萧统《文选》把它归入“设论”类,《古文辞类篹》则归入辞赋类,因为就内容说应该属论辨,就形式说则应该属辞赋。韩愈的《进学解》是仿照《解嘲》的体裁的,《古文辞类篹》也把它归入辞赋类。

  我们不能机械地看待古人这种分类,因为这种分类还是不够科学的。同时,我们也不宜完全抹杀这种分类,因为这种分类还是有一些客观根据的。

  下面我们再从用韵的角度来看文体。辞赋、颂赞、箴铭、碑志、哀祭,这五类一般都是有韵的文章,我们把它叫做“韵文”。但是,有完全的韵文,有不完全的韵文。个别的也有完全不用韵的。五类用韵的情况又各有不同,所以必须分别加以讨论。

  1.辞赋类是完全的韵文,从头到尾都是有韵的(注:赋的前头如有序,序文当然不用韵。)。所以古人往往把诗赋并称。班固《两都赋序》说:“赋者,古诗之流也”,《文选》也把赋与诗放在一起(赋在诗前),可见一向认为赋是接近诗的。姚鼐在《古文辞类篹序目》中说:“辞赋固当有韵,然古人亦有无韵者。”这话不合事实。枚乘《七发》不完全用韵,正因为它不是纯粹的赋体。扬雄《解嘲》,韩愈《进学解》等,基本上是用韵的,只不过稍有变通罢了。

  2.颂赞类也是完全的韵文。虽然有些颂赞也容许有序(散文),如柳宗元的《伊尹五就桀赞》,但是这种颂赞仍属韵文,因为韵语是全篇的主体。一般颂赞是没有序的,从头到尾都用韵,如韩愈的《子产不毁乡校颂》。

  另有一种赞与颂赞的赞不同,那只是几句结论性的话,通常是四字一句,如《文心雕龙》每篇后面的赞。但是,这种赞也是从头到尾用韵的。

  3.箴铭类也是完全的韵文。刘禹锡《陋室铭》一开头就有韵,而且是以“名、灵、馨、青、丁、经、形、亭”一韵到底。只有最后一句是不入韵的。

  4.碑志类的情况稍有不同。封禅的刻文还是自首至尾用韵的。但是,纪功的刻文就不一定完全用韵,特别是唐代以后,碑文往往是序长於铭,也就是散文部分长於韵文部分。如韩愈的《平淮西碑》有大半篇幅是序。

  墓碑和墓志铭的韵文部分更少(注:这是就唐以后的情况说的。《文选》载有任昉所作的一篇墓志,与此恰恰相反,那是一篇完全的韵文。)。一般情况是叙述占了大部分的篇幅,略等於一篇行状,最后才是几句铭。试举欧阳修《徂徕石先生墓志铭》为例。全文千馀字,最后只有七十八个字的铭:

  徂徕之岩岩,与子之德兮,鲁人之所瞻。汶水之汤汤,与子之道兮,逾远而弥长。道之难行兮,孔孟亦云遑遑。一世之屯兮,万世之光。曰:吾不有命兮,安在夫桓魋与臧仓(注:桓魋(tuí),春秋时宋国的司马,曾欲杀孔子。臧仓,鲁平公嬖臣,曾阻止鲁君见孟子。)?自古圣贤皆然兮,噫子虽毁其何伤?

  墓志铭的铭也有不用韵的,如韩愈的《柳子厚墓志铭》,但那是很少的例外。

  5.哀祭类是接近辞赋类的。《古文辞类篹》把贾谊的《吊屈原赋》归入哀祭类,《文选》认为《吊屈原赋》是“吊文”,把它和“祭文”平列。祭文一般是完全的韵文,所以和辞赋是同一性质的(从语言角度看)。韩愈《祭柳子厚文》,除开头几句外,完全用韵。李翱《祭韩侍郎文》则自首至尾全部用韵。

  祭文中长距离押韵,而且句子长短参差,这是宋人的一种风气。王安石《祭欧阳文忠公文》可以作为代表。

  祭文中也有完全不押韵的,这种情况极为少见。韩愈《祭十二郎文》便是一例。

  祭文与哀辞(或诔)都可能有序。但是唐以后的祭文就不再有序;相反地,唐以后的哀辞一般都有长序。因此,哀辞在形式上近似碑志。

  除了以上五类之外,别的文体也可能用韵。比如柳宗元的《愚溪诗序》,就体裁说,是完全可以不用韵的,但其中却有韵语:

  以愚辞歌愚溪,则茫然而不违,昏然而同归。超鸿蒙,混希夷,寂寥而莫我知也。其中“违”和“归”押韵,“夷”和“知”押韵(也可以认为四字一起押韵,算是支微通押)。

  此外,杂记中也经常可以见到一些押韵的情况。试看柳宗元《永州韦使君新堂记》中的一段:

  始命芟其芜,行其涂。积之丘如,蠲之浏如。既焚既酾,奇势迭出。清浊辨质,美恶异位。视其植,则清秀敷舒;视其蓄,则溶漾纡馀。怪石森然,周於四隅。或列或跪,或立或仆,窍穴逶邃,堆阜突怒。其中“芜”和“涂”押韵,“丘”和“浏”押韵(虚字前韵),“出”(尺类切,读chuì)和“位”押韵,“舒”、“馀”和“隅”押韵,“仆”和“怒”押韵。又如范仲淹《岳阳楼记》中的一段:

  若夫霪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日星隐曜,山岳潜形。商旅不行,樯倾楫摧。薄暮冥冥,虎啸猿啼。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倾。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而或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耀金,静影沉璧。渔歌互答,此乐何极!登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皆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其中“霏”和“开”押韵(不完全韵),“空”和“形”押韵(不完全韵),“摧”和“啼”押韵(不完全韵),“讥”和“悲”押韵,“明”、“惊”和“顷”、“泳”、“青”押韵(平仄通押),“璧”和“极”押韵,“忘”和“洋”押韵。这是自由式的韵文,它的押韵在有意无意之间,不受任何格律的约束,所以可以用不完全韵,可以平仄通押,可以不遵守韵书的规定(如“讥”和“悲”押,“明”、“惊”和“青”押,“璧”和“极”押)。其所以这样做,是使读者朗诵起来觉得有声调铿锵之美。

  散文中夹杂着韵语的做法来源很远。先秦散文中就常常夹杂有一些韵语(参看本书第二册499-500页)。这种做法,是值得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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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通论(二十四)古书的句读

  古书一般是不断句的,前人读书时要自己断句。古代断句用“、”作为标志。《说文解字》说:“、(zhǔ),有所绝止而识之也。”有人认为这就是句读(dòu)的“读”的本字(注:见杨树达《古书句读释例·叙论》。)。前人在语意未完而需要停顿的地方,点在两个字的中间;在句终的地方,点在字的旁边。后来用圈号作为句终的标志。古代又有一个“ (jué)”字,《说文解字》说:“ ,钩识也。”这也是古人读书时所用的句读标志(注:王筠说这是分章所用的标志(见《说文句读》)。
  古人很重视句读的训练,因为明辨句读是读懂古书的起点。假使断句没有错误,也就可以证明对古书有了初步的了解。所以《礼记·学记》说:“一年视离经辨志。”这就是说,小孩读书一年以后,要考查“离经辨志”,所谓“离经”,就是句读经典的能力。
  当然,能点句无误,还不能说就是完全了解了;但是,反过来说,如果点句有误,那就一定是对古书某些词句没有读懂。现存的古书,经过标点的只是一小部分。我们要具备阅读古书的能力,首先就要培养句读的能力。
  在阅读古书时怎样才能不断错句,不用错标点呢?这先要研究错误的原因。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注:在分类之中,有跨类的情况,不一一说明。):一是意义不明,二是语法不明,三是音韵不明。下面分别加以讨论(讨论以断句为主,也涉及标点符号的使用)。

  (一)意义不明
  词和句子的意义有未了解清楚的地方,这是弄错句读最主要的原因。不明词义,不通文理,缺乏古代文化常识,不知出典等,都容易导致句读错误。

  1.不明词义,不通文理
  有时是不明了一个单音词的意义,有时是不明了一个复音词的意义,有时是把甲义误认为乙义。这些情况都会把句子断错。有时,读者并不是不明词义,而是不能把上下文连贯起来,不能串讲;读时不求甚解,不从上下文仔细体会古人的用意,也可以说是不通文理。这样,拿起笔来断句,就容易产生错误。

  例一
  (正)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鍉,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贾谊过秦论)
  (误)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鍉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注:引自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国学基本丛书简编》本《文选》;下引《文选》,版本同此,不再注明。)“鍉”又作“镝”,就是箭镞。“铸”是“熔铸”的意思。《文选》的断句者将“销锋鍉铸”连读,这是讲不通的。《汉书·项羽传》载贾谊《过秦论》,如淳,颜师古诸家皆读“鍉”字断句(注:他们虽没有断句,但是在“鍉”字下面加注,依《汉书》注的规矩,必须在断句处加注,所以知道是这里断句。)。为什么《文选》的断句者会断错句呢?因为《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贾谊《过秦论》在这里作“销锋铸锯”(锯,钟类)(注:《古文辞类篹》根据《史记》,也作“销锋铸锯”。),断句者大约受了这个影响,没有仔细考虑“鍉”“铸”两字的意义,就把“铸”字归到上句去了。

