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诗词学会(原名嘉应诗社)

 找回密码
 成会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45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诗词讲座通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8-3-28 11:34: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兹定于2018年4月1日(星期日)上午9:00时,在剑英图书馆一楼“客都文化公益讲堂”举办诗词讲座。请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赵维江教授主讲《诗词写作漫谈》。讲课前举行“广东中华诗词之乡”授牌和“中华诗教先进单位”表彰仪式。请嘉应诗社、梅县诗社、梅岭诗词联学会、梅江诗词学会全体社员(会员)出席;请高级中学、学艺中学、老干部大学诗词班部分师生出席。
附件:关于对广东中华诗词学会领导莅梅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方案。
嘉应诗社
2018年3月23日
关于对广东中华诗词学会领导莅梅检查
指导工作的接待方案
接广东中华诗词学会通知,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赵维江、罗益群及副秘书长谢伟国等同志,3月29日至4月2日,莅梅检查指导两县一镇的诗词之乡创建工作、诗教授课及授牌等。具体接待工作方案如下:
一、广东中华诗词学会一行(3人)
赵维江  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诗教委员会副主任,暨
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原中文系主任;
罗益群  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诗教委员会副主任,原省政法委副巡视员;
谢伟国  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副秘书长兼吟诵委员会主任,广州市越秀区文联副主席、书法协会主席,原《诗词报》副主编。
二、日程安排
329日(星期四)
上午:市文联、嘉应诗社派员到梅县机场迎接到广东中华诗词学会领导坐车赴五华县。
下午:听取五华县分管领导汇报创建工作情况,查阅创建档案,检查诗教工作。
食宿:五华县宾馆。
330日(星期五)
上午:检查该县诗词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景区、进农村情况。
建议陪同人员:五华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教育局领导。市文联领导、五华诗社社长、嘉应诗社有关领导等陪同接待。
下午:广东中华诗词学会一行3人及嘉应诗社有关人员
从五华县到梅县区雁洋镇,听取镇分管领导汇报创建工作情况,检查该镇诗词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进农村情况。
建议陪同人员:梅县区宣传部、区文联、区教育局、雁洋镇领导。市文联领导、三乡诗文社社长、嘉应诗社有关人员等陪同接待。
食宿:雁南飞。
331日(星期六)
上午:广东中华诗词学会一行3人及嘉应诗社有关人员
从雁南飞到平远新大地参观诗进景区情况。
下午:在平远县(具体地点待定)召集有关学校师生和该县诗词组织人员,举行平远县获评“广东诗词之乡”和田家炳中学等“广东诗教先进单位”授牌仪式,请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赵维江教授“诗词写作漫谈”讲座(讲课1个半小时,互动半小时,另安排书法名家罗益群副会长、谢伟国副秘书长挥毫半小时
建议陪同人员:平远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教育局领导。市文联领导、平远诗联学会会长、嘉应诗社有关领导等陪同接待。
入宿:梅州迎宾馆。
41日(星期日)
上午:召集嘉应诗社、梅江区诗词学会、梅县诗社、梅岭诗词联学会会员(社员)和学艺中学、高级中学、老干诗教班等学校部分师生,在剑英图书馆一楼客家文化讲堂,举行梅江区获评“广东诗词之乡”授牌仪式和“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的学艺中学、高级中学表彰授牌仪式,请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赵维江教授作“诗词写作漫谈”讲座,讲课1个半小时,互动半小时,另安排书法名家罗益群副会长、谢伟国副秘书长挥毫半小时(嘉应诗社与剑英图书馆为主办单位)
建议陪同人员:梅州市、梅江区、梅县区委宣传部,市、区文联和教育局领导。嘉应诗社、梅江区诗词学会、梅岭诗词联学会、梅县诗社等诗词组织领导,学艺中学和高级中学校长及诗社社长等领导陪同接待(罗滨、王伟怀同志参与)。
    下午:广东中华诗词学会一行3人及嘉应诗社有关人员
从梅城到大埔,听取大埔县分管领导汇报创建工作情况,查阅创建档案,检查诗进景区、进机关情况;
食宿:虎山宾馆。
42日(星期一)
上午上半段时间:检查该县诗词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情况。
建议陪同人员:大埔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教育局领导。市文联领导、大埔诗社社长、嘉应诗社有关领导等陪同接待。
上午下半段时间:召开反馈会(虎山宾馆)
下午:欢送广东中华诗词学会一行返穗回程。
四、有关事项
(一)检查组一行3月29午晚餐及住宿、30日早午餐由五华县负责安排;30日晚餐及住宿、31日早餐由雁洋镇负责安排;31日午晚餐由平远县负责安排;31日住宿、4月1日早午餐由嘉应诗社负责安排;1日晚餐、2日早午餐及住宿由大埔县负责安排。
(二)3月30日晚雁南飞晚会由雁洋镇负责安排;31日参观新大地由平远县负责安排;31日表彰仪式及讲座由平远县负责安排;41日表彰仪式及讲座由嘉应诗社和剑英图书馆负责安排,大会前半小时由学艺中学、高级中学和老干大学诗教班各表演一个节目进行暖场。
(三)请有关县(区)诗词组织做好与该县(区)宣传部、文联、教育局的请示汇报工作以及有关行程的组织联系衔接工作。
(四)请梅州日报社、有关县广播电视台派记者采访报道,同时做好其他有关宣传工作。
(五)本次活动联系电话:13502376882(范耀文)
嘉应诗社
2018.3.23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成会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梅州市诗词学会 ( 粤ICP备17109579号
联系邮箱:jyss888@163.com    联系电话:13502339645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龙路市文联6楼608室    梅州嘉应诗社 版权所有

GMT+8, 2024-4-27 12:23 , Processed in 0.220976 second(s), 24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