  例二
  (正)洪於大义,不得不死;念诸君无事空与此祸,可先城未败,将妻子出。
  (误)洪於大义,不得不死;念诸君无事,空与此祸,可先城未败,将妻子出(注:引自吕叔湘《“通鉴”标点琐议》(见《中国语文》1979年第2期)。)。这段文章是写臧洪守东郡,粮尽援绝,叫部下将士和百姓弃城逃命。断句者没有弄懂这段话中的复音词“无事”是“没有必要”、“犯不上”的意思,并不是现代汉语“无事生非”中“无事”的意思,因此把句子断错了。

  例三
  (正)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置诸橐以与之。(左传宣公二年)
  (误)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置诸橐以与之(注:参看王伯祥《春秋左传读本》201页。)。这里是说,“给他预备一筐饭和肉,放在口袋里给他”。标点者把连词“与”看成动词“给予”的“与”,就和后面“以与之”的“与”重复了。

  例四
  (正)世儒学者,好信师而是古,以为贤圣所言皆无非,专精讲习,不知难问。(论衡·问孔篇)
  (误)世儒学者,好信师而是古,以为贤圣所言,皆无非专精讲习,不知难问(注:以下所引《论衡》的例子,都是采自中华书局出版的《诸子集成》本,国学整理社整理,其中标点错误很多。)。这里的“非”字应当作“错误”讲,《诸子集成》本《论衡》的标点者误认为否定副词,所以弄错了。

  例五
  (正)今往仆少小所著辞赋一通相与。夫街谈巷说,必有可采......(曹植与杨德祖书)
  (误)今往仆少小。所著辞赋一通。相与夫街谈巷说。必有可采。第一句意思是说,“现在送我少年时代所著的辞赋一篇给你。”《文选》的断句者不懂“往”是“送往”的意思,“相与”的“与”是“给予”的意思,“少小”一词也不懂,这就全句不了解了。“少小”指少年时代,这是古人常用的词语。曹植自己在《白马篇》就说“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像上述的《文选》标点者这样断句,“今往仆少小”还成什么话呢?

  例六
  (正)时人始而惊,中而笑且排,先生益坚,终而翕然随以定。(李汉韩昌黎集序)
  (误)时人始而惊。中而笑。且排先生益坚。终而翕然随以定(注:参看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国学基本丛书简编》本《韩昌黎集》。)。“笑且排”,意思是“嘲笑而且排斥”;“先生益坚”,意思是“韩愈受到嘲笑和排斥以后,不但不气馁,而且更加坚定”。这才显出了韩愈的战斗精神。如果把“且排先生益坚”读成一句,那是说“时人更坚决地排斥韩愈”,和作者的原意正相违反了。

  例七
  (正)或时贤而辅恶;或以大才从於小才;或俱大才,道有清浊;或无道德,而以技合;或无技能,而以色幸。(论衡·逢遇篇)
  (误)或时贤而辅恶,或以大才从於小才,或俱大才。道有清浊。或无道德而以技合,或无技能而以色幸。假使用旧式点句法,这里的错误就显露不出来。现在用的是新式标点,错误就很明显了。“或俱大才,道有清浊”本是“或俱大才而道有清浊”的意思。现在把“道有清浊”独立成句,上下文都讲不通了。

  例八
  (正)綦毋张丧车,从韩厥曰:“请寓乘。”从左右,皆肘之,使立於后。(左传成公二年)
  (误)綦母(毋)张丧车,从韩厥曰:“请寓乘,从左右。”皆肘之,使立於后(注:参看王伯祥《春秋左传读本》250页。)。这里是说綦毋张站在左边和右边,韩厥都用手肘制止他,让他站在后面。如果把“从左右”看成是綦毋张说的话,那末“皆肘之”就无所系属,上下文的意思都说不通了。杜预注和孔颖达疏都是把“从左右”和“皆肘之”连起来解释的。

  2.缺乏古代文化知识,不知出典
  缺乏古代天文地理典章制度等方面的常识,就影响对某些特定词语的了解。不知出典,就容易用错引号。

  例一
  (正)《史记·天官书》云:“牵牛为牺牲,其北河鼓。河鼓:大星,上将;左右,左右将。”(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七)
  (误)史记天官书云。牵牛为牺牲。其北河鼓。河鼓大星。上将左右。左右将。《史记》张守节《正义》说:“河鼓三星(注:河鼓三星即我国民间所说的扁担星,中央大星即牛郎星。),在牵牛北,主军鼓。盖天子三将军:中央大星,大将军;其南左星,左将军;其北右星,右将军。所以备关梁而拒难也。”这就是说,“河鼓”有三颗星,中间的大星为上将,左右二星为左右将(注:古人迷信,有所谓占星术,把天上的某些星和人间的某些职官联系起来,认为河鼓三星“明大光润,将军吉;动摇差戾,乱兵起;直,将有功;曲则将失计”。)。《万有文库》本《苕溪渔隐丛话》的断句者没有这种古代的天文常识,把句子断得完全不可理解。

  例二
  (正)彗星复见西方十六日。夏太后死。(史记·秦始皇本纪)
  (误)彗星复见西方。十六日,夏太后死。这里是说彗星又在西方出现,一共经过十六天;不是说夏太后死在十六日那天。因为古人是用干支记日的,《史记》也是这样。就以《秦始皇本纪》来说,凡记日都用干支。如四年十(七)月“庚寅”,九年四月“己酉”,三十七年十月“癸丑”,三十七年七月“丙寅”,二世三年八月“己亥”等。在《史记》中,数字和“日”连用总是说多少天,而不是说某月某日(注:《史记·孟尝君列传》:“文以五月五日生,其父勿举。”这是一个特殊的例子。)。用数字记日,大概起自东汉,但史书和其他正式的文件中,一般仍用干支记日。《史记会注考证》的断句者没有细心考察中国古代的记日制度,因而弄错了。

  例三
  (正)泰山耸左为龙,华山耸右为虎,嵩为前案,淮南诸山为第二重案。(听雨丛谈卷五京城建置里数)
  (误)泰山耸左为龙华山。耸右为虎嵩。为前案。淮南诸山。为第二重案(注:参看中华书局1959年版《听雨丛谈》。)。泰山、华山、嵩山都是属於五岳的。泰山是东岳,在北京之左,所以说耸左为龙;华山是西岳,在北京之右,所以说耸右为虎;嵩山是中岳,在北京之前,所以说嵩为前案。断句的人没有弄清楚这一地理关系,错误很大,这话变得完全不可理解。

  例四
  (正)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从董仲舒之言也。
  (误)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从董仲舒之言也(注:引自吕叔湘《“通鉴”标点琐议》。)。孝、廉分科,古代不曾有过。这里“孝廉”不宜断开。“各一人”是说各郡或国分别推举一人。

  例五
  (正)凡他宫入院,未除学士,谓之直院。学士俱阙,他官暂行文书,谓之权直。(历代职官表卷二十三引山堂考索)
  (误)凡他官入院未除学士。谓之直院学士。俱阙他官。暂行文书。谓之权直(注:引自丛书集成本《历代职官表》。)。宋代翰林学士院有翰林学士等掌管起草制诰诏令,别的官到翰林学士院没有被任命为翰林学士时,叫做“直院”(直学士院)(注:《文献通考》卷十一“职官”八:“资浅者为直院,暂行者为权直。”);翰林学士院一时阙员暂由别的官掌管文书,叫做“权直”(翰林权直、学士院直)。《丛书集成》本《历代职官表》的断句者不懂宋代翰林学士院的官制,断句就完全弄错了。宋代翰林学士院没有“直院学士”衔。“俱阙他官”,在意思上也讲不通。

  例六
  (正)故有所览,辄省记。通籍后,俸去书来,落落大满。(袁枚黄生借书说,见小仓山房文集卷二十二)
  (误)故有所览,辄省记通籍。后俸去书来,落落大满(注:参看1961年1月23日和30日的人民日报第四版。)。“省记”等於说“记得”,这里是把它记在脑子里的意思。“通籍后,俸去书来”,是说通籍后有俸可以买书。过去中了进士的,他的名字就上通到朝廷了,叫做“通籍”。标点者不知道什么是通籍,所以弄错了。

  例七
  (正)传书曰:“......是夕也,火星果徙三舍。”如子韦之言......则必得景公祐矣。(论衡·变虚篇)
  (误)传书曰:“......是夕也,火星果徙三舍。如子韦之言......则必得景公祐矣。”“传书”,指的是《史记》等书。《史记·宋微子世家》所载,与此大同小异,最后一句是“果徙三度”。可见引号应该放在“果徙三舍”后面。至於“如子韦之言”以下,那是《论衡》作者的话了。标点者不明出典,把作者的话也归到引文里去了。

  (二)语法方面
  语句总是按照一定的规则组织起来的,语法就是组词造句的规则。不通语法,自然也容易弄错句读。在这个题目下,附带讨论由於不了解对偶和文体而产生的句读错误。

  例一
  (正)夫拜谒,礼义之效,非益身之实也。(论衡·非韩篇)
  (误)夫拜谒礼义之效,非益身之实也。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拜谒是礼义之效,而不是益身之实”。判断句在古代一般不用系词,依传统的句读法,“拜谒”后面应该断句,依新式标点用法也应该用逗号。这里是动词用作主语,标点者没有弄清,所以错了。

  例二
  (正) 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论语乡党)
  (误) 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一般都是在“乎”字断句。陆德明《经典释文》说,“一读至不字绝句”。王若虚在《滹南遗老集》卷五《论语辨惑》中就曾批评这种断法。他说,这样断句,意谓“圣人至仁,必不至贱畜而无所恤也。义理之是非,姑置勿论,且道世之为文者,有如此语法乎?故凡解经,其论虽高,其於文势语法不顺者,亦未可遽从,况未高乎!”王若虚的意见无疑是正确的。古汉语没有这种在疑问语气词后再加“不”字的疑问句。不问语法规律而去推求“义理”,这种义理是主观的产物,不可能不错。

  例三
  (正)且夫天者,气邪?体也?(论衡·谈天篇)
  (误)且夫天者,气邪?体也。这是说,“再说,天是气呢?还是实体呢?”这是选择性问句,这种句子往往用“邪”字和“也”字相呼应。标点者不懂这个规则,所以不知道在“也”字后面也要用疑问号。

  例四
  (正)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礼记·乐记)
  (误)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礼记·乐记》这一段话,从唐代起就有几种不同的断句法。《经典释文》载:“雷读上至安绝句,乐音岳,二字为句。崔读上句依雷,下‘以乐其政和’,总为一句。下‘乱世’‘亡国’各放此。”雷读、崔读都是错误的。因为这里的“以”字是连词,正如《经传释词》所指出的,它和“而”字的作用相同。“安以乐”就是“安而乐”,“怨以怒”就是“怨而怒”,“哀以思”就是“哀而思”。下文“其政”“其民”是主语,“和”“乖”“困”都是形容词作谓语。按照崔读断句,“以”只能看作介词,“乐”“怒”“思”是动词谓语,“其政”“其民”是宾语,“和”“乖”“困”无所隶属。汉语没有这种句法结构,因此“以乐”“以怒”“以思”只能属上。

  例五
  (正)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皆叹惋。(陶渊明桃花源记)
  (误)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皆叹惋。“所闻”,“所”指代“闻”的对象,即渔人闻知的汉和魏晋间的情况。它不可能指代“闻”这一行为的主动者--听渔人说话的村中人。如果指村中人,就只能说“闻者”。《古文观止》的断句者不懂“者”“所”的用法的不同,误将“所闻”属下(注:参看文学古籍刊行社1956年本的《古文观止》,解放前某些版本的《古文观止》也将“所闻”属下。文学古籍刊行社1956年版的《靖节先生集》则将“所闻”属上。)。

  例六
  (正)夫王者有过,异见於国。不改,灭见草木;不改,灭见於五谷;不改,灭至身。(论衡·异虚篇)
  (误)夫王者有过,异见於国,不改;灭见草木,不改;灭见於五谷,不改,灭至身。假设句不用连词,在现代汉语里也不是罕见的,在古代汉语里更是常见。特别是否定的假设,往往不用“如”“若”等字。这里标点者不懂“不改”是一种假设,等於说“如果再不改”,因而把分号用错了。

  例七
  (正)虞舜为父弟所害,几死再三,有遇唐尧,尧禅舜,立为帝。尝见害,未有非;立为帝,未有是。前时未到,后则命时至也。(论衡·祸虚篇)
  (误)......尧禅舜立为帝。尝见害,未有非;立为帝,未有是前时未到,后则命时至也。“尧禅舜”不断句,不对。“未有是”不断句,更不对。作者明显地以“未有是”和“未有非”相对,意思是说,“虞舜被谋害的时候,他并没有做错什么;他立为帝的时候,也没有做对什么”。古人行文,往往爱用对偶。了解这一点,有助於我们识辨古书的句读。

  例八
  (正)维是子产,执政之式。维其不遇,化止一国。诚率是道,相天下君。交畅旁达,施及无垠。於虖!四海所以不理,有君无臣。(韩愈子产不毁乡校颂)
  (误)......於虖四海。所以不理。有君无臣(注:参看《国学基本丛书简编》本《韩昌黎集》四,第1页。)。这是一篇颂赞体的文章,每句四字(“四海所以不理”六字),两句一换韵,中间插入一个“於虖”(呜呼),算是外加的。如果按照后一种句读法,就失其韵读,与文体不合了。而且,“四海所以不理”等於说“四海之所以不理”,“四海”断句是不通的。

  例九
  (正)......自作清歌传皓齿,风起,雪飞炎海变清凉。......试问岭南应不好,欲道,此心安处是吾乡。(苏轼定风波)
  (误)......自作清歌传皓齿。风起雪飞。炎海变清凉。......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定风波”这一词牌分前后两阕,最后三句的字数都是七、二、七,而且二字句与前面七字句还要押仄声韵(注:关於什么是仄声,参看通论第二十六节。)。这里前阕应该在“风起”处断句,后阕应该在“却道”后断句。《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第四十引用了苏东坡这首词,《万有文库》本的断句者不懂“定风波”词牌的格律,把它断错了。

  (三)音韵方面
  不懂音韵,也可能影响到句读的正确性。虽然这方面的情况比较少见,但也值得注意。

  例一
  (正)卫侯贞卜,其繇曰:“如鱼窥尾,衡流而方羊,裔焉大国,灭之将亡。阖门塞窦,乃自后逾。”(左传哀公十七年)
  (误)卫侯贞卜。其繇曰.如鱼窥尾。衡流而方羊裔焉。大国灭之。将亡。阖门塞窦。乃自后逾(注:引自世界书局铜版《四书五经》下册542页。)。世界书局铜版《四书五经》这样断句,大概是根据杜注孔疏。杜预和孔颖达以“衡流而方羊裔焉”为句,顾炎武、王引之、武亿等都不同意(注:参看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二和杨树达《古书句读释例》。)。顾炎武《杜解补正》说:“当以‘裔焉大国’为句。言其边於大国,将见灭而亡。”这是对的。孔颖达认为“繇词之例,未必皆韵”,“或韵或不韵,理无定准”;因而说“窦”“逾”不与“将亡”为韵。实际上“窦”“逾”两字虽不与“将亡”押韵,但是“羊”字与“亡”字押韵(古音同在阳部),“窦”字与“逾”字押韵(古音同在侯部)。这是换韵,不能说是“或韵或不韵”。

  例二
  (正)养气自守,适食则酒。闭明塞聪,爱精自保。适辅服药引导,庶冀性命可延,斯须不老。既晚无还,垂书示后。(论衡·自纪篇)
  (误)养气自守,适食则酒,闭明塞聪,爱精自保。适辅服药引导,庶冀性命可延。斯须不老,既晚无还,垂书示后。“守”“酒”“保”“导”“老”“后”都是韵脚。“延”字后面用句号是不对的,因为“延”字不是韵脚;“老”字是韵脚,句号应该移到“老”字后面。“斯须不老”是“暂时不老”的意思,和“性命可延”的意思是连贯的。

  由上所述,可见造成句读错误的原因是复杂的。今人整理的古籍常常有标点错误的地方,我们必须注意;就是古代的注疏家,对某些文句,也有不同的句读法,需要有审辨能力。古代不同的句读,有的是某一注疏家弄错了,如上面所举《左传》哀公十七年一例。有的是数读皆可通的。其实数读皆可通,也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只是不同的断法,如《论语·季氏》,“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一读“夫”字后不断句,还有一读“欲之”后也不读断(注:参看武亿《经读考异》。)。无论哪一读法,意思都是一样。另一种情况则是因为时代久远,目前无法确定作者的原意,暂时数读皆可通,如《论语·公治长》,“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白虎通》引作“愿车马轻裘与朋友共敝之”,无“衣”字,从“敝之”断句;《一切经音义》引作“共敝之而无憾”,是以“共”与“敝之而无憾”连为一句(注:参看武亿《经读考异》。)。“共”字属下不属下,意思稍有区别,现在还无从确定哪一断法符合作者的原意。

  总之,正确地标点古书不是十分容易的事情,要避免标点古书的错误,是没有简单的办法的。一方面要重视词义、语法、音韵以及古代文化等各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还要多读古书,多掌握材料,并进行适当的句读练习。等到词义、语法、音韵、文化常识等各方面的知识都具备了,又读了一定数量的古文,自然就不至於不会断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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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通论(二十五)骈体文的构成(上)

  骈体文是汉以后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文体。刘勰的《文心雕龙》以为从司马相如、扬雄以后就有了骈体文,清代李兆洛的《骈体文钞》把贾谊《过秦论》、司马迁《报任安书》、扬雄《解嘲》等都收录进去。的确,司马相如、扬雄等人的文章是用了许多平行的句子,东汉班固、蔡邕等人的文章更讲求句法的整齐,可以认为是骈体文的先河。但是上述诸家作品里的平行句法,只是为了修辞的需要,还没有形成固定的格式,不能算作一种文体。明代王志坚在《四六法海序》中说,骈体文从魏晋才开始形成,这是有道理的。南北朝是骈体文的全盛时代,这时候,骈体文成为文章的正宗。唐宋以后,骈体文的正统地位被“古文”代替了,但是仍旧有人写骈体文。
  骈体文的表达方式与一般的散文有所不同。我们要培养阅读古书的能力,不能不了解骈体文,否则有些用骈体文写的名著就不能彻底读懂。在这两节通论里,我们从语言的角度来说明骈体文的构成,以便读者对骈体文的语言特点有个基本的了解。
  骈体文的语言有三方面的特点:第一是语句方面的特点,即骈偶和“四六”;第二是语音方面的特点,即平仄相对;第三是用词方面的特点,即用典和藻饰。

  先谈骈偶问题。
  两马并驾叫做骈,两人在一起叫做偶。骈偶就是两两相对。古代宫中卫队的行列叫仗(仪仗);仪仗是两两相对的,所以骈偶又叫对仗。骈偶、对仗都是比喻的说法。骈体文一般是用平行的两句话,两两配对,直到篇末。下面举一些骈偶的例子:
  英辞润金石,高义薄云天。(沈约谢灵运传论)
      高峰入云,清流见底。(陶弘景答谢中书书)
  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文心雕龙·情采)
  燕歌远别,悲不自胜;楚老相逢,泣将何及。(庾信哀江南赋序)
  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有怀投笔,慕宗悫之长风。(王勃滕王阁序)偶然也有两个以上的意思平列的,那只算是特殊的情况:
  五色杂而成黼黻,五音比而成韶夏,五情发而为辞章。(文心雕龙·情采)
  履端於始,则设情以位体;举正於中,则酌事以取类;归馀於终,则撮辞以举要。(文心雕龙·熔裁)

  骈偶(对仗)的基本要求是句法结构的相互对称: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动宾结构对动宾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复句对复句。古代虽没有这些语法术语,但事实上是这样做的。现在各举一些例子如下:

  (1)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
   灵运之兴会摽举,延年之体裁明密。(沈约谢灵运传论)
   幽岫含云,深溪蓄翠。(吴均与顾章书)
   故情者文之经,理者辞之纬。(文心雕龙·情采)
   潘岳之文采,始述家风;陆机之辞赋,先陈世德。(庾信哀江南赋序)

  (2)动宾结构对动宾结构
   莫不寄言上德,托意玄珠。(沈约谢灵运传论)
   若择源於泾渭之流,按辔於邪正之路。(文心雕龙·情采)
   遂乃分裂山河,宰割天下。(庾信哀江南赋序)

  (3)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
   子建函京之作,仲宣霸岸之篇。(沈约谢灵运传论)
   风云草木之兴,鱼虫禽兽之流。(萧统文选序)
   粤以戊辰之年,建亥之月。(庾信哀江南赋序)
   勃三尺微命,一介书生。(王勃滕王阁序)

  (4)复句对复句
   蝉吟鹤唳,水响猿啼。(吴均与顾章书)
   水性虚而沦漪结,木质实而花萼振。(文心雕龙·情采)
   若夫椎轮为大辂之始,大辂宁有椎轮之质;增冰为积水所成,积水曾微增冰之凛。(萧统文选序)
   北海虽赊,扶摇可接;东隅已逝,桑榆非晚。(王勃滕王阁序)

  如果进一步分析,骈偶不仅要求整体对称,而且上下联内部的句法结构也要求一致:主语对主语,谓语对谓语,宾语对宾语,补语对补语,定语对定语,状语对状语。例如:
  森壁争霞,孤峰限日。(吴均与顾章书)
  若乃综述性灵,敷写器象。(文心雕龙·情采)
  规范本体谓之熔,剪裁浮辞谓之裁。(文心雕龙·熔裁)
  荀宋表之於前,贾马继之於末。(萧统文选序)

  例一“森壁”对“孤峰”是主语对主语,“争霞”对“限日”是谓语对谓语;在主语中“森”对“孤”是定语对定语,在谓语中“霞”对“日”是宾语对宾语。例二“综”对“敷”是状语对状语。例三“规范本体”对“剪裁浮辞”都是用动宾结构作主语。例四“荀宋”对“贾马”是主语对主语,“表之於前”对“继之於末”是谓语对谓语;在谓语中“於前”对“於末”是补语对补语。总之,各例的内部结构是完全一致的。内部结构参差不齐的,并不常见:
  山谷所资,於斯已办;仁智所乐,岂徒语哉。(吴均与顾章书)
  至於士衡才优,而缀辞尤繁;士龙思劣,而雅好清省。(文心雕龙·熔裁)
  况复舟楫路穷,星汉非乘槎可上;风飚道阻,蓬莱无可到之期。(庾信哀江南赋序)
  怀帝阍而不见,奉宣室以何年。(王勃滕王阁序)

  以上例句,上下联在句法结构方面都有些差异,似乎是半对半不对,但总的看来,仍然是对称的。比如例一“於斯已办”和“岂徒语哉”,内部结构虽然不同,但都是充当谓语,上下联仍是主语对主语,谓语对谓语。最后一例“而不见”和“以何年”的语法结构差别较大,但上下联都是省去了主语,整个来说,还是谓语对谓语。

  骈偶注意句子结构的对称,从另一角度来看,也就是注意词语的相互配对。原则上总是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副词对副词,连词介词也与连词介词相对。凡用作主语、宾语的,一律看成名词。(“幽岫含云,深溪蓄翠。”)用作定语的,除“之”字隔开的名词外,名词和形容词被看成一类,相互配对。(“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用作状语的,一般都看成副词。(“若乃综述性灵,敷写器物。”)用作叙述句谓语中心词的,一般都看成动词(“英辞润金石,高义薄云天。”);如果后面不带宾语,那么,动词和形容词(作谓语的形容词)被认为同属一类,相为对仗(“灵运之兴会摽举,延年之体裁明密”)。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一般是异字相对;连词、介词大多是同字相对,但也有异字相对的。上文所举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些情况,这里不再讨论。

  有一点值得提一提,骈偶在句法结构、词性相互配对的原则下,上下联的字数自必相等。但是句首句尾的虚词以及共有的句子成分(主语、动词、助动词等)不算在对仗之内。例如:
  民禀天地之灵,含五常之德。(沈约谢灵运传论)
  夫能设谟以位理,拟地以置心。(文心雕龙·情采)
  譬绳墨之审分,斧斤之斫削矣。(文心雕龙·熔裁)
  若夫姬公之籍,孔父之书,与日月俱悬,鬼神争奥。(萧统文选序)

  骈偶在达到上面所说的基本要求以后,进一步要求对仗工整。作者不以句法结构和词性相对为满足,还要求分别“事类”。这就是说,要求把相近的概念作为对仗。例如《哀江南赋序》:“潘岳之文采,始述家风;陆机之辞赋,先陈世德。”“潘岳”对“陆机”,是人名对人名;“始述”对“先陈”,一字扣一字;“家风”对“世德”,“文采”对“辞赋”,也是同类概念相对。现在再举一些对仗工整的例子:
  律异班贾,体变曹王。(沈约谢灵运传论)
  晓雾将歇,猿鸟乱鸣;夕日欲颓,沈鳞竞跃。(陶弘景答谢中书书)
  思赡者善敷,才核者善删。(文心雕龙·熔裁)
  历观文囿,泛览辞林。(萧统文选序)
  地势极而南溟深,天柱高而北辰远。(王勃滕王阁序)

  当然,过於要求工整,就会弄到用同义词配对(以“异”对“变”,以“将”对“欲”,以“观”对“览”)。同义词用得太多,就显得重复,是骈体文的毛病。《文选序》:“岂可重以芟夷,加之剪截”,就是上下联意思雷同的例子。与同义词配对相反,用反义词配对,内容既充实,又显得很工整。例如:
  并方轨前秀,垂范后昆。(沈约谢灵运传论)
  远弃风雅,近师辞赋。(文心雕龙·情采)
  艾繁而不可删,济略而不可益。(文心雕龙·熔裁)
  又少则三字,多则九言。(萧统文选序)

  数目对和颜色对是工整的典型,骈体文在这一点上尽可能做到。例如:
  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沈约谢灵运传论)
  夫百节成体,共资荣卫;万趣会文,不离辞情。(文心雕龙·熔裁)
  时更七代,数逾千祀。(萧统文选序)
  层峦耸翠,上出重霄;飞阁流丹,下临无地。(王勃滕王阁序)
  睢园绿竹,气凌彭泽之樽;邺水朱华,光照临川之笔。(王勃滕王阁序)
  老当益壮,宁知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王勃滕王阁序)

  前三例是数目对数目,后三例是颜色对颜色。数目中的“一”字又用作一般的副词,所以能和副词相对。例如《哀江南赋序》:“将军一去,大树飘零;壮士不还,寒风萧瑟”,“一”字和副词“不”字相对。

  句中自对,然后两句相对,也是工整对。因为两句相对已经很匀称,句中再自相为对,整个对仗就显得更加工整了。例如:
  骈拇枝指,由侈於性;附赘悬疣,实侈於形。(文心雕龙·熔裁)
  冰释泉涌,金相玉振。(萧统文选序)
  腾蛟起风,孟学士之词宗;紫电清霜,王将军之武库。(王勃滕王阁序)

  例一、例二上下联的句法结构完全一致,句中自对又很工整,因此两句相对更精巧。例三是两个动宾结构和两个偏正结构相对,句法结构虽有些不同,但是由於句中自对很精巧,两句相对也就显得工整。

  骈体文的对仗是逐渐工整起来的。初期的骈体文,一般只要能对就行,不避同字对,不十分讲究工整;后期的骈体文则力求避免同字对,力求工整和精巧。因此有人能把对仗分成联绵对、双声对、叠韵对等二三十类[1]。这里没有必要细说。
  【注释】
  [1]《文镜秘府论》把对仗分成二十九种。

  初期的骈体文,不仅不十分讲究工整,而且有骈散兼行的作法,这就是说,在骈偶中参杂一些散句。《文心雕龙》虽然是写在骈体文的全盛时期,但刘勰本人是主张“迭用奇偶,节以杂佩”的(文心雕龙·丽辞),所以《文心雕龙》一书里颇有一些散句。例如:
  圣贤书辞,总称文章,非采而何?夫水性虚而沦漪结,木质实而花萼振,文附质也。虎豹无文,则鞹同犬羊,犀兕有皮,而色资丹漆,质待文也。若乃综述性灵,敷写器象,镂心鸟迹之中,织辞鱼网之上,其为彪炳缛采名矣。(文心雕龙·情采)

  从这段文章可以看出,散句的作用在於引起下文或结束上文。这样,文气才容易通畅。后期的骈体文尽可能少用或不用散句,追求形式的整齐,《滕王阁序》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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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通论(二十六)骈体文的构成(下)

  上节我们谈了骈偶问题,现在再谈“四六”问题。

  骈体文一般是用四字句和六字句。《文心雕龙·章句》说:“四字密而不促,六字格而非缓;或变之以三五,盖应机之权节也”,柳宗元《乞巧文》说:“骈四俪六,锦心绣口,”都是对骈体文这一特点的说明。因此骈体文在晚唐被称为“四六”,李商隐的文集就题为《樊南四六甲乙集》。从宋到明都沿用“四六”这个名称,清代才叫做骈体文。
  “四六”是有一个发展过程的。魏晋时代的骈体文,句子的字数还没有严格的限制,一般以四字句为多。刘宋时代,“四六”的格式已具雏形。齐梁以后,“四六”的格式完全形成,所以刘勰能从理论上加以说明。唐宋以后,“四六”的格式就更加定型化了。本单元文选所选的庾信《哀江南赋序》、王勃《滕王阁序》都可以作为代表。
  “四六”的基本结构有五种:(1)四四;(2)六六;(3)四四四四,(4)四六四六;(5)六四六四。这五种基本结构是由对仗来决定的:四字句和四字句相对为四四;六字句和六字句相对为六六;上四下四和上四下四相对为四四四四;上四下六和上四下六相对为四六四六;上六下四和上六下四相对为六四六四。现在分别举例如下:

  (1)四四
   缛旨星稠,繁文绮合。(沈约谢灵运传论)
   英英相杂,绵绵成韵。(吴均与顾章书)
   心非权衡,势必轻重。(文心雕龙·熔裁)
   众制锋起,源流间出。(萧统文选序)

  (2)六六
   缀平台之逸响,采南皮之高韵。(沈约谢灵运传论)
   镂心鸟迹之中,织辞鱼网之上。(文心雕龙·情采)
   盖踵其事而增华,变其本而加厉。(萧统文选序)
   穷者欲达其言,劳者须歌其事。(庾信哀江南赋序)

  (3)四四四四
   张蔡曹王,曾无先觉;潘陆颜谢,去之弥远。(沈约谢灵运传论)
   两岸石壁,五色交辉;青林翠竹,四时俱备。(陶弘景答谢中书书)
   舒布为诗,既言如彼;总成为颂,又亦若此。(萧统文选序)
   家君作宰,路出名区;童子何知,躬逢胜饯。(王勃滕王阁序)

  (4)四六四六
   譬陶匏异器,并为入耳之娱;黼黻不同,俱为悦目之玩。(萧统文选序)
   钟仪君子,入就南冠之囚;季孙行人,留守西河之馆。(庾信哀江南赋序)
   鹌汀凫渚,穷岛屿之萦回;桂殿兰宫,列冈峦之体势。(王勃滕王阁序)
   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王勃滕王阁序)

  (5)六四六四
   申包胥之顿地,碎之以首;蔡威公之泪尽,加之以血。(庾信哀江南赋序)
   屈贾谊於长沙,非无圣主;窜梁鸿於海曲,岂乏明时。(王勃滕王阁序)

  前期骈体文的对偶,主要是上述第一二两种句式;后期骈体文的对偶,则以第三四两种为最常见。四字句的节奏一般是二二,六字句的节奏主要有三三(“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二四(“流连万象之际,沈吟视听之区。”)两种。三三的句式,一般是第四字用个虚词,也可以划分为三一二;二四的句式,是以二字为基础的,也可划分为二二二。

  骈体文中,除四六句以外,还有五字句和七字句。骈体文的五字句和诗句的节奏不同:诗句的节奏一般是二三;骈体文五字句的节奏一般是二一二或一四。例如:
  虽清辞丽曲,时发乎篇;而芜音累气,固亦多矣。(沈约谢灵运传论)
  美终则诔发,图像则赞兴。(萧统文选序)
  故有志深轩冕,而泛泳皋壤;心缠几务,而虚述人外。(文心雕龙·情采)
  若情周而不繁,辞运而不滥。(文心雕龙·熔裁)

  第一、三两例是一四的五字句,这种格式大多是四字句的前面加一个连词或别的虚词;第二、四两例是二一二的五字句,这种格式大多是四字句中间插进一个虚词。

  骈体文的七字句也和诗句的节奏不同:诗句的节奏一般是四三;骈体文七字句的节奏一般是三四、三一三、二五、四一二、二三二等。例如:
  陆士衡--闻而抚掌,是所甘心;张平子--见而陋之,固其宜矣。(庾信哀江南赋序)
  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王勃滕王阁序)
  台隍--枕夷夏之交,宾主--尽东南之美。(王勃滕王阁序)
  都督阎公--之--雅望,棨戟遥临;宇文新州--之--懿范,襜帷暂驻。(王勃滕王阁序)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王勃滕王阁序)
  七字句实际上也是以六字句为基调增加一字而成。

  短到三字句,长到八字句,如王勃《滕王阁序》:“四美具,二难并。”沈约《谢灵运传论》:“相如巧为形似之言,班固长於情理之说。”那是罕见的情况,这里不详细讨论了。

  下面我们谈一谈平仄问题。
  “平仄”是与“四六”对仗有关的。平是平声,仄是非平声,包括上声、去声、入声[1]。在对仗的时候,应该以平对仄,以仄对平。这是后期骈体文的特点,发端於齐梁,形成於盛唐。在我们的文选中,可以举《滕王阁序》为代表。现在分别加以说明[2]:
  【注释】
  [1]这里所说的是中古汉语的声调系统,和现代汉语普通话的声调系统不完全相同。普通话没有入声,而平声分为阴平、阳平。
  [2]下面例句,除第四例以外,均引自《滕王阁序》;字外加圈表示可平可仄。

  (1)四字句
   甲式: 平 仄, 仄 平
   例句:冯唐易老,李广难封。

   乙式: 仄 平, 平 仄
   例句:敢竭鄙诚,恭疏短引。

  (2)六字句
   二四甲式: 平-- 仄 平, 仄-- 平 仄
   例句:(老当益壮,)宁知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二四乙式: 仄-- 平 仄, 平-- 仄 平
   例句:坐昧先几之兆,必贻后至之诛[1]。

  【注释】
  [1]骈体文中,一般多用甲式,《滕王阁序》没有这种乙式,这里举骆宾王《代李敬业以武后临朝移诸郡县檄》。

   三三甲式: 仄-- 平平, 平-- 仄仄
   例句:穷睇眄於中天,极娱游於暇日。

   三三乙式: 平-- 仄仄, 仄-- 平平
   例句: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

  上文所述四六句的五种基本结构,其平仄都可以由此推知。节奏点的平仄是最严格的:四字句的第二第四字是节奏点;六字句如果是二四式,第二第四第六字是节奏点,如果是三三式,第三第六字是节奏点。五字句和七字句也可由此类推。五字句如果是二一二式,节奏点就是第二第五字,如果是一四式,节奏点就是第三第五字。七字句如果是三四式或三一三式,节奏点就落在第三第七字;如果是二五或二三二式,节奏点就落在第二第五第七字;如果是四一二式,节奏点就落在第二第四第七字。我们只要记着平对仄,一切就都了解了。

  现在,我们谈用典的问题。
  用典,古人叫做用事,《文心雕龙》有《事类》一章是专讲用典的。不论什么文章,完全不用典是很难的。先秦的古书就有不少引言引事的,汉代的文章用典更多。但这只是修辞的手段,不成为文体的特点。魏晋以后,骈体文逐渐以数典为工,以博雅见长,形成满纸典故,用典成为骈体文语言表达上的一个特点。

  《文心雕龙·事类》说:“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也。”这就是说,用典的目的是援引古事或古人的话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是古已有之,自己的话是正确的。例如萧统《文选序》:“诗者,盖志之所之也,情动於中而形於言。《关雎》《麟趾》,正始之道著;桑间濮上,亡国之音表。”第一句是引用《毛诗序》的话,表明这个观点是有所本的。后面一联对偶,上半联也是引自《毛诗序》,下半联是引自《礼记·乐记》。萧统再引用这两个典故,进一步证明自己提出的观点是正确的。

  但是骈体文用典的目的,更主要的还在於使文章委婉、含蓄、典雅、精炼。例如:
  三日哭於都亭,三年囚於别馆。(庾信哀江南赋序)
  钓台移柳,非玉关之可望;华亭鹤唳,岂河桥之可闻。(庾信哀江南赋序)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王勃滕王阁序)
  屈贾谊於长沙,非无圣主;窜梁鸿於海曲,岂乏明时。(王勃滕王阁序)

  例一庾信用两个典故表现了他对梁朝灭亡和自己被羁留西魏的悲痛心情,做到了言简意赅。例二庾信用两个典故表达了他的乡关之思,能唤起很多联想,耐人寻味。例三例四王勃用冯唐、李广、贾谊、梁鸿的故事来影射他自己的不得志和受贬斥的遭遇,发泄他的“时运不齐,命途多舛”的感慨。其实是牢骚很深的话,但由于用了典故,表现得非常委婉。总之,骈体文用典,往往意在言外,说的是甲,影射的是乙,使读者从典故中可以联想到更多的内容。

  骈体文用典,往往不指明出处,最讲究剪截融化。剪截是裁取合乎本处属对所需的古事古语,融化是把裁取的古事古语加以改易,使它同文中的本意相合。例如:
  虎豹无文,则鞹同犬羊;犀兕有皮,而色资丹漆。(文心雕龙·情采)
  骈拇枝指,由侈於性;附赘悬疣,实侈於形。(文心雕龙·熔裁)
  楚歌非取乐之方,鲁酒无忘忧之用。(庾信哀江南赋序)
  他日趋庭,叨陪鲤对;今晨捧袂,喜托龙门。(王勃滕王阁序)

  例一的上半联出自《论语·颜渊》,原话是“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下半联出自《左传》,《左传》宣公二年:“使其骖乘谓之曰:‘牛则有皮,犀兕尚多,弃甲则那。’役人曰:‘从其有皮,丹漆若何。’”刘勰从《论语》《左传》这两段话中裁取了需要的词语,完全重新组织,融化成一联对偶,使它符合下文所提出的“质待文也”的观点。正如《文心雕龙·事类》所指出的,“不啻自其口出”。例二也是融化古语,例三例四则是援引古事。作者把这些古语古事都融化成自己的话,用的是古语或古事,表达的却是作者的思想感情。

  有时候,融化到了和原文差别很大,已经等於改写了。例如《文心雕龙·情采》:“言以文远。”《左传》的原文是“言之无文,行而不远。”但“文”和“远”的关系则是《左传》原意,这仍算是用典。有时候甚至不是一句话,而只是简单的两个字,也算是用典。例如:
  莫不寄言上德,托意玄珠。(沈约谢灵运传论)
  (老子:“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庄子·天地:“黄帝游乎赤水之北,登乎昆仑之丘,而南望还归,遗其玄珠。”)
  吴锦好渝,舜英徒艳。(文心雕龙·情采)
  (诗经·郑风·有女同车:“有女同车,颜如舜英。”)
  夫百节成体,共资荣卫。(文心雕龙·熔裁)
  (黄帝内经:“荣卫不行,五藏不通。”)

  有时候,极平常的一句话,或者一个词或词组,似乎没有什么出典,但是作者确实是有意识地用典。例如:
  正采耀乎朱蓝,间色屏於红紫。(文心雕龙·情采)
  (论语·乡党:“红紫不以为亵服。”)
  大盗移国,金陵瓦解。(庾信哀江南赋序)
  (后汉书·光武赞:“炎政中微,大盗移国。”史记·秦本纪:“土崩瓦解。”)
  遂乃分裂山河,宰割天下。(庾信哀江南赋序)
  (贾谊过秦论:“宰割天下,分裂山河。”)

  骈体文用典,一般多是正用,但有时也反用。反用就是把古语古事反说。《哀江南赋序》中就有不少反用的例子:
  让东海之滨,遂餐周粟。
  荆璧睨柱,受连城而见欺。
  载书横阶,捧珠盘而不定。
  况复舟楫路穷,星汉非乘槎可上。
  风飚道阻,蓬莱无可到之期。

  典故正用,如上面所分析的,可起比喻影射的作用,反用则有衬托、对比的效果。伯夷、叔齐,不食周粟;瘐信却做了北周的官,所以例一说“遂餐周粟”。庾信不能和伯夷、叔齐相比,用这个典故只是衬托他自己的处境。例二例三是同样情况。庾信引用这些典故只是掩饰他的不光彩的事情,把话说得委婉一些。例四是引《博物志》上的典故,《博物志》载,海滨有一人,曾乘浮槎到达天河。这里却说“星汉非乘槎可上”,这就获得了对比的效果,使感情表现得更加深刻。例五是同样的情况。

  总之,骈体文要做到“典雅”,所以大量用典。我们如果要深入了解骈体文,就要知道其中典故的出处,否则不容易懂得透彻。例如《文心雕龙·情采》:“研味李老,则知文质附於性情;详览庄韩,则见华实过於淫侈。”如果不知道“文质”出自《论语》(论语·雍也:“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华实”出自《左传》(左传文公五年:“且华而不实,怨之所聚也。”),也就不容易了解“文”与“质”对立,“华”与“实”并称,对於整句的了解也就不够全面。特别是像“乃可谓雕琢其章,彬彬君子矣”(文心雕龙·情采),如果不按《诗经》和《论语》原文去解释,单凭字面就完全讲不通。骈体文用典,最主要的是采取这种融化的办法,这是阅读骈体文时的难点,值得我们重视。

  最后,我们附带谈谈藻饰问题。藻饰就是追求词藻华丽。颜色、金玉、灵禽、奇兽、香花、异草等类的词是骈体文用得最多的词语。正如杨烱《王勃集序》所说:“糅之金玉龙凤,乱之朱紫青黄。”六朝有的骈体文仅颜色一类词就占全文字数的十分之一以上。我们可以说,藻饰和用典共同构成骈体文词汇方面的特色。

  在这两节通论里,我们已经对骈体文的语言特点作了一个简要的说明。骈体文的这些特点是与汉语的特点有一定的关系的。古汉语的单音词多,组成对偶比较方便。但是骈体文的形成,主要地还是由於魏晋以后的文风。

  对偶和四六,能使文章产生整齐的美感;用典容易引起联想,并使文章变得典雅;协调平仄能增强语言的声音美。但是过分追求形式整齐,词句对偶,就往往使文章单调板滞,并影响内容的表达。例如《滕王阁序》“时维九月,序属三秋。”一个意思,说了两句,正是《文心雕龙·丽辞》所批评的“对句之骈枝”。又:“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为了适合四六句式,就割裂词语,把杨得意说成杨意,钟子期说成钟期。过多地用典,堆砌成篇,不仅使文章繁冗累赘,“殆同书抄”,而且使内容隐晦难懂,影响文章的效果。比如徐陵《玉台新咏序》:“新制连篇,宁止蒲葡之树。”千多年来,就没有人知道它的出处。过分拘泥平仄,不仅妨碍内容的表达,并且影响语言的自然节奏,反而会削弱语言的声音美。

  就一般情况来说,骈体文总是追求形式美,而内容往往是平庸和贫乏的。在汉语文学语言的发展过程中,骈体文是一股逆流,它是宫廷文学、贵族文学的产物,是和人民口语背道而驰的书面语言。但是,骈体文不是没有好作品,六朝的骈体文中有许多作品确实是有文采的。骈体文写得好,不为格式所困,仍可言之有物,既能细腻地写景,又能宛转地抒情,也能精密地说理。古人文章,不少是用骈体文写的;骈体文对唐宋以后的文学语言(特别是律诗)也有很大的影响。为了培养阅读古书的能力,为了批判地吸收骈体文某些有用的艺术,骈体文作为一种文体,还是值得研究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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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通论(二十七)/赋的构成

  (一)赋与诗骚的区别
  赋是文体的一种。刘勰《文心雕龙·诠赋》说:“然赋也者,受命於诗人,拓宇於楚辞也。”这是说,赋是由《诗经》《楚辞》发展而来的。《诗经》是赋的远源,《楚辞》是赋的近源。
  古人把赋与诗(《诗经》)骚(《楚辞》)分开,主要是从思想内容来看的。譬如骚之所以有别於诗,是因为骚没有诗那样纯正,而有诡异谲怪等类的内容(刘勰《文心雕龙·辩骚》);赋之所以异於骚,是因为赋是“铺采摛文,体物写志”的(刘勰《文心雕龙·诠赋》),而“骚则长於言幽怨之情”(清程廷祚《骚赋论上》)。
  “铺采摛文,体物写志”,这是说赋的主要特点在於铺陈事物。王逸、陆机、刘勰、程廷祚等都曾指出这一点。从汉赋到唐宋的赋都是如此,可以说这特点贯串了整个赋史。例如扬雄《解嘲》就是铺陈许多故事来为自己的“为官之拓落”辩解,江淹《别赋》就是用许多典故来铺陈各种离愁别绪。铺陈事物最典型的作品是汉代那些描写京殿和苑囿的赋。例如司马相如的《上林赋》,其内容就是细腻夸张地描写上林苑的水势、山形、虫鱼、鸟兽、草木、珠玉、宫馆等景物和皇帝在苑中进行田猎、宴乐等情况,可以说极尽其铺陈夸张之能事。试举其中一小段:

  於是乎蛟龙赤螭, (gèng)?(měng)渐离,鰅(rǒng)鰫?(qián)魠(tuō),禺禺魼(qū)鳎(tǎ),揵鳍掉尾,振鳞奋翼,潜处乎深岩。鱼鳖欢声,万物众夥。明月珠子,的皪江靡,蜀石黄碝(ruǎn),水玉磊呵,磷磷烂烂,采色澔汗,藂积乎其中。 鷫鹄鸨,驾鹅属玉,交精旋目,烦鹜庸渠,箴疵鵁卢,群浮乎其上。泛淫泛滥,随风澹淡,与波摇荡,奄薄水渚,唼 (喋)菁藻,咀嚼菱藕。为了夸张上林苑水中东西多,不论什么虫鱼、珠玉和水禽,只要想得到的,都把它铺陈出来。我们读汉赋,不要把这种夸张的描写都看成实有其事。刘勰在《文心雕龙·夸饰》中批评说:“相如凭风,诡滥愈甚。”实际上这并不是司马相如个人的缺点,而是汉赋的共同特色。这种描写苑囿和京殿(如班固《两都赋》)的赋,与诗骚不同是很明显的。

  从形式上看,诗骚和赋都是押韵的,这是三者的共同点。但是一般的说:诗以四言为主;骚一般是六言,或加兮字成为七言;赋则字数不拘,但多数以四言六言为主。典型的汉赋多夹杂散文句式,诗、骚则基本上没有散句。诗、骚在句与句之间,特别是段与段之间,偏重内在的联系,极少用连结的词语。例如上册文选《诗经》中的《关雎》《桃夭》《七月》,《楚辞》中的《山鬼》《国殇》《哀郢》等都没有用连结的词语。而赋则与散文一致,多用连结的词语。例如扬雄《解嘲》,很多地方用“故”“是故”“是以”“然而”“然则”“若夫”“且”“虽”“遂”等词语来连结上下文;江淹《别赋》用“况”“复”“故”“至若”“乃有”“又有”“傥有”“是以”“虽”等连结的词语;苏轼《前赤壁赋》用“於是”“况”“盖将”“则”“且夫”“苟”“虽”等连结的词语。总的来说,赋与骚的差别是不大的。至於所谓骚体赋(如贾谊《吊屈原赋》),形式上更与楚辞没有分别。如果专从形式上看,赋与骚甚至可以认为同一类文体。

  因此赋与诗、骚的分别,必须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来考察。赋比骚抒情的成分少,咏物说理的成分多,诗的成分少,散文的成分多。赋的性质在诗和散文之间。

  (二)赋体的演变
  赋的形式有几次大的演变。明代徐师曾的《文体明辨》把赋分为古赋、俳(pái)赋、律赋和文赋四种,比较概括地说明了赋体演变的结果。
  汉代的赋是古赋(注:从此以下,讲到汉赋,一般只指典型的汉赋,即古赋或辞赋,不包括骚体赋。)。古赋又叫辞赋。汉赋的篇幅一般比较长,多采用问答体的形式,韵文中夹杂散文。例如扬雄《解嘲》就是用主客的两次问答组成,全篇基本上押韵,但也有不押韵的地方。司马相如的《子虚赋》《上林赋》是用子虚与乌有先生、亡是公三人的对话组成,两篇赋的首尾部分都是不押韵的散文,《上林赋》中间主要部分还有一些不押韵的地方。

  汉赋的句式以四言六言为主,这是继承了《诗经》《楚辞》的句式,但又有所变革,不仅有三言、五言、七言等句式,还有许多长句。例如扬雄《解嘲》:
  故有造萧何之律於唐虞之世,则悂矣。有作叔孙通仪於夏殷之时,则惑矣。有建娄敬之策於成周之世,则乖矣。有谈范蔡之说於金张许史之间,则狂矣。这种长句在《诗经》《楚辞》中是没有的,汉赋中却不少。
  在用词方面,汉赋喜欢用许多僻字。上面所举《上林赋》的一段,就可以作为例证。刘勰在《文心雕龙·练字》中所批评的“瓌怪”“字林”,正是汉代赋家用词的风尚。因此曹植说:“扬马之作,趣幽旨深。读者非师傅不能析其词,非博学不能综其理;岂直才悬,抑亦字隐。”(注:见刘勰《文心雕龙·练字》。)这是当时的风尚,不能算汉赋的语言特点。

  六朝赋是俳赋。俳赋又叫骈赋。孙梅《四六丛话》说:“左陆以下,渐趋整炼,益事妍华,古赋一变而为骈赋。”六朝的赋与汉赋有很大的差别。这时期的赋篇幅一般比较短小,像左思三都赋那样的长篇大赋是很少的。六朝赋除用韵与汉赋相同外,骈偶、用典是它与汉赋显然不同的地方。由此看来,所谓骈赋实际上是押韵的骈体文。

  骈偶的来源很远,汉赋中就有一些对句。例如扬雄《解嘲》:“譬若江湖之崖,渤澥之岛,乘雁集不为之多,双凫飞不为之少。”但是汉赋往往是用多句排比,而很少是双句对偶;汉赋往往不避免同字相对,又不限於四字对和六字对。到了六朝赋,则篇中的骈偶变得非常突出,往往全篇都是四字对和六字对,而且尽可能避免同字相对。例如江淹《别赋》:
  风萧萧而异响,云漫漫而奇色。舟凝滞於水滨,车逶迟於山侧。棹容与而讵前,马寒鸣而不息。掩金觞而谁御,横玉柱而沾轼。居人愁卧,恍若有亡。日下壁而沉彩,月上轩而飞光。见红兰之受露,望青楸之离霜。巡曾楹而空掩,抚锦幕而虚凉。知离梦之踯躅,意别魂之飞扬。故别虽一绪,事乃万族。这一段都是四字对和六字对,除“而”“於”“之”等虚词外,都是异字相对,而且许多地方对得很工整。这是六朝赋的典型,与汉赋在形式上有显著的不同。
  用典是六朝赋不同於汉赋的又一特色。因为汉赋或者是很少用典,如贾谊《吊屈原赋》,或者是明显地堆砌一些历史故事,如扬雄《解嘲》,并不像江淹的《别赋》和庾信的《春赋》那样,把典故融化在句子里。
  六朝赋到了后期,有明显的诗歌化的趋势,多夹用五七言诗句。例如庾信的《春赋》,前以七言诗起,后以七言诗结,中间也杂有七言诗句。这种赋到唐初更盛,可说是骈赋的变体。

  律赋是唐宋时代科举考试所采用的一种试体赋。宋代王銍《四六话序》说:“唐天宝十二载,始诏举人策问,外试诗赋各一首,於是八韵律赋始盛。”律赋比骈赋更追求对仗工整,并注意平仄谐和。其最明显的不同之处在於押韵有严格的限制。一般是由考官命题,并出八个韵字(注:律赋也有由皇帝亲自命题限韵的。律赋虽以八韵为通例,但也有三、四、五、六、七韵的。详见(宋)洪迈《容斋续笔》卷十三。),规定八类韵脚,所以说八韵律赋。例如,唐代李昂《旗赋》以“风日云野军国清肃”为韵,宋代范仲淹《金在熔赋》以“金在良冶求铸成器”为韵,除韵字有规定外,甚至押韵的次序,韵脚的平仄也有规定。李调元《赋话》说:“唐人赋韵,有云次用韵者,始依次递用,否则任以己意行之。晚唐作者,取音节之谐畅,往往以一平一仄相间而出。(按,上文所举李昂《旗赋》和?仲淹《金在熔赋》即一平一仄相间。)宋人则篇篇顺叙,鲜有颠倒错综者矣。”(注:(清)李调元《赋话》卷二,十二页。瀹雅斋校刊本。)律赋的字数,也有一定限制,一般不超过四百字(注:李调元说:“唐时律赋,字有定限,鲜有过四百者。”见《赋话》卷四,四页。)。科举考试,特别讲究程式,因此律赋近乎一种文字游戏。我们只要知道这种赋体的梗概,没有必要去多加研究。


  文赋是受古文运动的影响而产生的。中唐以后,古文家所作的赋,逐渐以散代骈,句式参差,押韵也比较随便。形式与六朝赋差别很大,与汉赋倒很接近。因此有人把唐宋以后的赋和汉赋合在一起,也叫古赋。其实唐宋时代的文赋和汉赋无论在内容上或是在形式上,都是有区别的。在形式上,文赋不像汉赋那样一味重视铺排和藻饰,而是用写散文的方法写赋,通篇贯串散文的气势,重视清新流畅。杜牧的《阿房宫赋》已开文赋的先声,苏轼的《前赤壁赋》则是文赋的典型作品。当然,文赋的句子结构也颇有与散文不同的,例如苏轼《前赤壁赋》:“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寄蜉蝣於天地,渺沧海之一粟。”但是,从整个内容安排上说,文赋的确是十分接近散文了。


  (三)赋的押韵
  上文说过,赋是韵文的一种。赋的押韵与诗歌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下面我们着重谈一谈赋的押韵方式。试以扬雄《解嘲》、江淹《别赋》和苏轼《前赤壁赋》为例:

   扬雄《解嘲》:士纪已母│爵禄轂│卿光横当│文言泉天间门│白落‖轂族│结逸七国│君臣贫存遁│资师‖搜禺涂候鈇书庐区陶吾渠夫│岛少‖霸惧举│安患‖傅渔遇侯驱│笔诎│师眉│辟迹‖灭绝实热室│存全│默极│静庭;漠宅│殊如│皇龙│白鹊‖髂索橐│沬气位│定平│敝烈制律│随奇隤为│从凶‖山连君玄‖
   江淹《别赋》:矣里起│恻色侧息轼│亡光霜凉扬‖族轴谷│陈人春鳞神‖士市里视起里死‖军云薰文煴裙‖期辞滋悲时湄‖阳香芳黄光长伤‖山传坚天年然‖謌娥波何│圭来徊‖名盈惊精英声情‖
   苏轼《前赤壁赋》:间天然仙│桨光方│慕诉缕妇‖稀飞诗│昌苍郎│东空雄│鹿属粟│穷终风‖往长│瞬尽│主取│月色竭适│酌藉白‖


      从上面三篇赋,关於赋的用韵,可以归纳出下列五点:

  (一)由於赋的篇幅较长,往往需要换韵,一韵到底的赋极少。有的赋换韵比较快,像扬雄《解嘲》很多地方只用了两三个韵脚就换韵。贾谊《吊屈原赋》换韵更快,每两句一换韵,每一个韵只用了两个韵脚。江淹《别赋》换韵较慢,至少三个韵脚,多数是五个韵脚以上才换韵。六朝赋换韵往往比较慢,这是时代的风尚。

  (二)赋的换韵,往往与内容段落是一致的。例语扬雄《解嘲》每段用一至八类韵,没有任何一类韵是跨段相押的(注:有人认为“世治则庸夫高枕而有余”的“余”与“或释褐而傅”的“傅”押韵,但是“傅”字与下文“渔”等字押韵,“余”字不必认为入韵。)。每段所用的几类韵,换韵的地方在内容方面也有转变。这一点在六朝以后的赋中,表现得更加明显。例如江淹《别赋》许多段都是一韵到底,换韵就是另一个段落。这样,赋的作者可以用换韵来表示赋的段落。直到宋代的文赋,例如苏轼《前赤壁赋》,以及更后的赋,情况莫不如此。

  (三)赋的押韵,有的句句押,如扬雄《解嘲》中的:
   是故知玄知默,守道之极;爰清爰静,游神之庭;惟寂惟漠,守德之宅。有的隔句相押,如江淹《别赋》,除了“琴羽张兮箫鼓陈,燕赵歌兮伤美人”以外,都是隔句相押。隔句相押是最常见的押韵方法,这与《诗经》《楚辞》的押韵方法相同。但如上面所说的,古赋和文赋常夹有散句,押与不押,比较自由。例如扬雄《解嘲》:
   范雎,魏之亡命也。折胁摺髂,免於徽索,翕肩蹈背,扶服入橐。激卬万乘之主,介泾阳,抵穰侯而代之,当也。蔡泽,山东之匹夫也。顩颐折頞,涕唾流沬,西揖强秦之相,扼其咽而亢其气,捬其背而夺其位,时也。天下已定,金革已平,都於洛阳;娄敬委辂脱挽,掉三寸之舌,建不拔之策,举中国徙之长安,适也。五帝垂典,三王传礼,百世不易;叔孙通起於桴鼓之间,解甲投戈,遂作君臣之仪,得也。吕刑靡敝,秦法酷烈,圣汉权制,而萧何造律(注:这里既可认为“敝”“烈”“制”“律”四字通押,也可认为“敝”与“制”押,“烈”与“律”押。),宜也。这一段押韵很不规则,有句句押,有隔句押,也有六七句到十多句不押的。文赋如苏轼的《前赤壁赋》除句句押和隔句押外,也有三句或四句才押的。这种作法是赋体诗的成分减少、散文成分加多的表现之一。

  (四)所谓韵脚,不一定在句末。如果句末是虚词,往往在虚词的前面押韵。这是继承了《诗经》《楚辞》的作法。例如:
   意者玄得无尚白乎?何为官之拓落也?
   客徒欲朱丹吾轂,不知一跌将赤吾族也!
   是以士颇得信其舌而奋其笔,窒隙蹈瑕,而无所诎也。
   (以上扬雄解嘲)

   赋有凌云之称,辩有雕龙之声,谁能摹暂离之状,写永诀之情者乎!
   (以上江淹别赋)

   “月明星稀,鸟鹊南飞”,此非曹孟德之诗乎?
   西望夏口,东望武昌,山川相缪,郁乎苍苍,此非孟德之困於周郎者乎?
   方其破荆州,下江陵,顺流而东也,舳舻千里,旌旗蔽空,酾酒临江,横槊赋诗,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
   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
   (以上苏轼前赤壁赋)这种押韵方式古赋和文赋中用得较多,六朝骈赋一般不用,《别赋》中只有一个例子。

  句末的虚词,一般不用作韵脚,但也有用来押韵的。例如:
   一肌一容,尽态极妍。缦立远视,而望幸焉。有不得见者,三十六年。(杜牧阿房宫赋)

  (五)韵脚以不重复为原则,例如上面所举的三篇赋和本单元文选中其他几篇赋都没有同字重押的。有时候看来好像是重韵,实际上这两个韵字的字形虽然相同,意义却迥然有别,那只能认为用了同形词或同音词,而不是重韵。试以庾信《哀江南赋》为例:
   天子方删诗书,定礼乐,设重云之讲,开七林之学。谈劫烬之灰飞,辩常星之夜落。地平鱼齿,城危兽角。卧刁斗於荣阳,绊龙媒於平乐。
   尔乃桀黠(xiá)构扇,冯陵畿甸。拥狼望於黄图,填卢山於赤县。......陶偘(侃)空争米船,顾荣虚摇羽扇。例一,“礼乐”的“乐”(yuè)和“平乐”的“乐”(lè)不但不同义,而且不同音,只能算同形词。例二,“桀黠构扇”的意思是叛臣捏造事实,煽动君主。“构扇”的“扇”与“煽”同义,和“羽扇”的“扇”不同义,只能算同音词。即使是这样,同形词或同音词也要保持一定的距离。这个规矩,直到唐诗宋词中还是适用的(注: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共用三个“卒”字押韵,它们是既不同义,又不同音。参看本册1414页注〔16〕。)。

  (四)赋的结构
  赋可以有三个部分:前面有序,中间是赋的本身,后面有“乱”或“讯”等。刘勰《文心雕龙·诠赋》说:“既履端於倡序,亦归余於总乱。序以建言,首引情本;乱以理篇,迭致文契。”序是说明作赋的原因,“乱”或“讯”大多概括全篇的大意。但序和“乱”等不是赋一定要具备的。
  西汉以前的赋是没有序的,例如贾谊的《吊屈原赋》和扬雄的《解嘲》等。后人把《汉书》的话抄来作序,那并不是作者的原序。从东汉开始,作者才自己写赋序(注:清代王?孙《读赋卮言·序例》说:“自序之作,始于东京。”),例如班固的两都赋。赋序与赋本身在形式上的差别,是赋用韵而序不用韵。汉代赋序和一般散文没有分别,六朝赋序有用骈体文写的,例如庾信《哀江南赋序》。
  “乱”或“讯”在汉赋中多有这一部分。例如贾谊《吊屈原赋》有“讯”,扬雄《甘泉赋》有“乱”。这是骚体形式的沿用。六朝以后的赋很少运用这种形式的。

  有的汉赋假设宾主对答,开始和结尾都多用散文,赋本身就分成三个部分。开始部分有点近似序;结尾部分往往发点议论,以寄托讽谕之意,近似“乱”或“讯”。例如司马相如的《子虚赋》《上林赋》就是如此。唐宋时代有些赋还沿用这种作法。例如韩愈《进学解》开始有几句散文,作用是为下文作张本(注:《古文辞类 》以《进学解》归入辞赋类,我们认为是对的。);杜牧《阿房宫赋》从“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起,是一段发议论的散文,这就是寄托讽谕的结尾部分。苏轼的《前赤壁赋》,开始和结尾虽然不是散文,但是结构仍可分成三部分。“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苏子与客泛舟游於赤壁之下”。这是略等於序的开始部分。“苏子曰:客亦知夫水与月乎”以下,是发议论的结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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